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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分局在市规划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以深化作风建设为中心,大力实施“阳光规划”,积极开展“规划进社区”活动,提高规划审批服务效能,建立健全规划监察管理机制,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城乡规划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有了明显提高,有效推进了城区规划建设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发挥了城乡规划的引导作用。
一、20*年工作总结
年初,市局召开深化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后,分局随即召开全体大会,对今年深化作风建设进行广泛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深化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对全年作风建设进行整体步骤,明确各科(室)、所负责人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将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与作风建设相挂钩,与下属6个规划管理所签订《城乡规划工作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年度目标层层分解,推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完善工作制度。下发《人员外出请销假报告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上下班制度。出台《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分制》,对各科(室)、所完成分局日常布置各项工作的进度,实施考核评分,并将考核评分结果与年度评先活动相挂钩,切实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建立自查制度,分局作风办对各科室、所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查处工作人员办事效能低、服务态度差及有关违反工作纪律等不良现象,并检查情况予以通报,限期整改落实,努力促进各岗位工作人员端正作风、树好形象,提升自身各方面建设。
2、加强队伍的素质教育和培养。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党性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认真制订学习计划,组织每月学习会,不定期召开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会及有关专题讨论会,努力培养各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系统地学习了十七大精神、《城乡规划法》、市政府今年工作报告及有关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文件资料等。结合党建工作的“四个一”活动,开展读好一本书活动,分局中层以上人员共21人均写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二是实行规划管理所中层干部轮岗。6月初,经分局研究并请示市局有关领导后,分局对4个规划管理所5位中层干部的岗位进行了轮换,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基层规划管理队伍的积极性,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
3、积极开展“五日制度”便民服务活动。根据市局“五日制度”工作要求,分局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制定了开展“五日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分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走访联系的单位及各规划管理所管理员坐班的村居,并制订了相应的走访计划安排。印制了坐班管理员便民联络卡,保证日常性沟通联系渠道的畅通。在活动中,分局领导班子先后带队到*区教育局、卫生局、各建设指挥部、各镇(街道)等单位走访,就有关规划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协调。全年,分局各规划管理所在辖区152个村居坐班共1005人次,共收集问题586个。着重解决了反映集中的道路建设、拆迁安置手续办理、村办公楼建设等牵涉规划方面55个问题。
4、认真组织开展“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根据市局创满意工作和*区开展民主评议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的工作部署,制订印发了《民主评议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的目标、内容、实施步骤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各阶段创建工作重点,层层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分局作风办定期对各所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8月初,分局代表各基层规划所(片)与*区10个镇(街道)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条块共管责任备忘录》,对各个规划管理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中应负的责任追究等问题作了制度性规定,明确责任和考核内容,实行条块共管,进一步推进基层所建设。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基层规划管理所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8月中旬,分局向各乡镇(街道)、村居、企业等单位发放《基层规划管理所创建工作征求意见函》共628份,经梳理汇总,分类罗列,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31条。对这些问题,分局专门进行了研究讨论,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落实责任科室、所,指定专人予以解决,并及时进行回访,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致函人。特别是在创满意活动进入攻坚阶段,分局每周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协调解决进度进行通报,并对一些新收集到的问题及时做好研究分析,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争取市局支持,研究破解难点问题,为区各级政府积极谋划发展。对事关*城区规划建设大局但又超越分局职权范围的难点问题,分局积极争取市局支持,帮助解决。5月份和11月份,市局肖健雄局长先后2次带队来*召开现场办公,分别对区政府提出的*区现阶段城乡建设中碰到的安置房建设、教育设施建设、工业区建设等问题和永中街道反映的有关规划方面的困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4至5月份,市局徐少云副局长先后多次到*区永兴街道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勘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村干部、村民了解整治村容村貌过程中有关规划方面的疑难问题,为村庄整治出谋划策。解决了永兴街道乐二村纪兴路、祠南村兴华路、沙园村康宁路道路拓宽中碰到的拆迁安置房审批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分局均落实专人与走访对象进行衔接,做好跟踪服务。有力推进了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城乡建设步伐,保障了各项建设的有序实施。
5、加强规划宣传,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开展《城乡规划法》宣传活动。今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分局先后2次在永中街道、海城街道等辖区主要地段定点设摊宣传,向群众宣传解讲新法内容,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二是设置更新“村居公示栏”,及时向公众公布规划法规政策和当地片区的规划编制、行政许可、规划监察情况。对公示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并对公示栏的规划宣传内容进行定期更新。三是及时宣传规划工作动态。将各科(室)、所规划信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评分考核,每2个月通报信息报送及录用情况。全年共报送规划信息63条,刊发《规划工作简报》9期,信息宣传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市规划局和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分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4月初就提前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的内容录入工作,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事项予以网上公示,接收社会各界查询、监督。
此外,分局还积极做好*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提前完成了区人大、政协交办的9件议案、提案的办理,并及时与代表、委员们做好沟能和交流,采取上门走访的形式,向每位代表、委员递交议提案答复函及反馈意见表,当面征求他们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代表委员们对规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协助市局抓紧组织编制城区各层次规划,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今年1月1日新的《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提出了“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为保障城区各类项目的实施,分局积极协助市局抓紧组织编制有关片区的规划,把17项规划列入工作计划,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展较为顺利。
1、配合市局完成了《滨海新区*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民营科技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状元镇周宅地块改造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东林地块改造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
2、配合市局做好《*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优化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瑶溪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海滨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兴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滨江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灵昆岛村庄连片整治规划》的深化和细化。并积极协助市局做好《永兴街道五溪村搬迁安置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3、配合市局启动了《*行政中心区整合规划》、《状元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状元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4、对部分已征土地的历史遗留项目,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区*南路AB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着手《江滨路*段拆迁安置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南洋大道拆迁朱宅安置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工作。按规定流程完成东片防洪一期工程的河道蓝线上机工作,这也是市局第一条上机的规划河道蓝线。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分局以“规划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及时将在编规划送到当地镇(街道),向广大干部群众介绍当地片区规划编制情况,并听取他们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分局先后4次分别在灵昆镇、瑶溪镇、海滨街道、永兴街道召开了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会,与当地政府、村居干部面对面的座谈和交流,对反映的好意见和好建议,分局及时予以汇总上报市局,为下步规划编制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了依据,体现了公众意愿。
(三)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精简审批服务流程,尝试审批服务新机制。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办事流程,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全年,共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77个,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87件,总用地面积1730337平方米,其中私建项目68件,用地面积5713平方米,公建项目119件,用地面积1724624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83件,总建筑面积1136438平方米,其中私建项目2291件,建筑面积333964平方米,公建项目92件,建筑面积802474平方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167件,总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其中私建项目78件,建筑面积25111平方米,公建项目89件,建筑面积494969平方米。分局窗口受理项目的平均办理时间约为6.5个工作日,较承诺期限提前了3.5个工作日。在规划审批工作中,针对当前规划审批流程实施情况,积极开展专题工作调研,成立三个调研小组,分别对私人建房审批、企业临时厂房审批和完善审批程序三个课题进行调研,努力推进服务创新。
一是精简办事流程,为重点建设项目做好服务。主要是集中精力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和工业性投入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对凡属重点工程的项目,均实行随报随批,快速办理。尤其是在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中,在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业务人员加班加点,三个月时间内就办理供地有关规划手续196宗,共计用地面积2978亩,为这批企业及时办理后续有关手续争取了宝贵时间。在道路拆迁方面,分局及时完成了*南路70多户和永中中心区旧城改建200多户无产权房屋的年限查证复查工作,推进了重点工程拆迁建设进度。
二是创新基层所规划审批流程,积极探索建立个人建房联合审查机制。年初,在永兴街道试点,建立由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规划、土地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个人建房联合审查组,对已向当地规划所申报的个人建房项目实行联合审查、现场踏勘。该项制度的实施,使当地政府在个人建房审批阶段就提前介入,参与对个人建房的管理。加强了当地规划所与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在个人建房审批管理工作中的沟通和交流,为批后违建的联合监管创造条件,有效加强了个人建房批后违建的联合监管力度。
(四)建立健全监察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开创规划监察管理新局面。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监察管理内部机制。针对《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对日常规划监察管理职能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及时加强了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并根据《市规划局规划监察管理岗位责任制》,《温州市规划监察管理考核评估办法》规定,结合*规划监察管理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应的监察管理岗位责任制。在日常监察管理方面,努力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在去年分局推行的“劝解员”制度、“AB型联合拆违”模式的基础上,建立3项监察管理制度。
建立“一案一档案”制度。即对每个违法建设从发现到拆除或立案的查处记录均实行单独归档管理,使每个查处案件的跟踪管理记录更详细、周全,案件查阅更加方便、快捷,优化了违法建设案件的台帐管理,完善了违法建设案件管理体系。
建立“机关人员巡查”制度。采取日常规划许可与规划监察工作相结合的方法,规定业务审批科室人员每月参加规划管理所监察管理行动不少于1次,使审批人员基本了解目前监察管理现状,增强其项目审批的服务意识。
建立“自我监督”制度。由分局监察科牵头,每周至少2次到各规划所辖区进行巡查,对重点违法建设进行跟踪管理,并及时督促、协助辖区规划所进行查处,强化对监察管理的自我监督机制。
二是积极推进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乘势加大对违法建设的管理力度。
按照“拆早、拆小、拆了”的监察管理要求,重点加大对现行违法建设的管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实行划片包干管理,进一步落实监察管理岗位责任制。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737件,计违法建筑面积176501平方米,其中拆除705件,计违法建筑面积162779平方米,立案查处15件,计违法建筑面积3354平方米。共组织开展了128次拆违行动(按拆违预案数统计),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辖区内违法建设势头。
同时,分局积极主动地参与温瑞塘河整治、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三沿”整治、大罗山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维稳安全联合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借助联合整治的强大声势,及时、迅速的加大对辖区重点、难点违法建设的管理力度。尤其在温瑞塘河整治行动中,分局在接到整治任务的第一时间,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塘河两岸违法建设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制。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内,就完成了*区域内温瑞塘河各条河道两岸各30米范围内违章建筑的调查摸底工作,共排摸违章建筑589户,约18万平方米。并积极配合区各级政府开展温瑞塘河两岸违法建筑的持续拆除,共出动约5000人次,共拆除塘河两岸违法建筑约15万平方米。加大对大罗山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建房)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推进生态区建设。对大罗山保护区范围实行专人管理,坚持每日一巡制度,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及时登记入册,做好调查摸底,并积极协助当地镇、街道对瑶溪山庄、天柱寺等景区内11处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共出动1000人次,拆除违章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同时,积极配合区政府开展出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镇、街道对辖区内违章搭建的出租房、简易棚屋进行调查摸底,共排查出租房25804户;简易棚1309户,计建筑面积146956平方米。已配合当地政府整治违章出租房14563户,拆除违章简易棚145076平方米。
三是以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为突破口,做好信访办理工作。全年共接收举报、投诉信访件638件,均及时予以办理、回复,回复率100%。对一些重要信访件,分局领导亲自督办,落实具体经办人,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的减少超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分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规划管理人员少,管辖区域面积大,管理力度难以跟上,同时科室的业务人员缺少也给日常规划管理带来被动。二是分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人员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心理,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对上级布置的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工作的执行力仍需加强,有关科室、所对分局布置的要求定期上报的工作不够重视,如有关专项报表汇总、政务信息报送等方面工作,个别所全年报送政务信息数为零。四是基层监察管理面临着很大压力。执法环境仍不容乐观,规划监察管理中执法人员遭违法建设当事人辱骂、恐吓甚至围攻等现象时有发生。五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未编制的区域,规划许可没有依据,给日常审批工作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