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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分局在市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年度各项中心工作,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规划编制、规划许可、规划监察、规划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推进了*城乡规划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据统计,1至12月份,共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47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3件,计总用地面积161.4380万平方米,其中私人建房69件,用地面积0.5515万平方米,公建项目134件,用地面积160.8865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683件,总建筑面积215.1*3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项目2043件,建筑面积23.9565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项目640件,建筑面积192万平方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588件,总建筑面积59.5762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项目428件,建筑面积12.4372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项目160件,建筑面积47.1390。办理历史遗留房屋160户,办理移民安置房143户。在“三沿整治”中,共拆除“三沿”两侧违法建筑65800平方米。1月份至12月份,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1225件,计违法建筑面积20.*6177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设案件11*件,计违法建筑面积20.033863万平方米,立案130件,计违法建筑面积8.589*5万平方米。新发生的违法建设案件总量比去年度下降了27%。
一、20*年工作总结
(一)以“为民办实事”为抓手,加强规划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
1、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
一方面深入开展规划联络员走访活动。每位联络员定期走访自己联系的镇(街道)、村居,随时了解镇(街道)、村居发展建设中碰到的规划难点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或做好引导。如,在走访天河镇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该镇郑岙村、中河村旧村改造的呼声非常强烈,分局领导随即带领相关科(室)、所人员深入天河镇,到实地勘查,与该镇领导和村干部进行座谈,做好有关旧村改造方面政策的引导,为旧村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片区联络员做好问题的具体落实和解决或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另一方面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开展“下村蹲点知民情办实事”、“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等为民办实事活动。在5月下旬开展的“下村蹲点知民情办实事”活动中,分局16位中层以上干部分别深入辖区内16个村进行蹲点调研,征求蹲点村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联系人上门走访、座谈、现场勘查的方式,深入联系村居,对当前规划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共收集到40多个涉及规划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千方百计地予以解决,对因政策法规规定,无法办理的,及时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说明。
2、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深入实施阳光规划。通过市局网站、报纸等宣传媒介,及时反映规划工作动态、宣传工作情况。尤其是今年在宣传中,分局借助*区委《今日*》这一宣传载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规划工作。如,12月份分局在《今日*》第三版上整版刊登了题为“规划工作注重民生实事,推动*城区科学发展”的文章,向社会各界专题介绍近年来规划部门为民办实事情况,受到广泛关注。为充分听取公众对规划工作的意见,主要开展了“阳光投诉”“规划法宣传月”“进社区座谈会”“组织参观规划成果展”“举办规划知识培训班”等活动,采取多形式的宣传,进一步扩大规划宣传渠道,解决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分局广泛征求当地党委、政府及基层干部、群众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使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使规划编制更加透明,更能体现民意。今年4月份在编制《蒲州状元片分区规划》时,分局组织蒲州街道辖区内的市、区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多人,与规划设计人员就如何优化规划、体现群众意愿进行了座谈;10月份将完成中间成果审查的《瑶溪北片生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送到瑶溪镇,听取镇政府、村委会对该项控规的意见和建议,使群众的好意见和好想法能切实融入到规划中去,提高规划最终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这些征求到了的意见和建议,分局及时进行了梳理汇总并上报市局,为下步规划编制的深化提供了参考依据。
大力实施“阳光规划”,从强化规划服务、提升公众规划参与度着手,通过“规划进社区”这项服务载体,切实加强规划决策、审批及管理的公开化,使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规划工作中来,增进规划与公众的互动性。根据*城区发展要求,围绕年度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上门走访、设摊宣传、参观规划展示厅、召开交流座谈会等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为社会各界做好规划服务。一年来,分局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先后多次在辖区内共设置7个“阳光投诉”点,并多次参加了由区政府组织的“阳光投诉”现场会、“执纪为民直通车”等活动,集中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
(二)简化规划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服务,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是从简化审批流程入手,对原来分属于两个科室的“一书二证”和方案总平审批事宜进行调整,建设项目的审批统一纳入到规划建设管理科,实现建设项目审批一个科室对外服务,由分块审批转变为一条龙服务,消除了原先业务科室之间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因审批材料的交接或工作衔接问题而耽误审批进度的现象。根据今年1至12月份的统计,各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期限(7个服务项目,平均承诺期限为9.2个工作日)为4个工作日,较规定期限缩短了5.2个工作日。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用了2.1个工作日,缩短了4.9个工作日。
2、强化窗口服务职能。提高分局驻区审批中心窗口“一站式”服务,将施工用房(棚)、施工围墙等建设项目临时附属设施的审批下放到中心窗口,直接由窗口受理、审查和办理,对临时附属设施的审批实行即收即办的快速服务。
3、开辟绿色通道,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对“五个一民生工程”与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分局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实行随报随批,做好跟踪服务。如,在瓯海大道、*南路等拆迁安置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审批中,多次上门服务,主动衔接工作,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在*区全区工业用地招拍挂工作中,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5至6月份,分局加快对历史遗留工业项目供地有关规划手续的办理,加班加点、放弃双休日,确保工业用地的及时申报。
(三)健全完善规划监察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规划监察管理水平。
针对违法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分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规划监察管理机制,创新规划监察管理措施,努力对辖区实行全面地防违、控违。今年分局协同有关部门共组织了120次拆违大行动,集中拆除了一批典型违法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建设势头。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建立定期向当地政府汇报规划管理工作的机制。规划所对近期规划监察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导汇报,做好工作的沟通和联系,使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了解掌握各阶段规划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动态,并积极地参与到规划监察工作中来,促进基层规划监察工作更好开展。
2、全面推行劝解员制度。在每个村确定一名驻村干部为劝解员,借助其良好的群众基础,做好违建户的思想工作,争取违建户对规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缓解违建户对规划管理的抵触情绪,推进“平安拆违”。
3、实行AB型联合拆违模式。即A所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由B所牵头,联合A所组织拆违。该拆违模式强化了规划管理所之间的执法监督,减少了“人情案”,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且集中了人力、物力,加大拆违力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管理人员少、拆违经费不足的问题,另外这次海城“12.27”事件以后,分局采取以监察科为主,召集各所到海城辖区内进行巡查管理。
4、深入实施对违法建设的联管联治。尽量争取当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工作支持及与国土、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合,加大对屡拆屡建、顶风作案等管理对象的集中整治力度,配合法院对违法建筑实行强制拆除。对违法建设的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提高了克难攻坚的能力。
(四)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创满意单位”活动。
1、强化队伍综合素质,实行人员交流双向选择。为切实提高规划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分局制定了学习计划,每半月召开一次学习会,及时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学习内容。组织全体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风建设年”活动相关资料等。为进一步强化规划服务意识,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服务“三次跨越”解决思想大讨论活动。除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实行人员双向选择外,全面推行协管员公开招聘制度,淘汰了10名现有协管员,新录用1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分局还视工作需要及时调动工作人员,使各岗位人员配置更加合理、科学,充分调动了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责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2、积极开展创基层群众满意工作。年初,分局就把事关创满意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具体工作内容进行分类量化,与各基层所签订责任书,并将上门走访服务对象的这项工作列入领导班子、科(室)、所中层干部的工作日程,按照岗位分工每月分别到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村居等单位主动上门联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他们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局制订了《创建“群众满意基层所”活动的工作计划》,并成立了基层站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为全力推进创建工作,首先,完善了政务公开,在各规划所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全面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人员及有关工作制度。其次,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健全规划监察管理台帐,规划所对日常违章管理均实行当日查处,当日记录,将管理情况详细记录入册,使管理情况有据可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第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市局要求,对基层规划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所长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第四,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的带头示范作用。在创建活动中,第一规划管理所副所长王坚同志虽身患重病,但表现出的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的人生态度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成为了全分局上下学习的榜样。8月份开始,分局向各科(室)、所下发了《开展向王坚同志学习的决定》,迅速在分局掀起了学习向王坚同志学习的热潮。王坚同志的先进事迹在《温州日报》(*版)上刊登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树立了良好的规划形象。9月份市局也作出了向王坚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全市规划系统内形成了人人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创建氛围。
(五)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
根据年初市局与分局签订的《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和《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部署,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责任分工,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科、室、所其负责人各负其责,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开展。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有:
1、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指导思想明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要内容和迫切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党和政府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对于凝聚党心、民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分局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分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行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我们结合工作时间的实际情况,经常在中层以上人员参加的联审会议上,就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认真对照,查找问题,规范全体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切实纠正不廉行为和不正之风。
2、强化责任,与基层规划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党风廉政制度,不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纳入了法制轨道,而且对各基层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中应负的责任追究等问题作了制度性规定。我们按照年初市局与分局签订的《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2月8日分局与下属6个基层规划所签订了《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考核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3、加强学习和警示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党风廉政建设,既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国家的命运和兴旺,又维系着家庭的幸福与个人前途。为了使分局全体工作人员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思想防线,从主观上自觉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强分局全体共产党员和全体工作人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的学习、教育,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燃。一是3月12日,我们邀请*区检察院夏志兴副检察长为分局中层以上人员上了一堂“职务犯罪预防”的廉政教育课(即“”内容之一的党课)。廉政教育课详细讲解了职务犯罪的对象、类型、立案标准等基本概念,并结合当前社会的腐败案例就如何开展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了深刻全面地阐述。通过这堂课,被授课人员思想上深受教育和启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职务犯罪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权利观、金钱观上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理解;二是4月28日组织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及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的重要讲话;三是6月20日、7月6日分别共2次组织分局中层以上人员和分局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四是今年4月27日我们组织分局青年团员参加由市局团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并获得三等奖。
4、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材料,按期报结重要信访件特别是领导批示件,今年1-11月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材料、领导批示件等信访件761件,均已全部按规定报结,报结率100%。
二、工作中的体会
今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组织下,分局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已先后荣获*区“电镀业污染整治”、“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服务”、“村庄整治”、“工业项目推进年和企业服务年”多项工作先进称号,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从中我们体会到,促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一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紧紧围绕市局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从*城乡规划工作的实际出发,创新机制,推陈出新,充分发挥分局工作职能,及时抓好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使规划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二是要积极拓展沟通渠道,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城乡规划工作离不开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更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理解和参与。在规划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增进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使规划工作更广泛地体现民意,反映民生。三是在规划管理过程中要按“严”“细”“实”“真”的要求,抓好工作的落实。严,就是要在规划工作中严格有关程序和有关规划。细,就是按各个环节的要求,把工作落实在细节上。实,就是要不回避矛盾,实实在在的为人民群众解决好问题。真,就是讲真话,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好规划执行中的相关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分局规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突破和发展,但离广大群众对规划工作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城乡规划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规划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工作人员包括个别中层干部思想解放不够,工作热情不高,创新意识不足,执行落实不力,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还不够强,与当前任务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一些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专项服务活动的实际成效距离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为民办实事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服务载体的设置需进一步拓展。三是局部违法建设一直没有在源头上得到有效制止,“拆早,拆了”的执法要求没有很好落实。四是执法环境仍不容乐观。规划管理中执法人员时常遭到威胁、恐吓、围攻、甚至殴打,规划监察管理阻力很大,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亟待研究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