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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发展社会保险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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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发展社会保险管理总结

2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和谐*建设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全体劳动保障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构建和谐*为主线,打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三大硬仗,抓好完善社会保障、统筹城乡就业、和谐劳动关系、夯实基础管理四项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跨跃式发展,为“平安*”、“和谐*”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获得历史性突破

为全面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我们积极组织业务骨干赴温州市局及兄弟县市取经学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并以市府办名义予以转发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扩面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等;在大张旗鼓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合作,摸清全市各被征地村的被征地面积和人口等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参保对象的思想工作,逐一核定各被征地村应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人数,并通过各乡镇将参保名额落实到各被征地村;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两期《督查通报》,对各乡镇的扩面进展情况进行专门通报;9月份市政府出台《〈*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对20*年以后被征地农民政策进行补充完善;完成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信息系统;根据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因素,适当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37948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障5639人,生活补助32309人),比上年净增34673人,增长率达到1059%,完成目标任务数2.6万人的146.0%。已有18188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历年雷击筹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11973.9万元,累计支出2216.14万元。

(二)工伤保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深入贯彻《*市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现工伤保险在我市全民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全覆盖。出台实施《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畅通农民工优先办理工伤保险业务的渠道。根据销售额、行业特点及从业人数等状况,对全市1万多家企业的应保人数进行测算,以签订责任书及发放核定通知书的形式将温州市下达的全年净增12万人的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及企业。通过督促各乡镇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开办业务培训班、深入企业讲解政策法规、在各项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在《*日报》上刊登工伤保险知识问答等措施,大张旗鼓地进行广泛宣传,全面营造良好的扩面氛围。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乡镇及企业的扩面参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或拒不参保的单位,开展工伤保险专项劳动监察。截止12月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226655人,比上年净增128127人,完成温州下达任务数12万的106.8%。1-12月份基金收入1113万元,支出247万元,本年结余866万元,历年累计结余2292万元。同时,扎实做好工伤认定工作。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伤认定案情及成倍增长的案件量,我们一方面及时抽调人员,集中力量,切实提高工伤认定效率;另一方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规定,严把工伤案件审理、调查认定、待遇审核关,积极做好来访群众及用人单位的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逐步建立以工伤补偿为主体,向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延伸的“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障体系转变。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863起(其中11-12月份受理184起),已作出工伤认定563起,不予受理的案件93起,受理后主动撤回的69起,核定工伤保险待遇285起247万元。

(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面实现全覆盖

为实现20*年底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的目标,在乐成等五大集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基础上,针对五大集镇与其他二十六个乡镇不同的情况,采取分类指导,强化督导,全面实施:对五个集镇存在发展不平衡,有些社区(居委会)人员结构老化、管理松散、服务形式和内容过于简单等问题,除制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流程》,健全专人值班、走访慰问、会议、学习、文体活动等制度和台帐,督促乡镇调整机构、配齐人员、落实场地外,以规范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和丰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为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力所能及的社会化服务活动,真正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为全市其他乡镇树立学习典型;对其他二十六个乡镇,通过召开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全覆盖工作现场会,交流推广成功经验,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氛围,督促各乡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强化考核验收,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和场地等措施,使26个乡镇及其社区(居委会)快速进入角色,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11月底,我市31个乡镇的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顺利纳入社区(居委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

(四)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

6月份报请市政府出台实施《*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稳妥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实现新旧政策平稳过渡。认真细致地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在8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11608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全部调整到位。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继续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力度。截止12月底,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为153414人,与上年底相比净增19*5人,完成温州下达任务数8800人的216.3%。全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各项收入为36042万元,支出19063万元,本年结余16979万元,历年累计总结余7**万元,支付能力达44.3个月;全市12302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待遇,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着重抓好查漏补缺工作,截止12月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达28179人,其中在职参保职工22588人;全年共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1378万元,支出11715万元,本年结余-337万元,历年累计结余1*08万元。5591名离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五)医疗保障体系取得长足进步

出台《*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灵活就业人员和老年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保对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我市“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调整参保人员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扩大特殊门诊病种范围,切实提高我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认真做好企业医保证历卡的换发工作,并组织医疗专家对33名申请慢性病和122名特殊病种确认的参保公务员进行鉴定,对其中核定的27名慢性病患者和122名特殊病种患者发放特殊病种专用证历,方便医保患者及时就诊。增加北白象、芙蓉、白石等三家卫生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合理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布局;联合市卫生、财政部门对全市8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考核,促使其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和提高管理水平。按照“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狠抓非公企业医保扩面工作,正泰等几家深具影响力的民营企业率先实现了全员参保。截止12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64700人,比上年底净增2*32人,完成温州下达任务数1.7万人的119.6%。全年医疗保险各项基金收入14828万元,支出8023万元,本年结余6805万元,历年累计结余20019万元。此外,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服务工作,全年共支出公疗费用2082万,有21位符合条件的抗战前机关离休干部的配偶、遗孀相继纳入公疗体系,继续推行每双月14-17日直接上门为离休干部提供住院医疗费报销服务的举措。

(六)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由于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信息化程度较低,致使不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隐形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象偶有发生。为此,我们于10月即着手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信息系统的建立工作。经过近半年的研究论证和调试后,于12月份率先在温州地区(除市区外)建立起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切实做好非公企业的失业保险扩面和国有、集体改制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截止12月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74305人,比上年净增19356人,完成温州下达任务数1.45万人的133.54%。1-12月份基金收入2656万元,支出946万元,本年结余1710万元,历年累计结余6931万元。共为对符合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的1881人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医疗补助金等797.26万元。

(七)生育保险工作保持平稳推进

认真实施《*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完善业务档案,严把待遇支付审核关。在做好政策宣传和实施的同时,扩面工作继续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截止12月底,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30204人,比上年净增15001人,共核定生育保险待遇168起支付99万元。全年基金共收入302万元,支出99万元,本年结余2*万元,历年累计结余393万元。

(八)社保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健全完善基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除做好基金的自查及对各社保所银行帐、现金帐的检查等工作外,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了我市200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专项审计工作,并对社保基金管理、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抵费资产、代管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

二、大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深化

一是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重点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岗位补贴等各种扶持政策,全年共为1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万,共为41人次发放2006、20*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4.58万元,对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已核准(公示期内)5人。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通过开发各种公益性就业岗位等手段对其实施再就业援助,全年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共24人。三是春节期间,对全市457名下岗失业特困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45.7万元。四是3月份在柳市盛金客运站内举行*市劳动力交流洽谈会,提供岗位5384个,进场求职应聘2320人,达成意向413人。五是分别于4月份和8月份开展“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调查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基本情况,制定有效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六是举办失业人员再就业指导培训班,全年共举办12期再就业指导培训班,有318名失业职工参训,完成目标任务数100人的318%。七是加强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10月份组织举办第四期职介机构资格认可培训班,共有56名职介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职介人员的业务素质。现有职业介绍机构41家,其中分支机构5家,全年职业求职登记48311人次,介绍成功23550人次,成功率达48.75%。八是建立市外来机动车驾驶员管理中心,会同市公安部门出台《*市外来机动车驾驶人聘用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外来机动车驾驶人聘用管理和就业服务。九是为改制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全年共接受档案2808份,切实解决失业人员档案管理的后顾之忧。

据统计,全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152人,完成目标任务数5800人的148.2%,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5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500人的131.6%,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2*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50人的135.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2%。

三、切实规范劳动用工综合管理,劳动关系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

(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劳动执法和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为期40天以清欠工资为重点的“春雨”行动,重点检查了北白象、虹桥等乡镇生产密集型企业,并对慎海头盔业、白石橡胶业、北白象及磐石服装业、湖头胶木压铸业、北白象标准制造等家庭作坊进行重点排摸。共检查用人单位347家,处理案件82起,清欠工资63万元,清退押金6.1万元。二是3—4月份开展对全市劳动力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春雷”行动,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行为不规范、超标准收费、超范围经营、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共检查了27家职业介绍所,取缔无证职业中介5家,并对4家存在违法问题的职介所进行处罚。三是5-6月份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为重点的劳动用工情况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企业。共检查用人单位200余家,对47家未办理用工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当场受理企业职工投诉案件29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24万元。四是5-7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对近2000家用人单位报送的上年度劳动保障情况的有关材料进行实地抽查和审核定级。以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信用档案。五是6月份开展摩托车头盔业劳动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167家,同时对35家企业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检查期间现场处理投诉案件15起,追回被拖欠的工人工资11万,清退押金3.5万,查处童工3名。六是8月份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362家(其中小砖窑、小矿山51家,小作坊和其他企业311家),查处童工4名。七是12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全面摸底排查。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纠纷较多的建筑施工、装饰装潢、餐饮服务和服装、头盔、橡胶制品生产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曾经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以及生产条件差、管理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重点监控;对农民工反映的工资拖欠等问题依法从快处理,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清欠工作方案。截止12月底,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3715家120519万名职工,发现存在拖欠工资现象的用人单位18家,涉及职工人数336人,涉及金额132.3465万元,共为251名职工清欠工资共91.15万元。

据统计,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1230起,结案1191起,结案率达到96.8%,涉及劳动者3641人,为务工者追回工资326万元,查处童工24人,清退押金16.1万,较好地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关系,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2.加大劳动争议办案力度。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规定,做到操作规范、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全年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06起,已结案404起,涉及经济标的780.5万元,劳动争议处理结案率为99.6%。

3.加大劳动用工管理力度。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召开实施动员大会、举办业务培训班、深入用人单位讲解、印发劳动合同书样本、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和开辟专版专栏等措施,大张旗鼓地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从而为《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全年共签订劳动合同23.67万份,合同签订率达92.6%;7月份在大荆铸造行业率先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14家会员企业的7600多员工实行“同工同酬”,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5-7月份对全市部分企业的工资情况开展调查,并公布我市20*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用人单位提供参考依据。继续做好国有企业的工效挂钩决算工作。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退伍军人公开招工工作;做好10名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

四、重视职业技能人才开发,尊重人才、崇尚技能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一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2月份会同市委农办组织经过培训的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大赛;4月份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了第三届“培英林立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竞赛,全市职业学校计算机、电子电工、机械、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等六个专业373人参加了本次比赛,共有170名学生获奖,并对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8月份开始与总工会联合筹办“*市首届技能运动会”,设立团体奖和个人奖,共有300多人报名参加,共有200多人参加比赛,对个人奖前6名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前3名授予“*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是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农村劳动力及区域经济的特点,以就业训练中心为主导,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培训资源,在全市各乡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截止12月底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6510人,转移就业4010人,转移就业率达61.6%;4-5月份协助温州市局做好我市2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培训报名及初审工作;9月份举办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线务员、机务员培训班,共64人参加;继续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服务行业进行拉网式的技能提升培训及高技能人才培训,培训人次分别达3358和82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800人的102.5%),社会反响良好。

三是加大技能鉴定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规定,继续做好面向职校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及面向社会的通用工种及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进行鉴定。截至12月底,共鉴定考核8517人次,完成目标任务数7000人的121.7%,发放职业资格证书7240个。

五、稳步推进劳动保障基础建设,系统能力进一步提升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阳光投诉、效能革命、优质服务窗口、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四好科室”创建等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制发《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与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行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年共办理提议案19件和信访件247件,审核确认576名企业退休干部,并建立专门数据库进行管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条款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局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解决了柳市、虹桥、大荆社会保险所的交通工具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切实做好社保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已完成乐成、北白象、柳市社保所及养老保险科等有关业务科室的7万多件档案的归档工作;认真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基础数据的完善,完成金保工程规划方案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可行性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并报请市信息办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切实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