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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市司法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20*年工作回顾
(一)紧抓班子和队伍建设,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今年,以“六型机关”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彰显出工作活跃、特色明显、团结向上的氛围。被*市局记集体三等功、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各一次;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六型机关”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等。全系统有30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其中陈彬、黄乐晓、柳地奇同志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评选活动中榜上有名。今年,新提拔使用中层干部6名。1、班子建设。局党组以突出班子核心、凝聚全局合力为抓手,把创建“满意领导班子”放在首要的位置,自我加压,提出了“学习理论好、精通业务好、作风深入好、廉洁自律好、团结协作好”的五个标准并努力付诸行动。班子内部自始至终坚持了民主集中、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和求真务实四原则,体现出了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每周一次的全体干部学习日制度,以4月和10月的“调研月”等各种主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抓好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教育。广开学习教育渠道,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更新知识培训,鼓励干部学习深造,不断提高基本技能,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特别强化业务培训尤其是执法知识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局共有11名干部取得了执法证;今年,又组织5名同志到省厅进行专业执法知识培训。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规范人,先后制订完善了局行政在执法责任制等。建立干部谈话、函询、诫免等制度,有效地防止各类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以上措施,有力地推动了队伍建设,干警责任心普遍增强,自律性提高,机关秩序井井有条,建立起了一个民主、团结、有战斗力的集体。历年来,局机关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案件;顺利通过*市文明单位复评;局机关科室全部被评定为市级机关“四好科室”。
(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司法行政工作新亮点。
以敢于开拓的精神、勇于创新的魄力,积极转变思想观念,认真分析形势、认清机遇,把服务基层、服务民生作为工作中轴,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品牌。
1、保障民生,推行法律援助“一站式”工作模式构建“一小时服务圈”。(1)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先后在市、乡镇两级建立40个法律援助站,在全市939个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创建率达到100%,形成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打造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工作平台,法律援助网络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法律援助申请人不出乡镇就可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提高了法律援助维护民生和保障民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2)开辟网上审批绿色通道。今年10月,我市探索建立了法律援助网上审批平台,确定14个有条件的法律站进行试点。试点乡镇法律援助站通过网上平台直接申报初审合格的法律援助申请,市法律援助中心直接通过网络进行审批。网上平台开通2个多月来,乡镇法律援助站通过网络平台申报法律援助申请16件,占了同期法律援助民事案件总量的77%。法律援助网上审批在方便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同时,保障了审批程序的公开公正,使法律援助信息管理更加科学、法律援助监督渠道更加畅通。上述做法得到副省长葛慧君的批示:“*市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构筑‘一小时服务圈’的做法,方便了基层群众,拓宽了援助渠道,提高了服务效率,值得各地借鉴。”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449件,其中刑事298件,民事151件(通过调解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共17件);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主动为当事人减免收费13件(其中公证处9件、律师所4件)。
2、服务基层,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村(居)延伸。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社会各种矛盾纠纷不断显现,特别是因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利益分配问题等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为积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局探索创新,将司法行政工作向村居延伸,今年初,在乐成镇乐湖社区、南草垟村分别建立村(居)司法行政工作站试点。至今年6月,我市四大集镇共有97个村居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站,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政治素质硬、文化水平高的村居干部组成。工作站的职责是:开展村居普法教育、民间纠纷排查、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多项工作。建站以来,各工作站共协助司法所和村委会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376次;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和进行法律培训130次;协助司法所管理指导和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调解矛盾纠纷1279件,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处并对重大纠纷隐患及时报告;协助司法所和村委会组织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协助司法所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劳动310次。特别是乐成镇南草垟村司法行政工作站,在民主法治建设中,严格落实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集体决定土地流转事项;成功调解纠纷9件,2名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稳定、认真改造。司法行政工作站面对面、零距离、无缝隙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桥头堡”。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省厅陈志忠副厅长、*市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
3、筑牢防线,建立村居专职调解员队伍。20*年,我市乡镇专职调解员队伍正式建立后,成为人民调解队伍的骨干力量,特别是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群体性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纠纷类型复杂、调解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根据*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意见》(乐委办发〔20*〕8号),我局决定把专职调解员制度向村居延伸。年初,根据各村实际工作量的不同制定两种方案,对实际工作量较少的村居,由乡镇聘用的专职调解员定期驻村,指导和协助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对实际工作量较大的村居,专职调解员由所在村居热爱调解工作、人品好、有文化、懂政策、善协调、威信高的村居民和大学生村官担任。全市937个村居(社区)共有636个村居调解员落实了坐班工作制度。专职调解员的工资、补贴由村居、乡镇、市财政分级负责,基本工资不少于500元,由村居负责;调解案件补贴每件10元—500元不等,由乡镇、市财政负责。专职调解制度向村居延伸不到一年的时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至20*年12月,村居专职调解员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173件,全市绝大部分村居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纠纷无上交”。
4、注重实效,出台普法依法治理新举措。从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入手,不断探索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方法,在全市掀起了学法、用法并自觉地依法办事的新高潮,促进*市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1、动静结合,法制宣传有成效。一是建成具有长期普法效应的“普法一条街”。精心编辑普法标语、口号,在乐成镇万岙高速出口<大道两侧设立100多个普法宣传牌(全长近2000米),在七里港镇中心大道>两侧设立形象直观的系列法制漫画。“普法一条街”地段优越,标语内容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语言通俗、形式灵活,成为广大群众学法的又一新渠道。二是成立法制宣传志愿团。法制宣传志愿团由5个分队组成,吸收社会各界热爱法制宣传教育事业的人士加入,团员主要由机关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小学学生组成,目前人数为150余名。志愿者行业广泛、基层情况熟悉,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各乡镇巡回服务,张贴法律宣传标语1000多条,赠送群众普法读本6万册,解答群众现场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三是重视以案说法,着力提高普法实效。编印《*案例选编》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万;四是在100多辆出租车上张贴法制宣传标语,将法律送到城市乡村的每一个角落。教育、引导、帮助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了群众生产生活当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以点带面,开展“法治*”建设三个“十佳”评选活动。采取自愿申报和乡镇、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过推荐、资格审查、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评选出“法治*”建设十佳基层站(所)、十佳村(居)和十佳企业,在全市着力营造出人人参与“法治*”建设、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三)明确目标任务,创造司法行政工作新业绩。
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集思广益,制定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年度工作任务的有力措施,努力创造新业绩。
1、加强基层基础,稳步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十一五”规划。一是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发展。柳市镇司法所、北白象镇司法所、大荆镇司法所等6个司法所被省厅命名为省示范司法所;去年13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今年,9个所自评达标、等待验收;同时,已达标司法所不同程度上得到巩固和加强。12月24日-25日,市人大组织开展对司法所建设情况的视察,并提出了人大建议提交市政府,为下一步深化司法所建设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司法所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目前,直派所为14家。经过调整,落实全市31个乡镇司法所人员共130人(其中我局机关下派干部20名),平均达到每所3至4人,其中专职104人,进一步优化司法所建设的社会环境,走在*乃至全省的前列。
2、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大力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先后6次组织专职调解员培训,村居调解员参训率在92%以上。完善村居(社区)调解、信访、治保“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各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使村居真正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参与全市“三级调处”、“六大调解”网络建设。目前,在200多家20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建设率达到95%。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乡镇、村居定期矛盾纠纷排查、一月一报制度。奥运期间,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采取“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形式,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限时调处。今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6736件,调解成功6500件,成功率为96.5%;其中,调解因非正常死亡、轻伤害案件引起的纠纷100件,涉案金额1335万余元;参与调解重信重访案件12起;参与调解民间金融纠纷47件,涉案金额2.3亿;参与调解企业欠薪案件2件。
3、落实措施,帮教安置工作人性化。进一步推进墙内帮教工作。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安置工作,探索和拓宽归正人员安置新途径。20*年6月、11月,两次带领我市民营企业参加省内有关监狱召开的预刑释人员招聘会,共与100多名预刑释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提早帮助解决归正人员就业问题。在蒲歧镇、虹桥镇分别建立了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基地。做好归正人员的建档、动态管理和定向监测调查工作,做好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调查统计。加强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重点区域的归正人员定期排查和上门帮教工作,针对不同重点对象,采取分层的帮教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脱管、漏管和失控,预防重新犯罪。今年共接收归正人员1*9人,帮教率96%,安置率95.2%,重新犯罪率为2.23%。
4、规范管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稳步发展。我市为*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第二批试点县(市)之一,于20*年12月28日,在柳市镇举行全市社区矫正交接仪式现场会,顺利启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至今年8月,全市31个乡镇全部顺利完成交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共832名,期满解除129名,在管703名;目前,除3名对象涉嫌犯罪外,其它矫正对象思想稳定,人心思进。(1)日常管理日渐规范。20*年,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管理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10多个文件,并编印成《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社区矫正工作者人手一册。(2)工作力量不断加强。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牵头协调,司法局组织实施,政法部门协作配合,乡镇司法所具体执行,公安派出所民警协助,成员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3)社区矫正工作方式人性化。一是实施个案矫正方法,分别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针对部分矫正对象存有的多种消极心理,我市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引入心理咨询师。聘请心理医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自身特点,制定与其心理、生理情况相适应的心理矫正方案,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测查、心理治疗等心理辅导,帮助矫正对象重拾生活信心。二是为矫正对象帮困解难。对一些家庭困难的矫正对象,以安抚帮教为主,多方寻求关系为其解决问题,缓解其家庭负担;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矫正对象,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为其寻求帮助,鼓励他们调整心态,树立信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完善机制,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1)强化实效,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明确全市20*年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建立了法制宣传志愿团。各部门、各乡镇通过制定和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各行各业各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出台了《全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普及,分层实施,学用结合,重在实效”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和新*人这六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举办两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做到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辅导教材人手一套。年初,分别在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和市青少年文化宫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拓展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空间和领域。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对全市193所中小学校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的全面验收,今年,全市中小学校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400余次,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普及率达100%;抓好农民的法制教育,把开展“和谐专列进农村”活动作为“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31个乡镇法制辅导站;组织村民代表参加*市村(居)民法律知识竞赛并获二等奖。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制度,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建立企业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以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切入点,引导他们树立学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观念,开展“法律援助,情暖人心”——法律援助志愿团服务“新*人”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联合白石镇司法所、妇联、法制宣传志愿者开展以“普法情系新农村,法律服务新*人”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受教育的“新*人”达5万人。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2)拓宽平台,不断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建立“法制公园”、“法制广场”和“普法一条街”,改变了法制宣传无固定场地的难题;此外,继续发挥“雁荡法治”网站作用,及时进行改版,继20*年之后,20*年12月,雁荡法治网再次被评为省级优秀普法网站。(3)加大力度,努力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以健全落实农村“四民主两公开”各项制度为抓手,对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照民主法治村的九条标准进行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举办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全市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目前,共有“四星级”民主法治村9个,“五星级”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100%,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民主法治基础和保障。
6、深化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1)加强政治教育。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员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以讲政治、讲大局为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和谐*建设。组织律师参与每月15日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或者在敏感时期办案的指导。(2)强化服务质量。实行法律服务卷宗定期检查制度。开展律师办案质量情况季度大检查,进一步完善律师诚信档案。改进公证业务咨询接待制度,把办证窗口集体接待改为专人接待,设立咨询岗;建立公证处例会制度,定期讨论疑难公证事项,严把公证质量关认真做好涉外公证卷宗退查工作,有效地保障公证质量和统一服务口径。(3)创新服务方式。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如开展“律师送法进千村”活动,落实“一村一顾问”举措,全市律师与我市900多个村结对,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并开展赠送书籍、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举办村级换届选举法律讲座等活动。与《*日报》合办《请您断案》栏目,由律师对群众生产、生活中常见的典型事例进行以案释法。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积极开展各项法律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4)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队伍积极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召开律师工作业务经验介绍会,围绕如何做大做强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相互探讨办所理念和开拓非诉讼业务领域。聘请农村公证信息员,进一步加强公证服务三农工作。指导全市法律服务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推进“法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20*年1月至11月,全市律师所共办理刑事案601件,民事诉讼案件1431件,经济案件271件,行政案件54件,非诉案件75件,业务收费与去年同比增长52%;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7337件,业务收费与去年同比增长28%;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案件1*5件;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共担任法律顾问463家。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薄弱环节:1、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畅。乡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实行行政领导、管理,市司法局对司法所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该体制阻碍司法所高起点统一规划、高标准统一建设,影响了司法行政效能和整体水平。2、乡镇司法所各项经费无法落实。我市未将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业务经费、培训经费等纳入乡镇财政予以保障;大部分乡镇司法所平时办公经费由乡镇政府适当给予开支,无财政预算部分的独立经费。3、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工作者存在违章执业行为;基层法律服务所在配合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综合治理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等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