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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卫生法制监督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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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卫生法制监督总结

2009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明年工作任务。

一、2oo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园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据全市统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07件,责令整改1271户,取缔无证经营199户,罚款金额51.76万元;查处医疗违法案件2024件,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9万元;责令暂停执业活动138人,取缔无证行医109户,罚款218.2万元。

(一)加大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监管力度,全市食品卫生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全力开展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卫生安全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在节日、抗冰救灾、奥运会期间加强了餐饮、学校食堂(酒店、旅景点、车站、机场、码头)食品加工、配送、贮存、定点采购、建立索证台账,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饮水与餐具消毒进行了抽样检验检测;一是在节日对提供群体性聚餐餐饮单位的供餐条件、菜谱进行审查和监督,对5台以上严格落实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并将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信誉等级及现场卫生监督情况进行公示,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消费,据全市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7396人次,检查单位12017家次,查处违法案件64家,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2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3份,责令整改1092家,罚没款4.25万元。二是章贡区、赣县、信丰、兴国、上犹等7个县(区)保障了抗冰救灾部队在赣期间的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据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2600人次,出动车辆623车次,检查餐饮、商场、饮用水4178家次,保障部队6990人,监测样品185份,责令整改106家,查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106件,罚款2.1万元。三是市卫生监督所与市疾控中心在国庆期间对148家餐饮单位使用的餐具消毒效果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检餐具75292件、合格62906件、合格率83.55%。四是市卫生监督所及市疾控中心承担了20余次的重大活动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及抽检任务,据统计:市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员278人次,派出车辆320车次,监督频次达2145户次,支出卫生监督保障经费5万元;市疾控中心支出卫生抽检经费达15万元。

2、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食品、饮用水卫生和奶粉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学校饮食、饮水卫生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1268人次,检查学校1089所(学校食堂598所)、发现无卫生许可证183所;未建立原料采购索证114所、使用非定点屠宰点猪肉35所,未实施量化分级管理40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5.7万元。二是开展了全市大中型餐饮卫生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据全市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863人次,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6585家,发现无有效卫生许可证367家,未建立原料索证制度710家,使用不合格调味品2家,使用非定点屠宰猪肉25家,未实施量化分级管理121家,处罚155家,罚款19.21万元,吊销卫生许可证5家。三是“三聚氰胺”三鹿奶粉事件出现后,全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乳及乳制品专项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和完善乳及乳制品采购索证制度,针对问题奶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据全市统计:出动执法人员1438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881户次,学校及幼儿园938户次,调查处理投诉8件,查封问题奶粉10余公斤。四是开展集中供水单位的水质消毒与监测、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学校食堂、自备供水、二次供水的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930人次,检查供水单位及学校1520家,抽样检测760份,合格率为80%。五是为保证*中心城区市民吃上放心肉,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强了城区餐饮业、学校食堂及集体供餐单位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猪肉安全专项整治,据统计:检查餐饮单位987家,其中大中型酒店71家、小型餐馆742家、学校食堂135家、单位食堂39家;检查冷库3家;监督户次1974次,出动监督人员3948人次,查处购买私宰肉餐饮单位4家,罚款0.8万元;查处食品采购台账登记不全的单位2家,罚款0.2万元;查处自养、自宰、自用生猪的学校食堂1家,罚款0.4万元;共销毁私宰肉38.5公斤。六是对市中心城区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共出动监督员120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店70家,发现无卫生许可证18家,并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实施行政处罚3家,罚款0.6万元,督促23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协同城管、工商取缔了8家临时摊点;查处并销毁“三无”食品11公斤。

3、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监督与抽检和六小行业整治。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药店、保健用品店、保健食品店、化妆品、美容店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本次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954人次,检查药店194家,保健用品店85家,保健食品店109家,其它223家,旅游景区7家。发现仿冒药品的保健品产品21个、消毒产品6个;虚假宣传治疗作用保健食品30个,消毒产品5个;不合格化妆品15个,冒用虚假产品批准文号产品307个,责令停止生产经营73家,责令公告召回违法产品89公斤,行政控制违法产品418家,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87家。二是根据2009年抽检计划的要求,各级对食品抽检样品21类,检测批次3974批,合格3684批次,合格率达92.70%;三是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配合*中心城区创卫活动,开展了3次对“六小”行业专项集中整治,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局长陈仪珍及党组成员、市爱卫会副主任林莉分别2次带队对存在问题单位进行督查与指导,并由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整治信息。

4、推进全市餐饮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活动。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全市酒店、宾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量化分级,据统计,全市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8888家,发放卫生许可证7330家,发证率达87、8%;量化分级率达100%,现场公示率达100%。经各级评定:a级单位3家,b级单位41家,c级单位8844家,d级1029家;对41家酒店(宾馆、学校食堂)达到了食品卫生b级单位进行了授牌。二是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了*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活动,2009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教育、卫生、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的*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全市已投入1.6亿元对学校食堂等卫生设施进行新改扩建,《工作方案》要求,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城区寄宿制学校和80%县城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厕所、学生寝室卫生条件达到三星级标准,50%中小学校完成食堂、厕所、学生寝室的规范化改造任务,各级卫生部门主动靠前,加大学校卫生监管力度,提升了学校卫生水平。

(二)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1、加大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管力度。

一是在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的同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游医、黑诊所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技人员的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据统计:全市检查医疗机构12627户次,建立监管档案6515户,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线索293件,立案查处案件2024件,警告1001户次,没收金额4.9万元;罚款218.2万元,吊销诊疗科目21户,责令暂停执业活动138人,取缔无证行医109户。二是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日常监管和监督频次,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据统计,全市监督检查采供血和用血医疗机构共143户,警告2户,责令整改15户,立案查处1起,罚款0.1万元。

2、开展了医疗美容机构及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为规范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全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科目、人员有效证件等情况;据全市不完全统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共21家。其中:医疗美容医院2家,医疗美容门诊部1家,其它医疗机构9家,生活美容机构9家;取得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3家。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二是为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和流行,市卫生监督所对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10家医疗机构的内窥镜消毒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医疗机构的内窥镜消毒效果进行了抽样监测10条,发现3条不合格。

3、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星级评审与年度校验相结合。

为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一是各级卫生行政建立了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和校验及许可审批信息公示、许可档案管理等制度、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制。二是市卫生监督所在*市中心城区实施门诊部、诊所“星级评审”暨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对城区129家社会医疗机构进行了评审,评出“三星级”12家、“一、二星级”113家、“0星级”5家。对12家三星级进行了公示;对5家“0星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缓校验1—6个月,暂缓校验期满后仍不能改正,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和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1、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管理。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卫生监督所对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33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80%的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有规范的警示标志,75%的机房门外设置可正常使用的工作指示灯。全市监督率为96.1%,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24份;责令停业2家,取缔1家。

2、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为加强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2009年江西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共268家中小企业(其中粉尘企业195家、有机溶剂企业18家、其他企业55家),监督检查264家,职工总人数17594人,接触危害人数9889人,设立管理机构192家,落实法人责任制176家,制订防治计划或方案154家,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专职21人,兼职241人。上岗前应检人数4187人,实检人数2693人;在岗期间应检人数9769人,实检人数2558人,职业禁忌检出35人,调离岗位35人,疑似职业病5人;离岗时应检人数519人,现有职业病50人;监护档案应建数9769家,实建数2558家;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13家企业进行了行政警告。

(四)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探索卫生监督体系改革建设,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

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若干规定》和省卫生厅2009年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考核目标,我市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赣县、兴国、宁都、大余、南康、安远等6县在乡镇设立了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宁都县24个乡镇,23个乡镇设立卫生监督站,经县法制办同意实施委托执法,积极探索城乡一体执法新模式;会昌、于都、信丰等县在乡镇或学校聘请了助理卫生监督员;章贡区卫生监督所选派6名卫生监督员在6个乡镇组成卫生监督组,选派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以上举措,实现了卫生监督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目标,加强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装备建设,提高卫生执法服务能力。

按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标准》,逐步完成18县(市、区)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执法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年终能力建设目标综合考评,全市乡镇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100%、卫生案件投诉举报查处率100%、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100%。

3、规范卫生监督机构管理

一是市卫生监督所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规定制定*

市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内部执行裁量规定,避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随意性。二是对全市120份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其中:卫生行政许可案卷60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60份(食品卫生案卷28份、医疗案卷26份、其他案卷6份),经评查卫生行政许可档案合格率达95%以上,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合格率达90%以上,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100%。三是为规范卫生监督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强化考核手段,以考核推动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年终抽调市、县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6个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按照《考核办法》的内容,对19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80分以上的7个,70—79.9分的9个,60分—69.9分的3个。最高分97.0分(含附加分5分),最低分65.0分。我市的做法受到省厅领导的好评,在今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4、强化培训,提升卫生监督人员执法水平。为了提高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和卫生监督员素质,我市强化了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一是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所所长共20人,参加了全省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培训班;二是市本级举办了2期卫生监督师资培训班,参加人数达80人;同时加强了在岗卫生监督员的培训。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氛围。

1、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在春节期间,市卫生监督所联合*铁路卫生监督所深入火车站及汽车站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宣传咨询1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9060份,发放新年贺卡4000余份,发放健康维权卡5000余份。二是各级卫生、安监、工会开展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全市出动人员91人、宣传车辆20车次;开展宣传咨询25次,咨询3381人;出墙报128期、悬挂横幅401条;新闻通报32次,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35次,公益广告58天;发放宣传单10600份。深入工矿、企业开展宣传活动25次,发放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材料5093份。

2、强化用人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教育。一是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改建项目和学校食堂直接从事管理的人员或食堂承包管理者的培训。二是市卫生监督所结合*中心城区创建卫生城活动,分别对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分别达160人和100人。三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深入工业园及企业,举办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培训班19次,接受培训573人。四是举办了3期全市放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班,参训人数达625人,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及《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

(六)存在问题

1、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条件落后。

2、卫生监督队伍发展不平衡,人员数量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素质还有待提高。

二、2009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的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围绕保护人民健康权益、建设和谐平安*这条主线,推进卫生行政职能转变、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重点抓好依法行政、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开展卫生监督效能建设和综合考评工作。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1、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2009年指定的9县(市)要继续推行农村卫生监督分支机构运行模式,2009年新增章贡区、瑞金、崇义、龙南4个县(市、区)开展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或配备助理卫生监督员工作,充实并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力量,此项工作将纳入2009年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考核内容;推进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考核。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履行执法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行政处罚理由说明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法制审核制度、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卫生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政策,规范卫生监督执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3、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综合素质。全市举办2期卫生监督员师资培训班;在岗卫生监督员培训率达100%;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现场执法演练和操作技能练兵活动,提高卫生监督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效率。

4、严格队伍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紧密结合效能年活动,强化卫生监督员的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廉洁执法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推行“八项行为规范”、“八条禁令”和“一字工作法”(即窗口一站式、示范一文本、告知一口清、投诉一拨灵、一周一公示、一月一讲评);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稽查制度,完成50%县(市、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实行“卫生监督服务联系卡”试点工作,各地要选择重点范围、重点单位建立卫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联系点。

5、强化信息管理,健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信息报告责任人,建立信息报送平台,提高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效能。今年在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双月份报告制度,促进卫生监督信息的管理和运用。

6、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提升卫生监督覆盖率。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追根溯源;强化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案件和上级批转的案件要实行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各县(市、区)卫生违法案件投诉举报查处率达100%,乡镇以上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达100%。

7、结合实际,打造卫生监督“示范线路”。按照省厅的统一布置,采取点、线结合的方法选择有关县(市、区),就餐饮卫生监督、医疗服务监督两项工作,打造卫生监督“示范线路”。

(二)突出重点,做好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1)积极开展餐饮行业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可疑食品的监督抽检,强化监督检查和宣传报道,依法严厉查处、曝光在餐饮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及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2)继续推进“健康餐桌促进行动”。积极探索和改进餐饮业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有效措施,以小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餐饮单位现场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及台账制度,不断提高餐饮卫生安全水平,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实现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单位达100%、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县城以上小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100%的目标。

(3)继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小型餐饮单位量化评分管理工作,实现县城以上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含小餐饮)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乡镇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不少于60%的工作目标。

2、加强职业、放射卫生监管工作

(1)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重点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审查制度、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2)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督力度。以存在粉尘、铅、镉、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向政府报告和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进一步健全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落实报告责任,完善报告网络,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4)继续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服务网络,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支持能力;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申报职业技术服务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至2009年底,每个县(市、区)不少于一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5)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科学知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职责,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及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6)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持放射诊疗许可证执业及放射防护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3、加强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管工作

(1)加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对卫生许可的供水单位建立规范卫生监督档案,督促供水单位、各类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定期进行饮用水质监测,落实管理责任。

(2)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2009年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按照分级管理的范围,应有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其他县(市)可自行选择试点范围。

(3)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继续开展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活动,完善与教育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向当地政府的工作报告机制,督促落实学校的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开展以学校餐饮卫生、传染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的监督检查。

(4)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剂使用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执法检查。

(5)加强化妆品、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监管。按照省厅统一布置组织开展上述相关产品的抽检。

(三)加强医疗执业、血液安全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1、继续打击违法行医和违法采供血。加大医疗服务和采供血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及转办、督查督办工作,投诉举报处理率应达100%。

2、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贯彻,做好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3、加大日常的监督力度。在总结经验和分析当地实际情况基础上,规范医疗监督执法的内容与方式,完善监督执法的制度和措施手段;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全市医疗、采供血机构负责人“依法执业”主题教育活动。

(四)开展综合考评,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1、2009年,省卫生厅将实施《江西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评估方案(试行)》,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以《评估方案》的实施为抓手,结合我市下发的《*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认真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综合考评,促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实现卫生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注重实效,扎实推进。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自评、上级考评的方法,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组织领导、综合管理、行政许可、日常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监督稽查进行量化考评,在综合考评基础上评选表彰卫生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3、坚持一手抓好综合考评,一手抓好业务工作,精心组织,示范带动。把开展综合考评纳入本地区、本单位整体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开展综合考评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与做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先评优结合起来,增强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开展综合考评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