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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着力于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和工作优势,按照“围绕一个主题、打响三个品牌、形成和深化四大工作机制”的总体目标要求,稳步而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1、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化建设。一是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能,整改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派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有关规范化方面的各项规章,建立了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组织司法行政机关人员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的考试。
2、“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3月始我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县委县府关于“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活动文件精神,局党组提出,通过“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活动,致力于干部队伍建设上水平,致力于作风建设抓实效,致力于制度建设抓根本,努力营造“想干事的有机会、会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的氛围,使工作作风得到新的改进,服务质量得到新的提高,整体形象得到新的提升,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和整体作用及融合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3、新一轮机关干部全员聘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干部聘任期已到的实际,3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全员聘任制工作。在编中层以下干部全员参加。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由局长聘任;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由科室负责人聘任。
二、以“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为主题,推进司法所各项业务
1、加强培训,抓好网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一是按照年初计划,开展了镇、村两级和有关部门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效果良好。二是抓好网络建设,建立了由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12个镇(开发区)调委会、261个村居(企业)调委会(其中企业调委会76个)、1031名人民调解员构成的“四级”工作网络,成为化解我县各类民间纠纷等人民内部矛盾的中坚力量。形成了以行政区划设置建立调委会为主、社会民间新生力量(天凝“老娘舅”、洪溪“大阿姐”等队伍)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2、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构建大调解机制。一是成立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1月份在全市率先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17家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二是联合法院出台《涉诉民事纠纷引导、委托人民调解若干意见(试行)》。这一《意见》的出台,是在司法调解指导下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探索民事纠纷案件在法院受理前、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以及审理过程中引导、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有益尝试,也是切实加强和推进我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又一项新举措。三是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开展大排查。组织基层司法所和调委会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纠纷2457件,调处成功2373件,调处成功率达96.6%。
3、积极探索、巩固基础,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前期工作。年初,我县正式被确定为全市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县。为确保我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我局在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着力在健全组织、落实力量、完善制度、加强衔接等方面下功夫,完成了组织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宣传动员、文件制度的修订,社区矫正对象的多次排查与相关部门的衔接交流等多项前期准备工作。至今我县有矫正对象237人,计划年底前完成交接工作,全面启动。
4、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帮教安置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帮教安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完善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八月份在大云镇召开现场会,推广大云镇帮教安置“八个一”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并结合一人一档工作要求全县司法所全面实施。现有帮教安置对象947人,已落实帮教安置940人,帮教率为99.3%,当年度归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三、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去年年底,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分片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共有44个。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负责分析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规律,统筹研究、解决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此项制度的实施,初步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今年4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方案》,把“法律七进”作为“五五”普法的主要形式,并于五月初举行“法律七进”启动仪式,各牵头单位及时按照制定的方案狠抓落实,取得良好的成效,我县的“法律进农村”“法律进学校”等活动都处在全市的领先地位。出于推进工作的需要,县考评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硬化了基层党政的主体职责。
2、丰富手段,优化载体,法治文化建设备受关注。为全面推进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努力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今年6月到11月,在全县开展法制文艺创作比赛、法制专题村级简报比赛、法制漫画(动漫)比赛和法制摄影比赛。县法宣办共收集到法制文艺作品40多件、法制专题村级简报近50份、青少年法制漫画(动漫)作品50多件、法制摄影作品100多件,为20*年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镇也充分发挥法制文艺这一深受群众喜爱的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送法到基层,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内外兼修,整合资源,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在巩固原有基础的前提下,整合各部门的人才资源,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五个百”队伍,即:百名普法讲师团队员、百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百名法律服务志愿者、百名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百名政府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队伍,扩大了法制宣传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显示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命力。在局机关内部实施法制宣讲全员参与制度,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导师带徒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7名普法工作者被聘任为法制宣传教育导师。
4、拓展领域,加强外联,努力扩大普法阵地。借助“*法治网”平台,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生动的案例宣传法律,开展法律学习的入门教育,共上传法制新闻(图片)319篇;利用电视媒体覆盖面广的特点,发挥报刊深度解读的优势,开设《说法》、《法治时代》专栏,共播放(刊发)法制类新闻和节目44期;充分利用县法制宣讲团,深入到基层举办法制讲座230场次,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和调处民事纠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主动联系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绍兴政法学校,在队伍培训、专题讲座、司法考试辅导等方面达到合作关系,以更好地运用外部资源为我县普法工作服务。
四、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法律服务监管水平
1、扎实开展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一是以所、处为单位,按照要求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则进行学习讨论,同时,学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自身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二是开展以“听庭、查卷、询访”为主要载体的法律服务质量检查,组织听庭7次7名律师和1名法律工作者,抽查案卷301卷,其中律师办结案卷176卷,公证办结案卷64卷,基层法律服务办结案卷51卷,法律援助案卷10卷,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整改。
2、完善法律服务管理机制。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方式,即以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为核心,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为主体,以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管理为基础,形成服务质量、诚实信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重点的动态监管和常态管理平台。在原有法律服务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又建立了律师服务风险告知制度和案件证据交接制度、公证处和公证处主任考核办法、基层法律服务“三统一”制度,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3、形成社会公益服务的有效形式。以政府、乡镇、社区、企业、单位、社团、部队为依托,完善法律服务七进工作,组成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为骨干、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基层司法所人员参与的百名法律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强化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积极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和涉诉涉法信访事件。配合《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组织律师参加县人大“人民权益”栏目解读《物权法》电视访谈和《*日报》(*版)作专题宣传。
4、法律业务总体稳步发展,服务质量明显提高。1-11月份,全县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97家,民事案件358件,经济案件541件,刑事辩护案件242件,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626万元;县公证处共办证2910件,其中国内1644经济件,国内民事765件,涉外457件,涉台44件,业务收费158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16家,民事411件,调处各类纠纷125起,业务收费1131821万元。
五、以深化“文明窗口”创建为抓手,打响法律援助品牌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一是通过报刊等传媒宣传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过程中,将遇到的发生在弱势群体身边的一些典型案例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等编写成信息,及时通过报刊等社会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二是广泛开展咨询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各种纪念日、活动日期间,积极参加各部门组织的上街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通过分发资料、现场咨询和讲解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借助“法律七进”和百姓课堂阵地,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法律援助牵手农民的宣传咨询活动。
2、完善制度管理,规范工作机制。坚持以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上新台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法律援助规章制度结构体系图》的要求,着手制订并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程序、中心学习制度、接待咨询制度、岗位职责等制度,以及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规则、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承诺、受援人须知等公示材料。同时将有关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目标和任务体现在其中,明确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的具体处理程序和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
3、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援助站、点作用。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镇、村,指导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开展工作。在社区、行政村及各镇“新*人”管委办设立了199个法律援助点,与法援中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呼应,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主要做法是:一是规范管理,以村(居)调委会为依托来配备人员。二是加强指导,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点的工作效率。另外,中心还整合资源,组织县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各援助站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到全县各镇、社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职工公寓等循环宣传,开展法律援助流动站服务,将法律援助职能引入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向弱势群体延伸的又一个工作平台。
4、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提高服务水平。以优化窗口功能,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宗旨,争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效能建设示范岗”。将窗口建设作为一项为民服务的实事工程,完善窗口服务。按照便民原则,采取三条措施提高窗口办事效能。一是抓好窗口接待服务的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来访、来电咨询得到及时接待,及时登记、及时解答。二是倡导文明服务的规范用语,主动与来访群众拉近距离。三是在县局的支持下,坚持每周六轮流安排局内干部到援助中心值班,以方便群众来访,接受群众监督。
5、开辟“绿色通道”,应对群体性案件。针对目前群体性“讨薪”案件和突发性事件不断发生的现状,中心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办理手续。二是做好“讨薪”的预警、预防、预报的法律援助工作,畅通上下信息反馈的渠道。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联系,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引导,防止因拖欠工资引发农民工过激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保证社会稳定。三是加强与各镇、开发区及劳动部门的协调联系,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积极采取非诉讼与诉讼并举的形式办理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保证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办案效率。今年共办理群体性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案件10件,为761名农民工追偿工资320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33%、236%、387%。
截至11月底,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439件2156人次,受理援助案件2*件。
六、其他工作:
在信息、外宣、调研工作方面,通过明确考核责任、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全局共完成调研文章6篇,共收到各科室及各镇司法所上报的司法信息170条,编撰《*司法信息》20期,市局录用27条,《浙江司法行政简报》录用2条,浙江省司法厅网站录用18条。同时,做好车辆、财务、档案、文印等项工作,为全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