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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法制教育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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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法制教育管理总结

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重点抓好“三个安全、二个建设、一个创新”,园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据全市统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07件,责令整改1271户,取缔无证经营199户,罚款金额51.76万元;查处医疗违法案件2024件,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9万元;责令暂停执业活动138人,取缔无证行医109户,罚款218.2万元。2009年是全面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卫生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了全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现将全年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卫生法制建设

2009年,*市卫生局党委明确提出要创建“六型”机关,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设“法制型”机关,机关自身的法制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市局调整充实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顾建钦同志亲自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制工作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依法治院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卫生系统的法制建设。

二、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一)着力加强执法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作为我市“三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所确定的重点行政执法单位,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2009年着力加强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机构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工作。一是组织执法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和交流活动。二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学习教育原则,通过发放行政执法问卷调查表、聘请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针对性法制教育。结合单位执法工作实际,从群众意见最大、投诉最多、最容易出现违法的问题入手,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7月7日特别邀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开举教授为我市卫生系统管理核心团队成员和局机关干部近300人授课,讲座题目是“依法治国,构建法治政府”。为进一步提高卫生执法水平,市局还委托市卫生监督所精心组织了12个培训课目,在全市范围开展执法技能培训,参加学习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870余人次。

(二)巩固依法执业教育成果,推进医院法治化管理

举办了8期母婴保健技术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母婴保健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市共2200多人参加了学习考试。通过不断加强依法执业教育,医务人员普遍增强了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执业行为更加严谨、规范。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了“依法治院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各医院对照创建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此项活动已在全系统展开,活动要持续到2009年年底。

(三)以考促学,抓好全系统劳动合同法学习考试活动

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考试测验活动,为劳动合同法在我市卫生系统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广泛的思想基础。坚持以考促学,除机关人员按要求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考试外,市卫生局还于12月份组织了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劳动合同法考试,市直单位的106名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为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于12月15日前普遍组织了一次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法测试答题活动,共有7200多名在职在岗人员参加了测试。

(四)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托*卫生信息网开设的法律法规专栏,在醒目位置宣传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为契机,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车辆、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大众重点宣讲食品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知识、安全就医知识,增强他们的卫生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2009年我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共出动车辆160多台次,人员11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7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2600多人次。

三、强化责任,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一)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成效显著

结合市、县政府开展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了执法考评工作。市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对机关内部处室和受委托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评。市卫生监督所作为我市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设立了文书使用管理情况、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案卷质量的评查等十余个考评项目,并逐项制定了量化评分标准。通过日常考评、季度考评、年终考评和社会考评相结合,全市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参加省卫生厅“百案评奖”活动,取得了1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的优异成绩。

(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进一步加强

在做好市级执法考评的同时,市局还通过开展卫生监督稽查活动,强化卫生监督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全市卫生系统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年初下发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要点,要求重点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稽查能力建设。11月份组织两个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及独立运转情况、内部稽查机构的建立及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稽查通报形式下发,有力地规范了各县(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促进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着力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行为,成立了包括各方面专家共109人的*市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严格执行阶次制度,切实规范罚款自由裁量行为。*市卫生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建立以来,全体卫生监督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使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得以检验,在执法文书中予以体现。2009年没有发生违反自由裁量阶次制度擅自实施罚款的行为,杜绝了行政罚款的随意性,树立了卫生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备案工作得到加强

从源头上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编印《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汇编》一书,并发放至各县(市)、区卫生局。通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法制审核备案意识。2009年*市卫生局上报备案规范性文件35件,印发的文件全部经过法规处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09年以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分别作出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确保了文件的合法有效。积极配合市政府的清理工作,对由市卫生局主办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26份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

(五)完成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

接受行政层级监督,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2009年度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和重大行政行为决定书都按季度及时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了备案,做到了有案必备。

(六)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委托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行政执法事项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卫生局于2009年9月份同郑东新区管委会、郑东新区卫生监督所、*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卫生监督所、*火车站地区管委会等五家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并报市政府备案。委托书中明确了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法律责任,为在上述地区顺利开展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凡是职责范围内应主动公开的内容都予以公开。2009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市局已主动公开掌握的各类政府信息达467条,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公众可以当面申请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形式提出申请或通过网上填写电子申请表申请。为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市卫生局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在*卫生信息网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和更新政府信息。

(八)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积极宣传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市卫生局2009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案件4件,其中赵正军诉*市卫生局不受理申诉案,进一步明确了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应由工商部门负责,对当前加强部门协调,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四、积极开展法制调研,认真参与规章清理

深入基层了解卫生系统法制工作的现状与需求,2009年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法制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探索新形势下医疗纠纷解决机制,起草了《*市医疗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已报请市政府研究,择期实施。参与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向市政府提出了废止《*市饮食摊点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建议。

2009年我市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卫生系统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新的一年里我市卫生系统将继续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加强依法行政,积极参与法治*、和谐*建设。坚持依法执业、依法监管、依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卫生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