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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平安*提供和谐的社会环境
今年上半年,我院全面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73件,其中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1296件,同比上升14.9个百分点,审结774件,审结率为59.72%;受理执行案件(含旧存102件)377件,同比下降23.53个百分点,执结78件,执结率为20.7%,执结标的236.66万元。
(一)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共受理刑事案件161件301人,其中公诉案件153件,自诉案件8件,发回重审1件,收案同比上升21.96个百分点。审结134件230人,结案率83.2%。在审结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8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有132人,单处罚金5人,并处罚金85人,判决挽回经济损失24.2万元。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坚持依法对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爆炸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等常发性犯罪予以严惩,有效地打击了犯罪。注重加强对赃款赃物追缴和对被告人适用财产刑,绝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任何便宜。我院坚决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必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既严厉地惩罚了罪行较重的罪犯,又给予罪行较轻的被告人重新做人的机会。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人。今年上半年,我院刑事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及时有效地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26件,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审结632件,结案率为56.13%。在民商事审判中,一是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共受理上述案件412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二是及时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上半年共受理上述案件525件,涉及金额1089.45万余元。三是注重审理好权属侵权纠纷案件,确实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有力地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上半年共受理上述案件189件。四是加强调解工作,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共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23件,和解撤诉137件,调解和解率为56.69%,通过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五是我院对涉及“三农”案件,注重依法快审快判,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积极稳妥地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
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件,审结5件。判决维持2件,撤销1件,驳回起诉2件。通过审判行政案件,既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倾全院之力,做好“清积”工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含旧存102件)377件,同比下降23.53个百分点,执结78件,执结率为20.7%,执行标的236.66万元。上半年,我院的执行工作重点主要是开展“清积”工作。通过排查我院共有积案1145件,其中有财产案件66件,涉案标的472.7万元;无财产案件1079件,涉案标的为5582.48万元。截止6月15日,共执结积案1144件,涉案标的达6045.82万元,实际执行到位1211.47万元(含以物抵债部分),结案率为99.91%。其中有财产案件做到100%结案,并加大对无财产案件的财产查找力度,目前实际执行完毕327件,涉案标的达1576.84万元;执行和解144件,程序终结817件,涉案标的4468.98万元;执结特殊主体等重点案件138件。一是加强领导。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清积”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布署“清积”工作,要求全院干警树立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权益;二是明确责任,落实院领导分片包案制。在清积活动中,我院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执行局局长具体抓,党组成员分片分案包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措施得力,人力物力保障到位。我院专门成立“清积”领导小组,并长期抽调11名人员参与执行局“清积”工作,同时在资金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先期拨付6万元资金作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经费,又为执行局配备了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购置了新车一辆,在“清积”工作,根据清查的情况分类造册,针对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四是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五是继续注重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积极与*区电视台配合,拍摄了三部宣传积案清理活动的执行专题片,在云南法制报刊登执行公告,让“老赖”无处可藏;撰写执行调研简报、材料20余篇。六是继续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以及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组织了两次为期25天的涉及有财产、特殊困难群体、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三养费”案件及部分无财产案件的集中大执行活动,从全院抽调80余名干警,20辆车辆参与执行活动,共执行完毕168件,涉案标的达471.84万元。组织召开了一次执行款集中兑现大会,兑现款项达80.62万元。
(五)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及再审工作
继续坚持快速、及时的立案制度,不断规范完善便民利民的诉讼措施,继续坚持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院领导轮流值班接待制度,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和信息通报制,坚持做好“重信重访”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信访动态。建立巡回立案制度,每月定期到不设法庭的杨柳、瓦房等乡镇巡回立案,方便群众诉讼。加强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对能解决的问题,当场处理,尽力为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排忧解难。上半年共处理来信6件,院长接待来访18人。加大司法救济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坚持对农村贫困户、城市低保户和下岗失业人员等14种人免征诉讼费用,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真正得到实惠。上半年,全院共依法减免缓诉讼费案件6件,减缓诉讼费1.2556万元。
同时,加强审判监督,提高案件质量。上半年共检查案件429件,没有发现枉法裁判和超审限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共审结再审案件3件,维持原判1件,改判1件,未结1件。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延伸审判职能。
我院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维护辖区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巡回办案制度,每月定期派员到未设法庭的乡镇,就地解决问题,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上半年共巡回办案435件,往返里程约2.5万公里。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积极走村入户,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全院各部门积极深入基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上半年共开展法制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三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共组织培训4次。四是积极开展帮教活动,共对缓刑犯回访5次,对少年犯回访5次。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我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学习检查指导三组的精心指导下,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认真落实学习调研阶段的目标任务。我院的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我院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措施得力,确保实效。我院领导班子结合法院实际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制作了学习实践活动专栏,统一配发了学习材料,明确了各自职责,落实了工作任务。三是按步骤认真实施每一阶段的任务。我院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既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辅导与大会交流相结合、安排部署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系统地学习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等篇目。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大接访”、案例分析、党员干部走访挂钩贫困户等活动。在第一阶段各支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5次,听取专家讲座4次,召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3次,学习中,所有党员干部均记笔记1万字以上,还结合学习情况,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80余篇,班子成员完成调研报告7份,召开专题调研交流汇报会1次。召开座谈会7场次,发放调查问卷300份,走访被调研单位30多个,发放征求意见函30份。进入分析检查阶段后,我院党组在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分析问题,与干警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理清发展思路,制定了我院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举措,形成了《*区人民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二)完善健全监督机制,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我院认真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规定,年初即由院领导与各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提出了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一是要坚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重点,查处是关键,核心问题是查处的工作方法。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违纪苗头性的问题不能总是等待群众举报,而要及时调查落实。三是纪检监察工作要及时介入法院工作的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逐步建立一个查处机制。四是院党组将着手制定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高干警的工作责任心,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我院继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院督促检查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落实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我院认真贯彻“五个严禁”,制定出台了《*区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通知》,设立了24小时自动接听的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上半年无干警违法违纪。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力争在五年内争创“全省一流法院”
一流法院建设的目标,从大的方面说,就是要构建一种符合审判规律和*区法院实际的一流的管理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一流的法官队伍;追求一种公正司法、高效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一流的审判水平;做到为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务。简单地说,就是要追求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最高的效率和最大的效益。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需要有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标准。要制定一套公开透明、上下认可的规则,使各项措施要求系统化、常态化、流程化、标准化、专业化、数据化、信息化。开展法院规范化建设具体说就是要按照决策程序化、考核定量化、权责明细化、奖惩有据化、目标计划化、业务流程化、措施具体化、行为标准化的要求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且让每位干警都参与到规则的制定过程当中,以保证大家对规则都能理解、认可和支持,提高全体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从而改变被动管理的现状。今年上半年,我院经过大量的调研,制定出台了《*区人民法院岗位职责》、《*区人民法院关于着装的规定》、《*区人民法院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区人民法院2009年教育培训计划》等规定,从岗位职责、法官言行、法官礼仪、案件质量等方面规范全院干警的行为,为我院的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工作重点
半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以人为本观念不牢、对群众感情不深的问题。四是少数干警作风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法院队伍建设的状况不容乐观的问题。五是个别干警缺乏理想信念和服务意识,只讲索取、不讲奉献的问题。六是业务能力不强,办案水平不高的问题。七是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现象突出,不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八是诉讼案件和新收执行案件结案率下降明显,给下半年工作带来较大压力。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克服,同时也要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是:
(一)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把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开展一次“回头看”,看每个环节是否扎实,措施是否到位,学习教育要求是否落实,调研是否深入,征求意见是否充分广泛,是否做到了“两结合、两促进”,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二是制定好整改方案,把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四明确一承诺”。三是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向,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四是完善体制机制,从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机制创新,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五是做好总结测评。六是做好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基层法庭按组织关系隶属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院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与乡镇党委和指导组一起,认真做好指导工作。
(二)继续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与审判方式改革。
1、继续认真做好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刑事审判工作要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维护辖区的社会安定稳定;要继续积极稳妥地审理好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一步严格审限制度。必须保证所有的案件在法定的审限内审结,绝不允许案件超审限现象的出现。同时,针对上半年诉讼案件结案率低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审判工作力度,除因法律程序因素不能结案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必须保证全部审结。积极做好案件的调解、息诉工作。必须把这项工作贯穿在庭前、庭中、庭后等审判活动的整个过程。庭前、庭中主要是做好案件本身的调解工作,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商事诉讼,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及通过法律的解释工作,努力争取案件能够调解结案,从而提高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促进社会矛盾的及时有效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庭后主要是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通过案件宣判后的进一步疏导工作,从而达到息诉罢访,减少涉诉案件的申诉、上访率,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2、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案件的执结率。要认真总结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整改落实工作力度,保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成效。针对新收案件执结率较低的情况,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当年新收案件执结率在70%以上。同时,积极做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院执行工作的相关工作。
3、要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在建立健全审判监督机制和审判监督的日常化上下功夫。在坚持开展“精品案件”评比活动的同时,建立起符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的案件质量档案,完善案件质量评价和结果运用体系,严格落实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千方百计提高案件质量。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突出工作特色和亮点,有针对性搞好法制宣传工作,延伸审判职能。
(三)继续抓好法院的各项改革
一是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以此推动法院改革工作。二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对包括执行案件在内的每个案件的每个程序实行全面信息化审判流程管理。三是建立和完善巡回办案制度,将巡回法庭做为一个常设机构设立起来。四是建立案件质量档案。五是全面启动主办执行员与辅助执行员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
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具有审判实践意义的调研活动,以提高办案水平;各业务庭要充分挖掘审判实践中的有价值的线索,发动干警积极采写信息、宣传稿,更好地宣传法院的审判工作及进行社会法制宣传教育。调研室作为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沟通信息宣传渠道,加强与新闻部门、上级信息单位的联络,积极引导干警发表稿件。各庭室之间、干警之间要互相配合,良性互动,共同抓好这三项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物质建设,提高科技强院水平
全面加强法院物质建设。继续加强两庭建设,积极做好辛街和蒲缥法庭迁建的相关准备工作,提升内部局域网的建设档次,加强内务管理,有计划的更新必须的物质装备,不断提高科技强警水平,适应审判工作需要。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检查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