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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按照中央决策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继续保持并完善已经建立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格局;继续抓紧抓好专项治理“三项主要工作”;继续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评范围;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大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力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依据《2009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上半年要全面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治贿工作基础
1、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中办发[20*]9号)已将治理商业贿赂列入了规划并明确了工作任务,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克服“临时机构”、“短期工作”等模糊认识,更加突出治理商业贿赂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扎实推进治贿工作。
2、完善治贿工作格局。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治贿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治贿机构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和涉及“六大领域”、“九大行业”单位的治贿办要确保1至2名素质优秀的专职工作人员,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
4、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执行和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的意见的通知》(衡办发[20*]14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防治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监督机制和措施;各级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协调配合,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各级治贿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信息综合等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商业贿赂违法违纪行为
1、明确办案的重点和方向,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①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②坚决查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司法权在商业活动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③严肃查处违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在今年中央实施一系列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加大投资规模、新上一批重点项目之际,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有效震慑腐败分子。严肃惩治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或政府采购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各类市场主体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政府新增工程项目竞争的案件,为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灾后重建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证。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意见》,加大对医疗、教育等机构人员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分子。在严厉惩治受贿行为的同时,严厉惩治行贿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的力度。
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展办案工作领域。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的作用,试行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加强案源建设。按照中央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展办案工作重点领域,形成全方位、多领域严查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压态势。
3、完善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增强工作合力。①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进一步完善移送案件机制、案件通报机制、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和大案要案协查机制。②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合作,整合办案资源和力量,再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③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选择和确立一批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涉案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重大复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限时结案。④各级治贿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督促落实执行重大案件领导挂牌督办制、办案责任追究制,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质量,取得综合效果。
4、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选择一批典型商业贿赂案件,适时在媒体曝光,向社会公布,配合省治贿办做好在年底拟举办一次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查办成果展的工作,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深化自查自纠工作,提升巩固整改成果
1、认真抓好自查自纠“补课”工作。当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在一些领域和行业有反弹现象,因此,要集中力量在自查自纠不扎实的单位和重点领域及行业继续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抓好单位和个人自查整改、非法所得主动上交、依据政策分类处理工作。
2、集中整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点领域和方面已经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但成效尚不明显、不巩固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如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串标围标、虚假招标问题,土地出让领域违反招拍挂规定、低价协议出让、虚假评估问题、产权交易领域不进场交易、虚假评估、低估、漏估国有资产问题,医药购销领域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与的回扣问题,政府采购领域暗箱操作、分段肢解以及质次价高问题,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违反规定颁发许可证、减免出让金以及虚假评估、虚假招投标问题等重点进行整改,充分发挥政府主管、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衡办发[20*]14号文件分工落实,督促所属单位进行深层次、全方位的整改,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3、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有关精神,总结过去三年的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反弹。各级治贿机构要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整改效果不够好的,要加大落实力度;对敷衍了事、走过场的,要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到位。责令其补课,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并在8月15日前就检查情况报送市治贿办。
四、大力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源头预防力度
1、继续抓好试点工作。市治贿办在去年已明确衡南县、市药监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4个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口联系点,这4个试点单位通过前段的努力探索和工作,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有了一些经验和好的做法,今年将进一步下大力气共同抓好试点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治贿机构自行选定1-2个试点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择突破口,与试点单位一起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市治贿办与省治贿办同步在年底组织评比并纳入年终考核。
2、全力推进机制建设。积极协调、指导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市场诚信记录机制,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市场诚信情况;建立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继续完善“三库一网一平台”(即人民银行、工商、公安三部门建立的核心信用信息数据库、衡阳信用网、衡阳电子政务外网),在持续扩充信息的基础上,完善黑名单制度(包括黑名单分级制度,黑名单进入退出标准),并推广应用到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更广泛的范围;建立市场信用信息供求机制,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不断加强横向联系,大力推进综合信用平台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惩治失信市场主体。
3、严格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协调行业组织严格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把权力和资源相对集中、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环节和岗位作为监督重点,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行为,严格控制自由裁量的幅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严格规范行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加强对中介服务活动的引导、规范和监督,坚决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收受回扣、强制收费以及其他干预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通过制定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职业技术标准等行规行约,对企业等会员单位的行为进行约束,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严格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完善企业自律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制定和完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行为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促使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五、全面推进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积极构建长效机制
1、建立有利于防治商业贿赂的体制机制制度。要把防治商业贿赂的要求,融入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之中,不断完善各项管理与监督制度,堵塞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健全集体决策、咨询论证和公开公示等制度,落实并完善对商业贿赂投诉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2、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行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的总承包和代建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健全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建立交易信息监测体系。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完善对评审专家、中介机构等的管理监督制度。
3、加强对经济、金融活动的监控。积极运用电子网络信息等科技手段,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对经济活动的管理与监督,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加强分类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监管,减少现金交易。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
六、加强宣传教育与工作联系,开拓治贿新局面
1、利用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采取专题、专栏、专刊、专访以及治贿工作简报等形式,宣传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知识,报道工作动态,通报典型案件,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市治贿办今年要继续与市纪委廉政网配合,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栏;在衡阳日报党风廉政建设专版上,开辟治理商业贿赂园地等,积极向省治贿办拟在下半年举办的全省治贿成果展览提供我市治贿工作资料和成果。
2、结合反腐倡廉和法制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以及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举办培训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并适时组织开展观看治理商业贿赂专题片、到雁南监狱进行警示教育等活动,扩大受教育的范围,增强预防教育的有效性。
3、努力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结合廉政文化建设“五进”要求,倡导公平交易、合法经营、遵章守纪、廉洁文明的市场秩序,宣讲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4、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指导。积极开展反商业贿赂理论研究工作,省治贿办将于今年第三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省治贿工作理论研讨会,全市各级治贿机构要深入调研,力争在全省研讨会上取得优秀成绩。要加强治贿工作政策指导,针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力争完成一批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各县市区治贿办、各重点领域单位治贿办年内要完成一至二项重要调研成果,由市治贿办推选报送省治贿办,并予以适当奖励。各级治贿机构要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能分工做好有关问题的答复工作。今年市治贿办将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研讨会,专题研究深入推进专项工作中的有关疑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5、加强治贿工作联系。要加强治贿机构与各有关单位联系,主动协调、加强指导、搞好服务;要加强各级治贿机构之间的纵向联系,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呈报有关报表和文字材料以及工作情况,同时,要加强横向联系,推广和学习先进治贿工作经验。市治贿办将适时举办治贿工作交流会、组织现场观摩座谈会,促进全市治贿工作平衡、扎实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