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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加强规范化发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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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加强规范化发展总结

20*年,我局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围绕省、市局工作要求,以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目标,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以深入开展“两创”和“树创”活动为助力,坚持“五个监管”,积极打造实践科学监管的先行区、实验区、示范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紧紧围绕政府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两项创建工作

20*年,县政府工作大纲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创建工作列为年度县政府重点工作,为此,我局将两项创建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确保抓实抓好。

(一)做好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年初,县政府出台了工作方案,召开会议,提出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并把创建工作作为我县药品安全工作的一项中心工作。我局根据县政府提出的在20*年年底前达到三个100%(行政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医疗机构药品100%实行统一配送,100%的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的创建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创建工作要求,认真研究起草《*县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工作意见》和《创建工作方案》报县府办印发,参加县政府召开的全县创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动员大会。

2、建立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20*年初,县政府与各镇(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首次将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对所辖区域内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2月,我局组织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药品安全责任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企业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构建起“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3、健全监督网络加强指导。20*年5月、10月分别举办了各镇(区)药品监督协管员会议,进行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相关工作培训。并建立完善定期联系制度,通过电话、发函及走访等方式加强与各镇(区)的工作联系,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健全镇(区)、村两级药品监督网络,聘任了10名镇(区)药品监督协管员和146名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督员,利用他们基层一线点多面广的有利条件,把药品监管的触角深入到全县的每一个角落,形成有效遏制和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等各种违法行为的网络。

4、加强监督检查。为深化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依据《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38号令),制定出台了《*县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和《*县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规范化管理检查评定标准》。并以贯彻实施《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督检查,检查镇、村级医疗机构12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覆盖面100%。

5、做好考核验收工作。编制创建工作手册,拟定创建工作汇报材料,整理创建工作台帐资料,制订验收接待方案。召开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做好迎接验收准备工作。10月22日,嘉兴市验收考评组对*县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考评,我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二)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镇创建工作。

20*年,我县以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示范镇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3月,我县澉浦镇通过了嘉兴市食品安全示范试点镇的考核验收,成为嘉兴市首批食品安全示范镇之一。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县政府明确提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工作要求,并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示范创建工作有序展开。

1、加强领导,强化机制。县政府及时成立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农经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都根据各自监管领域实际,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各镇(区)先后启动了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成立了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全县上下建立了完善的创建工作机制和网络。20*年4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动员大会,就我县的创建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出台《*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考评标准及主要责任分解》和《20*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把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考核指标。明确各自职责,层层落实责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政府与各镇及相关监管部门、镇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落实《关于印发*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盐政办发〔20*〕67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3、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建设。确定全县100%的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推进我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根据澉浦镇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经验,各镇(区)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三网”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开展了一系列创建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网。各镇(区)在原有群众监督网基础上进行整合,逐步构建起“镇质检员,村、社区协管员,企业信息员”的群众监管责任网,通过“三员”队伍的组建,逐步形成了较完整的“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指导、长效监管、综合治理”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了社会各级的力量。二是积极开展企业规范化食堂管理。针对企业食堂多而散,存在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较大隐患,各镇大力推广澉浦镇政府经验,在去企业食堂规范化管理试点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积极开展企业规范化食堂管理。20*年新增50家企业规范化食堂(全县已有94家企业食堂经过规范化改造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农村企业职工饮食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三是成立食品安全监督站,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针对各镇(区)还缺少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从事食品安全工作,容易导致食品安全工作上下脱节,信息掌握不灵敏的问题,先后成立镇食品安全监督站,与镇社会发展办合署办公,专门从事本镇的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提高示范创建的工作效果。四是推广澉浦镇食品安全宣传学校经验,各镇(区)以镇食品安全宣传学校为依托扎实开展群众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督查考核。全县各部门、各镇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以后,县食安办每月到各镇(区)进行督查,了解各镇区的创建情况。并组织学习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指导各镇、各部门的创建工作,出刊创建专刊,通报创建进度,宣传创建新方法、新思路,推动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并每月向县政府报告创建进度,结合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责任制,制订《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各部门、各镇区责任分解》下发实施。

二、着力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深入贯彻“五个监管”理念,扎实推进“三区”建设,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一)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

1、加强药械日常检查。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内容、重点时段的检查,日常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一是组织开展元旦、“两会”期间、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节日市场药品安全。二是根据季节性变化,开展以滋补类中药材为主要品种的冬季滋补品市场质量检查,以大输液药品为主要品种的夏季用药检查,以及以质量易变品种的霉季药品质量检查。三是把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将药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以及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列入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加大对18家零售药店和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低信用等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加强对迁址停业、自行暂停营业等非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企业的监督检查,对20*年前未通过GMP认证的中药饮片厂停产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五是以企业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内容,开展对药械企业质量体系运行和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组织或配合市局对辖区内的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体系考核和1家药品批发企业的GSP专项监督检查。六针对药师在职在岗等存在的问题,组织8小时以外的巡查和夜间突击抽查。七是加强药械产品的注册管理,配合市局对3家新增注册品种和产品注册证到期重新注册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2、加强医疗机构检查。结合中心药库规范化建设,强化药品源头管理。联合县卫生、财政部门印发《*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库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各医疗机构按照“人员素质提高、环境整洁有序、设备设施完备、制度健全落实、进货渠道规范、用药用械安全”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为促进医疗机构药械日常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我局制定了《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明确了现场检查频次,统一监督检查程序,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先后派出150余人次进行帮促指导,积极排忧解难,使药品质量有了进一步的保障。并逐步建立完善我县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档案。

3、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从源头上防止家庭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造成危害,组织开展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工作。4月初制定出台《*县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在全县10个镇(区)选择信誉和服务好、管理比较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29个药店和1个社区作为第一批定点回收单位,建立起覆盖城区及所有镇(区)的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为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箱存放、专用格式章的“四专”管理和统一制度、统一回收、统一服务规范的“三统一”管理。定点回收单位回收的过期药品由我局定期统一回收,集中销毁,回收单位不得自行处理,从源头上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社会,遏制非法收购药品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举行主题为“关注百姓用药安全,共建健康用药环境”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启动仪式,发放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浙江日报、*电视台、*日报等媒体先后5次对此项工作开展主题报道。回收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共收到4大类,300余个品种的过期药品。

4、实行区域药品监管责任制。

一是划分区域,明确职责。根据监管对象分布数量、地理位置、工作量大小等因素,将全县辖区划分8个监管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确定1名监管稽查人员作为监管责任人,明确监管责任人对药品监管责任区的药品质量安全负责。二是开展巡查,规范经营。监管责任人对各自责任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全年监管责任人员共巡查药店143家次,移交查处案件6起。三是开展培训,加强联系。加强监管责任人与责任区内食品药品监督员的联系,监管责任人通过电话联络或上门走访等形式与食品药品监督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定期情况反馈制度,同时,开展对食品药品监督员相关知识培训。四是加强考核,落实责任。由局办公室根据局绩效考核制度,对监管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责任区内涉药单位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据局行政执法责任及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质量与数量,在总结前阶段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基础上,联合县卫生局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了部署。设立*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嘉兴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县分中心;确定了*县人民医院为*县分中心监测站;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专人,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送网络,形成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监测网络和工作机制。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明确了分中心、监测站及各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20*年度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加强目标考核,健全奖惩机制。同时,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药品安全信用评定的重要内容和医疗机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三)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坚持依法监管与企业自律并重,褒奖诚信和惩治失信并重,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推动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根据20*年度征集的信用信息,对全县115家药品零售企业20*年度信用情况进行评定。在自查基础上进行初评,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评定结果为:守信级66家,基本守信级31家,轻微失信级13家,严重失信级5家。二是深入推进药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以药品安全信用建设为平台的“平安药店”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提升药店的社会形象。5月份出台了《*县“平安药店”创建工作方案》及《*县“平安药店”创建考核标准》。“平安药店”考核以药品安全为主要指标,结合社会综合治理情况,实行关键事项否决制。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复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考核合格的授予“平安药店”称号,并根据考核结果推选3—5家作为“平安药店”示范单位,报县平安办命名授牌。通过宣传发动,辖区内药店在完成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主动申报创建“平安药店”,并认真开展创建工作。

(四)加强食品药品广告监管。

1、加强药械广告监管。广告监管工作中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将广告监管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二是广告监管与监督抽样相结合,三是广告监管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力求对违法广告监测到位、移送到位、处理到位。通过有效的工作使我县药械广告市场得到了净化,违法广告的得到了有效遏制,广告者、经营者守法的意识有了明显的加强。(目前我县广播媒介只有二个药品广告)。我局还联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各药品零售企业签定了拒绝虚假广告承诺书。变企业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承诺自觉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抵制涉嫌虚假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

2、严厉打击虚假保健食品广告宣传。20*年以来,*、*、*等多个保健食品营销公司先后在*城乡各地以免费“咨询”、“体检”、“讲座”等形式推销各种保健食品。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保健食品正常的市场秩序,县食安办协调县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和有关镇食安委,先后取缔了多个聚众宣传推销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保障了全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协调有关部门做到:一是责成场地出租方在提供场地宣传时,要严格审查承租方的主体资格、保健食品相关证明文件;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执法机关。二是由工商部门加强对宣传活动(资料)的检查力度,发现虚假宣传及时立案查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临时销售保健食品的,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如有违反,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另外,县食安办还通过农村广播,在《食品药品安全之声》栏目向全县群众宣传保健食品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市场查处力度,有效净化食品药品市场

要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加大市场查处力度,净化食品药品市场。

(一)积极查处违法药械经营行为,努力保障药械安全有效。

20*年以来我局先后开展了“药品冒充非药品”专项整治;“兴奋剂类药品”专项检查;《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检查;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等专项检查,共出动各类执法检查人员1257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共492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整改意见书73份,立案26起,结案26起,全年受理投诉举报34起。

1、开展兴奋剂专项整治。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印发《*县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局兴奋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县122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23家医院、卫生院签订了《*县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承诺书》,保证不在自己的企业、单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咨询解答和发放宣传材料,大张旗鼓地宣传反兴奋剂的有关法规和工作部署,统一印制了《反对滥用兴奋剂》、《兴奋剂小知识》、《友情提醒》等兴奋剂宣传材料,发放海报及宣传资料1200余份。二是组织开展自查,及时防疏堵漏。各涉药企业根据兴奋剂目录及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药品目录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所有涉药单位按规定在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零售药店店堂内张贴“药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请运动员慎用含兴奋剂药物”的警示语,并做到“一表三到位”(“一表”即“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自查表”,“三到位”即是在销药品“运动员慎用”标注到位、新进药品检查和标注到位、药品牌价签标注到位)。严禁此类药品未经标注即销售使用,同时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含兴奋剂类药品时,要问清消费者状况,明确告知运动员慎用。对含兴奋剂类药物的单方制剂要求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复方制剂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三是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为全面落实“四个无”的治理目标,对违法违规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产品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厉查处,确保辖区内无非法生产、批发、零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5月份开始,由局领导带队,集中监管力量,对全县涉药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率、查处率达到两个100%的要求。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96人次,完成对全县2家药品生产企业和13家化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核实,对1家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全县所有的药店和医院、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相关企业281家次,发出整改意见书13份。

2、开展“药品冒充非药品”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冒充非药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组织开展“药品冒充非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出台《*县“药品冒充非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落实工作要求,通告、工作文件;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张贴整治通告,填报自查表,企业自查上报并下柜停售疑似品种150个;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了以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产品名称使用功能性语言或含有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在产品外包装和说明书上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批准文号混乱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采集疑似品种74种上报市局。通过专项整治,绝大多数药店能按照有关要求规范非药品摆放,显著标识并隔离药品与非药品区域,同时将通报品种全面下柜、退货处理,使“伪药品”远离我县药品流通市场。

3、开展“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顿与规范工作。根据省、市局和县政府的部署,6月下旬全面启动“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顿与规范工作。成立“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我县的“小药店”整规工作的宣传报道。开展调查摸底。深入基层,开展摸底,进入第一阶段调查试点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对辖区内小药店现状进行分析,确定了列入整规的单位名单,对整规对象的监管档案进行补充完善,最终确定了28家药店列入重点整治对象,占药店总数的22%。认真进行试点,确定*县澉浦凤凰山药店作为“小药店”整治的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目前试点药店已顺利通过了我局组织的现场验收,作为“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试点示范单位,向全县推广。11月3日在试点单位召开现场会,以试点单位为示范,对试点镇其他4家药店负责人进行现场培训,提高其对“小药店”整规工作的感性认识,并统一现场布置的规范标准。11月5日,我局会同澉浦镇政府联合开展现场验收,试点镇的5家药店全部通过了验收。通过大力宣传,加大检查力度,我县自布置开展“小药店”整治工作以来,已有7家药店注销,2家药店关停,20家药店变更驻店药师,药店经营进一步规范,整规工作初见成效。

4、做好上级部门下达的突发性任务处理工作。一是在第一时间通过移动平台,启用应急群发信息的网络功能,通知辖区内所有涉药企业立即贯彻执行上级局决定。二是通过电话及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压氏达、紫灯胶囊、静脉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血栓通注射液等)。联合县劳动保障局的医保中心开展了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检查活动共检查13家涉药单位。

(二)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规范我县食品市场秩序。

1、积极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对元旦、春节、“两会”及“五•一”、夏季、“十•一”和防控急性肠道传染性病等重要时段,部署实施专项检查和各类联合执法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和各镇、区食安委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做到了密切协作,上下联动,形成集中检查优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震慑了制假售假势头,各类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485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企业(户)15934家次。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城乡食品市场的进一步净化,确保全县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群众饮食安全。

2、做好奥运食品保障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迎奥运、保安全”工作,明确奥运期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全县各级、各部门,从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声誉,从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八项任务。5月,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6月,在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又专题部署了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7月,县政府制订了《*县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提出了8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责任分解和工作部署。县食安办根据县政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先后发出了《20*年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豆制品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联合七部门制订了《*县奥运期间猪肉质量安全保障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多次召开食安办主任会议,布置落实奥运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把供沪猪肉作为全县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供沪生猪作为我县涉奥的重点产品进行监管,强化措施、严控源头,重点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品安全。县食安办牵头组织人员,对所有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进行了暗查暗访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3、积极应对和处置问题奶粉事件。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和市食安办通知立即于9月12日发出《关于紧急排查三鹿婴幼儿问题奶粉的通知》的明传电报,要求各有关部门、各镇(区)食安委在全县范围内紧急排查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并立即通知所有批发、经销三鹿奶粉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对20*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立即停售下柜。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确保社会稳定。县食安办及时预警信息,提醒公众立即停止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已食用该奶粉的婴幼儿如出现小便困难等异常症状,要及时就诊。县电台、电视台及时报道工作动态,使市民及时了解情况,不引起恐慌和误导。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各镇、村(社区)的140多名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发出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并对当地食品商店进行监督。各镇(区)、各部门分别组织召开了奶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会议,落实省、县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注重提升技术手段,强化技术监管水平

(一)加强药品技术监督,推行快速检验。

药品稽查和药品检验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两个重要部分,药品抽样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们能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的安全有效。首先要求全体稽查人员都收集网络、媒体及使用人群、单位的假劣药品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筛选、汇总,建立假劣药品信息库;其次将药品抽检与日常监督、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把药品抽验工作融入到稽查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第三全面梳理了20*年度药品监督抽样工作,科学地分析对比了具体数据,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面对相对人质量意识提高了,药品质量状况好转等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我们进行分析思考并开会研究,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今年的抽检思路和工作流程。对今年总体任务逐月进行了安排,并每月对进程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20*年我县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共抽检110批次,于10月底提前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共抽出15批不合格药品,阳性率为13.64%。

(二)整合食品检测资源,拓宽检测信息公布渠道。

根据我县实际,按照“科学布局、合理分工、资源共享、体现特色”的原则,对食品安全质量检测资源进一步进行整合。年初,在广泛征求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意见基础上,由县食安办公布20*年度食品安全质量检测计划,使全县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有了统一的依据。通过制定食品安全抽检方案,统一抽检计划,统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努力实现食品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工作,实行统一公告制度,统一相关信息。县食安办每月按时在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食品安全信息网公布全县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数据。每月还形成食品安全状况评价,送县电视台播送。同时,根据预测,提出下月食品安全忠告或警示语,通过网站、手机短信以及电视新闻向社会公布。截止年底,我县各职能部门共检测初级农产品和各类食品(主要是生猪尿样瘦肉精、蔬菜、豆制品、乳制品、腌制品、饮料、桶装水、酒类、茶叶、熟食以及季节性、地方特色食品等)31405批次,总抽检合格率99.51%。

五、建立健全健全药品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完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按照“统一领导、严密监控、依靠科技、依法监督、科学管理”的原则,体现部门联动、协同作战的宗旨,完善《*县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报告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制订了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进一步细化实际操作工作流程。开展Ⅳ级“保奥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室内模拟演练。

(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操作手册。

一是加强应急培训。县食安办在6月份召集各镇(区)食安办主任,组织学习县《应急预案》,熟悉应急处置程序。秦山镇、百步镇、沈荡镇也先后各自开展应急培训;二是健全应急网络。8月份,根据各部门、各镇(区)的人员调整,重新建立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人通讯网络,并根据县领导指示,新增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建设局为指挥部成员单位。三是起草完成《*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三)开展Ⅳ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20*年12月11日,*县举行Ⅳ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孙雄伟副县长及宣传部、经贸、教育、公安、财政、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参加了演练。嘉兴市局顾联军副局长、*县各镇(区)分管领导、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的负责人及县食品药品监督员代表等130余人观摩了演练全过程。演练采用视频播放与现场指挥相结合、实际场景与画外解说相结合的方式,演练严格按预案要求的事故报告、先期处置、IV级预案响应程序启动、阶段报告、医疗救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现场检查、产品检验、事故评估、响应终止等程序要求进行。事件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通过演练,各单位和部门加深了对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的认识,提高了对药品安全事故的指挥、组织、协调、配合和处置能力,应急演练取得圆满成功。

六、丰富食品药品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开展各类专题宣传。与工商部门等部门联合开展“3.15”、“12.4”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开展服务“两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等。整个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是通过“惠民微型图书超市”进村(社区)活动开展宣传。会同县移动公司、县卫生局等25个部门在启动仪式上向全县8个乡镇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点捐赠了125个惠民书架和17200余册图书、资料。有效地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站这个载体,按照惠民、利民、便民的活动原则,将使大量实用性可读性强的图书充实到各村和社区,使广大农民群众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免费文化知识。

三是继续以《*食品安全信息》刊物为主信息平台,大力宣传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之一,20*年,出刊22期《*食品安全信息》,累计出刊已达76期。采集各类食品安全动态信息84篇,简讯6篇,食品安全小知识12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区共向县食安办报送各类动态信息247篇,比上年增长18.84%。

四是及时向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报送有关信息。共向上报送各类信息388篇,其中被国家局网站录用2篇次、省一级各类刊物、网站录用186篇次;市一级录用169篇次;《*政务》、《*动态》、《每日要讯》录用38篇次,及时、有效地反映了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现状,为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提供了保障。

五是通过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开辟专栏,加强宣传。县食安办继续在*电视台开辟了《食品安全检测公告》专栏,每月定期(每月28日)向全县按时播出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并根据每月检测情况向消费者发出安全警示,同时在中国*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刊登。另外,还通过移动通讯信息平台食品安全信息。同时,继续在*电台开辟的“食品药品安全之声”栏目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进行宣传。每星期一档,每档播两期,每期播两次。

六是开通食品安全信息网,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为了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县食品安全信息网,保持每周有信息更新。累计更新各类信息169篇,其中动态信息69篇,食品安全知识60篇,文件、公告39篇等。

七、结合“树创”专题活动,提升机关整体形象

我局结合“树创”专题活动,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加强队伍建设,以创新的工作思路,创新的工作举措和创新的工作机制,提升机关整体形象。

(一)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文明机关创建。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全面推进“五个监管”,强化六项要求深化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完善作风建设的教育机制。二是健全制度,强化作风建设的责任机制。三是结合民生,发挥作风建设的实效机制。四是政务公开,促进作风建设的规范民主机制。五是厉行节约,深化作风建设的效能提升机制。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简化接待礼仪。切实精减文件会议,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倡导厉行节约、勤俭持家的良好风尚。六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评议机制。继续推行月度绩效考核制度,将作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证公民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月1日前完成2003年-20*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信息内容编制和网上加载工作。5月1日起,按要求及时整理公开20*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信息网上加载工作。出台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三个配套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深入、持续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规范标准。根据省市局和县法制办工作要求,制定《关于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试行)》,对32项常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细化。同时,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办案程序,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说理,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处罚时必须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给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理由和根据,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三)改革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评体系,使机关评价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补充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月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在原有的合理量化分值,突出“四新”的基础上,调整考核人员组成方式、考核期间、考核流程等。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队伍干事的积极性,实现了工作与成效的结合,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竞相发展的良好竞争态势。充分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公共服务意识,热忱干事业的气氛日渐浓厚。

(四)加强信息宣传管理工作。

去年,通过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此基础上,20*年又修改制定了新的信息宣传管理办法,确定信息宣传工作目标,加强信息宣传管理工作。落实信息宣传管理责任机制。明确一名副局长为分管局长,各科室确定一名主要信息员,在全员写信息的基础上承担主要信息任务。将信息工作与工作人员月度绩效考核相结合,提出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全员参与、科室科长(主任)负责制。并将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考核与全局信息录用情况挂钩。连续两月均未被市级以上录用的,取消绩效考核文明之星评选资格。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全面实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并在此基础上细化了责任分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加强从政道德教育,继续推行在职党员守纪承诺制,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求真务实体现到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用先进文化提升精神境界,努力构建和谐机关。

20*年,我局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创建顺利进行,药械市场秩序良好,食品综合监督到位,但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在下一年工作中进一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