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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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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总结

20*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一城三地”战略部署,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载体,解放思想,创新破难,精心规划、快速建设、有力创建、严格管理,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进一步改观,建筑房地产业日益壮大,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建设任务,各项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年建设事业发展主要成绩

(一)以实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为目标,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

1、科学规划,发挥城市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着力推进我县县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方案已经人大审议通过,正与国土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全面启动县城中心区块4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评审通过县城城中村改造规划、沈荡镇总体规划、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等。重点开展滨海特色专题研究,组织好滨海城市概念性方案的国际招标,经评审已选出最优方案,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现予深化完善。针对“两路(*、*)两区(滨海区、绮园文化区)”开展城市设计和整治规划,狠抓重大项目、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建筑立面、园林广场的整体规划和景观设计,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

2、创新机制,全面加强规划管理。一是规划审批机制进一步规范。根据工业用地招拍挂的新情况,及时调整审批工作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年活动及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实行审批承诺制、一条龙服务。二是规划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项目审批,规范“一书二证”管理,同时强化规划批后管理与整改,保证规划得以有效实施。全年办理县城项目(不含大桥新区)选址40项,选址用地面积78.6万m2;用地29项,用地面积83.8万m2;建设工程89项,建筑面积103.6万m2;办理村镇规划选址项目155项,选址用地面积360.8万m2,用地项目53项,面积41.7万m2,建设工程152项,建筑面积46.3m2。三是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完善项目放样制度、增加了建设工程+0.00标高验线制度和规范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审核制度。依法行政,取消正、副本制度,建立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审核制度,同时做好各类项目的竣工验收及各类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继续实施“阳光”规划工程,对中国国际紧固件五金城、勤俭南路商办楼、绮园文化区规划调整、盈都海棠湾、建昌海韵华庭、海风苑、常秀景苑等项目进行了公示,逐步对县城所有建设项目在施工现场设置批后告示牌。

3、突出村庄规划编制,村镇建设管理与服务并重。指导并组织于城镇镇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评审,现已上报县政府批准。及时与各乡镇村联系,在前期村庄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指导好调整工作,要求抓紧按程序完成报批。对于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农民申请建房问题按不同情况提出解决方法,并对上访农户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建设,在土地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既为乡镇招商引资项目的选址、用地、建设做好服务,又严格把关,对乡镇建设作出正确引导。为提高乡镇规划管理水平,于20*年10月组织各乡镇分管镇长参加了由嘉兴市建设局与省建设厅联合举办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11月份,对全县泥木工匠领班160人开展了安全知识培训。

(二)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契机,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

20*年是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验收年和关键冲刺年。我局作为创园工作的牵头单位,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将创园作为全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充分发挥创建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切实落实部门创建任务。同时,牵头履行好县“创园办”职能,组织和督促好全县面上的创建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在我县成立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后,我局抽调人员充实“创园办”队伍,并建立各专项工作组。3月初,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迅速掀起了我县第一轮创园高潮。同时,多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做好社会宣传。在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制作大量公益广告,出刊工作简报,组织开展认建认养“共青林”、“同心林”、“母子林”和创园摄影、墙画比赛,开展百户“绿色之家”评创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社会创建氛围。

二是健全规划,大力建绿。组织开展《*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县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编制与评审。先后实施了环城南路两侧绿廊、靖海园生态片林、南门广场扩建、海丰路海兴路道路节点、勤俭路节点广场建设,三个入城口等公共绿化建设等重点工程,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27万m2,新增道路(滨河)绿化面积7.3万m2,改造绿化面积5万m2。同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产绿地的建设,全县范围内共建成专业苗圃18个,面积97.16万m2,建成区内生产绿地占地面积64.06万m2,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生产绿地面积和苗木自给率。

三是大力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创建。对县城具有独立楼院或相对集中的单位和小区,普遍进行绿化建设和环境整治,成效明显,达到两个60%创园指标。县城区现有24个居住小区被授予“园林式小区”,占居住区总数的61.54%;有92个单位被授予“园林式单位”称号,占总单位数的61.74%。

四是多形式开展“县树县花”评选活动。组织并全面铺开“县树县花”评选活动,收到选票8849张。我局充分考虑“县树县花”备选品种的群众意向、人文寓义、养护特性等因素,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政府提交候选名单,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确定“香樟”、“桂花”为我县的县树和县花,并向社会公布。

20*年以来,我局在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贪大求洋,不搞政绩工程,以尽可能少的投入,争取创建工作的最大成效。一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县特点,在城市绿化建设中,不搞大的广场、公园,而是建设一些利用价值较高、为群众所欢迎的小型街头绿地。如实施了南门广场扩建、勤俭北路小广场建设等。在绿化树种选择上,主要种植香樟、广玉兰、榉树、石榴、桂花等地方树木,并在一些主要节点配植加纳利海枣、苏铁、棕榈等滨海风情树种,既节约了投资,又体现了城市特色。二是切实改进栽种和管养技术,提高树木成活率。由于园林城市创建时间紧、任务重,为实现绿化面积达标,我县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程度的抢建绿化现象。为此,我局一方面尽可能安排在宜绿季节实施绿化建设,在夏季到来前基本完成了主要工程,另一方面在提高栽种和管养技术上下工夫,确保了较高的树木成活率,减少了建设投资。三是结合城市绿化建设,建立苗木储备。20*年县城绿化的土地主要来源于国土部门收储的大量空地,短期内无出让计划的,实施临时生态公益林建设。我们以常绿小规格树木为主大片群植,财政投入相对较少,通过几年养护,将为我县今后的公共绿化建设提供大量廉价的大规格树木,增值作用非常明显。在县城闲置和存量土地上实施片林建设,解决了土地抛荒,避免了农民争地,改善了城市环境,储备了大量树木,建立了“绿色银行”,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目前,县城建成区新增绿地154.29万m2,绿地率34.77%,绿化覆盖率39.64%。城市绿化建设的主要指标均达省级园林城市标准。20*年11月12—13日,我县顺利通过省专家组验收。12月,又获省政府批准,授予我县省级园林城市称号。我县“五城联创”实现了“开门红”。

(三)以加快城市设施建设为重点,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

一年来,我局主要突出城市日常运行和维护、景观建设、民生工程(供水、污水处理、住房保障等)管理工作。市政建设方面:完成投资640万余元,对百尺北路(城西花坛—三角子路)路段实行沥青路面改造工程,路面整体抬高10cm;新铺设长安路(盐北路至桑德兰),对县城主要道路侧石(101.7公里)进行油漆;完成众安桥、常绿桥的桥面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大桥梁检测力度;完成了海丰路、城西路、金三角路、小街路、海滨路的路灯工程,在小虹桥等14座桥上安装了LED灯带、射灯或数码管,营造了良好的江南水乡夜景;提高下水道疏通业务水平,保持县城范围内的管道畅通。城乡供水方面: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投资390.5万元,完成盐北路(长安路——百尺路)工程、友谊路等9个地块的管线改造工程;实施一户一表改造,铺设DN100及以下管线约1300米,改造管网总计4.8公里长。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新建日供水规模30万吨地面水厂一座,占地面积12.5公顷,其中一期工程建设日供水规模15万吨,配套建设一级供水管网68公里,工程总投资3.98亿元,20*年底注册资本5000万元到位,2.5亿元银行贷款取得银行授信,一期工程三地水厂顺利开工建设。西片污水处理工程东西大道段(复线)工程至20*年底已完成管线建设4.79公里,投资额3200万元。于城至百步段是西片污水处理工程的最后一段,工程全长9公里,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概算总投资38*万元,已于11月底进场施工,力争20*年年底前竣工通水。住房保障方面:欣居花苑经济适用住房二期390套已开工建设,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变动正对其户型面积予以调整。进一步扩大经济适用房的房源,计划启动“欣居花苑”东边地块的建设。全年对30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推行廉租住房扩覆工程,经政府同意,将城镇居民在低保标准1.5倍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受理了333户家庭的申请,经初步审核,第一轮37户正向社会公示,预计春节前完成货币配租。至目前,我县已累计解决了1097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另外,年度“老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善”政府实事工程顺利完工,受益居民532户,三年来该工程累计受益群众1834户。

(四)以整治建筑和住房市场为抓手,城市建设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建筑业管理:一是严格把关,依法审批。全年共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69项,建筑面积64.3万m2,中标金额6.52亿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含联系单工程)195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14项。二是认真审查,加强预控。继续做好工程招投标的监管,加强市场调研,探索工程评标新办法。推行全县勘察、设计、施工企业IC卡认证管理信息系统。三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全年检查工程346个次,查获6个违法违规的工程项目,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对工程监理企业出台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市场。参与*县首届职工技能操作大会,成功举办新型墙材砌筑工比赛。四是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制订了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年共巡查建筑、市政工程355个次,发出整改通知书355份,并对现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工地的工程项目经理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移交监察大队实施了经济处罚。对172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其中有12个工程由于存在重大危险源而被列入“A”类工程作为重点监控项目。20*年1月27日、1月29日、8月19日我县分别发生三起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三人死亡,突破了市局、县政府对我局建筑行业的安全指标。事故发生后,我局在建筑行业企业中及时进行了通报,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进一步加强了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0*年,我局在5000m2以上的工地上,全面铺开民工学校,在元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了民工学校总校。全县建筑节能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其中住宅建筑节能总建设面积达50万m2以上。

2、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积极贯彻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行为。会同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市场监管。编制完成了《*县房地产发展规划》,指导和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大商品住房土地投放力度,增加普通住房市场供应量。除已上市销售的,县城新建续建的四个商品住房项目在建和待开发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约29万m2;20*年政府新出让县城商品住房用地三宗,土地面积约16万m2,可开发建设商品住房30万m2。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90m2以下的小户型建设的调控,提高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住房的有效供应。通过强化行业管理,房地产市场保持了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的态势。20*年度全县房屋施工面积66.72万m2,同比增长39%,其中商品房施工面积41.11万m2,同比增长23%;全县房屋新开工面积34.8万m2,同比增长231%,其中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18.66万m2,同比增长239%;全县房屋竣工面积15.37万m2,同比下降34%,其中商品住房竣工面积13.47万m2,同比下降42%。全年共办理新建商品房交易1753户,二手房交易1584户,房地产抵押登记3096户;产权发证9926件。我县20*年度商品住房市场在基本延续2006年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呈现以下新特征:新建项目工程全面启动,商品房投资环比增幅明显;新建商品住房规模扩大,施工面积增幅较大;消费需求持续增长,销售额大幅度提高;商品住房成交旺盛,住房价格持续攀升。20*年,全县签订并登记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2015份,其中签订高层住房买卖合同同比增长了37.46%;住房成交量在第三季度相对偏少,一二四季度基本持平。20*年全县商品住房销售均价4300.53元/m2,同比增21.77%,其中多层均价4185.26元/m2,同比增长19.63%,高层均价4241.85元/m2(不计精装修),同比增长17.03%,精装修高层均价5942.81元/m2,多层住房的上涨幅度大于高层住房的上涨幅度。剔除大桥新区部分,20*年县城商品住房销售均价4417.29元/m2,同比增长23.18%。

物业管理工作日益规范,全年归集物业维修专项资金640万元,累计归集3023万元,使用21.47万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7455.29万元,累计归集公积金132095.39万元,余额6*60.59万元;累计发放政策性贷款总额71133.25万元,公积金存贷比率70.67%。当年向非公企业公积金扩面534人,全县有25856名在职职工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3、公用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供水企业的供水标志、收费价格、收费方式及办事程序,加强供水企业服务意识,已在5家供排水单位推行预防职务犯罪“阳光工程”。扎实开展管网测漏及用水普查工作,努力降低漏损率,累计挽回自来水流失量30余万吨。联合技监局,分别于4月、10月对我县燃气经营市场开展大规模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一批无证经营户,严肃了市场行为。同时,针对华燊燃气公司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了行业监管。目前我县有近7000户居民使用管道燃气,已建成城市主管25公里,庭院管56.38公里。20*年11月15日,我局会同安监、消防、交警、卫生、环保等部门,在城北东路成功实施了以城市燃气主管道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提高了救援队伍实战水平和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能力,提升城市快速反应能力。

4、依法行政方面:起草《*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于8月3日以县政府第28号令颁布施行。组织编制《20*年度*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和《20*年度*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全年审批城市房屋拆迁项目5个,拆迁房屋面积4.51万m2,完成拆迁项目1个,4个拆迁项目正在实施中。20*年共召开4次行政许可听证会,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加强拆迁监管。全年共拆除违章建筑1.*万m2,发出限期通知书106份,涉及农户102户,其中强制拆除44户。经过事项调整和一审一核工作后,我局现有8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行政许可43项,非行政许可41项,审核合一1项,一审一核75项,集体会审8项。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7527件,其中非行政许可25936件。在行政处罚中,一般程序立案65件,结案55件,涉及违法建筑面积2.8万m2,罚款93万元。申请司法强制执行13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43件,行政复议案件11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8件(批次),其中群众来信87件,至年底已办结78件,尚未办结的均在办理时效内;接待群众来访43批、67人次,其中集体访6批、重复来访4批,至年底已办结36起,尚有3起正协调处理。全年收到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20件,及时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20*年,我县建设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局本级信访综治、提案办理、12345和党政信息工作均得到了县级表彰,继续保持县级文明单位荣誉,获得了县级“园林式单位”称号。局系统房委办获嘉兴市文明单位称号,自来水公司获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建设系统企业文化先进单位、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称号,白蚁站获20*中国民族建筑(文物)白蚁防治先进单位、浙江省白蚁防治先进单位称号,局团委获省级先进团委称号等。另外,我局对现售商品房推行保修卡、在建筑工地推行民工学校等创新做法,均被《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予以报道。20*年度,建设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获得了不少荣誉,但是我县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矛盾与问题依然不少,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城市建设中的筹资难问题,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工程建设;二是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部署,我县的污水处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县域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问题、能否同步实施的问题,规划的研究和管理水平等尚有待于加强;四是城市基础性、功能性设施配套水平与市民需求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五是实施行政许可法后,在行业监管措施上如何提高监管效率,尚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