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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创业服务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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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创业服务年总结

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和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创业服务年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抓好内控监督、专项治理和主题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素质,有力地推动了林业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更明确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宜市林字[2010]43号《宜春市林业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具体部署,制定了《市林业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年工作安排》。局主要领导与各直属单位及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责任书。局领导班子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个方面同时抓,两项任务同时部署,两个责任同时履行。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重任,不仅要管好自己,带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而且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反腐倡廉的原则要求贯彻到队伍建设和监管工作当中,坚持管队伍必须管作风,抓业务必须抓廉政,及时转变工作作风,实现“一争先、两突破”工作目标。

二、内控监督更有效

1、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若干规定

局党组把《廉政准则》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教育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作安排。3月26日专门邀请市纪委领导给全局及局属各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廉政准则》专题辅导;制作宣传条幅和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园地;征订《廉政准则学习问答》及收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使全局党员领导干部都牢记8个禁止、52个不准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认真整改,扎实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

根据宜市林字[2010]59号《宜春市林业局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局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广泛收集干部职工意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剖析和解决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宜市林党字[2010]2号分析研究惩防和预防腐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出台《宜春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不断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能力提升、工作督查和廉洁掌控,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建设和谐林业”主题教育活动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建设和谐林业”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和市纪委[2010]15号关于开展对《廉政准则》大学习、大宣讲、大督查”活动的通知,4月28日,市局召开各县(市、区)林业局局长、纪检组组长(书记)、效能办主任、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全市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会议”,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一是真正把主题教育活动摆上位。切实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陈贻昌局长不仅亲自抓教育活动内容的部署、开展和落实,而且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认真负责、灵活多样地组织教育活动,而且注重搞好协调,当好参与学习教育的积极分子;全体干部职工不仅主动配合教育活动,而且把学习教育进入思想、进入工作。二是真正把“五项活动”搞扎实。既把“五项活动”中的“十个一”内容一个一个地开展起来,落实下去,又要有所侧重,创新载体,搞出特色。紧紧摁住抓好“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进行专题调研,建言廉政对策”、“总结先进典型,树立林业形象”、“组织主题演讲,扩大宜春林业影响”、“健全防范制度,确保不出问题”等,切实在这五个方面用更大的力气,下更多的功夫,出更实的成果。三是真正增强教育效果。要求各单位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的每一个活动,都必须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着眼解决问题,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和落实到风清气正的氛围上,体现和落实到争先创优的干劲上,体现和落实到规范高效的环境上。切实加大督查和调度力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调度,从5月10日开始,由2名局领导带队,分成2个组对全市林业系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三、专项治理更到位

1、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回头看。根据宜纪发[2009]16号文件精神,对照廉政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我局认真对待,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学习、带头自查,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2、加强公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驾。根据宜纪发[2010]1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干部认真按照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3、对工程领域突出问题进行自查。根据《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对花博园工程、野生动植物湿地中心工程、种苗基地工程、“一大四小”通道绿化工程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查工作。

4、对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自查。根据宜优办字[2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林业局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实施方案》,木材检查站、林政科、野保站、森防站、林业窗口对各自的审批项目进行了自查,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做到:思想统一、态度坚决;规范行为、令行禁止;热情服务、宣传政策;征求意见、解决问题。达到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

5、对各县(市、区)林业局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及主题教育活动和创业服务年工作进行督查。6月份,我局组织两个组分别对各县(市、区)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制度公开更全面,行政执法更规范,廉政自律更加强,服务意识更浓厚。

四、案件查处更有力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工作程序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信访件16件,立案2件。其中:政纪处分2人。

五、创业服务更丰富

(一)强化三个保障,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宜春市林业局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陈贻昌局长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形成创业创新的强大合力,真正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2、强化思想保障。及时召开全局创业服务年动员大会,陈贻昌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及动员部署,并制定《宜春市林业局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全局上下形成了共识共为、齐抓共管,人人有责、人人有份的舆论氛围。

3、强化后勤保障。把效能办设在纪检监察室,把事业心强、业务熟悉、有工作基础、善于协调的6名同志专门负责指导、协调创业服务年活动。

(二)开展三大行动,掀起创业服务高潮

一是大宣传。专门开辟宣传栏目,制作创业服务年活动宣传牌、宣传广告,并在林业网站上制作专题网页,最大限度激发创业潜能、服务热情,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文化。

二是大讨论。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有关文件,并结合业务实际和活动内容开展大讨论。通过大讨论,使大家增强了对林农服务的意识。

三是大走访。采取局班子成员对口座谈听取、驻点指导、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全员走访,了解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逐一整改,丰富了创业服务年活动内涵。

(三)拓展三个平台,打造创业服务载体

1、拓展重大项目建设,跑项争资平台。

2、拓展窗口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平台。

3、拓展政务公开及信息平台。

(四)完善三项措施,增强活动实际成效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2、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3、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六、自身建设更认真

(一)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推进现代林业发展

市林业局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干部队伍建设在林业改革和林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花大力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干部勤学习、多思考、争一流,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干部人人成为深化改革的能手,破解矛盾的高手,推进林业经济发展的强手,建设一支与现代林业相适应的干部队伍,为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实现宜春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加大作风建设力度,打造公道正派的干部队伍

全市各级林业部门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的意见》和“六条禁令”要求,下大力气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为政不廉洁等问题。教育广大干部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优化发展环境,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业务建设力度,打造业务精湛的干部队伍

一方面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创造良好的条件,加强岗位培训,实行岗位交流,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学业务、学本领的工作热情;另一方面广大干部职工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实践,爱岗敬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打造遵纪守法的干部队伍

1、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林业工程项目、林业执法、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把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业务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2、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切实抓好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强化奖惩制度。制定好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考核奖励办法,并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督促检查。通过严厉的奖惩制度,努力培训一支纪律严明、遵纪守法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