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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四次全会和监察部、监察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维护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纪律保证。全市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256项,检查过问项目527项,立案查处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纠正和挽回经济损失3241万元,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172条,被采纳144条,协助建章立制142项次。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要求的行为,促进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1、加强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通知》(中纪发[2008]35号)精神,我市成立了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科技局等单位参加的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市新增中央和省扩大内需投资项目进行检查。一是坚持“四个严防”,严把资金投向关。新增中央和省投资主要用于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等六个领域。在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严格按照“四个严防”要求,即:严防中央和省新增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项目;严防用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过剩行业项目,坚决杜绝盲目铺摊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防用于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投向。二是围绕一个“快”字,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中央和省投资项目有没有形成实物工作量,是能否达到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所在。在检查过程中,我们要求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快”字上做文章,切实做好国家和省新增投资项目建设的各项服务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定期专题会办扩内需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行政许可滞后等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扩大有效投入。三是健全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为了确保中央和省投入资金落到实处、发挥预期效益,全市各地对列入新增中央和省投资项目在资金使用、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监管。各地均制订了关于加强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实行资金专户制。对中央和省投资资金,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公开透明,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每个项目均明确一名责任人和包挂领导,县(市、区)政府均和乡镇政府或部门单位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化。对中央和省投资项目,通过媒体把项目内容、责任人、投资额度、使用方向、完成后效益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规划设计审查、招投标、建设许可、建设监理等制度,所有招投标项目均实行了工程监理制。据统计,其中,前三批中央、省投资项目共188个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第一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69项,已完成投资6.7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84%;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81项,已完成投资8.5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42%;第三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38项,已完成投资1.55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2.5%;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41项,开工建设24个,开工率58.5%,完成投资0.95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
2、加强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市国土局加强土地动态执法巡查工作,注重对土地违法行为的事前防范,努力健全土地违法行为的预防、发现、制止机制,继续保持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出台了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动态执法巡查工作的原则、内容、重点及巡查频率和责任等。同时,将动态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分解成建立健全机构、建章立制、工作成效等六大类十八个子项目进行量化考核打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了巡查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守土有责、失职必究”的原则,定期开展动态巡查。及时指出各县(市、区)存在问题,并责令限期改正。各县(市、区)也加大巡查工作力度,保持较高的巡查频率和覆盖率,确保巡查工作无盲区。同时,实行“谁片区、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包干区域内的违法用地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较好的控制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严肃依法处理,决不手软,确保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同时,选择比较典型的案件进行公开查处,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发挥土地违法典型案件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全年查纠土地违法行为66起,涉及土地面积106公顷。
3、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落实和完善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研究制订规范性文件,推行网上远程评标,积极开展招标机构整治活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根据省建设厅、省监察厅140号文件精神,在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招投标市场实际,会同市建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12月初会同市建设局对各县(市、区)执行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加快招投标电子化。7月1日起市区国有投资项目凡符合远程评标条件的,一律实行网上远程评标,严格制约人为因素的干扰。为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正在引进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和智能化门禁系统,建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推行招投标网上报名。三是加强专家库建设。督促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增补工作,全市共有213人通过初审上报省办,其中191人经培训、考核,取得聘任资格。同时,对全市省库评标专家进行清理,74名评委被清退,保证了招投标评标工作需要。四是开展招标机构专项整治。会同市建设局对市区18个招标机构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进行反馈。下半年,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市区招标机构进行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服务最优、效率最高、收费最低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发放了200多份征求意见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对招标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机构认清自身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
1、继续开展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工作,切实推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去年度,我市共有2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和34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涉及规划、治安、土地、房屋登记、城市建设、劳动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的责任主体有:市政府1件,县政府12件,市直机关5件,镇政府7件,其他12件。根据市委赵书记和市纪委周书记的批示精神,对上述36件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通过调查取证,共对41人(单位)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责任追究。其中立案调查1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30人,批评教育6人,向3家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通过责任追究,剖析典型案例,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维护了政府形象。同时,会同市委政法委对全市违法审判、执法过错案件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着手开展违法审判和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2、强化对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市监察局会同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听取各地情况汇报,随机抽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在抽查的乡镇(街道)中有选择地召开座谈会,邀请政府、人大、纪检、基层站所、村(社区)等方面负责人参加,听取意见和建议。重点了解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乡镇(街道)和村局(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室)建立和运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存在低标准挂牌、硬件投入不到位、运行不正常、流于形式等问题进行了跟踪督查。去年,我市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3、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精神,会同市法制办、市编办等部门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现已确认市级54个部门行政权力5727项,其中行政处罚4529项、行政许可249项、非行政许可87项、行政强制203项、行政征收155项、其他612项。
三、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实事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精神,我市迅速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迅速启动和推进工作,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参照省领导小组的模式,成立了相应规格的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周福莲任组长,副市长丁建奇、市政协副主席、原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葛传华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由市监察局副局长蔡保兵任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工作组、案件工作组等三个工作组。同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9个专项工作组,具体牵头承担9个专项工作任务的计划、组织和推进工作。二是印发全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和省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起草并以市“两办”名义印发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工程建设的基本流程,将治理任务梳理和分解为8个方面、36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议作了深入研究讨论,并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作了全面动员部署,周福莲同志、丁建奇同志分别讲话,市发改委、市招标办、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5家单位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同时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以及8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目前,排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去年12月底前已完成摸底工作。
2、深入开展重点项目纪检监察巡查制,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针对全市重点项目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特点,不断改进方法,将巡查的触角广泛地延伸,同时抓住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有所侧重,实施科学有效的监察,保证重点项目实施过程规范、廉洁、高效。一是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既看时效、看进度,更看是否规范操作、看过程中是否有腐败行为、看政策落实是否到位、看各级干部帮助拆迁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实际效果。二是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和大宗材料设备采供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对所有工程全部进入有形市场,实行公开招投标,决不允许搞场外交易,或规避招标。同时,还对招投标过程进行严格监督,防止出现串标、围标等虚假行为。三是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通过巡查工作,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和程序规范,抓专项资金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的现象发生,确保重点项目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四是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检点项目责任单位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感来对待工程质量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五是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条规,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廉政谈话制度、签订“廉政合同”、廉政文化进工地等具体举措,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据统计,全年共组织巡查近25批(次),参加巡查520人次,查纠各类问题267个,协调解决矛盾163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3、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是全面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市区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建设清水走廊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非化工类污染源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责任,界定了部门职能,细化了整治措施。通过整治,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34家化工生产企业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地处区西取水口上游的盐都区成为无化区,基本消除了我市市区饮用水源上游地区盐都区范围内化工污染的隐患。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其余18家化工生产企业也基本完成搬迁工作。市区“2.20”水污染事件发生以后,在第一时间深入一线调查取证,迅速查清事实真相,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二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环保优先为方针,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主线,以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全面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556人次,检查企业31220家、污水处理厂14家、垃圾填埋场7家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发函整改305家,处罚208起,罚款1020万元。同时,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督查等六次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身心健康。三是全力做好固废和核辐射工作。会同市环保局先后组织开展全市化工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核查、各地互查、专项督查四次大的行动,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行政处罚告知书3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罚款220万元。四是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责任的追究力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并实施责任追究的意见》,会同市环保局、市农机局等部门,分赴各地督查秸秆禁烧工作推进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先后对40多家工作不到位的镇村单位进行了公开曝光,实施责任追究60人次,其中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3人、责令检查13人、通报批评19人,经济处罚12人,罚款5600元,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是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提高安全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季节特点和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将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建立工作载体,搭建平台,提高安全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将全年工作分成四个阶段有序推进。一季度侧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开展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专项督查;二季度侧重“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月”的组织开展,组织开展了“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推进会、安全生产月的系列宣传活动;三季度侧重国庆安全及夏季高温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四季度侧重全年目标的冲刺和冬季安全措施的落实。二是参与联动执法机制。在建立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等四个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建立了职业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办研究,协调动作,形成合力。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部门联动整治。三是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调查处理了30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5、深入开展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市县两级巡查组织按照省农路巡查办的要求和年初确定的巡查任务,抓住农巡工作的重点环节,一着不让地抓好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巡查。一是坚持将监督工程招投标作为重点,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阳光运作。二是坚持以监督工程质量为关键,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市农巡办督促市交通质量监督站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及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市农巡办及时向各地发函进行反馈,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强化对工程资金的监督,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市农巡办组织各地对农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坚持以效能监察为抓手,确保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按时序推进。据统计,市、县、乡三级巡查机构针对招投标、资金管理、建设质量、市场廉政准入等情况组织面上巡查和专项检查563次,巡查项目875个,发现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施工质量控制不严、施工工艺不规范、资金管理不符合要求以及养护工作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4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2份,整改到位率达98%。
在开展常规执法监察工作项目的同时,还完成了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多项执法监察工作任务。今年,我们将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重点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