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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工商局关于今冬明春在全省开展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开展了以宣传法律法规和查处农村消费品市场、农资市场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结合实际,做好集中行动的安排部署
我局根据《关于今冬明春在全省开展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及时印发给各分(县)局,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并召开了由各分(县)局市场分管领导、市管科负责人和市局市场处、消保处、巡查队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要求大家统一思想,提高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很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资市场监管作为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市局在会上还就“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从“高度重视、扎实安排、重点突破、明确责任、加强督察”五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各分(县)局根据市局《实施方案》,从辖区监管实际出发,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市、分(县)局都相应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场监督管理处(科)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各分(县)局根据市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辖区的特点,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开展情况,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支持工商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农资市场安全和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利用各地召开“两会”的有利时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宣传;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咨询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维权法律法规和商品消费知识,引导和教育经营者提高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三是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合作,邀请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参与“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进行广泛的宣传,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送入千家万户;四是利用12315维权网络和申诉举报电话方便、快捷的优势,把农资市场的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积极调处涉农纠纷,主动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912人(次),执法车辆2715台(次),深入到全市65个乡、镇,271个自然村,深入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92场(次),听取法律宣传和咨询16200多人次,发放《红盾护农送法下乡简明读本》15400册,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5580页(份)。受理解决消费者申诉3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6万元。
三、以“三位一体”模式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为使农资市场监管日常化、长效化,促进工商部门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管、物价、供销、乡镇政府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搞好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我局采取了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模式,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一是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管。以市场巡查为主要手段,确定检查的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环节,采取“六查六看”的检查方式即:一查主体和经营范围,看有无证、照(包括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营业执照),是否超经营范围;二查行为,看有无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和短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违章行为;三查标识,看有无假包装、假商标标识,有无批准文号、品种审定、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四查广告合同,看广告形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登记,合同形式、内容是否合法,有无欺诈;五查源头,看有无制假窝点;六查制度,看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制度、生产销售承诺制是否落实。在市场巡查中全面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合同”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已经建立的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帐制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制度、生产销售承诺制度,对农资经营单位购销活动实行合同管理,制订了《农药买卖合同》、《化肥买卖合同》、《种子买卖合同》示本,并向各农资经营单位强制推行。对农资市场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与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农资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根据辖区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结合经营户口建立农资专项整治档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查处取缔无照农资经营行为和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充分应用预警机制,对所查涉农案件及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定期向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民消费者抽检结果,将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失信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
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集市和交易点1102处,其中农资交易点14处,检查各类经营户7168户,其中农资经营户536户,共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22起,涉案金额6.77万元,罚没款共计2.265万元。
二是推行行业自律监管,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机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生产销售承诺制度,使其能按照章程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做到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形成了行业内部相互监督、社会消费群体监督的良好氛围。榆中县局按照辖区农资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青城镇成立了农资行业检查举报网。
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农资市场监管,成立涉农维权工作站。各分、县局积极主动和当地乡镇、农业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关系,争取支持,有的乡镇还表示,可以以当地政府的名义向有关村民委员会下达文件,要求村委会全力以赴的支持、配合工商部门工作,必要时可以给予资金上的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消费维权工作站”167个,并规定了其职责、任务,及时调处涉农纠纷,依法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榆中县局还聘请15名农资义务监督员,弥补工商执法监管力量的不足和监管空隙,协助农资市场监管,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