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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双服务”和“争先创优”活动,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我市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保业务开展正常有序,基金监管有力,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已接近或提前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现将
年度工作简要回顾如下:
一、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11月底,我市社会保障各项指标已接近或提前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全年考核任务。其中社会保险覆盖率53.8﹪%,已提前完成台州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指标53.75%);全市参加养老保险职工总数共157286人(其中企业122348人),新增12058人,已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指标新增1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7168人(其中在职92474人,退休24694人),新增11030人(指标新增10000人),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44365人,新增22938人(指标新增2人),已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4817人,新增5196人;被征地农民参保18900人,其中11301人已享受待遇;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68万人,年度新农合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4.33万人,均完成了台州市考核指标任务。
截止年11月底,共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总额4.29亿元,拨付养老金总额3.21亿元,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8亿元,净支付能力19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13855万元,支出1070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3561万元。收缴工伤保险费2812万元,支出127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6850万元。收缴生育保险费1394万元,支出1210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509万元。年度农医保基金收入10561.2万元,报销支出8835.5万元。城医保基金收入870万元,报销支出610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
一是按照浙江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劳社老[]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于年初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月人均调整额150元,超出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在4月份,我局和财政地税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年对部分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集中减征的通知》,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减征工作。减征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统筹部分,涉及全市参保企业2447家,减征社会保险费2229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制定和完善我市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
一是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临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临政发〔〕51号)和《关于调整临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临政办〔〕194号),这两项政策均已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政发51号文件使我市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临政办194号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
二是完善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9月份,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临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修订稿)》(临政发[]54号)、《临海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临政发[]55号),新政策大幅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住院补偿比例平均达到60%,封顶线提升50%以上,80周岁以上免缴个人保费。
三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年度临海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补偿封顶线的通知》(临政办〔〕169号),本年度农医保住院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从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连续参保三年以上的,从5万元提高到7万元。
(三)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今年1月1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1月19日,在杜桥镇和白水洋镇同时召开了养老金首发仪式;1-6月份,全市近15万名60周岁以上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已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6月份,参保缴费阶段工作正式启动,涉及全市城乡居民65万人。为确保今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开门红,我局大力做好政策宣传和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等服务工作,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五个工作组深入各镇街道开展经办人员、系统操作人员、协理员业务培训会,讲解我市居保政策和经办规程,涉及相关人员多人次。同时印制了通俗易懂的《业务经办流程图》、《政策咨询》、《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40余万份,发到各家各户手中,做到45周岁以上人员宣传资料签收确认,确保不留宣传死角。截止11月底,16-60周岁参保15.6万,其中45-60周岁参保12.5万人。
(四)大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即征即保工作。为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即征即保”,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截至11月底,我局为已为全市18900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11301人已享受待遇。
(五)加强稽核监督,规范基金管理。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管理,我局加强稽核和监督力量,公开举报渠道,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查处各种违规行为。今年6月份,我局专门部署开展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并联合市纪委纠风办、财政、药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对部分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重点抽查。通过专项检查,对全市各定点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宣传教育,以促进其增强依规经营的自觉性,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在日常工作中,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主要以明查暗访和网络监控为主,重点查“挂床住院”、“冒名住院”,此外,还聘请了医保定点药店监督员,对各药店不定期进行暗访,查处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医院一家,卫生院(所)3家,均按规定暂停了医保定点业务或限期要求整改,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六)做好两会提、议案的答复和信访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两会”代表提案、委员议案的答复和信访件的处理工作,专门指定由分管局长直接抓,并有专人负责。今年共接到提案、议案7件,信访信件64件,我们都能主动上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同信访人打电话或面对面沟通。对今年所有的“两会”代表提案、委员议案和信访件的答复处理工作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七)做好退管工作。本年度共办理企事业人员退休手续1112人次。两年一次的企业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已完成。此外,今年我市还实施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新办法,取消了临海户籍退休人员、遗属、精简人员及失土保障人员到社保现场认证的办法,改由通过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进行核对来确定退休人员的生存情况,使退休人员安坐家中便可领取养老金。户籍不属临海市的人员,也可通过网上填写认证表,并由现居地社保部门协助认证的方法办理养老金资格认证,免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
(八)提升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解决监管难题,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一是在年初完成了社保信息化系统升级,新系统基础数据更加完善,业务流程更加简便,同时创新工作措施,通过统一信息化平台,整合各险种人员数据资源,解决了全省各地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的难题。此项创新工作获得了浙江省和台州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是完成了社保网络系统完成向镇(街道)一级延伸,建立了与各镇(街道)一体化的社保业务网络平台。各镇(街道)实现了农医保、城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险种的即时查询、维护参保信息和参保群众办理结算业务等,方便群众办事社保业务。
(九)狠抓效能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以全市作风效能考核和关键岗位重点监督效能考评工作为契机,把效能作风建设作为贯穿全局工作的一条主线来抓,开展了“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双服务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争创“巾帼文明岗”活动,始终把“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作为争创和服务活动的主题,以推动作风效能工作的开展。通过创新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年度工作计划
我局将围绕台州市、临海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及“为民办实事任务”中涉及到我局的工作项目,竭尽全力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同时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保“基本法”,这是实现我国社保制度由实验性阶段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步骤。我们将把《社会保险法》的宣贯工作当作明年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同时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村改居”居民生活保障待遇,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各险种参保人数、参保率,提高覆盖面。
(二)围绕医改,做好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积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完善我市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障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一体化。明年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的重点是:
一是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二是做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实现城乡医保政策一体化,提高医保待遇。
(三)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第一年,主要重心在45-60周岁的参保缴费和60周岁以上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上。明年的主要工作是抓参保,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参保率和服务水平,确保46-60周岁参保率达到95%以上,16-60周岁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四)配合市民卡建设,提高社保信息化水平。立足社保信息化系统多险种“同城同库”的数据库,结合市民卡这一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共同平台,做好社保各险种人员参保数据的分析、整合和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网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效能,为市民卡顺利启用做好本职工作。
(五)加强信访工作。继续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针对我市涉及社保方面矛盾相对突出的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梳理,加强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于因政策或其他客观原因,部门和地方难以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努力妥善解决特殊群体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社保信息化网络,发挥镇(街道)一级社会保障信息化业务平台在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办理、待遇结算和发放、信息查询和维护等方面的功能,真正将业务办到群众家门口,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二是认真做好社保业务的经办工作。借信息化建设之机,全面完善基础数据,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