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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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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总结

我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劳动法》为龙头,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部门配套规章和地方规章为主体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体系,加强规范仲裁工作和仲裁庭建设,增强庭审效果,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走上了重在源头、重在基础、重在调解、重在执行的运行轨道。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67件,涉及人数2417人,其中拖欠工资案件219件,涉及人数2069人,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款172万元;工伤案件348件,涉及人数348人,工伤补偿抚恤金526万元。处理30人以上集体拖欠工资突发事件1件,涉及85人,追回拖欠工资款11.25万元。协助洪濑镇某企业案外协调一起没按月发放工资引起的罢工争议,涉及人数200多人,当月按时补发工资30多万元,平息了纠纷,恢复生产秩序。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我市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被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一个部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

一、领导重视,工作深入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安定稳定的工作,关系到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因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列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定分管劳动工作的副市长亲自抓,遇到发生重大突发劳动争议事件,书记、市长都能亲自过问,或到现场具体指导,为及时解决集体劳动争议起到积极作用。人大、政府、政协联合组织对《劳动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有力的推动了企业主对《劳动法》贯彻的自觉性。同时密切与有关方面的联系,主动向市委、人大、政协汇报、请示工作。南安市人大副主任、常委和法制委员旁听仲裁庭庭审,审视运用法规、听取案件分析,给予较高的评价。

局领导能结合今年是《劳动法》颁布实施10周年的宣传活动,为切实宣传有关的劳动法规,从思想宣传抓起,一是组织两次大型上街咨询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咨询人员1800人次,印发宣传材料2500份,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劳务站、事务所开展上街咨询,设立宣传专栏、广告、标语,掀起执行劳动法律法规高潮,维护企业、员工双方的合法权利。二是成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针对今年国务院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和劳动保障部及其相配套法规的出台,为准确掌握新条例法规的运作。今年1—5月份分片在水头、梅山、溪美三个片区,举办仲裁员、调解员、村级协调员及企业人事、劳工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213人次,熟悉了解新法规的运作和法律意识。三是重视本系统的业务学习,局先后派出5人次参加省、市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人员法律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在机构设置上,对企业规模大、相对集中、就业人员多的五个乡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集劳动保障为一体的办事机构,人员配备和仲裁庭建设都列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内。同时全市178个重点村委设立协调员,为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和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调解网络。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劳动争议的主体是企业单位,用工单位劳动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劳动制度健全了,劳动争议纠纷就会减少。今年市政府把劳资纠纷列入乡镇(街道)解决劳资纠纷的政绩年终考评目标,是对劳动争议工作的支持。一是4月1日市政府在我局召开向社会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企业大会,有114家企业在会上签定承诺书,并发放“承诺诚信企业”铜牌,向社会公开承诺。二是跟踪检查,从承诺签定之日起局劳动监察大队每月一次跟踪监察检查工资发放情况,收到很好的效果,至今公开向社会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企业没有发生劳资纠纷案例。今年劳资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39%。

三、掌握政策,依法办案

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机构,首先要有一支业务熟练、精干的仲裁员队伍,同时要设立一个庄严、设备齐全的仲裁庭场所,这两个主体是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一是抓定位,促仲裁,树形象。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案件的质量体系,按照维护仲裁公正,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增强创新意识,确立公正和公平的基本定位,做到五个公开,即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仲裁规则公开,仲裁程序公开,组庭审理公开,仲裁结果公开,让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亲眼目睹整个劳动争议仲裁的全过程。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仲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由去年的89.2%提高到91.6%,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将规范化仲裁庭建设延伸到乡镇,制定乡镇仲裁分庭的调解办案制度,提高乡镇的办案能力。二是定制度,抓效率,快速有利,使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工作的职责,充分酝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制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十项制度上墙公布。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双方当事人,简化办事程序,形成一套简便案件简便审,复杂案件简化审,重大疑难案件规范审,多调少裁科学审的快速处理劳动争议的新路子。三是定计划,抓落实。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审理案件案头有思路,庭审有程序,结案有效率,归档正规化。同时建立案件处理反馈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研究、探讨我市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集体讨论,依法处理,提高办案质量。

四、依法维权,提升审速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只有坚持“双维护”,提高办案质量,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随着劳动关系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面对劳动仲裁工作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掌握“三个有利于”因素,有利于依法维权,有利于稳定大局,有利于企业规范管理的工作方向。根据劳动争议双方的争议焦点,逐件分析,分别对待,运用四个办案方式,改变了案多立不了、立了审不了、审了结不了的局面。一是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证据充分、法规政策规定明确的争议,由独任仲裁员负责,采取打电话、提建议的办法,通知被诉方按政策规定办理,既不伤和气,又及时解决。二是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政策规定明确,由仲裁员和书记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案外调解,宣传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给予解决。三是对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疑难劳动争议,及时向仲裁委汇报,听取案由分析意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成仲裁庭人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以公正、公平、合法给予裁决。今年来共受理立案567件,审理结案552件,结案率97.3%,准确率100%。

五、重在源头抓预防

今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比去年减少12件,下降4.1%,主要是把工作做在争议形成之前,堵塞产生争议的易发点、易发事,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把大量的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其主要做法:一是重点做好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今年来,举办厂长(经理)《劳动法》培训班6期356人次参加培训,使他们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制定、完善企业各种内部规章,促使企业用工规范化,实行规范化管理和职工民主管理。二是抓好乡镇仲裁分庭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预防劳动争议和处理劳动争议的工作,今年来乡镇处理劳动争议220件,占案件受理数42.3%,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开展了职工法律意识宣传教育,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常识宣传材料2689份,使之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事法权益。三是做好劳动信访工作,是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信访工作做好了有利于民心顺、社会稳、国家兴。因此,我们把劳动信访工作列入仲裁机构议事日程,并作为日常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设立了劳动信访、劳动保障法律咨询处,向社会公布了信访和咨询电话,无论是求助解决欠薪的劳动者,还是要求赔偿伤残的职工,都耐心回答解释,告知办事程序和权利、义务、申诉渠道,对劳动者的来访,有接待、有登记、有办理、有回复,为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努力让来访者满意、高兴。来访天天有,少则3—5人,多则几十人。今年来,接待群众来访1120多次,涉及人数4857人次,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稳定了社会,维护了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

总之,在规范仲载工作的同时,重视仲裁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好、责任心强、素质高的队伍,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赢得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理解、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