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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时期,党中央、省党委、政府对林业高度重视,全社会对林业的认识显著提高,林业定位和指导思想发生重大变化。我县林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中心,严格依法治林,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努力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各项林业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为新世纪**林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五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十五”期间的不懈努力,全县林业基础得到全面加强,特别是资源培育与积累,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日益丰富的森林资源及较高的木材利用率,带动了整个林业的发展,我县的林业建设进入了较好时期,林业在富民兴县新跨越,促进全县小康社会建设中作出了较大贡献。但是由于经营理念落后,长期处于粗放状态,林业在做出贡献的同时,自身的发展也积累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资源总量仍显不足,生态体系脆弱,特色产业泛力,加上管理问题、体制问题等,目前全县的林业发展总体上正处于“治理与破坏相对峙”的阶段。随着党的十六大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林业的地位作用愈加重要,林业工作与农业、农村、农民息息相关,社会对林业的作用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明确了林业发展在各个建设领域的地位,自治区、市、县的一系列政策与措施,都赋予了林业重要任务,明确了未来几十年内加快林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建设重点、政策措施,林业的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全县的林业发展步入了关键时期。
二、“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是我县林业发展较快的时期。全县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林业方针政策,抓住机遇,深化改革,调整林业结构,林业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新的成就,林业各项工作有了质的飞跃,“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基本实现。
一是造林绿化快速推进。五年来,全县人工造林24.6万亩,义务植树200万株,封山育林600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17万亩,珠江防护林国债造林0.5万亩,板栗低改6960亩。至2004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56.7%。
二是资源保护得到加强。坚持以天然林资源保护为主线,完善资源保护网络,创新资源保护机制,严格依法治林,资源保护成效显著。县于1998年组建森林公安分局,通过“十·五”期间的磨合发展,在打击林业犯罪、维护林区治安方面,森林公安取得了显著成绩,已成为保护林业资源的中坚力量。“十·五”期间,全县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68起,维护了林区社会的稳定。同时开展了一系列保护资源的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保护了森林资源。
随着森林资源的日益增长,全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森林防火制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力度逐步得到加强,全县的生态安全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全县区划定界生态公益林124万亩。
三是林业产业已具雏形。至2004年,全县共有各类木材加工企业93家,年创产值5600万元。制定有完整的木材加工管理制度。
四是林农收入稳定增长。全县林农在“十·五”期间,每年以林增收200余元,通过取消林业特产税等税费,人均减负40余元。特别是通过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工程,直接受益林农人均增收230元。五是林业地位全面提升。近年来,国家在我县实施林业项目的不断增多,林业拓宽了农民增收、城乡就业、财政增税的途径,2004年林业产值达1.6亿元,比2001年增长45%,林业的社会作用增强。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正式建立
2001年国家启动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于2004年正式将试点转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并扩大面积。2001年我县开始被纳入国家实施范围,列入试点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9.25万亩,每年补助资金120多万元。四年来共获得国家补助570多万元,有效地保护了生态区位重要的29.2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为南丹生态安全建立了一道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屏障,也取得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成功经验,为全面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奠定了重要基础。
2、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
我县于2002开始被列入退耕还林工程县,经过几年来的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十五”期间全县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7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7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0万亩。工程覆盖全县所有乡镇,累计投资5680万元。退耕还林工程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改善区域环境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珠江防护林建设工程正式起动
2003年我县被自治区列入珠护林工程县,项目造林5000亩,封山育林10000亩,中央国债投资100万元。全县共实施面积110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1000亩。珠江防护林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区域生态治理,改善了珠江流域的生态条件,对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4、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工程蓬勃发展
大力开展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穷、脏、乱、差的落后面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文明进步。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各级对林业重取轻予。我县属山区贫困地区,整体经济实力薄弱,林业成为地方财政的一条重要财源,各级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却少之又少,多年来,“重取轻予”的结果,导致森林资源被掠夺性开采,林业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2、森林资源赤字,林分质量较差。虽然我县已实现灭荒造林,有林地面积不断扩大,但森林资源却因过伐而出现赤字,森林蓄积量有所下降。同时在现有林分面积中中幼林比重大,且以天然林为主,大部分属于保护的范畴,森林可伐资源出现“青黄不接”,加上营林资金不足,幼林抚育、间伐跟不上,以及长期“拔大毛”式的采伐方式,形成大量的稀疏残次林分,亩均蓄积量较低。
3、林业“三防”形势严峻。由于我县林地广阔,交通四通八达,仅靠林业部门的防治力量,显得很不适应。“十五”期间,森林火灾森林资源损失严重,局部地区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伐区管理也不完善,批少砍多、批东砍西的现象时有发生,山场资源浪费的现象较为严重。
4、林业资金危困,历史债务沉重。贷款造林已进入还款期,但贷款给群众的资金又收不回,加之建林业办公楼欠款也进入还款高峰。现有森林中,中幼林面积比重大,急需投资抚育间伐,低产林改造任务也十分艰巨,但可伐资源锐减,仅靠林业部门从木材中提取“育林金”,已无法满足林业生产建设的需要。林业资金困难已经成为制约我县林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5、林业技术力量相对较薄弱。经过“十五”时期的发展,县林业局有专业人员共41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16人,专业技术人员24人。只能组建丙级林业调查设计队,林业规划工作极不方便。林业基层技术员相当部分人员林业技术缺乏、业务水平不高。
6、林业基础设施落后。虽然2004年林业站合格县建设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的验收,但全县有13个林业站,现有独立站房的只有3个,其它林业站依靠乡(镇)政府拨给办公用房或租房办公,开展日常工作、生活和办公条件比较艰苦,影响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7、依然是政府、部门办林业,还未形成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环境。
经过“十五”时期的林业发展,我县林业建设成就与问题并成,林业还处于“治理与破坏”相持的阶段,林业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为今后五年工作谱好曲,继续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构建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将林业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去实践,为推进富民兴县新跨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山绿民富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