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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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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情况总结

干部工作总结

按照自治区委组织部6月28日电传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科左后旗委组织部组成调研组,对全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我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情况概括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科左后旗是少数民族聚集的旗县,全旗有27个苏木乡镇(场),517个嘎查(村),总人口39.5万人,有蒙古族人口28.75万人,占总人口的72.71%。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农牧业比重较大的旗。

近几年来,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旗始终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有力促进了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全旗少数民族干部为4406人,其中蒙古族干部4348人,分别占全旗干部总数的60.12%和59.33%。满、回等少数民族58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1.32%。在全旗少数民族干部中处级干部22人,占全旗处级干部总数的65.7%;科级少数民族干部319人,占全旗科级干部总数的71.2%,一般干部4065人,占全旗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92.2%。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3257人,占干部总数的44.4%,少数民族高级专业技术人才63人,占60%。从以上结构分析可以看出,在我旗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占主体,少数民族干部中45岁以下占主体,占81.4%;35岁以下干部占42.5%;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1.16%。

二、主要做法

近几年,科左后旗一直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工作重点,精心规划、加强培养,积极选拔。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经常过问,对一些重要措施的制定和重要问题的解决,直接抓。旗委组织部、统战部,政府民委、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对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有共同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使一批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领导岗位。

(一)健全制度,使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范化。

旗委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先后出台了《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翻译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发展的决定》、《科左后旗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政策、措施,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措施,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力度。

一是各级党委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在发展振兴旗域经济工作中充分考虑民族地区、民族干部的特点和现状,始终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方针、政策,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步骤,纳入各级党委议事日程。三是旗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培养选拔工作在第一线的少数民族干部为重要环节,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四是组织部门制定培养、选拔规划,建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长效机制,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不因领导成员调整而削弱或中断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

(三)强化培训,拓宽渠道,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在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我旗把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重点。首先充分发挥旗委党校阵地的作用,对旗直各部门及苏木乡镇少数民族干部进行“派出去学”、“请进来教”、“走出去看”等方法进行理论政策培训。2006年以来共培训干部42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982人,占70%。其次是采取挂职下派,外派锻炼,轮岗训练等办法,培养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素质好的少数民族干部。几年来,先后在沈阳、山东、大连、四平等先进地区挂职锻炼的少数民族干部达49人,同时,对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少数民族干部下派基层,使其在基层得到锻炼。三是列入梯队,压担子培养。旗委在人事安排或换届时,有目的、有意识地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养,促使他们锻炼提高,尽早成熟。

(四)注重培养,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是做好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目前,全旗科级后备干部300人,其中少数民族后备干部270人,占全旗科级后备干部总数的90%。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要求,加强培养跨世纪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保证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政治上长期稳定,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我旗提出了《科左后旗2006----2010后备干部规划》,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旗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结合多层次民主推荐、宽领域干部考察等方式,注重把那些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选上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重点培养,切实抓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

(五)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通晓民族语言的汉族干部工作。

目前,全旗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共有2240人,占全旗妇女干部总数的65.3%;副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妇女干部35人,占副科级以上妇女干部总数的76.08%;全旗少数民族党外干部2146人,占全旗党外干部总数的43.77%,副科级以上党外少数民族干部13人,占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总数的65%。在培养措施上,我旗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通晓民族语言的汉族干部。通过开展活动、相互交流、互相学习等方式,使各级干部达到蒙汉齐通的标准,从而加快民族工作步伐。

(六)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队伍建设。

科左后旗民族事务局现有局长3人(一正二副),科员3人,司机1人。平均年龄42.71岁,大学本科学历4人,大学专科2人,高中学历1人(司机)。中共党员6人,专业结构中:汉语言文学2人,蒙古语言文学2人,编译、政治理论各1人。几年来,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帮助他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谋利益。还要帮助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稳定基层干部队伍。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民族工作部门存在问题:1、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总的来说是规模小、水平低。2、农村牧区各项事业建设投入少、速度慢。

建议对策: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资金”和“民族教育经费的拨付应按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区、市两极资金匹配不应按行政区域平均分配,应重点倾斜。2、随着“双语”、“三语”教学改革力度的加强,让成绩优秀的民族学生接受区外重点大学的优质教育。3、制定科教兴旗的发展规划,健全科技兴旗的管理制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学历人员到民族地区基层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总的看,我旗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方面取得了成绩,但也有不尽如人意地方。一是以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异地交流、轮岗使用和培养不够及时;二是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三是公开选拔方式不完善、面不广,竞争、激励机制还不健全;四是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通晓民族语言汉族干部力度还不够,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等;五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法较少,措施不够有力,对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规律及培养方法的特殊性研究够,习惯于用常规方法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六是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专业技术干部和经济管理干部缺乏,尤其是工业经济方面的干部和管理人才更缺乏。七是党外干部任正职领导岗位的少。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

1、按照“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要求,结合我旗少数民族干部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同时,对那些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各种形式,给他们加压担子,使他们独立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提高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

2,采取“实习制”、“助理制”、“聘用制”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要有计划地从领导机关选拔一些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到基层担任领导工作,给他们压担子,以取得领导工作经验;从基层选调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上级领导机关对口工作见习,提高素质。

3、后备干部培养方面可采取“拜师带徒”方法,落实责任,及时沟通。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是好中选优,大胆选拔使用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干部。

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明确目标制定规划,不拘一格,大胆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使其走上领导岗位。对素质全面,能力突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年轻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干部,要放手使用,委以重任。同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拘于条框约束,只要基本素质这硬,政绩突出,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历,只要有能力、贡献大、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就应大胆提拔使用。必要时可采取“先进后出”或“加长板凳”的办法解决。

三是加强民族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科教兴旗的发展规划,健全科技兴旗的管理制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学历人员和爱好民族工作人员到民族工作部门工作。

四是加大力度,做好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要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有具体规划、具体目标、具体措施,对少数民族干部要定期进行考察,分层次建立实绩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要经常进行思想作风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纠正少数民族干部中出现的不良思想倾向,要在全体干部中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树立起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各民族团结一致,共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