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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干部监督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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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干部监督情况总结

干部工作总结

干部监督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作,在新的发展阶段,不断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加强领导干部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我们适应新形势,在干部监督方面探求新途径,积极开展干部监督工作,取得较明显的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近年来,××区委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干部选拔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提高各级领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水平。今年区委向全区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通知》,以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为重点,组织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内容,大力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精神。区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罗部长在中心组就《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专题讲座,并结合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做法展开讨论。区委书记姚兵同志强调,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坚持“唯德才是举、凭实绩用人”,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了事的人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他要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程序都要熟悉,有些重点还要能背下来。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在区委党校的主题班开设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课程,举办学习培训班4期。同时,我们编印了《干部任用条例资料汇编》发放到各单位党政领导手中,要求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为检查学习效果,今年12月,我们组织对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分管党群的副职、组织委员171名领导就《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在区委党校进行了考试,有效地提高了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水平。

二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去年底,我们接受市委组织部开展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后,结合检查组给我们反馈的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扎实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存在的原因,对存在的问题,召开了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区直单位党政分设、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等问题,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制定了区委全会票决制实行办法。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进一步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今年,我们对提拔副科以上的领导干部都认真进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预告,采取个别座谈、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等方法,全方位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将考察的范围从“八小时内”延伸到“八小时”外,从“工作圈”扩展到“社交圈”、“生活圈”,对干部进行全方位了解。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今年先后对提拔任的165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公示,根据公示情况,对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或问题轻微不影响提拔任用的,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对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提请复议暂缓任职;对查实确有问题不能提拔任用的,报请区委取消拟任决定。今年对2名因公示反映确有问题的干部暂缓了任职。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区委对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需要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外,凡新提拔委任的领导干部都实行了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规定在试用期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民意测验中称职以上票低于60%的,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的,经区委常委研究后,免去其职务。今年12月,我们组织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督促检查,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了《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健全制度,着力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效能

做好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有效避免人为因素影响,必须有一套规范的科学制度作保证。今年我们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五项制度:

一是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监察、审计、检察、信访等职能部门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人大、政协的领导列席工作会议,互相通报各职能部门掌握的情况,全面了解干部队伍现状,综合分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有效防止“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

二是实施共同考察制度。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根据考察对象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从执法执纪机关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以使考察结果全面客观。去年底,我们在对区直单位进行年度考察时,就从纪委、监察、财政抽调了10多名同志参加,与组织部的同志组成联合考察组。事实证明这种考察方式使考察内容更深入,考察范围更全面。

三是聘请组织工作特约监督员制度。近年来,聘请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强、敢于监督的离退休老干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公检法司等单位和部门的党政负责人48人为组织工作特约监督员。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他们参与有关干部考察,参加研究干部任用的有关会议。他们在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之间起到了联络员的作用。全区聘用的48名特约监督员,遍布了全区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各个单位,扩大了监督的覆盖面。

四是健全信息通报制度。为便于组织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干部动态,要求法纪职能部门、信访部门明确了一名同志专门负责信息汇报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对通过自身职能获取的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组织部门准确通报,使党委和组织部门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干部的使用作出相应的决定。

五是建立部长值班制度。每星期由组织部领导轮流值班,接待干部群众上访,并及时指定相关组室逐事具体抓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部长值班制度建立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20余人次。

三、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为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区委成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年初,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全国、省、市干部监督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今后全区一段时期干部监督工作思路,研究2005年干部监督工作计划。今年6月,召开了全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各乡镇办事处、区直机关党政正职、纪检组长180多人参加了会议,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严格审计程序。审计程序是审计监督活动的规程,是依法审计的一个原则性很强的工作环节。我们制订了《××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过程以流程图规范下来,从立项、下达通知书、组织成审计组、张贴审计公告、进点实施到征求意见、研究报告等各项程序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严格按《××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规定的审计程序操作,规范了审计程序。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三年审一次,离任必审、有反映的重点审、准备调整的及时审”的原则,合理确定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把掌管财政资金数额较大,有行政执法权,群众反映强烈或组织掌握有关问题线索的四类单位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今年计划立项25个,其中离任审计13个,届中审计12个,突出了届中审计的重点。

三是公正实施审计。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查清查实,审深审透,不错审、不漏审、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遗漏一个问题,参审人员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实施审计。今年已完成审计项目26个,对2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213万元,为加强干部监督发挥了较重要的作用。

四是运用审计成果。我们始终把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运用审计成果,充分发挥导向作用。今年11月,在区人大民主评议区人民政府13个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大会上通报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明确指出了所存在的问题和责任认定,提出审计决定。审计结果的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全面地掌握一把手的情况,更客观全面的评价领导干部,收到了较好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