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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城乡一体化发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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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城乡一体化发展总结

20*年,我局根据市委提出的“坚持‘两轮’驱动,抓好三项建设,构筑一个体系”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筑温州大都市南翼中心城市为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规划水平,严格管理建设行业,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

一、科学规划,综合调控,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通过规划的编制研究、千百工程的深入启动,以及对基础测绘的投入,进一步加强了规划的战略性、统筹性,完善了城乡规划体系。一年来,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9个275.3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4个122.44万m2,核发选址意见书121份,出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67个。一是加强规划编制工作。20*年,是我局规划编制力度最大、投入最多、涉及面最广的一年。按照总规确定的“北接、南跨、东扩、西延”的城市发展方向,编制完成塘下分区规划、*片区分区规划和旧城区、瑞祥新区控规,着手*上望*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使我市目前规划建成区内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70%。编制完成了城市总体设计,加强了城市空间资源的管理;编制完成城市交通规划、公墓布点规划、市域给排水规划等专项规划,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镇的承载力。二是深入实施“千百工程”。总体来看,我市“千百工程”建设与往年相比主要呈现整治数量多、完成质量好、成片推进的趋势,全年共启动120个整治村建设,78个村通过*市级“村庄整治合格村”验收,创建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6个、温州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1个。同时,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旧村改造。三是逐步推进基础测绘工作。去年,我局加大了对基础测绘的投入,改变了测绘管理滞后的局面。引进了专业人才,向财政争取了200万资金用于基础测绘,编制基础测绘“*”规划文本。制订了全市统一的控制网和水准网,建立了统一的全市平面坐标系统。制定了《*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出台了《关于加强基础测绘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地形图审查工作,改变了过去农村规划无1:500地形图而出现偏离实际的现象,提高了我市1:500地形图的覆盖率。同时,积极为城市建设提供优质的测绘服务,一年来,为6210军用工程、温福铁路、凤山水厂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地形图约计25km2,完成城乡测绘任务345件,*测区和*孙桥测区顺利通过省专家组的验收。此外,我局积极开展规划研究,力求用战略的、发展的眼光为城市发展谋篇布局。研究旧村改造、返回地建设政策及当下紧张的停车矛盾等问题,撰写了《引导村镇模式向城市模式转变推进城镇群健康发展》、《*市塘下镇旧村改造的几点思考》、《我市返回地建设的问题和对策》、《浅析*市村级规模调整》、《*城市停车空间发展及管理策略》等多篇调研文章,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提出切实合理的建议。

二、规范秩序,强化质安,建设行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以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对建筑市场秩序的整顿、建设科技的推广,建设行业获得较快较好发展。

一是建设行业经济稳步发展。20*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76亿元,部分企业施工业务拓展到全国各地市场,完成外地施工产值0.23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6亿元,同比增长29%,商品房施工面积336.1万m2,房开企业大力开拓外地市场,异地开发投资7.1亿元,施工面积94.0万平方米。通过结构调整,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资质逐步提高,新批房开企业7家,共有3家施工企业资质从三级晋升为二级,1家房开企业从三级晋升到二级,3家监理企业资质从丙级晋升为乙级,1家设计企业资质从丙级晋升为乙级,大大提高了我市建筑业企业的竞争力。二是建设市场秩序日趋规范。加强有形市场的管理,积极参与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全年共完成建设工程招标103项,中标价78069.4万元,总建筑面积65.2万平方米,应公开招标率100%。严格项目直接发包审查工作,对限额以下公建项目、私人投资工业用房、小规模的多层旧村改造等项目的直接发包进行严格审查,共直接发包72项工程。加强外来企业的管理,严格审查外来企业及执业人员的资格,对外来企业进瑞实行一年一次的企业备案和一项目一登记制度。并强化对外地进瑞分包单位的备案登记、分包合同的管理。全年,外地企业在瑞承接施工项目50个,监理项目35个,勘察项目140个,设计项目123个。推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市施工、房地产、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企业建筑市场不良行为管理规定》,加大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20*年,共有2家施工单位因管理混乱被立案查处,1家施工单位因安全管理问题被停止招投标3个月,12家施工、监理企业被记不良行为1次。三是安全生产逐步深化。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监理单位全面纳入年度考核,与59家施工企业和26家监理企业签订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把好“三关”,即开工前把好备案审查关,开工后把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关,平时把好巡查执法关的措施,全年共组织了6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检查工地227个,出具安全整改指令书343份,提出书面整改意风4352份,11个工地被责令停工整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出台《2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整治的通知》和《深基坑若干规定》,对专项方案编审与管理、高处坠落预防与控制、坍塌事故的预防和控制三方面内容进行专项整治,强制淘汰毛竹脚手架,并出台了《安全应急救援方案》。抓紧抓好安全教育,提高企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年共创省级标化工地2个,温州市级7个。四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认真开展质保体系监督,日常巡查工作围绕责任主体、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有关工程实体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涉及安全与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进场主要材料质量及检测报告展开,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基坑支护的检查,同时强化对旧村改造建设工程的监管。20*年,全市建设工程受监项目113个221.02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74284.67万元。通过严格管理和鼓励创优,企业的精品意识和创优意识有所增强,工程质量逐年提高,去年,全市共创省“钱江杯”优质工程2个,“瓯江杯”优质工程3个,创优工作走在温州各县市区前列。五是建设科技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和新墙材,对新建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规范,落实了华锋专家楼作为建筑节能试点工程。新墙材产品不断涌现,其使用量已占全市墙材总量的79.02%。同时,认真抓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上岗培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再教育,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全年进行工程类技术人员培训730多人次,组织初、中级职称评审,通过工程师评定员共87人、初级职务共496人。

三、多管齐下,综合整治,违法建设得到进一步遏制

我局把违法建设整治作为全局工作的一大重点来抓,在坚持以拆为主作法的同时,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制止违法建设。20*年共出动拆违30032人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37.73万m2,是去年同期的122%。

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建成本。依法大幅度提高违法建设罚款额度,在罚款的同时,再加收城市配套设施费,扭转过去先违建后处罚还合算的不正常现象,并启动了“没收”处罚方式,大大增加违建成本,使违建者无利可图。二是采取综合治理手段。强化对建设主体的监管,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凡承建违法建设工程项目,或未经审批、许可,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联合房管部门执法,凡是有部分违章的建筑物,整幢产权证不予办理,迫使其拆除违章部分后才予以确权。对未取得合法产权或合法手续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违法建设的工地,工商、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不予颁发相关证照,电业、水务等部门不予供电、供水,使违法建筑无处可用。三是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部门职责和分工的通知》,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市政园林、水利、路政等部门,根据不同违法情况分别依法作为执法主体进行查处,通过部门之间加强协作,壮大执法声势和执法力量。四是强化内部责任。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的通知》,明确科室、基层所的职责和任务,细化具体的监管方法,并通过制定责任制实行与目标考核相挂钩,切实落实管理人员的责任,加大了巡查和拆除力度。五是开展以塘下镇为重点的现行违建控制工作。研究出台《关于塘下镇民房建设的有关意见》,在依法处理已建项目,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加强对危房改建工作和新建民房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民房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监管,对塘下现行和已建成的违建项目下死决心进行管理和控制。此外,从办案法定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严格把关,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全年共查处规划建设案件328件,没发生一件因案件质量不过关而行政败诉的案件。

四、完善自身,优化服务,行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行风建设跳出倒七为目标,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形象。

一是政治思想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做好规定动作前提下,灵活开展自选动作,结合“落实三真、关爱基层”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8户,与贫困大学生结对4对,慰问钱物4万多元。结合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凤山社区进行调研,办了三件实事。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收集梳理各类意见9个方面38条,及时整改落实。先进性教育大大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去年发展预备党员3人,预备党员转正4人,17名优秀干部职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实施《20*年市规划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意见》,积极开展第四个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以“四个一”为载体开展廉政教育。制订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以责任书的形式与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签订,使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可以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准,自觉抓好自身廉洁自律。二是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制定出台《关于推行“阳光规划”实施方案》,实行“六公示一公布”制度,全年共公示规划项目260起。建立规划档案库,举办综合交通规划成果展,供群众查询、参观、提议,并汇总公众意见在城乡规划和项目设计方案修改中予以吸收,以切实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实施《*市规划建设局行政许可工作规则》,制定出台《*市城乡规划审批技术规定》、《工业各行业企业建设规划经济技术控制指标(试行)》和《*市规划建设违法案件经济处罚标准》,提请市政府出台《*市经营性开发项目用地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规划验收、临时建设审批、综合验收取消后的后续管理和危房拆建审批程序,减少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使规划行政许可都能照章办事,加强了审批和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分权制衡。突出分级管理,对办事人员、科长、分管局长、局长以及局长办公会议的权限进行明确。突出集体决策,对突破规划指标或更改规划功能影响较大的项目,一律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批。突出相互制约,使上位权与下位权相互制约,任何一个项目的审批都不由个人说了算,必须一级一级来把关。三是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将个人建房类行政许可全部下放到基层所(分局),由基层所(分局)提供一站式服务,将其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审批中心规划建设窗口,实行一门受理,内部运作。再次缩短各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并出台《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意见》、《关于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工作的通知》,为星级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各基层所都与房管、土地部门联合办公,简化民房建设项目办理手续,手续齐全的予以即收即办,并开展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格执行《*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暂行办法》,参照此办法,结合我市各乡镇实际,对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收取标准进行修订,提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市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收取管理办法》,并严格实施农民个人建房减半收取以及农民特困户减免的政策。尊重乡镇意见,依据相关规定,结合马屿镇和曹村镇实际,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两镇规划建成区外各村实行分档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农民建房地形图测绘的,一律免收相关测绘费用,免费为山区搬迁村放样60多间。进一步规范了定样放线和建工保险行为,杜绝了乱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年初专门成立了局信访办公室,落实人员专职负责信访工作,完善局领导每月15日信访接待日制度。率先在全市建立了信访联络员制度,加强信访培训工作,首次将信访工作列入局目标考核责任制中,把信访工作与考核奖励、评优评先实行挂钩。一年来,共处理来人来信85件次,信访件办结率为100%。妥善解决因拖欠工程和民工工资而引起的上访,共清欠工程款12407万元,清理民工工资150多万元。此外,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20起,满意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