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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度,我局在市局党组和省局消保局以及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明显增强,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两个100%、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要求取得较好成效,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一、基本情况
(一)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明显增强
1、节日期间监管有力度。元旦、春节、“五.一”期间,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63人次,检查经营户2137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1215公斤,查获假冒伪劣食品价值3.63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3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件,罚没金额0.1万元。
2、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成效。自今年9月上旬以来,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市工商系统认真开展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进一步摸清了经营食品主体底数。到目前为止,全市食品经营主体2988户。分别是:生产加工食品经营主体181户,其中企业24户,个体工商户157户;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2*8户,其中企业29户,个体工商户2049户;餐饮业经营主体729户,其中企业50户,个体工商户679户。二是专项整治情况取得一定成果。到目前为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达1590余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累计达8650余户,检查各类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累计达130个,整治重点区域累计达116处,收缴各类问题食品1920公斤,总标值1.99万元;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退市约313公斤,销毁1353余公斤。三是“三项工作目标”进展较好。到目前为止,全市管辖范围县城以上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票索证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3、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有成果。到目前为止,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农村各类食品经营户1346户,检查乡村各类市场21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5件,约1650公斤,接到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12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0.8万元,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窝点1个,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车辆25车次,查处各类伪劣农产品40公斤,0.2万元,畜牧产品40公斤,0.05万元,水产品280公斤,0.5万元,肉110公斤,0.7万元,豆制品50公斤,0.25万元,儿童食品310公斤,1.2万元,假酒29瓶,0.9万元,糕点220公斤,0.5万元,各类饮料15箱,0.4万元,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
(二)“12315”投诉处理有成果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1231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其中市局自办217件,转办60件。自办件分别为:手机类61件,电器类29件,鞋类15件,衣服类13件,电瓶车类10件,电信多收费类9件,食品类6件,商标广告侵权类6件,化妆品类6件,建材类6件,其他类66件。正在处理3件,办结214件,办结率99%。投诉的热点是手机和家电质量问题。
(三)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
今年以来,本局共立案15件,办结15件,罚没款17.36万元。其中正常入帐5.36万元,强制执行12万元。分别为商标侵权案10件,罚没款2.61万元;销售不合格产品案4件,罚没款2.35万元;无照经营案2件,罚没款0.4万元;不正当竞争案1件,罚没款19万元,实际强制执行12万元。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
二、主要作法
(一)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统一认识,全员行动。9月11日,市局召开了全市工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关于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有关文件精神,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各级工商机关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局。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各内设机构特别是基层分局的职责,构建起从市局到县(市、区)局、分局以及管理组4级贯通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2、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是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广播、宣传栏以及工商红盾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二是下基层宣传。联合其他食品安全监管单位组成食品安全宣讲团走进乡镇开展“食品安全农村行”活动,对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餐馆业主进行食品安全政策法律知识宣讲授课。三是发放宣传材料。全市发放各种食品安全宣传单3000余份,印制进销货台帐8000余册,台帐封页上也印上了国务院《特别规定》的有关条款,发放至所有经营户。四是上门宣传。各分局深入各经营户发放《食品经营户须知》,并逐户宣讲,对文化程度低的经营户还认真指导其填写进销货台帐。通过广泛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和经营户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认同共识和参与意识。
3、坚持整治与服务相统一。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坚持做到整治与服务并进。一是主动联系卫生部门解决食品经营户无照经营问题。我市历年来食品经营无照经营户较多,主要因办理《卫生许可证》前置审批成本太高(需要五百多元),手续烦琐,觉得负担过重,不愿办《卫生许可证》,因而影响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主动与与卫生部门协调沟通,协商降低《卫生许可证》办证成本,并请卫生部门派人到工商分局联合办公,现场登记发照,尽最大努力方便其办证,提高了经营户的办照积极性。二是主动提供便利服务,解决有照不亮的问题。全市各基层分局工作人员带着锤子、钉子等上门为经营户钉好、挂好《营业执照》。通过这一举措,全市经营户按照三项目标的要求,有照率达100%,亮证率达100%。
4、发挥基层监管的主导作用。一是各基层分局责任落实到位。分局长对该管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负总责,分局长与各管理组签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状,形成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关心的氛围。二是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信息员。全市聘请70余名关心食品安全的记者、热心食品安全公益活动的退休老干部、村干部以及社区居民作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信息员,并组织他们进行了学习培训,讲解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5、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章明和市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率先垂范,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别于9月中下旬和10月下旬,对县(市、区)局、龙虎山分局专项整治工作先后进行了两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现场办公解决。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带普遍性的问题,我们还及时召开调度会,通报情况,研究措施,限时解决,取得了良好效果。
6、责任落实,监管到位。严格按照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和市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严格了责任制,明确了属地监管责任制、内设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基层分局辖区监管责任制。县(市、区)工商局与基层分局、基层分局与监管责任人、责任人与市场及超市等经营者层层签定责任状。强调基层是主线,划片分段,责任到人,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工商分局每一个执法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漏洞,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7、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抓落实,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年初市局通过举办分局长培训班,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贯彻部署,并强调该工作的重要性。通过示范店的模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食品经营户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建立示范店43户,每个乡镇所在地都设有示范店。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咨询活动。按照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对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我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现场咨询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问卷调查,配合食品办召开社区代表食品安全座谈会,以及食品安全文艺演出进农村。并在各大超市悬挂宣传条幅。通过以上活动,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消费者安全消费信心。
2、食品安全流动车宣传日活动。5月31日,开展了全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流动车宣传日活动。活动由市局消保局负责组织牵头,市局市场科、各县(市、区)消保局及有关工商分局抽调有关人员参加。邀请有关新闻单位随队采访。组织市、县(市、区)局新购分配给各分局使用的普桑9辆、陆风车2辆、北斗星2辆共13辆车,延市区-余阳-黄锦-备江-鸿塘-阳溪市区-原河工业园-返回市区的行车路线进行食品安全流动车宣传。本次宣传活动即是食品安全的宣传,又展示了工商执法形象和执法决心,影响面扩大到社区、乡镇、农村、市场、学校,使人人皆知“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的重要意义。
(三)热心服务,切实为消费者办实事
1、热心接听“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设置专人负责接听电话,一有电话投诉,马上记录或告知其到指定基层工商分局或单位进行处理。不管消费者投诉时心情如何,以及讲话语气如何,我们工作人员总是以热情与真心为消费者服务。
2、上门投诉,热心对待。对上门投诉者,首先耐心倾听了解情况,对远道而来或年长者,招呼其坐下慢慢说,并为其倒上茶。对一般性咨询,进行耐心解释,告知其处理办法;对须本局处理的,发给投诉表指导其填写有关事项,对文化程度低不能填写表格的帮其填写。
3、依法调解,化解纠纷,办好每一件实事。首先,做好投诉调查工作。不管投诉金额大小,一事同仁,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不管是否有交通工具,该到现场的,就立刻去现场,该通知经营单位来人处理的,立即电话通知。以最快的速度办理消费者的每件投诉。其次,综合分析,公平公正,依法进行调解。既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有些消费者提出的无理要求,做好耐心细致地说服工作。
(四)与市消协等单位和部门开展3.15活动
3月15日我局与市消协等单位和部门开展了3.15活动。我局在展棚内设置了两个宣传咨询点,分别是“市消保、消协投诉咨询服务处”和“市工商局打假咨询服务处”。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8件,向群众讲解识假知识1000余人次。参加本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纪念活动的群众约3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了广大市民的维权意识。
(五)强化办案查处力度
1、加大对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一是与厂家联手打假。对厂家主动上门要求打假的,按其提供的线索,雷厉风行,先予以暂扣,按办案程序依法予以处罚,对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二是根据“12315”举报线索主动出击打假。三是通过商品质量检测,打击质量不合格产品经营行为。
2、加大对食品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食品类商品的监测力度。制定《市工商局20*年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计划表》,每季度对一些重点食品进行一次质量监测,发现质量不合格问题,及时立案查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项工作目标”还有不完善之处。一是食品经营户“三证”档案还不够完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不了“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资料,及检验检疫报告单,给经营者的建档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二是食品经营户进销货台帐填写不完善、不规范。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虽然已建有进货台帐,但有些经营户认识还不是很到位,加上文化水平的差异,致使台帐工作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三是食品经营店内“三无”食品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一些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主要是糕点之类食品,还不同程度地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