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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局领导支持帮助下,产权产籍科紧扣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这一主线,按照“依法、规范、提效”的工作要求,狠抓房屋登记服务,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展示窗口形象,房屋登记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房屋登记业务得到进一步规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树立服务意识,推进城市化建设
树立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服务意识,不断优化和提升服务质量。全年来产权科能与全局保持一致,服从领导,服务于“七个中心”建设大局,长期奋战在全市重点项目房屋征收测量第一线,完成市重大项目有游泳集散中心、象湖湿地公园、红军大道、棚户区改造等房屋征收测量工作,面积达到110223m2。为被征收人提供房屋登记便利,以实际行动推进房屋征收和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累计办理房屋登记9700宗,查阅档案2866宗,登记发证面积53.81万平方米,收取各项规费用277万元。
(二)简化登记程序,加快办证速度
按照流程要简化,服务不走样的原则,对原来的业务流程进行了简化和压缩。各项登记业务均明确了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初始登记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现在18个工作日办结,抵押、预告、更正登记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现在5个工作日期办结,比上级缩短30%的要求更高。特别是对急事特事,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得到办事群众的好评。
(三)狠抓窗口服务建设,提升服务形象。
我们以窗口建设为抓手,在便民、利民措施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办证大厅门口设立房屋登记业务咨询岗,对来咨询办证的群众和单位提供更快捷的告知业务;二是在醒目处公开办事程序、所收要件、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规范窗口服务用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为群众提供舒适、高效的服务;四是指定专人受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申请登记材料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申请登记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对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受理登记申请,出具收件凭证,承诺办证时限。对已受理登记申请的,严格按照对外承诺的办证时限进行房屋登记,绝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吃、拿、卡、要”;五是开通绿色通道,为返乡创业型、政府投资型、外商投资型企业等申请办理房屋登记业务的提供“绿色通道”。
(四)提高工作水平,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案件不断增多,产权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房屋登记机构建设和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来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一是通过以学代训的形式每个星期组织一次学习,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热点、难点、疑惑点问题,组织全科讨论学习,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杜绝工作人员因不熟识或忽略相关登记规定,给权利人造成损害;二是对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政府等相关部门以通知告知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的情况,从限制行为人、时间、内容均一一记载。对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开发楼盘,我们也制定了明细表,放至受理和审查窗口,以引起工作人员的重视和注意,避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转移、抵押、变更、补证等业务,进行抵押状态查询制度,保证了权利人和贷款银行的利益不受损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和以前政策等诸多原因,部分建房单位(含自然人)未按规定办理报建手续,无法提供房屋登记相关要件,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据不安全统计,全年要求和咨询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达2000宗,而目前我局仅办理初始登记76宗(基本为企业建房),按每宗房屋400平方米计算,仅我局未入轨的行政规费就达450万元,初始登记后所带来的交易流通环节的税费增长更为可观。这种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导致场外交易的恶性循环,造成房地产税费流失,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三、2013年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积极妥善处理好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对申请房屋初始登记的房屋,在用地来源合法,符合规划要求,质量安全可靠,税费不流失的前提下,出台政策规定疏导,切实解决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二)推进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加,市场监管的压力越来越大,仅仅依靠传统的管理方式方法,难以有效应对,“工欲善其事、心先利其器”。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可以大大提高办事效率,使权属登记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百姓。
(三)继续完善局域网建设。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同时进行录入审批,引导申办人员利用网上审批系统进行申报房屋登记,保证办证信息公开化。
(四)进一步提高房屋登记人员的专业素质。为更好地保障房屋交易安全,提高登记效率,使房屋登记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2013年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着重在提高登记人员专业素质上下功夫,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实现房屋登记0差错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