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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资源整合阶段。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明确“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政策框架,形成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劳动保障事业新格局,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估价
过去的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经济体制转型、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就业压力持续增大的严峻形势,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者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劳动保障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两个确保”得到落实。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发放率达到100%;累计筹措专项资金1100多万元,用于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切实保障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是就业再就业稳步推进。累计开发城镇就业岗位3640个,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6500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875人,其中安置4050人员156人;全县职业培训共16732人,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次,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建站率100%,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县征缴养老保险基金由2001年的501万元增加到1068万元;征缴失业保险基金由2001年的14.1万元增加到145万元;征缴医疗保险基金由2001年的100万元增加到482万元。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均有大幅度增加,全县初步构建起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险种齐全的社会保障框架体系。
四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卓有成效。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私招乱雇、无证上岗等行为,劳动力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137.8万元,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0345份,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5起,及时进行调处,结案率达96%以上。
到“十五”末,我县劳动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就业压力大,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劳动力市场建设相对滞后,统筹城乡就业的服务机制和扩大就业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二是社会保险扩面难、基金征缴清欠难,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够广,基金承担风险能力较弱。三是国企改制职工转换身份面临一定的阻力和困难,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预留资金增加了企业和财政压力,潜伏着不稳定因素。四是劳动者的择业观念、文化和技能素质与市场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职业技能培训滞后,整合劳动力资源的任务十分艰巨。五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劳动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十一五”期间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二)战略目标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十一五”期间就业再就业的基本目标是:拓展劳务经济,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坚持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战略,全面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机制。通过就业促进发展,以经济发展成果不断扩张就业总量。
一是切实做好政策导向。全面建立就业基础台帐,开发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实体,鼓励劳动者自主择业和创业,开展跨地区劳务协作。通过政府政策导向,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的就业政策。保持每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次。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就业。大力开发保安、保洁、家政服务、公共设施维护、托老托幼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妥善解决“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通过市场化运作、网络化管理、产业化发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社区就业样板”,对就业成效突出的社区提请政府实行奖励。
三是建立就业援助机制。就业服务机构主动掌握就业供求信息,建立规范的就业供求数据库,有效调控公益性就业岗位,及时供求信息,实行空岗公告制度。分季举办招聘会,定期开展社区就业援助活动,为求职人员提供“零距离”服务。
四是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工程”,全力抓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十一五”期间,培训全县农村贫困劳动力5万人,认真抓好“技能就业工程培训基地”建设申报筹建工作。大力援助“技校贫困生”,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送技能、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下乡,服务上门。全面开展师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就业训练中心及民办培训机构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教师。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十一五”期间,继续向企业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拓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五是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培训政策宣传力度,扩大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影响,切实增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法律意识。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和分类指导,突出本地培训特色,适应市场需求。有效利用再就业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商业、服务业,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烹饪、车工、焊工、电工、电脑、美容美发师、营销管理等专业技能培训。“十一五”期间,培训各类技术人员1万人,基本达到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建设规划的需求。健全就业准入制度,加强“两证”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六是加强劳务输出工作。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就业服务机制,有序地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5—2010年,利用劳动力市场广泛搜集招工信息,强化与东北、南方沿海等地的劳务协作关系,拓展大西北输出渠道,组织劳务输出45万人次。并建立规范的劳务输出管理、流动服务、市场调节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外出人员回乡创业,扩大劳务经济成果。
七是建立政府支持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政府对就业再就业财政支持资金逐年增加,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社会养老保险
(1)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切实搞好服务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做到管理重心下沉,服务位置前移,促进参保人数回升,基金征缴到位,基金积累增多,支付能力增强。
(2)切实抓好农村养老保险接收工作。按照“编内接人、全额预算、不吃基金”的原则,2005年底至2006年初完成接收任务。研究制订农民工、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办法,探索农村养老保险,统筹城乡社会保障。
(3)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统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与企业制度相衔接、坚持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过渡、坚持基金自求平稳。
(4)积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到“十一五”末,基本养老保险要覆盖到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覆盖面达到100%,参保率达到95%以上,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5)切实抓好清收历欠工作。从2006年起,对欠缴养老保险费数额较大的单位,分别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督缴。对原破产单位的养老保险债务,组织专门人员核实债权,清理债务,以年清缴35%的速度,在“十一五”期内基本清收完毕。
(5)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巩固和完善委托银行退休费制度,确保社会化发放率100%;加强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推行属地生存认证的监管机制;建立对离退休人员走访制度,提升退管服务水平。
(7)做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规范“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做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加强基金数据库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制度。统一五项险种数据,实行一卡通,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8)进一步规范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规范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基金支出。
(9)增加社会保障事业财政支出预算。在现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县政府要逐步加大社会保障支出预算比例,每年保持不低于15%的比例,逐步达到年支出比例为20%。
2、失业保险
(1)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核定力度。失业保险的扩面重点是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用三年左右时间将失业保险制度覆盖到位。做好改制、重组企业和转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关系的接续服务工作。以2005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基数,每年新增参保人数15—20%,基金核定率达100%。
(2)清收失业保险基金历欠。在依法规范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缴费程序的前提下,清理失业保险基金债务,理顺债权债务关系,运用法律、行政和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强化清欠力度。年清欠率达20%,到“十一五”末基本完成清欠。
(3)建立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将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与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有机结合,纳入“金保”工程同步实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平稳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在实施并轨过程中,做好失业职工待遇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实现基本生活保障方式的转变,平稳推进改革。
3、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十一五”期间,要逐步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稳妥推进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按照“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指导思想,完善全县生育保险制度,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的模式。
(1)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统帐结合,双方负担”的原则,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到“十一五”末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100%,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覆盖面达60%以上,参保总人数达3万人。
(2)全面启动生育保险,到“十一五”末生育保险参保率、基金核定率均达到95%以上。
(3)建立完善生育保险业务运行系统,实行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分别确定费率,基金分别立帐,待遇分开支付的运营机制,协同推进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
(4)加强医疗保险管理。以定点药店、定点医院“两定”管理为重点,强化对医疗保险各环节管理工作。
4、工伤保险
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按照“注重法规宣传,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工作职责,夯实基础,稳步推进,重点突破,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等工作,切实保障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参保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积极扩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首先启动矿山、建筑、化工等风险较大的行业、企业,逐步覆盖到各类用人单位,到2010年末,覆盖面达95%以上。
(2)狠抓核定。严格核定缴费基数,准确确定各行业缴费费率。
(3)落实待遇。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按照待遇支付项目和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落实参保人员的待遇审核支付。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1)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十一五”期间,保证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四到位、四落实”。并建立规范的文件备案审核制度和劳动监察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推行主办监察员培训制度。年度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
(2)建立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察执法机制,持续开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打击非法劳务中介和非法使用童工等为重点的各类专项监察活动。
(3)建立劳动保障执法信息管理系统。2006年基本配备信息管理系统,培训专业人员,2007年全面建成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系统。
(4)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十一五”期间,按照劳动部、省劳动厅要求,建立我县规范的仲裁庭,切实做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和维稳工作。重点是做好企业安置分流方案的审核、保障职工的经济补偿兑现、催缴社会保险费及维权维稳等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5)推行用人单位守法诚信制度,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完善诚信信息交流体系,推行失信惩戒制度。
(6)加强劳动工资分配和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宏观调控用人单位工资分配体系。继续执行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推行新的《劳动合同规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进一步规范工资分配秩序。
——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素质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
(1)改善各经办机构办公条件。继续完善办公场地和设备设施建设,到“十一五”末,本部门基础建设达到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的标准。
(2)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平台服务功能。2006年要逐步实现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建议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指导社区平台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管理服务台帐,建立集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职业介绍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进一步提高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2、队伍建设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教育活动,坚持党组、党总支、党支部的制度和中心小组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准。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干部职工文化素质教育。鼓励干部职工自学成才,支持离岗专学。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三)对策与措施
1、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劳动法》为基本法律准则,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各项政策法规,依法行政,确保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
2、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目标责任。一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经办机构、股室,层层分解工作目标,责任到岗到人,限时达标,逐月考评,年度汇总,奖罚分明。二是对参保单位一把手,实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按政府经济工作的要求签订责任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政府分年度把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情况作为参保单位年终评比、一把手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以保证战略目标的分段落实。
3、健全人大、政协监督机制。每年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请县人大、政协领导到劳动保障局视察工作,检查督办。
4、加大基金监督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制度和财政、审计协同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式,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督并举,查处少缴、漏缴、虚报冒领、滥批滥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基金预决算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挤占挪用基金行为。
5、增加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透明度。定期向群众公开劳动保障政策及实施结果,坚持政务公开,取信于民,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建设项目
1、完成“金保工程”建设。
以中央、省、市三级网络为依托,建设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督和宏观决策等核心应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工程(简称“金保工程”)。先启动“社会保险”和“劳动力市场”两大子系统,配置设备,培训人员,建立规范化、现代化的服务大厅。到“十一五”末全面完成业务经办、劳动力资源管理、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工资价位确立、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的“金保工程”建设。
2、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建设功能齐全的再就业培训综合服务楼,为劳动者提供便捷服务。培训对象主要是下岗失业职工、农村贫困家庭、失地农民中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计划投资600万元,争取2005年下半年动工,2006年建成投入使用。
3、完善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功能。
拟按照上级一栋楼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三个一”的要求,兴建一栋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大楼,计划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投资300万元,2007年动工,2008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