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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出的“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紧密联系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实际,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各项工作。
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线,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着眼于建设过硬班子、提高队伍素质、养成良好作风、提升队伍整体形象的目标,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建设、作风建设、形象建设、政工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一、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保持司法行政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前期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分级分类抓好全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集中培训工作。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备知识教育、领导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职工进一步加深对“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的理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执政、执法、执业为民的理念,用党的十七大精神去思考和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2、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以制度形式加以巩固。坚持把忠诚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常抓不懈,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司法行政队伍,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坚定政治方向。紧密结合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找准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以案析理”、“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从思想深处根除特权思想,切实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
3、扎实做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将经常性教育同各类专项教育活动以及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有机结合,重点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形象教育,切实增强司法行政队伍应对各种复杂社会形势和突发事件的能力。认真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引导全系统司法行政管理干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落实“314”总体部署、参与统筹城乡改革的主观能动性。针对社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使理想信念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依法行政教育与解决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确保司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实效。特别要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信力为基本要求,继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规范执业行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队伍的思想引导,不断丰富和创新法律服务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载体和形式,培养他们的职业操守和职业光荣感,使他们成为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一支有生力量。
二、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
4、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学习能力。积极做好对基层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业务指导工作,狠抓督促落实,进一步解决好基层各级党委班子的学风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以及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勤政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基层领导班子的执政水平和决策能力。通过理论调研、读书活动、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基层领导干部勤奋学习、敏于思考的自觉性,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尤其是指导基层各级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工作调研的制度和机制,使各级领导干部工作重心下移,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领导班子解决问题、开拓创新、推动发展的能力。教育引导基层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昂扬斗志,进一步解决好基层各级领导班子的精神状态问题。
5、扎实推进领导班子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共重庆市司法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重庆市司法局工作规则》以及《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议事规则》的规定,指导基层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领导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任务指标化、责任具体化的要求,把各项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指导基层各级领导班子严格工作程序,从议事决策范围、方式、程序等方面规范决策规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加大领导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部门内设重要岗位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监督,不断加强对系统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及市委制定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领导干部集中报告的有关工作。
6、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考核激励机制。完善考评激励体系,以继续抓好“三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修订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采取抽查、联动等方式,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廉政、团结、实干”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进一步细化“三好领导班子”创建标准,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推进司法行政服务统筹城乡改革、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的能力。严格兑现奖惩激励,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作为“三好领导班子”创建验收的主要考核形式,注重工作实绩,在对先进班子进行表彰的同时,对后进班子进行帮扶和组织调整,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奖惩激励长效机制。
三、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7、切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党员,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学习《党章》的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基层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启动大规模培训党员工作,全面推进辅助教学平台、教学资源、骨干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广泛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试点工作和评选表彰活动,切实提高党员队伍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党员民主意识教育,改进“”等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扩大基层党务公开的层次和领域,切实使党员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的尊重。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开展党员执法执业竞赛,树立党员执法执业标兵,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项执法执业活动中。
8、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司法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我市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创新律师党建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律师队伍新党员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对律师党员,特别是流动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对律师党建工作的调研。
9、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监狱劳教系统各单位以及各区县司法局党委(党组)向市司法局党委汇报党建工作情况的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业务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系统机关党委协调联动,增强齐抓共管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轮岗交流,保证党务干部的素质不断提高。继续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大力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后备军建设。
四、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10、认真做好干部选拔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坚持“干部从基层出”以及干部“品行、才能、资历与任职岗位相匹配”的原则,确保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发掘和选拔干部,切实把政治品德好、文化素质高、法律知识多、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票决制办法,探索研究在干部选拔中“既注重群众公论、又不简单以票取人”的具体办法,进一步畅通干部表达意愿的渠道。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新进入司法行政系统的干警,原则上要先安排到基层一线工作。通过合理使用干部、优化配置干部,科学调整安排不当的人事布局和部门人员结构,使人才效应在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得以充分发挥,切实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员提供发展的舞台和空间。探索建立干部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开展干部工作满意度测评,并加强对测评结果的分析和运用,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工作,使干部的选配得到群众认可。继续加大从优待警工作力度,真情关心、珍惜爱护司法行政干警,积极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落实干警休假制度、例行体检制度、困难慰问制度、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制度,实现从优待警工作制度化,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1、认真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创新人才选拔形式,办好主题为“服务统筹城乡,建设法治重庆”的司法行政青年人才论坛,实现智力成果和人才成果的有效转化;开展“提升人才建设水平,服务司法行政改革”征文竞赛活动,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理论调研工作,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思路和新途径。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型队伍建设,注重理论武装,提高全体干警的理论素养;注重学习借鉴,开阔眼界,丰富知识;注重改进学风,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注重创新提高,不断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注重团队建设,形成民主、团结、和谐、进步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司法行政队伍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系统修复和完善机制。以“培养一批适应改革开放新要求的法律人才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领军人才”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积极谋划全系统新一轮的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扎实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尤其是要按照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和“简政放权”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司法部《2006——1010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和学历教育,力争监狱劳教场所领导班子成员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比例提前一年达到80%,民警中法律、监所管理、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工程、医学等核心专业人员比例提前一年达到70%以上(其中心理学专业力争不低于8%);以与高校联办律师学院为契机,切实加强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改进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
12、广泛开展廉政教育。按照薄书记提出的“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通过分析讨论典型案例、建立廉政教育基地、组织红色旅游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
13、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服务态度“冷硬横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各级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从严要求,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危害群众利益的不诚信执业等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14、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政务、警务、狱(所)务督察工作三位一体化机制,完善队伍教育管理预警机制。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网上受理、公示、评议等方式,加强行业网络监管,有效解决履职行为中规范性不强、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在行政、执法、执业过程中,探索建立定期资格考核、档案跟踪、效绩审议、信用评定等制度,切实增强队伍依法办事、诚信执业的自觉性。
六、大力加强队伍形象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15、切实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力争在年内创建2个全国现代化文明监狱和3个全国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认真做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十岗百佳”评选表彰的推荐申报,在全系统内各条战线中选树一批群众公认、社会认可尤其是在全市、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扩大“人人是形象”礼仪普及行动外延,丰富“文明在细节”行为养成行动的内涵,切实增强文明礼仪教育的实效;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利用老干部的丰富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去教育年轻干警、指导工作实践,争创全国一流的老干工作业绩;充分发挥行业文化的感染渗透作用,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的行业文化建设,尤其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以提高司法行政效能为重点,以实施“机关文明、文明机关”工程为主线,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处(科)室”、“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们公仆”等争创活动为载体,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在系统内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工作局面。
16、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狠抓宣传工作策划,加强同中央、市内各主流媒体的交流互动,着重就司法行政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314”总体部署以及服务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新举措和新亮点,特别是要就改革开放30年以及司法行政恢复重建以来取得的突出成就开展集中调研、重点宣传、典型宣传,完成作家采风活动优秀作品结集和深度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水平,全面展示司法行政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成效。
17、不断夯实宣传工作基础。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开展“我的记者生涯体验”社会实践活动,采取选派8—10名优秀新闻通讯员到市内主流媒体脱产实地学习的方式,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提高系统内宣传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尽可能地争取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开辟新的内宣工作阵地,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发挥好宣传工作的“喉舌作用”。建立健全新闻宣传教育培训、信息报送、内部协作、资源共享、审查管控、考核激励等运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内宣工作上台阶。
七、大力加强政工部门自身建设,树立政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新形象
18、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政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按照中组部、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工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政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组部“十严禁”规定和重庆市组工干部公道正派行为规范,对全系统政工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进一步树立政工干部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
19、深入推进政工部门“三基一化”建设。加强政工部门基础建设,进一步巩固发展以基本制度、基础资料、基本能力和信息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基一化”建设成果。着力抓好政工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加快政工工作网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政工信息化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协同应用。加强政工工作理论调研,抓好政工工作新闻和网络宣传,办好《队伍建设专刊》等政工类信息简报。
20、努力把政工部门建设成为“温馨家园”。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安排,在司法行政系统政工部门深入开展建设“温馨家园”活动,把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与真情关怀结合起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广大党员、干部和民警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政工部门真正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进一步落实“三个留人”的要求,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政工干部,营造政工部门新老和谐、上下和谐、内外和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