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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十一五”期间,我省职业教育将重点实施以下“六项行动计划”。
一、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行动计划
为解决职业院校学生生活困难和鼓励优秀学生报读职业学校,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实施“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行动计划”。
(一)扩大资助职业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规模。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下同),在原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收学费、代管费的基础上,将贫困助学的资助对象扩大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使免收学费的资助面扩大1倍,全省达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0%左右。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院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二)设立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助学金。该项助学金用于免除省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本省籍学生的学费。公办大中专院校按实际学费标准全额免除,民办大中专院校按同类公办院校学费标准予以减免。
(三)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受奖学生总数控制在在校生总数的5%。高等职业教育奖学金仍按高等学校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费筹措。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奖学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省财政对一类、二类地区分别按70%、50%的比例予以补助。大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助学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二、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行动计划
为切实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条件,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重点建设好一批为学生校内技能培训服务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一)建设目标。实训基地是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建于校内的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场所。到2007年,建设70个国内一流、资源共享、示范领先的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其中50个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20个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实训基地。在此基础上,对符合条件、能承担学生生产实习任务、面向社会开放的,选择10个进行重点建设,使其成为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到2010年,国家级和省级中职实训基地达到100个。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要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和全省产业带规划,突出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体现特色。
2资源共享。实训基地应在区域范围内,向其他学校、农村劳动力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开放;通过校际联盟、校企合作建设实训基地。对于跨区域开放、接纳其他学校学生比例高的实训基地可进一步申请建设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
3注重效益。实训基地建设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实训基地使用效率。在保证学生实训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加工生产和学生勤工俭学。有条件的要逐步建立独立核算、滚动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基地申报与评审。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认真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省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申报学校和项目。
省级实训基地申报与评审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地申报的省级实训基地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会同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初选,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公布。
(四)资金筹措。省级实训基地资金由学校举办者筹措,省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省财政原则上按建设所需经费的50%予以补助,对每个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省级补助
不超过200万元;对每个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实训基地,省级补助不超过150万元。对列为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的,省级补助再追加100万元。
三、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为帮助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对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全面培训和重点培养。
(一)专业课教师全员培训。用两年时间对全省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进行轮训,每位教师参加培训96学时。培训以“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主要内容,重点培养教师的实训指导能力。争取到2010年全省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80%以上成为“双师型”教师。
(二)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采取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相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两年内培养3750名达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使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在专业课教师中的比例达到30%以上;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攻读相关专业在职硕士,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专业骨干教师。
(三)专业负责人培养。通过理论研修、专业调研、技能培训、名校(企)挂职等途径,用两年时间培养300名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和管理的领军队伍。
(四)教师专业技能比武。每年选取若干个专业或项目,举办4—5次全省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技能大赛,形成专业课教师主动提高技能的良好氛围。
(五)启动课程教材改革。“十一五”期间,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组织编写50种适应我省紧缺专业和新设专业急需的精品教材,同时支持学校开发一批适应地方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校本教材。2006—2007年选择2个紧缺专业进行重点调研与论证,制订课程教材开发方案,并完成2个专业20余种精品教材的编写和使用。
(六)经费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由各地财政负责筹措。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专业负责人培养给予补助。对省级教师技能大赛和精品教材开发给予资助。
四、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行动计划
为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专业水平,强化办学特色,做大做强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增强职业学校为县域经济服务能力,实施“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行动计划”。
(一)落实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责任。县(市、区)政府是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的主体,要加强统筹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普通高中。到2007年,每个县(市、区)都要建设好1—2所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于一体、设施先进、师资优良、管理科学的县级骨干职业学校,使其成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培养培训所需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平台。
(二)加强示范专业建设。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要以专业建设为重点,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根据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到2007年,全省再完成50个省级示范专业的建设,使省级示范专业达到200个左右。
(三)扶持欠发达地区县级骨干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省财政重点扶持45个欠发达县(市、区)的骨干职业学校各建设好1—2个专业。
(四)经费筹措。对省级示范专业,省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财政按1∶1配套。对45所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级骨干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由地方财政筹措。一类地区省财政补助50%,二类地区省财政补助30%。
五、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动计划
校企合作是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破解职业教育发展难题的有效举措,对发挥校企双方积极性、加快培养应用性人才、促进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结合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实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动计划”。
(一)建立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省、市建立一批由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预测劳动力需求、制订专业设置标准和培养目标、编写专业课教材、组织教学交流和技能大赛等。
(二)建立500个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实习基地主要为已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学生提供更加熟练掌握技能的机会,并充分利用企业的先进设备,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在全省选定500家企业建立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其中确定50家为省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每个市确定10家为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每个县确定不少于5家为县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
(三)建立100个校企合作的职工教育培训基地。依托各地重点骨干职业院校、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100个校企合作的职工教育培训基地,为中小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供服务。
(四)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学校或参与合作办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行业、企业办好现有职业学校,鼓励企业参与办学、办专业以及共建实习车间。
(五)省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省级校企合作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全省每年评选表彰20个优秀校外实习基地、10个优秀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由省财政予以奖励。
六、提升劳动力素质行动计划
(一)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以被征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务工农民和专业农户为重点对象,以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到2010年,全省完成1000万名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任务。其中,以种养业专业农户、专业合作社社员为主要对象的农业专业技能培训100万人;以被征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400万人;以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务工农民为对象的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500万人。
(二)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根据就业岗位的技能要求,对全省回乡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按不同专业、不同等级职业资格,分别进行6个月到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工作由办学条件较好的中职学校或由省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与职业学校承担,受训学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由有关部门和培训基地帮助推荐就业或指导自主创业。培训经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省财政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绿色证书的受训人数,对一类地区、二类地区分别给予补助。
(三)企业职工等就业能力培训。对在岗职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通过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大比武活动等多种举措,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到2010年,全省技术工人达到700万人,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40∶45∶15,初步建立一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工人队伍。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和现代教学手段,开展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鼓励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在职攻读高学位课程,选派企业家和优秀中青年管理骨干赴国外培训,依托高校、行业协会和培训中介建立培训网络,建立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表彰奖励优秀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逐步培养一支素质高、善经营、懂管理、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按照“六项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由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农办分别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具体实施和管理办法,对各项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资金的分配与控制、资金管理的约束机制和使用绩效考核做出明确规定,确保经费使用效率,确保计划取得实效。各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实施意见和分年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相关政策,合理安排资金,以“六项行动计划”为抓手,不断推动全省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