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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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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大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适应我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及《中共*市鹿城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结合我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根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全面建设“三个鹿城”中,持续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突出培训重点、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全区各级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领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顺利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武装,增强实践能力。推动广大干部努力学习理论,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加强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教育,不断提高全区各级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教育,增强各级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思考、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扎实推动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把教育培训贯穿于干部成长始终,坚持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各类干部队伍一起抓,加大对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一手抓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一手抓业务知识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发展。

3、坚持突出重点,推动全员培训。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线,重点抓好科(局)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区管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和各类紧缺人才的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深化和拓展大规模培训干部,提高培训绩效,实现培训规模、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

4、坚持按需施教,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干部的不同特点和需求,以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为重点,运用现代培训的理念和方法,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地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努力做到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推动培训成果的转化与运用,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坚持制度规范,完善宏观管理。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个环节,用科学的制度、标准的程序来指导和规范教育培训工作,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建立和健全考核激励制度为重点的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

6、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与时俱进。推广我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坚持用科学的精神、态度和方法,努力在实际工作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我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今后5年,继续保持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规模和力度,进一步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其中党委管理的干部每年有五分之一得到培训,党委管理的后备干部每年有五分之一得到培训,在职干部每年有五分之一左右参加各类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有五分之一左右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使全体在职干部普遍接受教育培训。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区各级干部进一步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2、重点抓好能力培养。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训和能力提高相统一,将能力培养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党政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以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总揽全局、驾驭市场经济、依法执政的能力为重点;企业经营管理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以提高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推动企业创新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以提高素质、更新知识、增强创新能力为重点;其他各级各类干部重点开展以围绕岗位职责要求、提高相应的素质和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

3、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在各级干部中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结合研究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以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为核心的现代管理知识,科技、法律知识及各类业务知识、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能力;开展历史、文化等哲学社会科学素养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文化修养;普及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外语等现代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4、鼓励全体干部在职自学。把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在学习时间、培训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建立干部在职自学制度,教育和引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社会化培训,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改善干部的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区本级以党政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为主要对象,拓宽办学渠道,鼓励参加学历教育,条件成熟时适量选送优秀年轻的领导干部攻读硕士学位,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学历层次和知识储备。

三、具体要求

(一)党政领导干部培训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科(局)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普遍到党校脱产理论进修制度,5年内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的要求。区级每年安排80名左右区管领导干部参加区委党校进修班的学习,5年内共安排400人左右。区级每年安排10名左右区管领导干部到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和有关高等院校参加培训,5年内共安排50人左右。以专题培训和短期研讨为主要形式,抓好党政“一把手”的学习培训。根据党政“一把手”的岗位要求和工作特点,开展理论研讨会、读书会、学习会,就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我区改革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进行集中研讨,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宏观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区委党校每年举办科(局)级党政“一把手”专题研讨班1-2期。坚持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制度,每年举办1-2期脱产培训班,对新任或转任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一次党性党风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天的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坚持经常性在职自学制度。

(二)中青年干部培训

严格按照中央对年轻干部的素质要求,加强对年轻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着重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和业务培训。区委党校要切实办好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每年至少举办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5年共安排200人左右。加强对中青年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的同时,注重对他们进行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外经外贸、法律、城市建设和信息科技等专业知识培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素质和能力。鼓励和引导中青年干部参加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在职教育。围绕培养世界眼光、提高领导素质和能力的要求,采取脱产学习与外出培训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加大中青年干部外出培训力度。有计划地选派中青年干部通过挂职、见习等形式进行实践锻炼,实现知识向能力的转化,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公务员培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省、市、区有关公务员培训管理的规定,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和高素质、国际化、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目标,根据各类公务员职位和职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公务员分类培训。积极开展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从事专项工作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全体在职人员更新知识、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培训和新录(聘)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每个公务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天。

1、更新知识培训。积极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分制,在全体公务员中深入开展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开展电子政务、外语等方面的技能培训,每位公务员在规定的培训周期内(三年)参加培训教育累计的学分必须达到60学分,其中必修课必须达到45学分。每年年初由组织、人事部门公布本年度所有必修和选修的课程科目、分值,以及办学单位的培训计划。公务员自主选择有关课程,在周期内完成规定学分。每年末组织人事部门对公务员的培训学分情况进行考核,公布培训学分,并与奖惩挂钩。积极鼓励公务员参加以MPA学位教育为重点的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全区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层次,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积极推进全区公务员的计算机和外语培训等级考试,规范和改进全区公务员培训考试制度。

2、任职培训和初任培训。每年举办1-2期任职培训班,对新任科(局)级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1年内进行培训,或先培训后任职,提高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使其尽快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对通过考试考核新录用的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任职。

3、专业知识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由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区人事劳动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每个部门至少要确定两门专业课程,有计划地进行系统培训,使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公务员都能精通本行业、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政法系统干部培训。分期分批对政法系统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强化法官、检察官和警官任职前的资格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培养一批政法工作领导干部和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遵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的规律,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对象为区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以政府主导为主,组织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选拔一批年轻、有发展潜力的高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国内外高校举办的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或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职业化的企业家队伍。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培训作用,开展会员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对企业内部自主培训的指导和服务,支持企业创办培训机构,组织抓好中层、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以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教育为重点。依托网络优势,搭建网络学习平台,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在线专业学习培训。引入市场机制,强化培训市场信息化建设,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场培训机构,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社会化培训。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积极实施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工程,依托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若干个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的作用和功能。建立各专业继续教育师资库,帮助指导各专业协会(学会)加强对本行业本专业继续教育的服务。采用培训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以及出国培训考察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支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在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同时,重点抓好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列入“省151人才工程”的人员,“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的一、二、三层次的培养对象,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和对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继续教育,做到优势学科人才优先培训,重点产业人才重点培训,紧缺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紧培训,努力构筑*中心城区的“人才高地”。区委党校每年举办1期专业技术人员理论培训班,着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落实继续教育的管理办法,完善继续教育的个人手册登记制度,把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晋升职称、任职资格、人才评价的必要依据。

(六)基层干部培训

适应实施“三个鹿城”发展战略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和基层工作的特点,以乡镇(街道)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干校、高等院校及其他各类教育培训基地,合理设置培训主题,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岗位业务知识培训。经常性地进行党的思想理论教育、党纪党风教育、政策法制教育和社会管理及群众工作方法教育。积极开展基层工作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十一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各专业部门、实行干部双重管理部门也要抓好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

四、主要措施与实施方式

(一)更新培训内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坚持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要任务作为党校、行政学校教学的重点内容,落实到培训课程和培训教材中去。坚持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建设“三个鹿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广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来确定教学内容和培训目标,尤其要加大宏观经济、公共管理、财政金融、信息科技、国际经济贸易等学科知识的教育培训,调整充实领导干部的专业知识培训结构。

(二)改进培训形式,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坚持理论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等形式,进一步创新干部培训形式。推进党校、行政学校教学改革,调整培训班次设置,缩短培训周期,提高培训效果。在区委党校的干部培训主体班次中,普遍应用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研究式教学、情景模拟、现场教学等现代培训方法。加大培训中专题研讨班的比例,推广和开发现场教学点,探索能力培训的有效形式。运用讲座、论坛等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推广菜单式选课及其他自主选学的做法,逐步建立干部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的自主择训机制。利用在线学习、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形式,推动干部教育培训的信息化建设,争取2010年前建立干部在线学习平台。

(三)拓宽培训渠道,扩大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各级党校教育是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行政学校是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基地。党校和行政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教学改革力度,集中精力办好各类主体培训班次,分期分批地对各级干部进行培训。借助高等院校在师资力量、教学手段、学科体系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加大赴高等院校开展专业知识培训的力度。每年要有计划地重点安排一定数量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赴高等院校接受专业知识培训,逐步扩大赴高等院校培训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比例。加强和改进干部的境外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境外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四)整合培训资源,把握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律性。着眼于建设与鹿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培训阵地,努力把区委党校建设成上规模、上档次的综合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加快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与大院名校联合办学,壮大区委党校的培训实力和吸引力。鼓励和扶持区委党校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办学。广泛运用高等院校教育和社会培训资源、借鉴和利用好境外、区外培训资源开展各类培训,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贯彻落实《全国干部培训学习教材五年规划(2003年-2007年)》,学习、使用好全国干部培训统编教材,开发干部培训电子教材。保证干部培训经费的投入,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部门的年度预算,重要培训项目给予重点保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支持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五)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水平。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专职教师培养计划,逐步建立专职师资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小于1个月,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行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探索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制度。选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家,担任干部教育培训兼职教师。建立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讲课制度,逐步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定期到区委党校宣讲重大理论问题和政策部署的做法。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优化师资配置,逐步实现师资资源共享。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的教育培养,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善管理、敬业精神强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

(六)完善培训机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岗培训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领导干部提任前一般先进行脱产培训,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未达到培训要求的个人,应在一年内完成补训。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健全干部培训档案制度,通过培训档案和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库,对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及考核结果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分析,把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围绕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教学设施、经费保障等要素进行评估,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运用评估结果,指导培训机构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育培训水平。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管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政策等重大问题,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具体工作计划时,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继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干部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管理的作用。要建立上级抓下级培训的工作责任制,实行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管理。各街道、乡镇,区直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合本部门实际的实施计划,确定年度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目标实施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考察各级领导班子的政绩,要把抓干部教育培训的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二)明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分工

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是区委、区政府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制度;研究审定区直部门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指导、协调、检查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研究解决事关干部教育培训全局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主要有:区委组织部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研究起草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制度;组织实施区管干部和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具体落实对街道、乡镇和区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抓好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编写政治理论学习的有关教材,并组织实施宣传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区委统战部负责规划和组织党外干部的培训。区人事劳动局负责制定全区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及机关干部的技能培训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负责学员的抽调和考核发证工作。区经贸局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其他成员单位除负责本系统本部门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外,还要共同配合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认真实施好各项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区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街道、乡镇和区直部门可参照本规划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单位“十一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的具体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