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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改善人才队伍状况,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今后五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人才发展的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现实基础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实施科教兴市“一号工程”五年以来,我市人才总量迅速扩大,结构趋向合理,培育能力逐步增强,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作用日益显现,人才环境不断优化。截止2003年底,我市人才总量已达38万人,专业技术人员30万人。拥有两院院士6名,省、市突出贡献专家159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18名,进入国家、省人才工程培养序列的高级专家31人。博士、博士后400余名,硕士3100余名。建立了一批博士后工作站和硕士点,实施了“4321工程”、“万名国际营销人才”等一系列人才培养工程。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600多场,7万家(次)单位和100余万人(次)人才入市招聘,12万人通过市场实现流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人才政策。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人才工作还存在着人才创业平台不够宽广、开发资金不够充足、培育能力比较薄弱、人才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人才环境尚需优化等方面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面临形势
展望未来,我市人才工作面临难得的机遇。国家对人才工作更加重视,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展,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为我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提供了丰富资源;经济全球化加快了国际人才的流动,为我市吸引国际优秀人才和留学回国人才提供了有利条件;宁波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优越的区位地理条件,使宁波吸纳人才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我市人才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国际上对人才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国内其它地区对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加大,我市人才的素质矛盾、供求矛盾和结构矛盾也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日益突出。
二、人才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目标
(一)人才发展的总体思路
2004—2010年我市人才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管人才,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等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建立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整体提升人才开发层次,全面推动人才开放港、自由港和创业港建设,努力构筑长江三角洲南翼人才高地,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人才发展的指导方针
我市人才发展要遵循“加快引进,注重培育,创新机制,优化环境,整体推进”的指导方针。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党管人才、体制机制创新、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四项原则。
(三)人才发展的具体目标
本规划中,我市人才发展目标分为近期和中期两个阶段,其中近期为2004—2007年,中期为2008—2010年。
1、近期目标。至2007年,宁波作为*省高教副中心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人才的综合竞争力在长江三角洲南翼处于领先水平,基本形成区域性人才高地,为本地和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人才规模目标。人才总量达到60万人,年均增长11%,每年增加5万人左右,每万人的人才占有率达到1000人左右;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42万人,年均增长8.8%,每年增加2.9万人,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达到700人以上。人才拥有水平力争达到国内大城市的平均水平。
——人才结构目标。人才职称比例趋向合理,高、中、初级职称人才比例调整为1:5:11;人才的产业分布结构得到有效调整,一、二、三产业人才比重调整为1:51:114;人才的年龄结构得到有效改善,45周岁以下人才比重达到80%以上。
——人才素质目标。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比重达到75%以上,高级职称人才比重达到5%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30%以上。在甬博士人数达到1500名以上,硕士10000名以上。
——人才引进目标。平均每年引进人才2万人,年均增长15%;每年引进高层次人才900人以上,年均增长20%。
——人才培养目标。2004至2007年间,本市各类大中专院校培养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左右。高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0万人左右,其中研究生在校人数达到5500人左右,硕士点达到100个以上,博士点3个。职业技术教育上一个新台阶,全日制学校每年培养的职业技术类毕业生达到2万人。
——主要人才队伍发展目标。党政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大专以上学历干部比重力争达到80%;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每万名职工经营管理人才达到1000人以上;社科专门人才快速增加,专职社科人员总数达到2000人以上;医务技术人员进一步增加,总数达到12000人以上;宣传和文化专业人员不断增加,达到2600人以上;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总量达到6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3.5万人左右;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达到2500人。
2、中期目标。至2010年,高效开发现有人才资源,逐步实施国际化人才开发战略,努力把我市建设成“环境一流、机制灵活、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产出高效”的人才优势城市,成为长江三角洲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人才高地之一。
——人才规模目标。人才总量达到80万人,年均增长i0%,每万人人才占有率达到1300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55万人,年均增长9.2%,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达到850人以上。人才拥有水平力争达到国内大城市的先进水平。
——人才结构目标。人才职称比例进一步趋向合理,高、中、初级职称人才比例调整为1:5:8.3;人才的产业分布结构进一步调整,一、二、三产业人才比重调整为1:50:92;人才的年龄结构进一步改善,45周岁以下人才比重达到85%以上。
——人才素质目标。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比重达到85%以上,高级职称人才比重达到6.5%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40%以上。在甬博士人数达到1500名以上,硕士15000名以上。
——人才引进目标。平均每年引进人才2.8万人,年均增长10%;平均每年引进高学历人才1400名,年均增长10%;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实观跨越式增长。
——人才培养目标。2008至2010年间,本市各类大中专院校培养人才总量达到11.5万人左右。高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2万人,其中研究生在校人数达到10000人,硕士点达到150个左右,博士点达到10个以上。新增就业人员中,大专学历以下人员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主要人才队伍发展目标。党政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大专以上学历的党政干部比例90%以上,其中本科以上的比重达到60%;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每万名职工经营管理人才达到1300人以上;社科专门人才快速增加,社科专职人员总数达到2500人以上;医务技术人员进一步增加,总数达到16000人以上;宣传和文化专业人员不断增加,达到3000人以上;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总量达到6.6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5.5万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000人。
——国际化发展目标。七年共接受海外回国人才数达到2000人以上,引进外籍专家总数达300人以上;胜任国际交流的各类人才占人才总量的30%以上;与国外合作办学数达到20个以上;每年赴境外参加各类培训人才数达到2000名左右。
三、人才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搭建平台,拓展渠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1、搭建人才吸纳平台
——加快重点园区建设。科技园区要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的示范基地、高水平研发机构集聚的技术创新基地、高素质人才集聚的科技创业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着重建设好在大港、四方区域的电子信息园、精密机械园、生物化工园和科技企业园四大高科技专业园区,保税区要重点建设好电子信息产业园、留学人员企业园、国际软件园和半导体光电科技园四大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要加快建设创业基地、中试基地、科研基地和国家级乡镇企业高新技术园区。重点园区要成为引才的主平台。
——加快科研院所建设。加大科研项目资助力度,市政府每年投入8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中科院、兵科院的合作,以引进中科院材料研究所和跨国公司TRW亚太技术中心等为先导,努力建成10个投资上亿元的创新研究机构。建设20个博士后工作站。积极创办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促进重点研究领域和特色学科建设。科研院所要成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主平台。
——加快促进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引才纳才,扶持大型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建成10个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抓好100家省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进产业园区,走集聚发展道路,以强化产业协作,增强企业竞争力,使中小企业成为人才吸纳的强大“蓄水池”。
2、拓展人才引进渠道
——刚性引才和柔性引才相结合。进一步降低人才引进门槛,优化引才服务,设立“一站式”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做好人才刚性引进工作,落实引才“一卡通”服务。鼓励国内外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来甬从事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或从事其他专业服务。进一步放宽政策,允许我市各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和人才租赁等灵活用人方式借用人才,完善“宁波市外来人才聘用证”制度。
——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用好人才引进的有形市场,依托“浙洽会”,办好海外学子宁波创业行和国外智力引进洽谈会等主题活动,努力引进海外人才智力。依托“高洽会”,广泛吸引高层次人才。依托“毕洽会”,做好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引进工作。依托“专洽会”,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好信息网络无形市场,进一步扩大现有人才网络联盟的地域范围,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创建宽渠道、多层次的人才交流平台。
——内地引才和海外引才相结合。与国内重点高校建立紧密联系,落实联络员制度,提前物色各类急需人才,为重点企业提供引才。鼓励企业参与培养高校学生。构建百余所研究生实习基地,以吸引高层次人才提前进入宁波。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宁波创业、定居或参与工程项目攻关、论证研究、回国讲学和咨询服务等各种活动。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与国内企业联合进行技术研究开发。建立以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贷款担保公司,建立留学生创业专项经费。
3、消除人才流动壁垒
——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刚性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按照我市《关于大力引进人才和智力办法》有关规定,落实科研启动资金、住房补贴、异地安家补助费和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由政府投资兴建“人才公寓”,重点提供给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周转居住。
——创新人才流动机制。打破户籍、地域、编制、所有制、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限制,健全流动人才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创建人才自由港,促进人才合理自由流动。坚持市场主导、开放自主、互惠共享和优势互补原则,主动参与长三角人才整体开发,认真落实《长三角16城市的人才共同开发宣言》的有关决定,实行城市互联、发展互动、证书互认,逐步形成统一的人事制度框架、人才大市场和人事人才服务体系,实现人才在长三角地区的自由流动。
——消除国际人才进甬障碍。完善甬港(香港)人才合作机制,建立甬新(新加坡)等国际性人才合作渠道,加大对港、新等地人才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我市良好的创业环境和优美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宁波国际学校,解决外籍人士子女就学问题;加大市政建设投入力度,把我市建成优秀人居城市。
4、健全人才市场配置
——完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加快有形人才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区域性人才市场的辐射、集聚作用,促进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各种人才资源市场的互通。着手建设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农村人才市场、高新技术人才市场、高级技工人才市场。加快无形人才市场建设,推动人才市场信息化,加快人才信息网和数据库建设,实观人才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加快人才市场功能建设,大力推进人事,鼓励发展猎头服务、素质测评、职业培训、人才租赁等新型人才中介服务,不断丰富人才市场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快人才市场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市场监管机构和各项制度,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环境。
——促进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发展。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原则,推动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机构体制改革,实观人才市场经营性业务与公益性服务分离,促使人才中介机构向市场竞争主体转化。研究建立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准入制度,鼓励人才中介机构强强联合,向规模化、产业化、集团化发展,形成全国性知名品牌,提升竞争实力。出台境外人才中介机构进入我市的实施细则,鼓励外商以合资的方式来我市兴办人才中介机构。建立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适时筹建宁波人才中介协会,制定人才市场行业规范,加强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强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
(二)整合资源,加快建设,增强人才培育能力
1、大力发展高等教育
——加快高教园区建设。按照主体开放性、资源共享性、功能多重性、后勤社会化、信息网络化、管理法制化等要求,将高教园区建设成为集教育、旅游、文化、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学城;新建一所高水平的高等师范教育机构;创建宁波研究生园等高等教育平台;吸引国内外著名高校落户园区;扶持实力较强的大、中专学校升级扩建;加大师资力量建设,抓紧博士点、硕士点扩大的申报工作,形成以宁波大学为核心的高等人才培养基地。
——加强专业学科建设。由政府出资引进1—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加大对已确定为部级、省级、市级的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有望成为国内、省内一流优势学科专业的建设力度,加大对高职院校学科专业的扶持力度,以提升我市专业学科建设水平。
——强化高校产学研结合。鼓励高等院校充分发挥人才密集的优势,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以科研项目为载体,成立年轻教师和学生创业园区,建立多个科技研发中心,设立学生创业的风险基金,组织好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学生的研发能力,形成创新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
——推动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我市高校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和合作,加快制订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和教育标准,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与境外著名高校合作办学,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公共基础设施、海内外名企名校作为人才培养资源,加速培育复合型、外向型、国际通用型的高级人才和科技骨干。
2、重点抓好人才培养工程
——继续推进“4321人才工程”。在调整补充、扩大规模、提升层次的基础上,强化动态考核管理和培养资助力度,加快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滚动发展,突出抓好第一层次40名人选培养工作。
——继续推进“名师工程”。加快培养大批德才兼备、教研相长、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形成以省特级教师、市名教师、学科骨干为中坚力量的骨干教师队伍,培养造就中小学100位省特级教师、200位市名教师、600位市学科骨干和80位名校长,高校100位名师及名师培养人选。
——实施公务员“618培训计划”。实行党政人才培训学分制,每年分类培训干部6000名左右,选送优秀中青年干部100名赴国内重点高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80名赴国外进修深造。
——实施“优秀企业家培训工程”。每年组织100名中高层经营管理者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培训,积极筹建宁波职业经理人学院,每年完成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轮训,以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高绩效的优秀企业家。
——实施“百千万涉外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完成百名中高级英语口译人才、千名WTO事务人才、万名国际经贸人才等培养任务。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以高职院校和重点中职学校为依托,以企业技术培训基地为核心,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对人才的需要,大力开展紧缺岗位高级技工培训项目,每年培训新增高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加强农村各类实用技术、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学历培训,每年完成9万人次的农村实用人才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知识、适应农村发展形势的新型人才。
——实施“文化明星培训工程”。加大宣传、文化和社会科学等其它各类人才的培训,每年选拔一批人才进国内外高校和学术机构参加培训。
3、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完善观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职教集团和教育园区化建设步伐,加大教学、实习设施设备投入,调整专业布局,重点发展与我市主导产业及大项目大工程用人相配套的专业。发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以及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示范作用,扩大技术人才培养规模,切实落实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相应的学历文凭待遇。
——扶持民办培训机构发展。鼓励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积极创办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政府对其经费筹集、设备投入、师资引进等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吸引国内外知名职业培训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多渠道、多种类、多层次、全覆盖的职业培训体系。
——突出企业职工培训主体地位。把安排职工教育培训活动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依据企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主动加强与相关院校、各行业协会的合作,制定培训规划,根据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进行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建立经费投入保证机制,认真执行《宁波市职业教育条例》,确保职工教育经费达到职工工资总额的1%,主要用于一线技术工人的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
(三)深化改革,更新观念,创新人才选用机制
1、创新人才评价管理机制
——完善党政人才评价体系。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逐步建立包括基本素质、岗位胜任能力、使用意向在内的党政人才评价标准体系。
——建立企业经营人才评价体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组建企业经营人才评价机构,进行全市经营管理人才的管理、评价、认证等工作;建立企业经营人才评价指标;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业绩档案。
——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专业技术人才的价值标准要突出实绩,弱化学历、年限因素。重点研究解决在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以及户籍、人事档案等在外地而在本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问题。
——创新高级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树立“大人才观”,明确高级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其逐步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范畴,充分发挥高级技能人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推行职业(执业)资格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规定,重点探索建立公务员岗位能力证书制度,明确不同行业、专业以及不同级别公务员应具备的任职能力。倡导建立长三角地区统一的企业经营人才职业资格制度,以企业经营人才评价体系为基础,逐步健全企业经营人才的资格序列。有效引进、建立和推广企事业单位岗位资格证书,逐步形成科学的岗位资格证书分类体系,强化对人才的评价管理。积极推行技工岗位就业准入制度,逐步做到技术工种从业人员依据执业资格证书就业。
2、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全面强化机关事业人员考录制度。研究完善我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方式、体检标准以及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时效等方面内容,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提出针对性措施。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从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外资企业和海外留学回归人员中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精神。
——建立健全市管后备干部制度。及时调整充实市管后备干部名单,保持合适的数量和梯次。定期组织公开选拔后备干部工作,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推荐、考察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使市管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化。加强对市管后备干部的管理与培养,通过基层锻炼、外地挂职、境外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水平。
——逐步推行政府特聘人员制度。针对政府部门特殊专业的需求,可以采取特别聘用的方式,在编制、待遇水平等问题上采用单独规定,加紧出台《宁波市人民政府特别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效加强对政府特聘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以提高政府部门专业化管理水平。
——不断探索企业经营人才选用机制。疏通不同所有制企业经营人才的沟通交流渠道,构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实现经营管理人才的身份职业化、配置市场化、素质现代化。理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关系,尝试面向全国乃至全球公开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和任期制。实行国有产权代表委任制,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产权代表管理办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健全人才激励约束机制
——创新完善党政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以能力绩效为取向、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竞争机制,使党政机关的中层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创新职务激励模式,制定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办法,鼓励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完善党政机关职级工资制度、附加津贴制度和奖金制度,实现待遇水平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探索建立部分领导岗位年薪制度,逐步突出绩效奖金的激励作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和问责制、政府公务员辞职制和淘汰制,畅通党政人才“出口”。
——深化事业单位竞争激励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逐步建立符合各种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实现收入分配向重点岗位、优秀人才倾斜。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以地方立法形式出台《宁波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条例》,规范指导聘用制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探索建立管理技能、技术专利等要素入股的新办法。出台经营管理人才股权、期权制度的管理规定与指导意见。改革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构建以年薪制、股权期权制等多种形式为内容的多元化分配体系,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四、人才发展的保障体系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促进人才稳步发展
1、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强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成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全市人才工作规划、政策制定、政策落实等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对有关职能部门的人才工作进行检查。
2、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事部门强化职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
3、突出“三个优先”
——党政人才工作要体现“三个优先”,在谋划发展时优先考虑人才开发,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人才支持,安排预算时优先考虑人才投入。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化实施科教兴市“一号工程”,为做好人才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4、列入总体发展规划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规划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根据本规划,制定修改各行业、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5、设立人才开发目录
——按照“立足当前、适度超前、有效指导”的原则,采取综合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研方法,深入分析我市人才队伍的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每年编制年度人才开发目录,急需人才的重点产业、行业、专业、地区、单位和岗位,做好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信息引导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才统计季报制度和人才市场供求信息查询制度。
(二)加大投入,多级互动,强化人才开发资金保障
1、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分为市本级、县(市)区级、乡镇级三个层次。在落实现有的人才开发财政专项资金基础上,近三年每年由市级财政新增拨款20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引才活动、重要培养工程、重点基地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等。各县(市)区要加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投入,根据当年的财政收入和发展需要,每年增拨一定的额度。有条件的乡镇也可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各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增长比率可参照上年GDP增长幅度,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
——设立留学生科技创业资会。市级每年安排留学生科技创业资金1000万元(其中市财政500万元,科技创新资金中列专项500万元),专项用于归国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从事科研开发、高新技术成果转让和产业化的择优资助。
一—安排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奖励专项资金。今后五年,由市财政安排600万元专项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和奖励。
——加强人才科研创新的资金支持。设立“宁波市杰出人才奖”、“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成就奖”等,奖励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设立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高质量、有影响的学术著作出版,推动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根据人才工作要求设立相关的奖励奖项,推动人才效益进一步发挥。
2、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人才开发的捐赠。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允许团体、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以独立的名义设立人才开发专项子资金。宣传和表彰捐赠款项的先进个人、企业、团体和其他组织,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探索捐赠抵税政策。研究探索人才捐赠资金税前列支的办法,用经济杠杆引导社会捐赠。
3、加强人才资金的管理
——各级人才资金要由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市本级引才、育才、用才等环节符合规定的资金使用进行审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投诉办公室,负责处理因人才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引起的各类问题。
——各级人才资金在各级财政部门设立专项帐户。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专款专用。当年经费余额转入下一年度使用,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经费预算。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人才资金。
(三)优化服务,改善基础,全面改善人才发展环境
1、优化创业环境
——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树立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政府行为,为人才创业提供良好的政府服务。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优化公共创业平台。超前规划,精心设计,大力建设我市一流的道路体系、电力系统、环境设施、信息网络等公共设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配套条件。
——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创业成果流通。加快推进市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的评价和评估体系,方便各类技术发明、技术专利、作品版权、知识产权等在市场上合法转让。
2、改善法制环境
——全面梳理现有人才政策法规。成立专门的政策法规梳理小组,对不合时宜的予以废止,对尚不完善的予以修订,对行之有效的予以落实。
——抓紧制定新的人才政策法规。积极探索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能够有效促进人才全面开发的政策法规,充分保障人才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工作健康、有序展开。
3、美化社会环境
——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人文历史景点保护和自然景观开发,着力营造水清、地绿、天蓝、宁静的良好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我市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广各部门引才、育才、用才的先进经验,报道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突出业绩。设立人才服务热线,为人才排忧解难开辟快速通道。
——提高文化亲和力。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各类外来人才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增强市民对外来人才的亲和力。赋予宁波精神以新的时代内涵,突出“融贯中西、兼收并蓄”,以经济的开放促进人文的开放。强化普通话推广力度,增进本地市民与外来人才的沟通交流。
——改善人才工作的外部环境。加快我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市内各类学会、协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各类综合或专题的学术活动,为高层次人才创造国际、国内交流的良好坏境,使人才的创造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不断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