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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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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计划

(一)主要成就。

1.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期末,我市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4458个,医疗机构床位4.59万张,卫生工作人员7.21万人,万元以上设备2.9万台,总资产132.95亿元,卫生资源总量明显增加;全市医疗机构年接诊3393.6万人次,出院人数106.38万人,实施各类手术25.85万人次,全年出院者治愈有效率96.2%,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90.07%,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

2.公共卫生事业进步明显。“*”期间,我市先后成功处置了非典、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人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加大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和霍乱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力度,有效控制了疾病的传播和蔓延,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了贡献。非典之后,我市加大了财政投入,重点加强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构建了覆盖城乡的信息传输网络,公共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加强。制定了《成都市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条例》等多个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实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组建新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行卫生综合执法,有力推动了卫生法治化进程。通过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规范产、儿科质量管理标准,提高了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水平,有效控制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社区卫生工作蓬勃发展,中心城区已建成7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个、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20个,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

3.农村卫生事业进入发展新阶段。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48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截止20*年底,共筹集了2.2亿多元资金建立农民健康保障体系;安排专项资金改造乡镇卫生院D级危房,启动乡镇公立卫生院基础设施、基本设备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将村卫生站标准化改造继续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农村县、乡、村三级预防保健网逐步完善,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4.中医事业不断发展。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合并的基础上,组建了有32家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单位和制药企业加盟的“成都市中医药集团”,实现了优势互补,抱团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开办了成都中医名医馆,汇集省内外资深中医专家60多名,开展高质量、高水平的中医药服务及对外交流活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被确定为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基层中医药工作稳步发展,全市已建成8个国家和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了中医药服务,创建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5.卫生改革持续推进。“*”期间,我市卫生改革全面推进,在农村卫生改革、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通过农村卫生改革,巩固和完善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了农村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通过对市级卫生资源大规模的整合,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等,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基本遏制了医疗服务“乱收费”;参加全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有力促进了行业作风好转。

6.医学科技水平及卫生技术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期间,我市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得到加强,提高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水平,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学科建设取得实效,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呼吸内科”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中西医结合呼吸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积极进行医学教育改革,做好医学教育结构调整,优化了医学教育资源。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和全科医师培训走向规范,顺利完成了全市乡村医生资格考试和执证上岗工作。大力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广大医务工作者进一步增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服务流程更加便捷,服务态度更加良好,服务环境更加温馨,医患关系得到较明显的改善。

7.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稳步提升。“*”期末,我市人口死亡率为5.31‰,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49岁,全市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1/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0.5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88.42%,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3.4‰和19.04‰,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主要指标与“*”初期比较,进步明显。

(二)主要问题。

1.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目前,我市拥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2个,工作人员25*人,但不少机构特别是基层机构人员素质不高,设备不齐全,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使有效控制重大疾病流行的能力受到制约。传染病患病人数仍然较多,结核病、肝炎等传统型传染病仍在威胁人民的健康,艾滋病、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出现,又加大了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难度。与此同时,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患病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已成为威胁人民健康的主要病种。精神卫生问题日渐成为我市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在“十一五”期间,急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对我市公共卫生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重而趋严峻。

2.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20*年非典疫情后,针对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不健全、重大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不完善、应急救治能力不足等问题,我市在应对机制、人员队伍、技术力量、物质准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在20*年处理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中发挥了作用。但要有效应对更大范围的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能力,以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人员伤亡损失。

3.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体制不顺,虽然采取了药品与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等措施控制价格,但尚未从源头上遏制价格虚高。民营医疗机构普遍规模小,尚未形成具有优势的特色专科,在全市医疗服务中所起的作用有限。“*”期末,我市民营医院达66个,占全市医院数的21%,但其病床数仅占全市医院总床位的6.7%,当年取得的收入仅占全市医院总收入的2.5%。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的机制没有充分形成,条块分割,部门所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措施的落实,导致资源重复配置。

二、“十一五”期间卫生工作面临的主要机遇和挑战

(一)科学发展观为卫生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发展卫生事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既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的,是政府重要的公共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坚持把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卫生事业发展上,把保障群众卫生健康权益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国民素质的大局之中,统筹规划、安排、部署。未来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也将不断提高。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卫生事业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卫生事业必须加快发展,进一步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提供全面优质的卫生保障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应有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城市化、世界经济一体化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成都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的深入实施,卫生工作在缩小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差距,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等方面的任务将更加繁重。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我市城镇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53.5%,但目前城镇地区卫生资源总量大大超过了农村地区,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同时在卫生资源的质量方面也存在明显的城乡差距。要大幅缩小城乡差距,有许多系统性的工作要做,涉及政府多部门的协作与配合,这将给卫生改革与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医疗服务领域对外资开放的力度将越来越大,外资进入的质与量均会有新的提高,从而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求尽快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的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要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民间资本、海外资本竞争压力下加快改革步伐,更新服务理念,增强综合竞争能力。

(三)人口结构变化和疾病谱的改变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带来老龄人口、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这将从总体上改变我市人口结构。伴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市民健康的首要因素。根据调查,目前因呼吸系统疾病与恶性肿瘤死亡已经成为我市人口死亡的第一位和第二位死因。同时,传染病防治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艾滋病等传染病已构成新的威胁,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这些新的情况要求卫生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四)世界医学科技发展潮流给卫生工作带来了新挑战。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着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的革命性变化。长期以来,我市医学科学基础研究相对薄弱,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集聚高素质人才的环境有待改善。成都卫生事业必须加大对医学科学研究的投入,力争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同时大力引进海内外高级医学人才和管理专家,促进成都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三、“十一五”期间卫生工作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和发展全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为目标,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中医工作,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确保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年,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和人民健康需求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突发灾难的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使群众享有同比较富裕的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的、质量比较优良的、费用比较低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并不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增强卫生事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主要发展指标:到*年,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75.8岁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5人,千人口注册护士数2.0人,千人口床位数3.8张;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100%,法定报告急性传染病发病率降至270/10万以下;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到85%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控制在7/10万以内;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四、“十一五”期间卫生工作主要任务

(一)重大卫生建设项目工作。通过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工程、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工程、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成都市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项目、成都市传统医学中心项目、成都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项目等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并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县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县级医院、疾病控制、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机构房屋、设备的建设配套工作,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中的龙头作用。整合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资源,各区(市)县要建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适时启动农村精神病医院整合建设工作。实施农村乡镇公立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新建一所国际医院,配备适应国际化管理的医务人才,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公共卫生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疫情监测网络,重点增强疾病预防系统的监测能力、预警能力和预防控制能力。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疫情监测网络,能够承担国家确定的疾病预防控制基本职能。依法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以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霍乱等重大疾病为重点,强化疫情预测预警和报告制度,落实干预和防控措施,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市)县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在所辖区域内统一执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能,科学配置人员、经费、装备,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建立执法监督稽查队伍,建立和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系列配套制度,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强农村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在乡镇(街道)建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完善基层卫生执法监督管理网络,实现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切实改变农村地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薄弱的状况。

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重点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医疗急救体系,不断提升我市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急救队伍和一个组织严密的急救网络,根据急救半径和成都市实际科学布点,完善紧急救援中心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建立高效的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提高应急指挥协调能力,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有力、协调良好、控制有效。制定和完善各种预案,并做好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工作的科学性。建立卫生应急处置专用资金制度,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建立“产科质量管理中心”、“妇幼保健信息管理中心”、“妇幼保健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严格控制产科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压缩产科执业机构,提高产科质量,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健全信息检测系统,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监测和监管;巩固和发展妇幼保健网络,培养和造就一支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技术全面的妇幼保健队伍。全市产科执业资格控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西南地区一流的、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的全市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和监测网络体系。

加强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区(市)县健康教育所的功能,使之成为当地健康教育的技术核心;巩固并发展我市现有健康教育阵地,提高社区(乡村)医生开展健康教育的技能;加强公众健康教育,增强市民的疫病防范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自觉参与的责任意识。

(三)农村卫生工作。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制定市、县《农村卫生发展规划》,用规划统揽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农村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执法三大体系。在20*年以前,建立起以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为载体的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立起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为载体的有效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形成市卫生监督机构、区(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县(市)卫生监督机构在乡镇的派出机构组成的完善的农村三级卫生监督网络。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风格、统一标识、统一设备配置“五统一”的标准,在全市所有建制乡镇建设乡镇公立卫生院,配齐农村卫生机构必备设施、设备,做好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及废水处理设施等配套建设,2007年全面完成224所乡镇公立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格调和规范化、信息化原则,开展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2007年全面完成全市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2009年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公立卫生院,大病不出县”的农村就医新格局。

积极探索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新思路,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学科建设等方式对受援医疗机构进行扶持。市级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支持县级综合医院和30个重点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各区(市)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分别按照当地实际情况,与乡镇公立卫生院结成帮扶对子,形成重点帮扶与层层帮扶相结合的城市支援农村卫生新格局。

(四)城市卫生工作。依托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打造以医疗、养生、康复为特色的中医药医疗中心;依托市二医院,打造以皮肤、烧伤整形为特色的医疗中心;依托市三医院,打造以心血管、器官移植、眼科、骨关节疾病为特色的医疗中心;依托成铁中心医院,打造以创伤急救和骨科疾病为特色的医疗中心;启动市六医院迁建工程,打造以微创、肝胆外科、眼科、肿瘤防治及老年康复为特色的医疗中心,力争建成5个在中西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医疗中心。积极创造条件,尽快促成国际医院落户成都。积极支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在蓉部、省级医疗机构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大其在全国的知名度。

充分利用社区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存量,调整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中心城区全部乡镇卫生院、其余区(市)县城镇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区级医疗机构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12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省级示范区。加快全科人才队伍建设,对全科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各专业全科转岗培训率达到90%,全科医师培训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社区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不低于80%。配合劳动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城市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工作和残疾康复保健工作,当好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守门人”。要按照“八统一”标准,继续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心城区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二、三圈层的区(市)县要在20*年底前完成,有条件的区(市)县要尽快建成全国和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要抓好信息网络建设,建成覆盖中心城市社区卫生数字化信息系统。抓好对口支援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双向转诊机制。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实现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服务,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就医新格局。

(五)中医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和本地中药材的资源优势,依托在蓉中医药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市名医馆,着力建设一批名医、名院、名科,打造全国一流的中医药卫生服务示范区。完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任务,完善各项服务功能,达到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重点巩固、发展农村中医药工作三级服务网络,70%的区(市)县建成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其中20%建成国家级先进县,7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继续推动中医进社区工作,中心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能开展中医药服务,并建成一批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并完善中医专科(专病)群,建成中医眼科等9个防治中心。发挥中医药保健、养生、康复的优势,医药联动,争取建立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传统医药养生康复中心。加强中医药科研工作,取得中医药科研成果20项。继续开展专家学者互访,接收国外、境外中医药研修生,举办或承接中医药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通过与国外、境外进行中医医疗合作和科研合作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六)爱国卫生工作。中心城区要继续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的巩固和深化工作,制定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二、三圈层区(市)县要借鉴中心城区的创卫经验,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工作,新都区要继续抓好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都江堰、双流、郫县等县(市)要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县城,其他区(市)县继续抓好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做好卫生村镇创建和巩固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创3个省级卫生镇和20个省级卫生村。巩固血防达标成果,2007年,邛崃市、蒲江县、大邑县要完成7800户血防改厕任务。未实施血防改厕的二、三圈层区(市)县要加快“三改一建”进程,新建农房无害化卫生厕所要达到100%。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加快农村改水进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建立完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除害防病工作。

(七)科学教育与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全市各区(市)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覆盖率达到100%,各区(市)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规定学历的达标率达90%以上。加大对重点学科(实验室)的经费支持力度,力争建设15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加强对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的管理,每3年一个周期,每年进行考核,周期结束时进行评估验收。

充分拓展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功能,实施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农村卫生信息系统和城市社区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一网多用,建成集卫生管理、药品管理、卫生服务、妇幼保健、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公文输送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高效、快速、通畅的城乡一体化信息传输体系,并逐步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复合型医学卫生信息技术人才队伍,为卫生行政部门及城乡医疗机构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卫生信息服务,为社会和大众提供全方位的卫生信息服务。

五、“十一五“期间卫生工作主要对策措施

(一)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为目标,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把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要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

(二)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增加卫生投入、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财政投入政策不折不扣及时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财社〔2000〕17号),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事业的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倾斜。盘活卫生存量资源的资金要全部用于发展卫生事业。全力推进医疗卫生单位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农村乡镇公立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发挥市场的作用,建立多渠道筹措卫生事业建设资金的新机制,形成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申办的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办医格局。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资金退出、转让机制,通过资产运作,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卫生事业发展。

(三)严格执行区域卫生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强化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区域卫生规划,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根据医疗机构布点规划,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增加效益、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采取调整、共建、合作、合并、委托管理及企业医院社会化等方式,调整医疗机构的网点布局,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从人口导出区或医疗资源过密区向人口导入区或医疗资源缺乏区适量迁移;鼓励多元投资或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到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办医;鼓励举办精神、护理、康复等领域的医疗机构。

(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完善城市两级医疗服务架构。发挥政府在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制定政策、严格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发展上规模、上档次、有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引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良性发展。依法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收费管理,实行住院、门诊费用“一日清单”制度,遏制不规范收费行为;推广成本核算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综合管理水平,并通过药品、高值耗材、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鼓励将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五)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5名国家级及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培养选拔10名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培养选拔5—10名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培养50名以中青年为主体的各级各类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5个医疗中心要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引进和培养2名以上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学科人才,力争在全市引进1-2名国内顶级的、高层次学科人才。加强与国内品牌医院的联系与沟通,引进1-2名医院高级管理人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派遣医技和管理人员到国外医院进修。大力培养基层卫生适宜人才,20*年,力争平均每1万城市居民至少有2名从事临床服务的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站医生全部达到执业助理医师及职业医师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10名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在全市形成一支中医药专家队伍,努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卫生事业管理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引才、用才、留才机制,为卫生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便利。

(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执行卫生部“八不准”、省卫生厅“五不准”等廉洁行医的规定,建立健全合理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继续搞好卫生系统“四优”评选活动,对医德高尚、医技水平高、模范遵守医德规范的医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医德医风投诉监督、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医德医风奖惩等制度,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医德医风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市级医疗机构药品、设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实施阳光采购、阳光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