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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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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计划

(一)面临的形势

2009年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党的*把文化建设纳入全党和全国战略性、全局性的重点工作,文化工作地位和作用明显提高;二是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举措,为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空间;三是时逢国庆六十周年大庆,将为群众文化活动搭建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市委*六次全会为指导,以文化工作的“三贴近”为原则,以“体现民生、立足繁荣、夯实基础、打造品牌”为工作方针,在构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重点突出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全面实现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的快速、有序发展。

(三)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和全局的中心工作,全力实现“1234”工作目标,即:完善一个体系、狠抓两个重点、强化两个品牌、实施五大工程。

完善一个体系:即各项群众文化工作和活动的组织开展都要围绕构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来进行,要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达到布局网络化、活动经常化、设施现代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常态化。

狠抓两个重点:一要狠建设,使我市基层文化设施有明显改观,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奠定物质基础;二要狠抓活动,以全市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为引领,区域性特色品牌活动为标志,基层群众普及活动为基础,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强化三个品牌:一是“文化四进社区”活动——作为城市“文化惠民”方式,要充分体现多元性和现代化;二是“欢乐进农家”农村文化系列活动——作为农村“文化惠民”方式,要充分体现地域性和民间化;三是广场文化活动——作为城乡群众欣赏和参与最集中的文化场所,要充分体现参与性和特色化。要在普及深入的基础上,在形式和内容上有所创新和提高,使之真正成为代表我市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较新形式和较高水平的常态文化品牌。

实施四大工程: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是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经多方努力,该项目已作为市政府为全市办实事的内容之一,新的少儿图书馆面积计划1.35万平方米,将为全市102万少年儿童提供设施齐全、功能完备、优质服务的现代化图书馆。

二是各区、县(市)文图两馆建设。要在2-3年内新建的文化馆4个、图书馆、少儿图书馆11个。按照建设标准,15个新建馆总建筑面积达到76,000平方米。

三是乡镇文化中心(站)建设。目前,我市还有102个乡镇至今还没文化设施或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最低300平方米)。20*年,根据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关于扩大内需建设乡镇文化中心的要求,新建或改建48个(2009年6月前完工);2009年计划将完成12个乡镇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其余38个乡镇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将列入2010年建设计划中。

四是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目前,在全市农村1,534个行政村中,建有文化活动室达1,132个,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还有402个行政村没有文化活动室,我们将按照每个活动室150平方米标准要求,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用两年的时间为这些行政村建设文化活动室。

到2010年底,使我市基础文化设施建设达到:每个区、县(市)都有达到国家要求的文化馆、图书馆,乡乡建有标准的综合性的文化站,村村有文化活动室。

2、公共文化服务载体与手段现代化建设工程

一是提前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全市城乡的“全覆盖”。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支中心功能的发挥,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基层网点的确立和完善。

二是推进农村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2009年将在完成年度农村电影放映任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普及数字化放映设备,让更多的农民朋友及时地看到更多、更新的高质量影片。

三是加强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自动化、规范化管理。在全市推广和总结和平区图书馆数字化试点经验,启动数字化社区图书分馆的建设进程;同时做好文化部第四次对图书馆的评估定级的迎检工作。认真做好评估前的准备和自评工作,确保市图书馆和五个城区达到国家一级图书馆的标准,争取有条件的郊区、县图书馆进入一级馆的行列。

3、文化惠民工程

在市财政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主要争取四项文化惠民举措。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免费培训辅导群众文艺骨干一万名;二是免费为农民放映电影一万场;三是为全市新建行政村文化活动室配置文化娱乐设备;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好送文化下乡、下基层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五是更加广泛的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确保全年各项文化活动和演出超过两万场,观众达一千万人次。

4、特色文化基地建设和“品牌”培育工程

在继续组织开展节庆文化活动、“文化四进社区”活动、“欢乐进农家”农村系列文化活动、文化广场活动、企业文化活动等全市性常态群众文化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利用我市现有的9个国家级基地、12个省级基地和个60市级基地,挖掘、培育和组织开展丰富多采、形式多样的特色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地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成果展示。通过一至两年的培育,使全市每个乡镇、街道都有自己的特色文化活动形式,一半以上的乡镇街道成为市级以上的特色文化活动基地,每个区、县(市)都要成为省以上特色文化活动基地和具有一项国家级的优秀文化活动品牌。

下大力气抓好群众文化活动精品的的培育和创作活动,全方位的开展评比和奖励工作,打造和推出更多的群众文化精品,为迎接2010年文化部“群星奖”的评比奠定基础。

此外,还要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保持和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全省的领先态势。在做好资源普查和项目挖掘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传承人保护和活性传承工作;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确保2—3个项目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推出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五、保障措施

为全面完成2009年的工作任务,应采取和完善以下几项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科学性、规范化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大型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管理机制。其中包括活动(工作)项目的确立,承办活动(工作)项目的申请、批准活动(工作)项目的要求标准、具体实施、事后评估、奖惩等基本内容,活动经费由市前划拨改为事后奖励或划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是建立市、区(县、市)联动运行机制。其中包括承办市级大型活动区县的理由、经费的来源,活动方式、规模、程序,双方的责任、任务分配等。

三是建立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奖惩机制。其中包括文化设施建设的标准、规模,资金的划拨、使用,设施建成后的人员配备、开放时间、功能利用、奖惩等。

四是建立和完善区、县(市)文化部门的绩效考评机制。其中包括考评内容、方式、时间、标准、奖惩等。

(二)加强人才培养,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对区、县(市)、局属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培训、不断提升文化队伍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对业务干部队伍的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群众文化方面的行家里手、高端人才,完善职称评定晋升的相关办法,业务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三是加强对群众文化骨干队伍的辅导,发挥协会、社团的组织、示范、引领作用。

(三)建立完善奖励激励政策。

一是对品牌活动的扶持政策;二是对精品节目、作品的奖励政策;三是对创新或有重大影响工作的奖励政策;四是对特色文化基地建设的扶持政策;五是对优秀协会、社团的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