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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环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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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环保计划

党的*将环境保护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首次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这些重大战略决策,都要求我们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自然、社会和谐共融为宗旨,以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为内涵,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在保护环境中促进科学发展,在和谐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引导全社会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第一年,是实现“*”环保规划目标的攻坚年。省委卢展工书记对20*年全省环保工作作出了批示,要求我们“继续抓紧抓实、拓展作为”。黄小晶省长批示:“去年环保工作成效显著,应当充分肯定。今年任务很重,社会群众要求会更高,提几点要求:(1)思想不松懈,紧绷环保这根弦,只要有污染就要治理;(2)污水截污(含医院等)是大头,要倒计时,把规划排出按时间节点完成;(3)减排是一项系统工作,要提出新工艺、新设备供单位选择;(4)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有报必问、有诉必答”。苏增添副省长指示:做好20*年环保工作,一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二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四要着力民心、解决民生;五要夯实基础、开拓创新。

省领导的批示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我们做好今后工作的指导和鞭策。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紧抓实各项环保工作,不断开拓创新,以积极的作为和优异的成绩服务海西建设。总的思路是:突出为民,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立足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保障环境安全,保持我省生态资源优势;注重预防,在服务发展的同时加强引导,规范开发建设行为,强化源头预防和控制,防止“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强化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用足用好法律法规政策赋予的权力,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提升,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标准和经济政策体系,增强公众环境意识,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今年,要着力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污染减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省委省政府已明确,20*年我省so2要减排1.1%、cod要减排1.3%。要围绕“工程、结构、管理、政策、责任”,全力推进污染减排,确保实现减排目标不动摇。

一要狠抓工程减排。治理工程项目是实现减排目标的根本。各地要进一步深挖潜力,继续筛选充实完善减排重点项目库。在火电so2减排上,要督促华能*电厂3#、4#和1#、2#机组分别在6月底和8月底前,石狮热电厂、永安亿力热电厂、青山纸业自备电厂1#-5#机组、南纸股份公司和邵武中竹纸业自备电厂在年底前建成烟气脱硫项目;龙岩恒发电厂、永定金业电厂1#机组在年底前完成so2削减任务;督促湄洲湾电厂烟气脱硫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在非电so2减排上,要加强钢铁、建陶和水泥等行业污染治理,重点督促三钢集团1#烧结机、三安钢铁、亿鑫钢铁、鑫海冶金烧结机及福耀集团炉窑烟气脱硫项目于年底前建成投运;闽清、晋江南安建陶企业群于年底前完成烟气治理;泉港集控区等完成集中供热。在生活污水cod减排上,*大学城、罗源、闽侯、连江、长乐、*北峰、*城东、晋江仙石二期、惠安、龙海、南靖、沙县、泰宁、邵武、建瓯、建阳、漳平、上杭、宁德、福安、福鼎、霞浦等22座污水处理厂要按期完成新(扩、改)建,*金山、平潭、*污水二厂、集美、南安、安溪、永春、三明列东、武夷山等9座污水处理厂要完成管网配套。在工业污水cod减排上,要加大涉水、化工等行业污染企业治理力度,重点督促南纸股份、榕昌化工、福抗药业、南海食品、大源矿业、邵武康捷针织、邵武雪力酒业等企业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完善;全省现有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要在年底前建成投运,漳州龙池、*泉荣远东等现有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要继续完善管网配套。

二要狠抓结构减排。产业结构调整是提升发展质量和缓解结构性污染的根本性举措。要积极协同经贸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将关停淘汰任务尽快落实到位,优化产业结构。今年,重点淘汰、转型落后水泥产能564万吨,其中龙岩348万吨、三明102万吨、*80万吨、南平16万吨、漳州12万吨、莆田6万吨;淘汰落后造纸行业产能3万吨,同时按计划完成淘汰落后酒精、味精、柠檬酸等生产能力的任务。

三要狠抓管理减排。要向管理要效益,继续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的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减排项目档案台帐。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对重污染行业以及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强定期审核,并及时调整企业允许排污总量,对无证或不按证排污的要依法处罚,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减排。严格污染源在线监控、日常执法检查、项目核查督查等,督促所有已建治理设施的企业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实行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直至关闭。重点督促已建脱硫设施的*嵩屿、漳州后石、*可门、*、*南埔、宁德大唐等火电厂,以及采取循环硫化床工艺脱硫的龙岩坑口电厂、春驰电厂、*腾龙热电厂、安溪煤矸厂电厂、晋江热电厂和青山纸业、漳州联盛纸业等企业自备电站,加强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督促明达玻璃、邵武化肥厂、福抗药业、长乐华冠纺织公司等16家企业、三钢集团加强对已建脱硫设施管理,确保运行率、处理率达到要求。

四要狠抓政策减排。对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污染减排政策,要狠抓落实,决不让政策“放空”。特别是脱硫电价与脱硫效果挂钩、差别电量和替电、污水处理运营费与处理达标率挂钩、未完成治理减排任务的区域限批等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协同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对漳平电厂、永安火电厂和南纸、青纸自备电站等的限时替电。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既强制、约束,又鼓励、推动,营造有利于全面推进污染减排的良好政策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对减排工作的投入,支持重点减排项目实施,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投资,减排污染,改善环境。要加强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推广,为污染减排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要狠抓责任落实。要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强化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企业的减排主体责任,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要抓紧出台考核办法,对各地20*年度减排工作进行考核。要积极协调监察部门,建立健全严格的减排工作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行政监察,对不按要求落实减排任务的地方政府、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不按规定落实减排工作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企业,严格兑现原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该通报的要通报、该限批的要限批、该处罚的要处罚。要借鉴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经验,认真落实重点减排项目的调度制度,对各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每月调度、协调。要加强典型宣传,表扬先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减排不落实的地方和企业要公开曝光,促进排污企业增强减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企业通过减排提高生产经营水平、通过减排增强综合竞争力、通过减排体现社会责任。

(二)办好水源保护与废气等生态环境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省委省政府已将“水源保护与废气等生态环境整治”列为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围绕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谋划、有效运作、统筹推进,把解决与民生民意关系密切的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落实到位。

一要围绕目标要求制定实施计划。今年的目标任务是,重点整治15个城市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200个建制镇水源保护区的管理,确保设区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县城达到85%;继续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达到90%以上,完成cod减排目标;完成9家重点企业脱硫工程,形成so2削减能力5万吨/年;完成淘汰转型落后水泥生产能力564万吨,削减粉(烟)尘3万吨/年。各地要围绕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措施、责任,确保主要问题找准抓对、治理措施有力有效、指导协调具体深入、监督管理切实可行。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清理整治;在*山仔水库等4个湖库型城市水源一级保护区建设截污工程,在建制镇水源一级保护区人为活动较频繁的边界设置总长30公里的围网或绿化隔离带;规范设置200个(力争完成322个)建制镇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含界标、警示牌);建设三明东牙溪水库、莆田东圳水库和福清东张水库水源地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突出抓好闽江、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分别实施98个和59个整治项目,配合农业部门全面完成养殖场整治,大力推广生物发酵舍养殖“零排放”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猪-沼-果”立体种养模式;配合建设部门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水垃圾处理厂运行监管,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标准、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要求60%的以及已建污水处理厂无故不运行的,要实施区域限批;会同经贸部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督促所有重点排污单位持证排污。突出抓好华能电厂、石狮热电等2家公用燃煤电厂和青山纸业、南纸股份公司、邵武中竹纸业等3家企业自备电站的锅炉烟气脱硫项目,以及三钢、三安钢铁、亿鑫钢铁、鑫海钢铁等4家钢铁企业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建设;积极配合经贸部门淘汰转型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削减粉(烟)尘污染。

三要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今年,省里将加大资金投入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因此,要切实选好治理项目、用好补助资金。要立足规划,总体上要在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各流域整治计划中培育、寻找治理项目。要突出重点,抓住对水质、空气质量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要集中财力,资金的安排要相对集中在当地的重点治理项目,不能“撒胡椒面”。各地的配套资金要及时到位,确保治理项目落实到位。要权责分明,对由环保部门安排补助资金的项目,要承担起监督项目实施的责任;对由其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应当充分征求实施部门意见,权责对应,充分发挥积极性。要发挥效益,做到补助资金与任务要求、项目进度、环境效益挂钩,努力实现资金补助效益最大化。

四要加强考核。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确保完成。要落实为民办实事责任制,将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列为政府环保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地方和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在闽江、九龙江流域整治上,还要依据整治考核办法,实行整治工作情况、水质改善情况与政府绩效考核挂钩、与责任人奖惩挂钩、与次年补助资金挂钩。对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奖励,并对该市次年整治专项资金补助额度予以上浮;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提请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该市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参与先进集体、个人的评优创先活动,同时对该市次年整治专项资金补助额度予以下调。

(三)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工作

建设生态文明,既要立足当前,下力气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污染与破坏问题,又要着眼长远,保护和提升我省现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当前,我们要在加大污染整治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要加强规划区划引导。要积极参与、配合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规范开发秩序,促进资源合理配置。要在年内完成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调整,同时根据各区域环境禀赋、功能定位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调整完善全省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科学划定环境敏感区和各类资源开发“禁区”,并进一步开展全省水和大气环境容量研究,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要开展“*”环保规划中期评估,建立规划的执行、调度制度。要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做好海西发展规划、古雷开发区、湄洲湾和罗源湾等石化行业集中区、港口规划、高速公路网(国道、省道)规划的环评工作,完成905条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下的流域综合开发规划环评,为重大经济发展政策、规划生产力布局提供环境咨询。

二要注重生态保护与修复。要在饮用水源区、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点水土保持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重要湿地、主要港湾以及重要渔业水域等区域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各地要提请当地政府编制辖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并按规划要求分期分批建立市、县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促进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作用区域的生态修复。要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内的各项管理规定,会同保护区主管部门清理整顿现有保护区内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活动,加强对生态比较脆弱或出现退化的地区的综合整治与生态重建。强化对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开发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环境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

三要扎实推进生态创建。以生态示范系列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按照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要在年内完成本辖区生态建设规划。重点推进*、三明、漳州市,以及建阳、建宁、华安、长泰、柘荣、泰宁、东山、明溪等8个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和其他条件较好的地方创建生态市、县工作;加快南平、永泰、南靖、平和、霞浦、屏南、周宁等7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其中南平和永泰要在年内、其他县要力争在两年内通过验收命名。各设区市要在年内分别创建国家级或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生态村20个;*、*、漳州、*市要新增10%、其他各设区市新增6%的“绿色社区”。要严格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制定鼓励性政策措施,创新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机制。

四要增强公众环境意识。要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内容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发挥各种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宣传典型,曝光问题。要以“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和节能减排等公益宣传活动为载体,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弘扬生态文化,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使保护环境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四)围绕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必须突出好字当头,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要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义,找准环保工作的切入点,围绕发展、融入发展、服务发展。

一要主动服务项目带动。今年省里安排重点项目500个,都是牵动全局、增强后劲的大项目。我们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一方面要为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把好环境关,服务宏观综合决策,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污染和破坏。一方面要坚持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主动沟通,提前介入,提高效率,帮助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应当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项目,要多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对需要排污总量的,要及早考虑,多管齐下腾出总量;对环评和验收监测单位,要督促其强化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做好服务。

二要主动服务品牌带动。省委省政府提出,要通过品牌带动提升质量、增进效益、提高水平,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良好的环境质量是“海西”建设的重要品牌。要珍惜多年努力的成果,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创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良好的环境质量,提升“海西”综合实力。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有条件的小区创建绿色社区、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发挥示范作用。继续推进生态市(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促进和谐文化建设。

三要主动服务安定稳定。没有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发展就无从谈起。环境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对此反应强烈,由此引发的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同时,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有的造成了污染,甚至危及水源安全,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居安思危,妥善处理处置污染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四要主动服务环保大局。要善于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使服务更前瞻、更周到、更优质、更高效。要多调研、勤分析、常思考、善沟通,对发展的形势要未雨绸缪,对突出的环境问题要了如指掌,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的措施办法要成竹在胸,为科学发展的综合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和环境安全

环境执法监管是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神圣使命,是党和政府托付于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履行职责,不辱使命,维护好、保障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环境权益。

一要做到环保问题“有报必问、有诉必答”。要充分发挥全省环保110社会联动服务系统作用,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环境扰民和环境纠纷,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对带有普遍性的投诉热点问题,要主动出击,进行专项整治。要把环境信访当作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大事,依法依规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

二要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要着重监管重点减排项目、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工业园区和造纸、化工、印染、电力、钢铁、水泥、建陶等行业,严厉打击危及群众饮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要强化部门联动,采用综合手段,形成执法合力,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

三要开展环境后督察。对近年来挂牌督办的企业、区域限批的地区和领导批示查处、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进行环境后督察。对至今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手段,予以停止供水供电,拆除设施,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降低信用等级等措施,确保环保要求落实到位、污染问题切实解决。

四要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开展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现状调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消除二次污染隐患。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着手开展福清、宁德核电站周边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全省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摸底调查,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五要强化环境应急能力。继续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水源地上游、居民集中区、江河流域沿岸等环境敏感区域排污企业监管力度,落实防控措施。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严格报告制度,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不按规定报告、延迟报告或在报告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进一步夯实环境管理基础工作

环保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环境宏观决策不能脱离对环境问题的全面掌握、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而这些,都必须依托于准确客观的数据作为支撑。

一要集中力量完成污染源普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具有最高法律地位的统计调查,是“*”污染减排的基础和重要依据。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各地要高度重视,全面调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保证质量。当前的核心工作是集中人力、物力打攻坚战,确保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入户调查和表格填报。要抓紧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和培训,全面掌握技术要求。要规范数据审核、填报、管理,动员普查单位如实填报,严格四级把关审核制度,确保普查数据客观、准确、有效。要加强沟通、协调,提请当地政府落实普查工作经费,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协调各有关部门按规范标准、进度要求完成普查工作。要继续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使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企业和公众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此外,要抓紧完成产排污系数调查,继续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

二要增强环境监测能力。要加快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力争年底前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都通过计量认证,省和设区市通过国家标准化验收。要加强环境监测,加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力度,调整并适当增加监测点位、频次,特别要加强对小河流、支流和县城、重点乡镇水源地的布点监测,不断拓展监测覆盖面。要全面、及时、科学、准确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排污情况,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作用。各市、县(区)监测数据都要按时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三要抓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快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力争年内各设区市环境监察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认真实施全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项目建设方案,上半年要完成37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废水10家、废气27家)、年内要完成108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废水97家、废气11家,其中位于财政转移支付县的分别为40家、8家)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任务,并分级实现各监控中心的数据共享。对逾期未完成或故意不正常使用监控设备的,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要完善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每天一调阅,三天一分析,一周一会商,每月一通报”制度,对发现的异常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对企业下端监控设备故障的,要督促企业尽快整改修复;对超标报警的,要立即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处理。

四要研究建立全省环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利用污染源普查成果,同时结合各类环境区划、环境监测数据,以及建设项目环保要求、排污总量、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缴交、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环境统计等数据,建立全省环境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服务环境综合决策。

(七)加强环保法规、标准、科技工作

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必须通过完善法规政策,健全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要持续完善地方环保法规。要推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出台,组织修订《*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城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将环保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的新措施、提出的新理念用法律的形式凝固下来。要进一步完善市、县(区)政府环保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会同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对各地20*年度环保工作进行考核。

二要进一步健全地方环境标准体系。要根据我省的特点和形势发展,制定完善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标准,抓紧编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要积极参与国家环保总局清洁生产标准的制定,研究制定《化纤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三要不断加强环境科技研发和应用。要围绕环保中心,将服务污染减排和省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项目作为科研的重点。积极争取“闽江流域梯级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列入国家“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要制定《*省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名录》,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强对钢铁厂烧结机烟气脱硫等具有优势、经济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研究、推广。加强环保合作和先进技术对接,借鉴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成熟的环境管理经验,提升环境保护层次和技术水平。

(八)建设为民尽责的环保队伍

完成今年环保任务,对环保部门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我们要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精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环保干部队伍,切实做到要求自己高标准、开展工作高效率、服务发展高质量,为实现环保目标尽心尽责。

一要加强思想建设。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系统学习领会*精神,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工作智慧和能力,做到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上有新收获,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有新提高,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上有新进步,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二要加强廉政建设。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要围绕污染减排、为民办实事和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等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和“六大权力”(行政审批权、行政评审权、行政执法权、资金项目分配权、物质设备采购权和干部人事权)的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运行和使用。

三要加强作风建设。要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多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多办有利群众的环保实事。要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履行好赋予的项目把关、环境监管、参谋决策的职责。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深入基层,多调查多研究,多办实事、多办好事。要集思广益、开拓创新,用新思维、新举措,开创新局面。

同志们,环境保护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扎实做好环保工作,努力推进生态文明,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