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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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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开展之年,是应对风险挑战、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市民政系统顺利实现“20*”规划目标,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一年。

2009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更加坚定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中心任务,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主线,更加坚定地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更加坚定地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稳步发展,更加坚定地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努力推动民政事业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的步伐、取得新的突破。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市、县(市)区二级机关将于2009年3月-8月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全市民政系统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2009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深刻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创新载体,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切实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始终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坚定发展信念、理清发展思路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髓,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从更高层面、更宽视野,进一步深入发掘民政工作的深刻内涵、深入把握民政工作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理清新的思路、确立新的目标、找准新的突破口,切实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始终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六大民生工程”的全面实施,经常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努力解决好一批基层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切实将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体现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上。始终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完善民政体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努力解决束缚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机制、政府负责和社会参与机制、资金保障和人才支持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机制、部门协作和综合监督机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始终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学习培训、更加注重深入调研、更加注重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科学决策、改革创新等能力。

总之,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全市民政系统在发展理念上有新转变、在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在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提高,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扎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紧紧围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全面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和福利体系建设

1.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审议意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保障、管理规范、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高效率、可持续”的方针,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和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低保对象收入核实机制、物价动态补助机制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巩固低保在社会救助中的基础地位。按照“以收入定低保对象、按支出搞分类救助”的办法,落实分类施保措施。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深入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救助措施;适时修订完善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医疗救助范围、标准,逐步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救助费用即时即报制度。做好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人群收入核定工作。

2.不断提升减灾救灾能力。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制度建设,完善四级应急预案;建立救灾综合协调机制,组建市减灾委员会;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加快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灾害信息管理机制、灾民生活保障机制、灾害应急避灾动员机制;健全危旧住房改造机制,开展全国减灾安居工程模范市(县)创建活动。

3.大力构建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深入贯彻民政部有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要求,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福利设施建设,市级重点推进市社会福利院(市光荣院)改扩建和市精疗院2号住院楼建设项目;按照省政府“三个千亿”工程建设要求,抓好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网点)、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完善、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加强指导和监管。强化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机构自费寄养老人人身意外保险新路子。把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当前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环节,城区要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评估为抓手,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注重从实际出发,加强社区各类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和共享,着力拓展养老服务领域、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在规范发展中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农村则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把居家老年人尤其是困难老人最关心、最迫切的服务需求作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和突破口,大力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稳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面,争取年底10%的村实施养老服务;要针对不同老年人特点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人性化、亲情化、个性化分类服务,确保养老服务的实效性和合理性;要充分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为代表的群众性组织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注重发挥农村、社区基层老年人协会的积极作用,强化基层老龄工作。积极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抓好儿童福利事业,努力提高收养、救治、康复、教育、回归“五位一体”的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中华慈善大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慈善大会,制订出台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不断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机制,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保障与救助中的重要补充作用;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慈善地方立法的有关调研和起草工作。继续抓好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救助,协助做好反家庭暴力有关工作。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规范内部管理,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品牌效应,推动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新的跨越式发展;规范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提高社会效益。强化资质管理,依法开展福利企业管理服务,不断拓宽残疾人集中就业渠道,切实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三)紧紧围绕促进基层民主和社会自治持续发展,全面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

1.以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为抓手,深化城市社区建设。开展第二轮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群众满意度评估活动,争取2009年全市70%以上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继续开展省级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和示范社区创建;筹划2010年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三年轮训计划最后一年培训任务,确保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率达到100%;争取与*大学合作开办面向社区工作者的MPA教育班;全面贯彻《关于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区社会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在条件成熟的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争取到年底每个县(市)、区均建有一批社区社会工作示范性岗位。

2.抓住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市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村民自治、管理有序、保障全面、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要求和“五个有”的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努力将农村社区建设成为激发农村居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建设保障机制,争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并召开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加大福彩公益金资助力度,大力推进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制度建设,适时组织民调机构对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和验收;积极推行“一站式”社区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抓好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探索建立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委会为主体、各类组织为补充,农村居民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完善以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建设民主决策机制;探索建立覆盖全体村民、驻村单位、外来人员的社区共建理事会、和谐促进会等新型社区治理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社会自我管理,实现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抓好农村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结合“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开展社区工作者提升转换;积极培育志愿者队伍,力争每个农村社区建立起3-5支志愿服务队伍。

3.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以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深化社会组织分类管理,整合社会组织资源,筹建*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完善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制度,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估、动态管理”的要求,有序推进分类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十好百佳”社区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性服务项目的资助力度;大力探索扶持发展慈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有效途径。建立社会组织执法监察机制,规范运行规程,重点开展社会组织收费行为、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依法开展活动情况等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的违法活动。

(四)紧紧围绕促进服务社会功能持续增强,全面深化民政专项社会事务

1.大力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实施《*市双拥工作四年规划(20*-2011)》,深入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力争实现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加强动态管理,重新命名一批市级双拥模范乡镇(街道)。强化依法优抚,贯彻落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深化“关爱功臣”活动,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保障机制,实施“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以农村退伍军人安置扶持金(生产启动金)制度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为重点,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切实抓好复退军人解困维稳工作。完善军休干部信息数据库;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军休干部住房补贴工作;继续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加快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提升市军供站军供保障能力。

2.大力抓好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严格论证程序,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稳妥实施区划调整;做好余慈地区统筹发展有关工作。完成第二轮界线联检任务;深化平安边界创建,争取70%以上的界线达到优化管理目标。按照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深入实施地名规划,健全城乡地名标志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地名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任务。

3.大力抓好殡葬和婚姻、收养管理服务。完善殡葬管理法规体系,修订《*市殡葬管理条例》,制定《*市公墓管理办法》;深化殡葬体制改革,巩固墓葬专项整治成果,适时开展全市丧葬文明建设活动,继续推进殡仪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创建活动,争取所有登记机关达到市级规范化建设标准;积极开展新型婚育进万家活动。认真贯彻《收养登记工作规范》,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坚持“以人为本、儿童至上、区别对待、依法办理”,妥善解决私自收养子女的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实收养的工作机制。

4.大力抓好水库移民工作。全面启动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的前期调研、安置政策拟订等各项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打好基础。坚持不懈地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加快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实施进程;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活困难问题。继续扎实做好滩坑水库移民帮扶工作,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社会保障等途径,拓宽移民增收致富渠道,力争早日实现“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妥善解决滩坑水库移民尾留问题。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健全网络体系,加大移民维稳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在抓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有序地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文明机关创建、计划财务、统计、法制建设、行政审批、政策理论研究、信息宣传、来信来访、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老干部服务等各项工作;要大力深化直属单位的改革发展,重点推动各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领导班子优化和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