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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水利审计工作,水利部审计室20*年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水利审计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对水利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水利审计的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内部审计工作方针,围绕水利工作中心,注重关口前移,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为重点,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努力探索绩效审计,加强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发挥更大作用。
水利审计部门要始终把部党组提出的"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作为主要工作目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水利审计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水利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水利审计的作用,不断提高水利审计人员素质,全面提升水利审计质量。
二、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促进和保障水利建设为重点,加强水利基本建设审计
1、加强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
今年,治淮建设的10项骨干工程建设基本完成,黄河小浪底、嫩江尼尔基、广西百色等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全面建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程等将陆续竣工。各建设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关于"竣工财务决算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审查和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的规定,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水监[20*]370号)、《治淮基本建设审计办法》(水监[20*]373号)、《关于做好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办[20*]31号)等办法,规范审计程序,合理安排竣工决算审计。
2、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水利审计部门要积极与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事前、事中审计,以资金流程为主线,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过程审计。防止和坚决纠正转移、挪用或挤占水利资金等问题,揭露和坚决查处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保证水利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3、加强水利工程移民资金审计工作
移民资金关系移民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水利审计部门要认真执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移民资金审计工作的通知》(水审计[20*]212号),加强对移民资金的审计,严肃查处侵害移民利益事件,切实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保证移民资金安全、合法、有效使用,保障移民工作顺利进行。
(二)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经审办字[20*]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水利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部署,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把握规律、规范行为、突出重点、保证质量。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凡离必审的原则。根据干部监督管理需要,科学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在深化处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全面推进厅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结合起来,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结合起来,实现审计成果互用、资料共享,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二是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要切实提出重点,把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以及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和领导作为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对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问题,要深入追查;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审计程序执行。
三是搞好审计成果利用。审计成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审计结果要及时抄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使审计成果成为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要切实纠正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注意加强综合研究,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三)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水利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署《关于中央部门对20*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审函[20*]140号)要求,积极配合审计署对水利部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对国家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并结合《水利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办法》(水监[20*]496号)有计划的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对虚报多领预算资金、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私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等违规问题,严肃查处。通过审计,促进增强严格执行预算的自觉性,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预算管理水平。
(四)深入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
水利审计部门要深入开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积极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配合财务部门组织好财务审计自查月活动。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揭示在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会同相关司局开展水利行业审计调查和执法监察
1、对水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开展审计调查和执法监察;
2、对重点水利工程开展审计调查和执法监察;
3、配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五)积极探索开展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工作
水利审计部门要以推动深化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主要目标,积极探索开展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揭示管理、效益、体制和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政策和法规层面加以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专项审计工作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有效地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水利审计部门要会同财务、建设管理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积极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监督。通过审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和政府采购工作,防止和查处不正当交易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三个安全"目标的实现。
(七)不断完善水利行业审计制度
制度建设是开展水利审计工作的基本保证。在充分征求意见、研讨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审计办法》;为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研讨制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程》。
(八)组织开展水利审计质量监督检查
水利审计部门要按照《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审计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建设,强化审计管理,规范审计程序,确保审计质量。上级水利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水利审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九)加强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
各级水利审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水利审计工作要注重把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善于发现经济案件线索,不断完善有关监督部门内部协调配合机制,严格查处和依法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各级水利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审计决定(意见)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密切协调,积极配合外部审计,严格审计纪律。
(十)加强水利审计队伍建设
水利部门要建立和健全水利审计机构,充分发挥水利审计协会作用,坚持实施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水利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水利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