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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建设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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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建设要点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科学发展观,围绕“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和“建设教育强市,共享品质教育”的目标,全面落实《*市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高度关注民生,进一步破解“上学难”,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以创新的理念、思路与举措,致力深化素质教育,统筹城乡教育和谐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工作,努力实现*年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

把贯彻学习党的*精神作为全市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精神指导实践,加快推进教育发展;坚持用*精神推动工作,结合教育实际,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建立与完善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学校。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党的*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大中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

2.进一步加强教育法治和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努力塑造教育的良好形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复查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的探索与构建。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在全面清理教育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切实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信访、来访、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及96666投诉电话的办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做好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继续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加强系统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努力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十五年基础教育。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0%以上(*区达到85%以上),其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30%以上(*区达到5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以及“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义务教育段优质教育覆盖率达65%;全市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学校小学达到42%以上,初中达到30%以上。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比例达98%,其中全市优质高中招生数达到76%(*区达90%)。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全市普职招生比保持在1:1左右。

高等教育。不断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基础上,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高等教育从大众化走向普及化。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积极与长三角地区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实现在杭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达39.5万人以上,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1%以上。

成人教育。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快社区教育发展,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完善社区教育四级网络建设,每个区、县(市)均建立社区学院,95%街道建立社区学校(分院);累计创建职工教育示范基地70个、省市示范性成校70所。完成农民素质与预备劳动力培训任务。

二、积极关注民生,保障家庭困难等群体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大力推进教育公平

积极构建学生资助体系。在全市城乡已实行义务教育免收杂费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义务教育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券实施办法,扩大受助覆盖面,提高受助标准;实施包括助学金制度、奖学金制度、特殊专业免除学费制度、工学结合制度、社会资助制度等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建立起以励志奖学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高等教育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形成形式多样、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多元混合的教育资助体系,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以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全覆盖。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高度重视和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规划到位。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完善“以县为主”“各级政府共同负担”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办学责任,做到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年提高,杜绝义务教育段免收各种费用后中小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实际水平不升反降的现象发生。同时,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

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学问题。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辅的办法,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条件,市本级落实专项补助经费500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努力构建多元办学的格局,充分发挥民办学校与国有民办学校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中的作用。

进一步做好“三残”儿童少年就学工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全省率先做到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办好*聋人学校,初步实现办学水平与办学质量达到全国一流的目标。整合优化特殊教育资源,推广普通学校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经验,努力为“三残”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创造良好条件。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提升全市各类特殊教学办学水平。

三、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

全面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的意见》,强化名校(园)集团量与质的协调发展,推进办学体制、投入体制与人事制度创新。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内涵,继续开展对名校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的个案剖析。开展*市名校集团(互助共同体)考核评价工作,积极探索和研究名校集团化办学的督导评估机制。努力扩大覆盖面,继续在直属学校、各区、县(市)组建新的教育集团。*区中小学名校集团化覆盖率达到58%以上,幼儿园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22%以上。

全面推进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做好区域内城乡学校互助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抓好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学示范、教学专题研讨、教育资源共享、干部教师培训、学生交流学习、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农村小班化教育研究等互助内容的落实和考核。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扎实有效开展。全市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参与面达到80%以上。

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继续实施教育帮扶工程,安排600万元支持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基础教育发展。创新省特级教师支教模式,组织优秀教师赴农村地区开展支教活动。加强教育督导,全市90%以上的镇(乡)成为省级教育强镇(乡),40%以上镇(乡)成为学前教育达标镇(乡),其中16%以上镇(乡)成为先进镇(乡)。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精神,加大投入,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提升学前三年教育质量。加快学前教育低龄化发展,加强0—5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培训。加强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师资队伍建设,整顿规范农村幼儿园,努力实现幼儿园“零无证”,提高办园水平。认真做好学前教育强县和达标县的评估工作。

加强职业技术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整合、扩大优质职教资源,推进骨干职业学校建设,提升我市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大力推进专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合理调整专业设置。评审*市第六届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和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在全市职业高中积极试行学分互认和“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与学业相适应的弹性学制;进一步研究建立适合学生个性特长发展需求、体现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技能的选修课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分层次教学、分类指导、分类考试的教学模式。努力创建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良好职业教育校园环境。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不断完善下沙、滨江、小和山高教园区以及浙大紫金港校区配套建设,推进仓前、江东高教功能区建设。加快市属高校建设,*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学生公寓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启动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恢复招生;积极配合做好*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实训基地暨*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属高校办学水平,开展第二轮市属高校重点学科评选扶持,开展市属高校优秀教改成果评比。落实专项经费,扶持市属高校建立外包服务人才培养基地。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提高干部教师素质,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推进德育创新,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德育导师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基础工作。结合党的*和北京奥运会召开及改革开放30周年的有利契机,深入开展中小学生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贯彻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要求,开展生动活泼的学校法制与校园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学生自主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建设,鼓励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中小学德育师资队伍和科研工作。进一步在大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载体、方式创新,加强大学生思政队伍建设,健全全员育人体系,建立*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力度,提高课程改革质量。继续做好初中学校后三分之一学生的学业水平抽测,全面实施《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积极稳妥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新课程实验,改进和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及省教育厅关于课程设置与学分安排的规定,开齐开足必修课,合理设置选修课程,尤其要指导高二年级开设开好通用技术课程和有关选修课工作。进一步加大高中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力度,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提前自主招生数量,改革和完善重点高中招收保送生及初中学校推荐保送生办法。

进一步加强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和劳技教育。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认真落实我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增强中小学生体质的实施意见》,确保在校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一小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高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抽测工作,并将抽测结果作为考核和评价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争创健康促进学校。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和评估工作。广泛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各类体育、艺术活动。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开设好学生健康教育课,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教育和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科技实践和创新教育以及劳技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完善教职工聘用制,继续实施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加快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启动新世纪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选拔500名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举办学科带头人培养高级研修班,建立特级教师名师培养工作室和特级教师、高校专家“双导师制”。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资源建设,完成在职班主任全员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实施中等职校教师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第二阶段“领雁工程”,在城区名校建立10个农村骨干教师教学实践培训基地,培训100名农村骨干教师。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中具有高一层次学历的教师分别达到61%、87%、80%以上,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6%左右,中等职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达到78%以上。

加强中小学校建设。*转塘高级中学(暂名)竣工交付使用,开工建设丁桥(职业)高级中学(暂名),基本完成江滨职业学校新校区征地拆迁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做好钱江新城高级中学(暂名)、*教育技术信息综合楼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全市70%以上的初中、小学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要求。充分发挥*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国有教育资产的监督与管理,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

五、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做好教育宣传、学校安全、语言文字等工作

进一步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加大教育开放力度,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国际交流,积极推进沪宁杭干部和教师培训合作,联合举办骨干教师培训班。继续举办长三角名教师课堂教学展示活动,鼓励市属高校开展多学科的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规范外籍教师聘任、外籍学生就学管理。

加强教育宣传与信息工作。加大*教育发展成就与改革举措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新闻通讯与教育宣传报道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与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教育宣传、教育信息工作质量。加强教育网站建设。继续开展教育好新闻评选活动。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加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巩固和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成果,采取措施,积极预防校园责任事故,严防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控工作机制。健全警校共建、学校社区共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突发事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在全省率先实施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开展城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创建活动,认定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组织申报创建省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活动。规范全市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组织好第十一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