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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省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省委*届五次全会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造数字地税、实干地税、文化地税、和谐地税的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组织收入和纳税服务两个工作重点,以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升管理基础建设、提升基层建设和干部基本素质能力建设,不断促进依法治税,强化科学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推进队伍建设,增强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推动地税事业新发展
(一)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系统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地税的活动主题,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地税科学发展新理念;着眼于重在实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成效推进地税工作的新发展。
(二)继续推进数字地税、实干地税、文化地税、和谐地税的建设目标。通过有效的措施和载体,促进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手段的根本性转变,形成有益于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数据管税,在大集中平台上,整合信息资源,优化系统功能,加强数据管理,全面构建以数据管税为主要特征现代税收管理新格局。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实施工作绩效管理,促进管理精细化、工作规范化、办事流程化、考核自动化、监督常态化,实现地税部门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工作效率最大化。提高工作执行力,把各级地税机关建设成为强有力的、负责任的、文明的执法机关。创新地税文化建设,把握和谐地税内在规律和要求,努力推进税收与税源协调增长、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执法与服务有机融合、征税与纳税良性互动、内部与外部协调并进、治税与治队和谐统一,提高发展和谐度。
二、大力组织收入,确保税费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三)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遵循经济税收发展的客观规律,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的关系,贯彻落实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落实结构性减免税政策,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增强微观经济主体活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减免税和缓税审批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批准减免税和缓税。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
(四)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理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互动协作机制,全面开展税源分析、税收预测预警分析、税收管理风险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拓展税收分析指标体系,在关注收入总量变化的同时,更加注重深入分析税种、行业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宏观税负和弹性系数变化的原因,强化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分析。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始终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五)完善收入考核机制。科学把握收入质量内涵,从税源、应征到入库各个不同环节和层面建立收入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互动协调的收入质量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完善会计统计制度,加强收入规划核算管理。
(六)加强规费征管。不断完善各规费代收管理制度,按照“据实征收、应收尽收”的社保费征收原则,大力加强社保费、工会会费、残疾人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规费征管。认真推进“一票多费”工作,规范规费解缴程序,严格执行入库纪律,确保基金安全。
三、提升管理基础水平,推进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七)夯实税费征管基础。建立健全户籍管理片管制和日常巡查制,加强户籍管理。健全户籍档案,改进“一户式”资料管理,逐步实现纳税户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将所有纳税户全部纳入《地方税务管理系统》系统管理。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探索建立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机制,突出解决责任不落实、敬业意识不强、管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不断完善纳税评估办法,健全指标体系,规范纳税评估工作。积极推广税控收款机工作。强化税源管理,着力解决人员配置与税源管理不相适应的问题。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强化大企业和重点行业税收管理,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大力推进专业化管理,鼓励和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发票改革,简化、简并发票,不断改进和完善发票防伪措施,扩大有奖发票的范围,严格发票印、领、发、结算等程序,建立依法规范、协调顺畅、配合到位、打击有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打击假发票成果,推动以票控税工作。做好个体纳税大户的建账工作,对“双定户”实施银行批量扣税和实时划款征收,不断扩大扣税户数。争取各级党政与有关部门的支持,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依法建立代征代缴、代扣代缴关系,健全社会协税网络。
(八)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根据基层税源特点和经济社会环境,建立有效的、符合基层税源实际的征管工作模式。以规范操作运行、深化信息运用为重点,提升业务能力,做到软件操作熟练、信息采集处理准确、税源管理到位。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基层应用数据、加强征管的信息化需求。规范基层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的标识以及窗口设置、服务设施,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做到办税环境整洁、程序便捷、服务高效。明晰岗位设置,细化岗位责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基层征管制度、征管流程、征管文书、政策执行、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基层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量标准、技能要求标准。
(九)加强税种的精细化管理。落实总局关于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安排。编写所得税纳税征管操作指南,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综合运用审批、备案、第三方信息综合比对等方法,加强收入管理、税前扣除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和企业清算管理,确保企业所得税税基真实、完整和准确,提高汇算清缴的真实性、准确性。逐步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数据库,建立行业评估模型。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逐步有序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重点抓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积极推进建筑业、销售不动产项目管理办法,逐步推行总局开发的项目管理软件,充分利用国土、房管等外部信息,落实建筑业、销售不动产项目管理的具体措施,强化税源管理,保证营业税重点税源的收入稳步增长。建立健全资源税数据库,不断完善代扣代缴办法,应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强化管理措施。落实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暂行条例,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实施动态管理。继续加强城建税信息比对和委托代征工作。推进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完善减免税规程,简化审批程序,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减免税的后续监督管理,做好政策实施效果、减免税额统计评估和信息反馈工作。认真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工作,对地方税制提出改革建议。
(十)规范内部管理。加强机关政务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落实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四、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水平,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在规范工作规程上下功夫,在完善配套机制上求实效,在检查考核上下功夫,在过错追究上抓落实,积极运用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建立和完善持续改进、过程控制、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构建执法有依据、操作有规程、权力有制约的信息管理平台,加快税收执法责任制计算机自动考核步伐,促进地税人员执法水平的提高。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清理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公示、备案制度,有效防范税收执法的制度风险。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创新检查方式,丰富检查内容,拓展检查渠道,加强对执法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防止出现权力滥用和随意执法,确保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复议应诉、处罚听证、重案审理制度,增强地税部门的自我纠错能力,有效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十二)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集中力量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与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统一的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发票管理机制,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违规使用发票等行为。广泛开展税收法制教育,促进地税人员依法行政。不断创新宣传的内容与形式,进一步扩大税法宣传的感染力、影响力和辐射力,努力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意识。
(十三)加强法规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在推进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调整充实法规队伍,加大对法规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法规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十四)创新纳税服务内容和手段。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税法知识。加强纳税咨询辅导,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等服务。积极开展纳税服务援助,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大力开展文明纳税服务,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庄重,热情周到。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税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大力开展税收法律援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办好地税网站、*税报,强化在税收宣传纳税咨询方面的作用。通过“纳税人之家”推行阳光政务、举行民主听证、开辟经济、政策论坛等形式,落实好一站式、首问责任、政策快递、纳税提醒、纳税约谈、欠税公告、纳税人维权等各项服务举措。完善办税服务厅各项服务制度、兑现服务承诺、落实首问责任。延长税收征收期到十五日,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实行朝九晚五制度,引导纳税人分类分时间办理纳税申报。认真开展查问题、找原因、抓整改、树形象纳税服务检查活动,规范服务标准,拓宽服务的形式内容,提升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
(十五)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改革管理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简并报表资料,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提高办税效率。切实落实与国税局的现有协作制度,在税务登记、税务稽查、纳税信用等级评、税法宣传等各个方面深入开展协作,明显降低纳税成本。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精简并统一纳税人的报表资料。推行多种申报纳税方式,积极稳妥地开展进行邮寄申报、网上申报试点工作,完善网上办税功能,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和同城通办,方便纳税人办税。
(十六)完善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服务体制机制,统一和规范纳税服务标准,建立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和纳税人对地税部门纳税服务质量的评议、评价和监督制度,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推广纳税人参事制度,充分发挥参事团的桥梁纽带作用,促使地税部门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上新台阶。
六、推进信息化工作重点转移,加快数据管理应用步伐
(十七)优化整合信息资源。加快数据仓库开发,从基层用户、纳税人需求出发不断完善《地方税务信息系统》的完善和维护工作,找准人机结合的切入点,挖掘数据大集中工程的管理潜力和决策支持功能。
(十八)深化数据管理应用。强化数据管税理念,健全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数据采集、维护和各环节管理,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数据管理职责,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与国税、工商、质检等部门联网,加快企业基础信息计算机对比工作。推进数据处理的集约化、信息共享的全局化,积极稳妥地推进批量扣税和财税库银联网,共享推行多种申报纳税方式,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实现征管质量在《地方税务信息系统》的计算机考核,努力做到以数据支持决策、以数据强化管理、以数据监控执法、以数据考核工作、以数据评价遵从度。抓好“一户式”资料的采集、录入、收集、整理、查询等工作,实现基层办税服务厅与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执法监察等部门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机结合考核方式向以管理软件和执法考核软件相结合的计算机管理考核方式转变。
(十九)健全运维管理机制。强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保密工作。建立省、州、县三级运维管理制度,完成全系统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架构,构建系统运维平台,强化面向基层、面向用户的业务技术支持。
七、提升队伍基本素质能力,切实强化队伍建设
(二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基层领导班子依法行政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拒腐防变能力,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考察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坚决纠正违反民主集中制的现象。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全局观念和团队意识,自觉服从集体决定,反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要维护领导班子团结,把团结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加强交流等方式,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地税各级领导班子,加快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全面推行基层领导干部任职期,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管理体制。
(二*)强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思想政治工作的始终,教育领导干部高举旗帜、实践宗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地税文化建设为抓手,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形式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职工不断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增强干部职工投身地税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目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十二)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积极开展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活动,引导全体干部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开展在岗自学作为干部职工提高自身素质和岗位技能的重要方式,建立和完善干部在岗自学激励机制,制定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规划、目标和实施办法,建立鼓励学习与创新的各项制度,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维护干部学习权利,促其履行义务,保证干部学习和教育培训经费,为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形成干部培养使用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十三)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税务系统内外的教育资源,丰富和创新培训方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干部培训工作格局,加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训,重点抓好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人员、稽查人员、税收分析人员的培训,造就一批重点岗位的业务骨干。继续实施专门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人才库,努力创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考评机制,本着“以考促学,奖优罚劣”的原则,把干部的学习、受训效果、业务技能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评先选优、岗位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十四)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中央精神,健全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大力开展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进廉政承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大力推行办税公开,推进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加大内审督察力度,建立严密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重点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干部以税谋私及“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十五)健全责任抓落实。健全目标责任机制,做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四明确,推行重点工作领导责任包干制和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定标准、定奖惩的“六定”制度,突出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关键环节的监控。探索行政问责和绩效评估制度,健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重点工作定期考核通报,年底总评。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对不落实的事,进行督办和问责;对不落实的人,要严肃追责。建立健全领导督查和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改进督察工作,把督进度、查问题和促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