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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前实现*地税发展“*”规划。根据《中共*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桂发〔*〕27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研究制定*地方税收科学发展三年计划,作出如下决定:
一、实施地方税收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必要性
(一)实施地方税收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适应我区开放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区当前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前所未有,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多区域合作蓬勃兴起,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我区开放开发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面对新的形势,地税工作必须乘势而上,迎难而进。制定和实施地方税收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就是适应我区开放发展新形势,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更好更快的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迫切需要。
(二)实施地方税收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强化税收管理、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的必然要求。税收肩负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能。近几年来,全区地税系统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年组织地税收入232亿元,各项税收基础管理得到新加强,依法治税取得新进展,地税改革迈出新步伐,队伍建设收到新成效。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较大的困难和问题:税源基础脆弱,增长后劲不足;税收优惠政策多,减免税数额不断增加;地区税收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逐渐拉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程度不高,税收管理基础薄弱;信息化建设进程慢,征管技术手段落后;各级领导班子结构不合理,开拓创新能力有待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不强,干部职工思想出现波动等等。特别是长期以来困扰地税工作的“依法治税”和“按任务征税”的矛盾、税收任务的增长和税源不足的矛盾、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不够科学完善、税收征管的范围交叉、重复检查环节过多、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不高、税收服务水平和信息化建设须进一步加强等矛盾突出。制定和实施地方税收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就是要变压力为动力,着力解决地税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理清思路、找准举措,推进地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实现依法治税工作的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
(三)实施地方税收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决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自治区党委的《决定》,要求科学发展必须在发展理念上要有新转变、在发展模式上要有新突破、在发展质量上要有新提高,实现总书记对我区“要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的要求。实施地方税收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就是要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决定》,在地税事业中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全区地税系统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奋发有为,通过制定和实施地税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实现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地方税收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总体思路、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根据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地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大、*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方针政策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创新*地税工作的总体思路(简称“三十二字工作思路”)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依靠科技,优化服务;强化征管,增加收入;健全制度,带好队伍。
1.落实政策,促进发展。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税收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要把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到科学发展的第一要义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税收事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2.依靠科技,优化服务。就是要用科学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手段来指导和管理地税工作。要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化征管手段,推进税收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规范税收服务的形式、标准,拓宽和创新服务的渠道和方式,依法、公正、文明服务。
3.强化征管,增加收入。就是要建立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夯实征管基础,构建管理基础扎实、征管手段先进、税源监控严密、执法规范公平、服务优质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要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征收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减少收入流失,挖掘征收潜力,最大限度地实现收入的管理型增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4.健全制度,带好队伍。就是要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涵盖地税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规范地税干部职工的行为。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完善考核,强化监督,廉洁自律,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地税干部队伍,为我区地税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发展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着力地税队伍人才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营造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促进地税事业和人的全面发展。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税收工作必须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地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3.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治税,提高税收执法水平,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质量。
4.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公平公正是税收的最基本原则,要规范各项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做到准确、便利。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落实广大纳税人和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5.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原则。要大胆破除影响地税发展的各种陈规陋习,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地税工作的各个方面。要以改革的思路寻求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和新举措,以创新的精神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和办法,以科学的态度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推动地税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发展目标
1.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在国民经济持续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保持地税收入高于GDP的增长,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为富裕文明和谐新*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2.税收秩序明显好转。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重点解决税收执法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税收管理机制和征管方式不适应形势需要的问题,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偷、逃、骗税及虚开、倒卖、非法印制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诚信纳税环境,努力使税收秩序明显好转。
3.征管改革深入推进。形成以“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推行精简、规范、高效、公开的征管工作流程;推行纳税申报、征收方式改革,探索多元化纳税申报、征收方式;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深化税收经济分析、预测和纳税评估工作;做好税控器具推广应用工作。切实转变管理理念,提高服务质量,构建纳税服务新体系。
4.信息化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构建涵盖地税各方面工作的信息技术平台,提升信息数据共享程度和使用效果,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提升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做好金税工程(三期)的实施工作,实现征管数据自治区局大集中,加强互联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努力建设信息地税。
5.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取得明显实效,造就把握大局能力强、结构优化、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着力学习型地税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批能够适应现代税收管理需要的各岗位高层次人才,建设好人才兴税工程。调整自治区、市、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机构、优化人员配置,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构建符合地税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机关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三、实施地方税收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主要措施
地税工作的总体思路,对未来几年我区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进行了描绘和构想,要把这些计划目标变成现实,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付出艰苦的努力。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用足用活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做大地税蛋糕
1.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各项优化经济结构、防止通货膨胀,扩大国内需求、保障经济增长、促进节能减排、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等宏观调控政策,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经济发展、促进各类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的作用。
2.积极为制定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建议献策。根据*区域自治和北部湾开放开发的实际需求,从地方税权、税制结构、宏观税负、分享比例、优惠减免等方面积极争取中央给予*更优惠的税收政策支持,促进*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3.积极制定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税收政策。深入开展北部湾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根据*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区域优惠、产业优惠、园区优惠等税收扶持政策的具体建议,并做好政策建议的跟踪落实,充分发挥和利用税收政策的引导、调节和激励作用,吸引生产要素向北部湾经济区聚集,促进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发展。
4.积极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既要确保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又不得擅自扩大优惠范围,提高优惠标准,延长优惠期限,违规减免税收。要认真贯彻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及时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要认真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分类总结反映税收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二)依靠科技手段,加强税源监控,减少税收流失
1.加强经济税收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强化税收常规和专题分析,建立分税种、分行业、分地区税收经济对比分析方法体系,正确反映税收增长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投资结构、重大企业的投融资等主要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整合税源监控指标体系,加强数据的分析利用,实时掌握税源变化对地税收入的影响。在经济税收分析的基础上,加强企业纳税评估,健全重点税源纳税评估体系、预警指标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发现企业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扩大重点税源扁平化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抓好重点纳税户税源监控的扁平化管理,3年内将自治区地税局直接监控的重点税源由年缴纳地税收入30万元以上扩大到1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户,不断更新、升级、强化、规范监控的内容。健全自治区、市、县(市、城区)三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体系,把扁平化和层级化结合起来,探索科学、实用、有效的监管办法,把更多的纳税户纳入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抓好重点税源管理网络化平台的构建,做好“*地税纳税人数据采集和报送信息平台”的开发和应用工作,实现与《*地税信息系统》的对接。努力实现重点纳税户缴纳国税收入信息与地税共享,有效监控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情况。在扩大监控范围的同时,要努力提高数据上报质量,做好数据库内容的充实更新,强化分析应用,提高税源监管能力。
3.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和专业化管理制度。继续进行机构微调,力量重组,增加基层一线税收管理员数量,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直接)管户制度。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税收管理员的专业管理工作。实施集约化、专业化管理,积极推行按行业、税源大小、纳税信用等级等分类标准实行专业化管理。制定特殊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管理。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和预警指标,以集中评估取代分散评估,以机器选案代替人工选案。
4.积极抓好税控装置推广和发票管理。抓好税控装置的选型招标工作,确保公开公正;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流程,先试点后推广,积极稳妥推进,保障工作顺利实施;搭建好《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的平台,开发与核心征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的接口软件;认真落实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支出依法抵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建立健全机制,监督发票开具,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发票行为。
5.推进综合协税护税。加强向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政府领导、财税牵头、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综合协税护税体系。主动争取国税部门的支持,重点在联合办证、纳税信用等级管理、税务稽查、税款核定、税收征管范围协调、12366服务热线等事项展开合作。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纪委、财政、审计、国土、工商、人民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的政务协作,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加强与企业、纳税人和宣传媒体的协调沟通,营造良好的协税护税环境。
6.加强和改进各项税种管理。加强对各税种税源数据的分析比对和管理分析,完善和规范地方各税种的管理办法。继续抓好以营业税为主的流转税的管理,制定和完善若干行业(税目)的征管办法。按照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要求,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大力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密切与保险、交警部门的联系,强化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以土地报批环节为抓手,理顺关系,将耕地占用税纳入规范化管理。改进印花税管理办法,规范征税方式。加大土地增值税的管理工作力度,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完善和促进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税源数据库,强化地方小税种管理。
(三)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改革,完善税制体系
1.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地方税制改革。以“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为原则的新一轮税制改革正稳步推进,地方税制的改革完善是其重要内容。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做好拟开征或调整的地方税种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已出台的地税征管各税种的改革措施,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加强地方税制改革完善的研究,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地方税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地方税改革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2.结合*实际探索完善地方税制体系。加强民族自治地区税收自主权问题研究,在维护国家税制统一的前提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性税收法规。配合国家出台的税费改革政策,争取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纳入地方税管理。改革完善各税种的管理办法,形成权责分明、流程规范、配套完善的地方税管理制度体系。
3.规范涉农税收征管。围绕各项涉农税收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涉农税收征管。合理调整农村地税征管机构布局,创新农村地方税收管理,在户籍管理、税收票据使用、具体征管措施落实等方面尽可能便利农村纳税人。
4.协调好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做好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协调,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的沟通,强化信息的反馈和共享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避免税收流失。做好耕地占用税移交地税部门征管后的各项工作,积极协调争取将契税移交地税部门征管。进一步理顺系统内各征管单位之间、征收与稽查之间征管权责的划分问题,增强部门内部合力。
5.加强代征代扣工作。加强对零散税收的代征。理顺代征关系,明确代征税种、代征单位、代征环节、代征责任。要规范代征代扣工作管理,完善各项代征代扣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确保代征代扣税款的安全。加强代征代扣手续费预算和管理,合理安排和支付手续费。同时,加强地税代收费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6.积极争取代征社会保险费。认真研究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有利条件和存在的问题,借鉴全国大部分省市实行的“地税征收、财政管理、社保发放、审计监督”的社会保险费管理模式,主动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职能交由地税部门行使,不断拓宽地税工作业务范围。
(四)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法治,推进依法治税
1.完善税收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凡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送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税务机关负责人不得签发。下级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报经上一级税务机关审查备案。本机关制定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要定期进行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通过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不断完善税收立法。
2.严格税收执法。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把征纳双方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完善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税收行政执法操作规程,以规范的执法程序来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税务行政审批和处罚标准,用刚性的条款克服审批和处罚的随意性,形成标准统一的处罚机制。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切实提高税务文书的制作质量。
3.坚持依法征税。依据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完成税收计划、加强纳税服务、完善税制之间的关系,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管。要提高税收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完善收入任务分配机制,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要完善组织收入工作的考核办法,坚持好字优先,既要考核数量,更要考核质量,防止弄虚作假、有税不收或虚收,保证收入质量。
4.强化执法监督。要加强事前监督,强化源头控制,确保税收执法依据合法有效、公开透明。要加强事中监督,强化过程控制。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税收稽查环节的监督;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减免税等重大行政审批事项依程序实行集体审批,减少和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要加强事后监督,强化责任控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察;对整改不力或逾期不予整改的单位,依法追究责任。要积极发挥外部监督作用,促进内部执法规范化。
5.整顿税收秩序。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偷、逃、骗、抗税及制售、虚开假发票等涉税违法案件。探索建立和落实文明稽查、规范办案、案件公告、案件移送等为主要内容的税务稽查规程,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稽查与征管部门的配合,进行查管比对,堵塞税收漏洞。处理好稽查独立开展工作与加强内外部协作间的关系,加大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五)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征管办法,提高征管水平
1.强化户籍管理。提高纳税人户籍信息的质量,确保纳税人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加强对纳税人变动情况的分析,掌握税源分布情况,为纳税评估服务。以信息化为支撑,提高纳税人户籍信息共享度,加强对外部涉税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加强政务协作,清理漏征漏管户。
2.加强档案管理。对税收征管资料实行全面建档,重点加强对企业纳税人“一户式”档案和发票核定审批、欠税清缴、代征代扣等综合征管档案的管理,加强对征管电子数据的分类备份和归档、保管,加快税收征管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全面加强对税收征管档案室的建设和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税收征、管、查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为税收征管工作服务。
3.规范业务流程。以规范和优化前台办税服务厅和后台税源管理的各项业务规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稽查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和征管岗责体系。完善办税服务厅的一站式服务制度,科学界定各项办税手续,合理调整办税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双定加发票”等需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一规范的征管模式。将业务流程的优化与《*地税信息系统》紧密结合,依托计算机技术,简化报表,规范和加强税收征管。
4.推广多元申报征收。大力推广以网络申报、财税库行联网缴税为重点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力争使所有申报方式的税款都能顺利通过财税库行联网系统缴纳入库。对个体纳税人继续推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税款申报征收方式。完善我区多元申报纳税方式,拓展办税渠道,积极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完善的纳税服务。
5.改进征管办法。完善税源管理办法,加强对税源的分类管理,集中优势力量,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扁平化管理,对重点税源行业实施专业化管理。要强化监控手段,抓好对长亏不倒、零税负、低税负申报企业以及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监管和专项治理,堵塞税收漏洞。要加强跨区域税收征管,规范、协调管理。改进核定征收办法,依托信息化管理,实施科学核定。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推进领导干部联系管户制度。
(六)建设信息平台,开发系统软件,保障信息畅通
1.实施金税三期工程。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整合内部技术力量,加快我区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行为规范、效能优良、监控有力、服务优质的税收管理体系。扎实做好金税工程(三期)实施的工作,争取实现我区地税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2.应用先进软件系统。继续抓好现有软件系统的完善升级和深化应用工作,并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及时开发或引进新的系统。用信息化手段为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确保金税工程(三期)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前的过渡期内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我区地税推广金税工程(三期)全国统一版本核心征管系统打好基础。
3.加强部门连通。整合各种征管信息系统,积极推动建立跨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和国税、财政、工商、银行、房产、土地、发改委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最终扩展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系统,从而实现源头控税。
4.规范数据管理。从数据存储管理、数据传输管理,数据使用管理三个方面规范数据管理。建立确保数据安全存储、准确传输、信息共享、利用充分的数据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数据运行维护体系、应急处理机制、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数据的科学安全管理,确保广域网络和自治区地税局局域网的顺畅和安全。
(七)健全内部制度,加强作风整顿,提高队伍素质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科学、严谨、规范的制度,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目标。抓好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会议管理、干部教育、工作纪律、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确保制度的全面落实。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地税工作实际,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要在全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用一年的时间,分重点、分阶段,整体推进,综合协调,开展加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活动,着重解决领导、党员、干部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以“推动科学发展,发挥地税职能,服务*经济”为主题,在全系统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改革创新,构建地税科学发展的“生命线”,建立争先创优机制,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为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3.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化;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范领导班子议事程序,健全并强化内外部监督,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深化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加大对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办法;拓宽干部培养、发展途径,建立和完善干部在系统内外的上下挂职和交流任职制度,鼓励干部参加系统外的公开选拔和职位竞争;加大干部考核力度,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改进、完善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4.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全系统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方案和实施措施,统筹兼顾,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地税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后备干部、急需人才、业务骨干和基层干部培训。要更新理念,创新手段,创新方式,整合资源,拓宽渠道,提高培训质量。
5.注重税务文化建设。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核心,建立符合*地税行业特征、工作特点、生活环境状况的*地税文化价值体系,在全系统形成共性的价值取向、共同的目标愿景、统一的管理理念、相同的行为规范。以精神文化为先导,以制度文化为保障,以行为文化为支撑,以物态文化为阵地,通过税务文化建设,推动税收事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
6.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突出一条主线,抓住三个重点,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的思路,全面推进全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全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一是突出构建惩防体系主线。加强六个配套机制的工作,逐步建立符合地税工作特点、行之有效的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形成全区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完善以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为重点,面向全体税务人员的三级地税机关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机制,筑牢全体地税人员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三是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10个重点环节、基层税收管理重点岗位开展监督,形成岗位人员监督、职能部门监督、领导干部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四位一体的内部监督格局。四是加大惩治工作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大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惩腐败分子,营造为税清廉的良好环境。五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7.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以巡视办为平台,以绩效考评为手段,以科学发展上水平为目的,加强全系统的行政督察工作,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制度,明晰督查工作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工作方式和督查成果的运用,确保上级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地税系统的贯彻落实,确保自治区地税局所提出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要求的实现。
(八)加强沟通协调,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地税
1.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加大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力度,抓好税收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严格执行税法公告制度,及时将税收法规和政策告知纳税人。充分发挥地税网站、纳税服务热线、税务书刊的宣传、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税法宣传格局,不断提高公众的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内外部执法环境。
2.努力减轻办税负担。按照“突出重点、关注热点、攻克难点”的原则,精简、优化征管业务流程,提高税收征管行政效能。要抓好“两个减负”的贯彻工作,取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设置的审批环节,由办税服务厅统一集中受理涉税事项,并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合理优化业务流转顺序。要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减少多头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3.不断强化纳税咨询辅导。积极开展税收征管业务知识及岗位技能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精通、技能娴熟、热心服务的纳税服务队伍。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目标,做好推进税收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的政务公开,切实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纳税咨询服务。研究建立纳税服务志愿者队伍,对需要纳税服务援助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税收援助。
4.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以科学评估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核心,建立规范统一的规章制度,形成科学高效的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监控机制,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营造一个法治、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严格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建立和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配套制度,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税收信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强与其他社会信用管理机关的密切配合,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切实发挥税收信用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诚信建设中的规范、引导作用。
5.营造一流纳税软硬环境。加快征管信息化软硬件升级,积极整合*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地税信息系统》的纳税人信息资源,逐步在*地税网站开展纳税申报、发票查询等涉税业务办理,丰富纳税人的办税渠道和方式。加强资产管理,加大闲置资产的处置力度,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加大基层建设投入,增加办税服务厅基建投入,购置必要设备,改善服务条件,增强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办税环境。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自治区地税局党组要求全区地税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和本岗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地方税收科学发展三年计划,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理清思路、创新举措、凝聚力量、奋发有为、取得实绩、再上台阶,实现地税事业新的更大发展!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