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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省局制定的“作风建设年”工作主题,结合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和我省国税稽查工作实际,*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宗旨和省局党组提出的“作风建设年”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稽查工作作风建设,全面提高稽查干部队伍素质,继续探索稽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稳步开展分类稽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和区域专项整治,抓好涉税违法行为特别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实现入库率达95%以上、偷税处罚率50%以上、平均处罚率10%以上的目标,规范税务稽查工作体制,巩固和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为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稽查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稽查干部的执行力
(一)合理配置稽查机构及人员,进一步提高稽查效能
1、按照总局稽查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稽查体制改革,继续探索推行州市局“一级稽查”模式。根据总局要求,结合我省稽查工作实际,充分考虑稽查机构、人员与当地税源的关系,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稽查机构设置工作。一是适当合并稽查机构,提高工作效能。有的州市的县区大型企业少,造成稽查人员的闲置,稽查成本高,从提高工作效能的目的出发,可以适当进行稽查机构的合并。二是坚持推进一级稽查体制改革。一级稽查的实施,有利于整合稽查资源、统一执法尺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稽查效能。对于尚未实施州市一级稽查体制改革的地区,应尽快采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积极推进一级稽查体制。对于已经实行一级稽查的地区,要继续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探索完善适合本地的一级稽查体制。三是严格按照总局批复,理顺省、州市、县区稽查机构,内设机构及机构规格的设置。
2、进一步理顺稽查工作职责,确定岗位。以贯彻总局要求为契机,结合*国税实际,从省到州市、县区认真规范稽查机构包括内设机构的名称、职责,定员定岗,确保职能清楚、责任明确、人员落实、机制健全。
3、在相对稳定县区稽查干部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省、州市稽查干部人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稽查队伍。人员数量的多少并不是干好工作的必要条件,而主要取决于本地区征管户数和工作量。要不断优化稽查干部人员结构,改变稽查干部趋于年龄和知识老化问题,选调各类专业和优秀人才进入稽查局,为稽查工作专业化发展储备具有财务、法律、税法、计算机素质的专业性人才。使稽查队伍团结共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人人想干事,有事抢着干的良好局面,建立一支以团结、和谐为理念,以规范、高效为目标,以廉洁、务实为根本,以学习、提高为手段,作风优良、业务过硬、服务高效、令行禁止的稽查干部队伍。
(二)加强稽查业务培训,提高稽查队伍素质
1、积极开展分专业分层次的稽查业务培训,突出办案实用性。一是省局稽查局今年将继续抓好稽查局长培训班的培训;二是针对新的所得税法、财务制度进行专业培训;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就税收案件查办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以掌握办案技巧、办案程序、取证要求和失职渎职犯罪等内容,加强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
2、鼓励干部学习,努力构建学习型组织。各级稽查局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鼓励干部在岗自学,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业务方面的知识,倡导大家在实践中学,在发展中学,向身边的同志学,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素质的唯一途径。鼓励稽查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和司法资格考试,提高财务、税收、法律水平,提高具备单独查账能力的稽查人员占全体稽查人员的比例。
3、加大稽查电子查账软件的运用,提高稽查的科技手段。去年在局领导的支持下,我们引进了无锡“奇星”查账软件,今年我们要在培训、运用上下大力气,真正发挥电子查账的科技威力,更加全面、准确地检查《财务制度》、税收法规的执行情况,严格执法。
二、继续稳步开展分类稽查、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继续推进分类稽查工作
围绕全省税收工作目标,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分类稽查工作。*年省局计划组织对24户企业的分类检查,按照5人一组,40天一期的计划分6批进行。州市的分类稽查由州市按本州市的分类稽查工作计划进行。
(二)认真抓好专项检查、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认真抓好分类稽查、专项检查工作,今年拟在全省推出三项措施:一是凡纳入今年专项、分类稽查的对象,我局提前一个月将要查的重点、年度告知,由被查单位自查,自查出来的问题由企业自行补税、整改。在此基础上稽查再行检查,查出的问题从严处理。二是在全省实行《稽查项目书》,确保稽查的质量和公平、公正执法。三是把专项检查、分类稽查同相关办案经费挂钩考核,促进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三、探讨征管、税政、稽查的互动机制,加大大要案件的查力度
(一)认真抓好举报案件管理工作
近年来案件查处工作中,各级受理的举报案件比例呈上升趋势,认真抓好各级举报工作越显重要。一是按照总局要求,建立完善省、州市举报中心机构,明确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二是坚持原则,认真接待来信、来访人员。注重引导公民合理举报涉税违法行为,重视涉税举报“缠诉”案件的处理,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完善举报信函呈报、转办、跟踪、归档机制,确保举报事实得到查处;四是提高举报受理工作的准确度,从中发现涉税案件,为打击涉税犯罪做好前期工作,维护税法尊严。
(二)认真做好金税协查工作
在加强协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狠抓案件协查的监控工作。加强对网上协查案件的监控,尤其是对总局督办案件的监控,不断提高受托协查回复率和回复结果的准确性。省局稽查局要加大对下级案件协查的监控工作,在委托、受托的协查函中有条件地选取重点案件作为督办案件,在网上对委托、受托回复情况进行监控,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发挥金税工程优势。在保证“协查系统3.0版”顺利运行的基础上,按总局要求实施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发票和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在内的“协查3.1版”的试运行和推广工作;充分运用“增值税征管数据辅助工具2.0版”海量数据查询功能,做好案件查前选案、查中监控、查后统计分析工作,降低稽查成本,提高稽查效能。
(三)加大涉税案件查处力度
查处涉税务违法行为特别是查处大要案是稽查工作的基本职能和中心任务。要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抓好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不断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一是继续抓好查处伪造、倒卖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对涉嫌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深查透;二是继续抓好其它发票贩卖、制假、虚开等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三是认真抓好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费用,偷漏所得税涉税案件的查处。
(四)探讨征管、税政、稽查互动机制
稽查业务管理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从工作内容上讲,涉及专项检查、大要案检查、专项整治、日常检查等;从工作流程上讲,涉及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除此而外,还涉及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等多方面,因此,强化稽查业务管理,是稽查工作精细化管理的核心。从近年总结出的工作经验来看,一是要建立分级分类稽查与一级稽查相结合的税务稽查体制。实行一级稽查可有效整合人力资源,统一协调指挥,强化监督制约,加大稽查执法力度,统一执法尺度。实施分级分类稽查更利于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科学合理布局稽查力量、提高执法水平、预防大要案的发生,既是完善税务稽查工作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具体措施。因此,建立一级稽查和分级稽查相结合的税务稽查体制,更有利于稽查资源的整合,提高稽查的效率和稽查的质量。二是要强化部门协作,查、管互动,促进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一要建立税务机关内部“四位一体”的互动机制,通过计统部门对税源进行“面”的扫描,管理部门对税源进行“线”的剖析,税收管理员对具体纳税户进行“点”的挖掘,发现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及时提供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存在的问题,要书面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给其他部门,良性互动,达到以查促管。二要树立新的协作观。孤军作战、封闭办案已经不适应目前的涉税违法形式,要建立总局稽查局、省局、市局和县局上下四级联动,省与省、市与市和地区间的合作,国地税协作和警税合作的诸多机制。三是提高稽查案件质量。稽查案件质量是指稽查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各环节各项工作内容达到要求的程度。具体包括选案科学合理,程序合法、检查全面、取证规范、处理建议适当,认真履行审理职责,依法处理处罚并执行到位,以及各种文书规范、证据资料齐全、程序合法、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准确等。在稽查执法过程中按以上要求,从证据提取、事实认定、法规引用、文书规范到案件执行等方面严格执法,确保稽查案件质量。
四、加强稽查信息化建设,提高对系统的操作和稽查信息资料的分析应用能力
(一)优化综合征管软件稽查模块的使用
一是按照要求,对目前综合征管软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业务问题、程序问题、功能优化等类型进行梳理上报,以便总局优化模块功能。二是不断加强对系统使用的管理及跟踪调查,及时解决基层操作中的问题,在应用中不断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提高稽查工作质量。三是解决从系统取数编表的运用。
(二)加大稽查查账的科技手段
继续推广运用、完善无锡查账软件,提升国税部门的稽查技术保障手段,培养和锻炼一大批精通查账、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应用的稽查骨干,促进我省国税稽查队伍进一步向“高、精、专”的目标发展。
(三)深化数据监控系统的应用
针对目前的应用问题,省局稽查局已根据总局新报表提出业务需求并送交信息中心,力争在年内完善稽查数据的分析应用,建立数据分析机制,做好查后汇总总结工作,为领导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
(四)强化案件信息分析利用,全面推行案件预防机制
建立涉案企业的预警机制,发现案源线索,拓展协查选案分析职能,积极探索选案分析、警示制度。加强对基础资料的管理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拓展案源信息渠道,不断提高发现重大案件的敏锐性。对一些案件高发的地区和行业,重点开展纳税评估,及时采取应对和防范措施。定期对案件信息、协查数据、举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结构分析和趋势分析,从中发现总结涉税犯罪的动态和趋势,预防重大涉税案件的发生。
(五)架构国、地税稽查部门以及与公安等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平台,加强协作管理
应尽快完善国、地税、公安等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扩大信息交换面和深度,并建立定期联查联评机制,细化联查方式、联查时限、联查内容。同时,实现国、地税管理上的无缝衔接,在加大联合办案力度的同时,减少对纳税人检查的次数,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规范。
五、健全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一)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用科学、系统的制度管人、管物、管工作,以此促进我省稽查工作向合法、规范、科学、高效迈进。一是建立完善稽查办案经费分配制度;二是进一步落实督查、督办制度;三是进一步落实分类稽查、专项检查必查项目书制度。
(二)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查办责任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督办制度
一是认真分析、总结各地在查办大要案中的经验、查账技能,分析偷、骗税手段,对地州市上报的大要案一个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对新类型案件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二是严格大要案件查处程序,依法办事,确保被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对各州市在查办专项、专案中发现并已查结的各种类型大要案,按照抽查、复查办法,抽调人员进行案卷或案件复查。
(三)建立查办大要案件、专项检查、分类稽查奖励考核机制
税务稽查工作处于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各种经济利益冲突的风口浪尖,所面临的困难和矛盾很多,特别是在大要案件的查办中,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面前,稽查办案人员常常抵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与涉税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是鼓励稽查人员查大案、查铁案,建立起旨在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查办大要案件奖励机制。二是针对有的州市对总局、省局安排的专项检查、分类稽查工作安排不力,工作不落实,检查不深不透的状况,在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与相关专项经费挂钩的考核机制。
六、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国税稽查秉公执法,廉洁从政的形象
今年是全省国税“作风建设年”,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个工作主题,结合稽查工作实际抓好全省国税稽查作风建设。一是领会精神,提高认识。按照机关党委的安排,认真学习胡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学习党的“*”报告和新党章。把作风建设摆到关系党的形象,干群关系和社会主义事业兴衰存亡的高度,真正“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二是结合近年稽查工作存在工作作风漂浮不实的问题,认真抓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寻找新措施。尤其在落实上下功夫。如针对已经建立的制度抓落实,抓督办,抓检查,抓考核,抓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三是抓好学风转变,从省局稽查局做起,正确处理为学而学与学以致用的关系,踏踏实实学知识、学理论。今年省局稽查局的干部争取每人精读一本书,撰写一篇文章,深入一个基层稽查局,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四是结合《公务员法》的学习,严格用德、能、勤、绩、廉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公务员职责。在稽查岗位上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秉公执法、服务人民。用自己的行动来促进行风的好转,促进政风的好转,促进党风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