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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提高税收水平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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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提高税收水平要点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做好*年税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党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和“发掘优势抓创新,科学发展促转型”的工作基调,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大力实施科学规范管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省国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开创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党的*精神,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水平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学习党的*精神是全省国税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精神,必须做到“六个坚持、六个努力”: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坚持继续解放思想,努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税收;坚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开创税收事业发展新局面;坚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

二、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

(二)坚持依法征税。坚定地贯彻组织收入工作的法制原则和“好、大、快”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执行税收政策与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加强对收入质量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人为调控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的行为,严禁越权减免税和转引税款。

(三)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总局、省局的贯彻落实意见,严格执行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涉税事项审批工作规程,规范税务行政审批管理。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审理质量。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税收法制观念,以身作则,带头模范执行税收法律法规。

(四)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教育引导,利用本系统案例,增强风险意识。继续完善和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应用升级版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管理考核试点工作。既要依托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执法程序,更要特别注意难以监控的问题,发现、纠正、监控在执行税收实体法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汇报、重大问题线索移送转办等工作制度。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坚决纠正、查处执法随意和违反“执法禁令”的行为。各市州地局都要认真查找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重点整治。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局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征管基础薄弱、税收秩序混乱、发案率高或案件线索指向明显集中、税负偏低的地区和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今年要重点检查房地产及建筑业、烟草、保险、建材等行业,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以及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分级分类稽查,提高稽查案例分析质量,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积极探索建立税务稽查和检查长效机制,将专案稽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防止相互脱节,以评代查;加大对涉税违法大要案件查办、处罚和执行力度,防止查而不深,以补代罚。

(六)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各级党组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工作,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业务推动税收宣传,各部门要在日常管理、执法、服务工作中搞好税收宣传,形成税收宣传工作合力。继续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法制教育。认真开展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加强和改进日常宣传,加大对涉税违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办好国税网站和贵州国税刊物,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三、以落实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的部署、任务为重点,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七)全面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充分认识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新法在我省的顺利实施。把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列入税法宣传税收业务培训。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新旧所得税法的衔接工作,清理有关政策,对不符合新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执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各种过渡性安排;重视总分机构税收分配及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

(八)认真贯彻执行调整和完善后的各项税收政策。认真执行农产品加工、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产品出口和支持鼓励自主创新、就业再就业、服务业、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税收政策调整和完善措施。落实和制定、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切实、准确执行到位。加强执行情况反馈,及时掌握、认真分析研究税收政策调整在我省的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认真负责地反馈情况、提出建议意见。

四、以强化税源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科学规范管理

(九)完善征管制度机制。按照统一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及应用软件,调整、简并、整合、优化征管职责、规程、制度,稳步实施征管流程优化。制定和落实税源管理良性互动实施办法,提高各环节的运用水平和能力,明晰职能分工,规范业务衔接,畅通信息传递,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征管合力,形成职责清晰、互为补充,衔接顺畅、纵横联动,环环相扣、有效运行,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税源管理机制。正确处理突出重点与精细化管理的关系,按照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征管力量配置,充分发挥现有人力资源的作用。

(十)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坚持“从生产经营规律探寻税收征管规律,以行业管理为抓手搞好分类管理”的税源管理工作思路。收集、掌握与纳税人税基直接关联、有内在必然联系的第三方信息和关键数据与纳税人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深入解剖分析企业生产技术、商品销售、资金流转等特征,发现行业税收征管规律,自下而上地逐步地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税源管理制度办法体系。坚持和巩固原有行业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细化并落实行业分类管理办法和措施,建立分类管理模型和评估模型,为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纳税评估提供手段和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行业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省税源管理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十一)落实管理员制度。紧紧围绕强化税源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地明晰管理职责,细化工作要求,规范作业标准,用好工作平台,丰富管理手段,加强案头分析,开展下户检查,搞好宣传辅导,提高工作效能。建立下户有计划、工作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管理机制和持续改进机制。

(十二)加强税收分析。完善工作制度,丰富分析方法,健全指标体系,分析数据,加强信息交流,强化分析应用。根据各级国税机关所处层面的不同,宏观微观有机结合、各有侧重地加强对税负、税收弹性、税源、税收经济关联度的分析和预警。充分利用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税源深度分析,及时准确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强税收收入预测,及时了解经济发展、税收政策调整对收入的影响,把握收入趋势,提高税收预测准确率。

(十三)深化纳税评估。把纳税评估、税源监控作为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中心环节和税源管理部门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责。建立信息互动共享平台,规范评估规程,完善评估模型,改进评估方法,提高评估水平。加大对指标异常企业和行业的评估力度,加强税种、行业、区域评估之间和上下级、部门评估之间的统筹和联动。充分利用企业生产经营和第三方信息开展纳税评估。开展对汇算涉外企业的全面分析评估和对出口退税企业的预警分析评估。注重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扩大评估效能。

(十四)进一步加强流转税管理。完善增值税“一窗式”管理,认真落实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加强税控系统的推行和应用,强化专用发票、“四小票”清单审核比对和异常票协查,重点加强农产品收购加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管理。落实和完善消费税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强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贯彻出口退税管理暂行条例,规范出口退税审批流程,合理划分审批权限。

(十五)加大所得税管理力度。切实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全面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特别是对煤炭、房地产、餐饮娱乐等行业的所得税征管。建立和应用企业所得税信息交换平台,加强收入和税前扣除项目核实,严格费用摊销审核。强化预缴、汇算清缴及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合理确定分类标准,加强分类管理。

(十六)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健全和完善反避税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程。加强对跨国、跨地区关联企业的情报交换、反避税调查和审计。扩大反避税调查范围。认真执行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规定和国际税收协定。

(十七)认真做好征管基础工作。加强户籍登记及户籍信息的动态管理,减少漏征漏管。深化电脑定税系统的应用,积极探索定税依据、调整系数与个体户收入之间的规律,使计算机生成定额逐步接近其收入状况。对起征点临界点的个体户加强动态管理。积极推行全面开票制度,推进以票控税。继续做好税控器具、卷筒式发票推广应用和有奖发票、验旧售新、审核检查工作。完善和落实征管资料管理办法。

(十八)强化内部行政管理。健全和落实财务制度,强化预算、资产和基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以定员定额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做好县级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目录、计划和程序规定,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加强财务监督,强化财务、基建、采购和经济责任审计。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应急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应急处置预案。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完善信访工作规程。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强化督查考评。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国家安全、保密、档案等工作,搞好政务服务和后勤保障。继续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制定重点课题研究规划。研究制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十九)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系统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系统运行监控,完善运维流程及运维管理制度,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转。建立网上纳税服务平台,开通网络申报、预申报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深入应用信息系统,以核心业务软件为基础,拓展应用范围,编写操作指南,提高应用水平;加强数据分析利用,规范采集,提高数据质量,提升分析利用水平,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协助总局完成金税三期的研讨、规划、设计等工作,做好先期项目的实施工作。

五、以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十)更新和强化纳税服务理念。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打破传统的税收管理和满足自我的思维,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正确处理防范与信任、强制与引导以及激励、管理需要与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之间的关系,将纳税服务的新理念体现在工作的指导思想、制度安排和实际行动上,贯穿于涉税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部位和环节,做到依法、公正、文明、高效服务,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形成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十一)丰富和规范纳税服务内容。强化和更新纳税服务理念,以职能性服务为根本、权益性服务为重点、程序性服务为基础,不断拓展、丰富和统一、规范纳税服务内容。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和纳税服务援助,普遍、无偿和有针对性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等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税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大力开展税收法律援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文明纳税服务,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庄重,热情周到,释疑解难。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高评定质量,分级实施服务。

(二十二)改进纳税服务手段和方式。加强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统一公开办税方式,进一步完善纳税咨询服务手段。推进办税服务厅建设,深入推行“一窗多能”,进一步规范窗口设置、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继续推行一站式服务及全程服务、限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完善现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积极推行网上认证、网上申报和财税库银联网,方便纳税人。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合作,拓展联合办税领域,规范国税、地税共同办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检查,降低征纳成本。认真落实精简、统一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的要求,进一步减轻纳税人额外的办税负担。推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监管重心向基层转移,按照执业条件,促进税务业健康发展。

(二十三)完善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纳税服务体制机制,合理配置服务人员,明确细化岗位职责,清理整合业务流程,统一规范服务标准,健全落实服务制度,改进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以纳税人满意度等指标为内容的纳税指标体系,不断健全纳税人和第三方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质量的评议、评价和监督制度,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和举报,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六、以提高素质和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提高领导能力和保持先进性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加强思想建设,改进各级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和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理论研讨方法,组织好科以上领导干部轮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理论武装,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组织建设,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领导干部,优化班子结构。改进和加强对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秉公用权,注重实绩,深入实际,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制度建设,更好地全面理解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和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组织原则,严格组织纪律,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积极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完成第一轮巡视工作任务。总结经验,提高巡视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成果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使用。

(二十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做好规范津补贴工作,积极研究反映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人才建设规划。完善竞争上岗办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回避和交流等制度。规范组织机构和编制管理,做好有关调整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六)大规模组织干部教育培训。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加大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培训规划的力度。分级分类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制定和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库,围绕干部履职需求和能力技能实际状况确定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培训内容采取不同培训方式。重点抓好高学历高学位和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培养以及科级领导干部、以“六员”为主的基层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省局将举办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县级局“一把手”培训班,组织开展“六员”业务能手竞赛活动,建立教育培训网络平台,为干部在岗学习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其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二十七)不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按照省委部署,抓好“党建工作年”活动,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开展“我是共产党员,向我看齐”等主题实践活动,抓好“五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地本系统、本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抓好示范点和联系点,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支部建设,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八)大力增强队伍凝聚力。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和干部思想状况,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顾全大局、着眼长远、爱岗敬业、努力工作。深入开展税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培养表彰和关心爱护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国税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编辑出版《贵州国税文化系列丛书》,组织全省国税系统运动会、文艺调演、优秀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展。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都要高度重视“两手抓”,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凝聚人心,增强活力。

七、以健全和落实惩防体系、强化“两权”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十九)加强教育,筑牢防线。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深化国税廉政文化建设,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把握界限,守住底线,依法行政,确保安全”的主题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材和案例,教育引导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友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三个贯穿于”的方针,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两责”,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税收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等廉洁自律制度,严格遵守“执法禁令”和税务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四重一大”工作规程的推行力度,完善内控机制,规范“两权”运行。

(三十一)强化监督,依法查处。针对“两权”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以规范行政行为、执法行为为基础,进一步总结和稳步推广预警信息管理系统试点经验,强化过程监控。进一步整合检查资源,强化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巡视监督、审计监督。严格依法依纪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违反“执法禁令”的行为。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整治“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牢记“两个务必”,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