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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税费收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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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税费收入要点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全面实现“*”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地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税费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强化“两基”建设,强化信息化应用,强化税源管理,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纳税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执行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继续推进我省地方税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新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

(一)认真组织研读党的*文件,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好学习活动。切实做到“五个坚持、五个努力”。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税收。坚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开创税收事业发展新局面。坚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

二、确保税费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二)强化责任,签订收入责任状,确保收入任务落到实处。加强计划考核和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强化计划的严肃性,充分发挥数据库作用,进一步强化对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认真做好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增强分析预测的科学性。深入开展税收调研。组织对分税种、分行业、分税目的结构性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争取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三、强化“两基”建设

(三)按照省局“两基”建设三年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两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针对“两基”建设的薄弱环节、难点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取得明显实效。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处理好典型引路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处理好制度建立与落实好岗位责任制的关系。根据省局“两基”建设对县(区)局和税务所(分局)制定的考核验收评比标准,组织开展好评比和申报工作。

四、强化信息化应用

(四)强力推进“金税三期”建设。全面启用企业端软件和一系列管理性软件。各地在加大培训的基础上,强化软件的应用,切实发挥信息化促进税收征管的作用。对税源信息进行加工和处理,提高税源分析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在整合信息资源的基础上,梳理规范涉税审批、税务登记、发票查询、网上在线服务等,建立“网上地税”。进一步强化数据管理和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加强全省运维体系建设,做好全省数据异地备份工作。

(五)全面应用新征管系统。严格按照省局部署应用新软件,要将所有的税收业务全部纳入到软件管理当中,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征管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来操作软件,严禁出现“机外”操作和“机外”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录入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企业财务报表等各类信息,加强对数据的录入和复核,杜绝产生“垃圾数据”。

五、强化税源管理

(六)建立健全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开展税负、税收弹性、税源、税收经济关联分析和预警,加强税收收入预测和能力估算工作。

(七)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约谈。充分应用纳税评估软件,根据征管软件中出现的疑点数据和相关指标的预警值,定期下发约谈任务,指导开展税务约谈;发现凡涉及偷逃骗税的,约谈管理部门要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不能以补代罚。

(八)强化税源跟踪监控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利用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加强案头分析,有针对性开展下户检查,不断提高管理效能,进一步落实对重点税源的分析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县(区)局要加大对重大项目、移动工程的监控力度,要有专人跟踪监控。

(九)强化欠税监控分析管理。通过新征管系统如实核算欠税,严禁擅自改变欠税性质,严禁隐匿欠税数据。加强部门的协作。建立以当地政府为主,税务机关牵头,相关政府经济职能部门参加的综合治税体系,拓宽获取第三方信息的途径,最大限度地收集第三方的涉税信息,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年内,各县(区)局要完成综合治税体系建立工作。

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税收收入任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禁止转引税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法和管理规定,绝不能违规变通执行。认真落实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绝不能擅自减免税收。

(十一)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总局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二)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落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适当调整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税率;做好《资源税条例》修订后的政策贯彻落实,做好煤、汽、油从价征收调整,适时调整非金属矿资源税单位税额;落实好国家出台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细则》。认真落实*老工业基地振兴、就业再就业、“五点一线”开发、棚户区改造、鼓励自主创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域经济发展等现有税收优惠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农村信用社、事业单位改革、科技创新、民政福利企业等有关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

(十三)大力整治税收秩序,坚决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继续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对房地产、烟草、餐饮娱乐业、民政福利企业、水泥、煤炭、石油等采矿及加工行业、金融保险业、电力、电信、邮电通讯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严厉打击倒买、倒卖虚假发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特别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依法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做好查结的税收违法案件的公告和曝光工作。

七、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十四)树立创新的征管理念。树立科技征管理念,将电子化、信息化为代表的现代技术广泛应用到地方税征管中;树立综合征管理念,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互相支持,信息共享,调动政府有关部门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积极性;树立和谐征管理念,以纳税人为本,调整税务机关定位,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税收征管的日常工作之中,为纳税人提供简捷、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

(十五)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充分发挥法规、征管、计统、税源管理等部门在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税源分析等方面的综合作用,税源管理部门做好与计统、征管、税政和信息中心的分工与合作,切实做好数据分析增值利用,特别要加大对县(区)局数据采集应用的监管力度。

(十六)夯实征管基础。加强征管制度建设,要按照“金税三期”软件设计,结合流程再造,修订完善征管制度。加强户籍管理,强化税务登记,加大对非正常户的清理力度。加强核定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定率征收规定。引导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应用面年内达到80%,继续做好税库银联网。结合社会信用等级建设,加强对纳税人信用等级的日常管理。

(*)强化税(费)种管理。营业税要加强对房地产、建筑、餐饮娱乐、服务业的税收征管,要加强营业税与发票使用的比对管理;企业所得税要落实好新法的政策衔接和配套制度办法,加强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继续抓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继续大力推进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上半年对年扣缴税额超过80万元的扣缴义务人必须实行明细申报,做好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资源税要严格执行“资源税管理证明”制度;加强对纳税人财产登记的管理,建立健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数据库;做好车船税代扣代缴单位的管理;开展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完善土地使用税GPS定位管理,加强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的征管工作;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强化房地产相关税种的管理;加强对社保基数、参保人数、无缴费能力的核查,认真做好社保征管的整改工作,主动协调社保经办机构等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强河道费、残保金和工会经费的征管。

八、提高纳税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十八)转变纳税服务理念,规范纳税服务行为。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以满足的理念。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入手,简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精简并统一纳税人的报表资料。继续推行“春风工程”和“阳光工程”,继续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坚持“八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十九)加强政务公开,深化软环境建设。从纳税人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和最容易滋生权力寻租行为的重点环节入手,将政务公开贯穿于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不断丰富和拓展办税公开的内容,切实做好“四清理、四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目录,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既方便纳税人知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又要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地税工作。

(二十)拓展税收宣传的渠道和形式。改进税收宣传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努力开创形象生动、喜闻乐见的税收宣传工作新局面。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切实搞好税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争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费政策。认真组织开展好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九、提高工作执行力

(二十一)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做好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两个减负”工作,精减合并报表、会议和文件,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系统的作用;认真执行机关工作规则。坚持“统一接访、分管负责、重点包案、集体决定”的原则,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二十二)加强人事基础管理。根据省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规定,适时开展系统津补贴规范工作,工资检查工作;继续加大系统机构编制的规范管理力度,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组织准备,研究探索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适时开展绩效考核的试点工作,积累经验;严格出国管理。

(二十三)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运行和监督机制;规范各项财务支出,降低税收成本;搞好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和审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明晰产权关系;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好地税系统审计工作。

(二十四)开展节能减排。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的建设,加强机关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领用管理,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刷量,节约办公耗材;使用节能产品,注重节约用电,控制电能消耗;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好节约用水;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降低油耗和减少废气排放。

十、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十五)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整体素质。在保持和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领导干部做学习党的*精神的表率,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加强县(区)领导班子的配备,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政治上具有正确政绩观、强烈事业心,工作求真务实,德才兼备,群众拥护的干部到重要岗位上工作。

(二十六)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重点围绕“金税三期”的推广应用,开展全员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切实抓好征管一线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对税务所长的专题培训;继续做好“六员”培训,做好迎接总局对稽查人员抽考的准备工作。

(二*)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加强人文关怀,增强税务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各类先进典型的培养发现、推荐、考核、申报和管理工作,用自己的典型,带动整个队伍,继续做好地税系统“十面旗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十佳办税”窗口的宣传力度,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二十八)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完善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民主测评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两权”运行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