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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高素质的海洋与渔业干部队伍,保证我省“*”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目标和“和谐海洋、和谐渔业”(简称“双和”)战略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纲要与办法精神,结合我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紧紧围绕我省“*”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目标及“双和”战略,切实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实施人才兴海兴渔的关键措施来抓。以提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构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队伍为动力,树立新的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方法,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全面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实现我省“*”海洋与渔业发展目标及“双和”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公务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明显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本科、研究生的比例有更大幅度的上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到2010年,建成一支规模大、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海洋与渔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明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优化,业务能力尤其是自主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维护安全稳定能力明显增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比例更加合理,综合素质大幅度提高。
——到2010年,造就一支具有战略思维能力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干部成为政治素质高、经营管理能力强,忠实代表和维护国家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国有企业产权代表。
二、工作原则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训工作坚持紧密结合我省海洋与渔业经济改革发展实践,贴近局的中心工作,把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学以致用,讲求实效,提高全体干部服务大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坚持全员培训的原则。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处级以上干部。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培训工作贴近干部的实际,针对不同职位类别、不同职务序列以及干部素质与能力的特点,把工作任务、目标要求与个人职业发展需要结合起来,鼓励干部在参加统一组织培训的前提下,开展自选自学活动,促进干部全面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按照现代培训理念,科学安排培训项目,积极创新培训内容,不断改进培训模式,做到学用一致、按需施教。
5.坚持节约与效益并重的原则。加强培训管理,节约培训资源,降低培训成本,大幅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增强培训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二)重点任务
1.深化公务员队伍四类培训
①初任培训: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时间不少于20天。
②任职培训:着力提高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领导能力,时间不少于一个半月。
③专门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时间不少于一周。
④在职培训:着力于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原则上,处级以上参加全年脱产学习时间5年内累计不少于3个月,其他干部参加脱产学习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进行相应培训。
2.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
①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为主题的培训和研讨。
②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工程项目、不拘形式,对高层次和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继续教育,为他们重点提供学术、技术交流、研讨和培训的平台,培训一批学术带头人。
3.重点培训
①举办市县领导干部研讨班。纳入省委组织部全省专门业务培训计划。由我局与有关院所联合举办。计划于2008年和2010年各办一期,每期抽调全省市、县主管海洋与渔业工作的领导干部和省局处级干部100名左右参加研讨班。围绕构建“和谐海洋、和谐渔业”安排学习专题,由专家学者系统地介绍海洋与渔业基本理论和发展战略以及新科技的发展趋向,由参加过国家海洋与渔业法规修订工作的同志来讲解海洋与渔业法制建设和法规,由有丰富的行政实践经验的领导来讲解当前的政策措施和新情况新任务等,同时选编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和材料供大家自学和参考。
②举办市县海洋与渔业局领导干部研讨班。纳入省委组织部全省专门业务培训计划。由我局与有关院所联合举办。计划两年办一期,每期抽调全省市、县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机构、环境监测和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推广机构等领导干部80名左右参加研讨班。围绕构建“和谐海洋、和谐渔业”安排学习专题,由专家学者以专题讲座的方式,介绍国内外先进的海洋与渔业管理模式,先进经验和做法,海洋与渔业突发时间的应急管理,行业发展战略以及新科技的发展趋向。
③举办渔政海监执法业务、上岗资格、准军事化管理培训。由省渔政总队组织实施。
④举办全省海洋与渔业高新技术研修班。纳入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围绕海洋综合管理的技术保障能力和建设现代渔业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由我局与*海洋大学等教学科研部门联合举办,每年举办一至两期,培训100人次左右,并重点培训20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使各类海洋与渔业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创新能力。
⑤开展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和水产品质检的上岗培训,满足实验室计量认证要求。由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⑥举办水产技术推广站长、技术骨干、推广人员培训。由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实施。
⑦鼓励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继续实施《*省海洋与渔业局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管理(试行)办法》,鼓励和支持局系统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积极参加学历、学位教育。
⑧大力抓好渔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由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省水产学校、南海水产研究所负责实施,结合渔民转产转业议案实施,组织形式多样、先进实用的培训活动。积极利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教育培训资源以及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源,联合培养实用型职业技能人才。不断优化培训机制,结合实际增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项目和类型,有关施教机构开展面向学员自愿参加的培训活动,降低培训成本,减轻学员学习负担。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单位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全省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形成统一指导、分级分类管理的培训管理体制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人事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以及所管业务技能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培训前向局人事教育处上报培训方案,培训后及时上报培训情况。
(三)积极利用培训资源
党校、行政与科研院所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资源。各级、各单位要加强与党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互动,充分利用其资源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达到双赢互补的良好效果。
(四)建立健全培训制度
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完善并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把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健全培训考试、考核、备案制度。
(五)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实用的教材体系
建立健全教材规划、编审、评估制度。人事部门负责重点教材的规划、编审、推荐等开发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要根据需要编写具有各自特色、实用好用的培训教材。
(六)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
各级、各单位要将干部培训及教材编写等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定严密的培训计划,保证培训经费落实到位。对重要培训项目要予以重点保证。
(七)及时总结推广培训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
围绕干部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加强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培训工作。积极推广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经验分享式等教学方法。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培训的信息化水平。
(八)加强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举办培训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组织实施培训,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