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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交通运输发展重要的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动力,加强社会建设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做好今年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大部门体制下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努力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好交通运输保障。
1月6日和12日,已分别召开了民航工作会议和邮政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民航、邮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这里,主要部署安排公路、水运的重点工作:
第一,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明确加快公路水运建设的投资方向和重点,对符合规划的高速公路项目、沿海港口进出港航道和疏港通道项目以及内河国家高等级航道项目,建立项目前期工作储备,在土地、资金、审批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促进交通运输大建设大发展。
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等重点工程建设。推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尽快开工建设,重点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省际“断头路”、城际扩容路和重要疏港路建设,以及国家高速公路网主骨架项目建设。启动《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国家高速公路网疏港高速公路建设规划、主要高速公路运输通道扩容方案。完成国道网建设规划、国道网调整工作和已建高速公路路线命名编号实施工作。加快国省干线公路网改造,启动国道瓶颈路段建设规划研究工作。加强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和综合运输枢纽建设。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琼州海峡跨海通道等重点工程的前期工作。继续加快国边防公路建设。
推进沿海主要港口进出港航道和内河航道建设。加快调整老码头技术改造和老港区功能,促进港口持续发展和港城协调发展。加强沿海港口进出港航道、防波堤建设、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继续加强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推进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建设,加大中游河段系统整治的研究力度。继续加强京杭运河改扩建、西江航运干线扩能、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和黑龙江航道建设。全面推行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
加快灾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全面落实《汶川地震灾后公路恢复重建规划》,做好未开工项目恢复重建方案的研究论证工作。抓紧启动项目前期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具备条件的及时纳入投资计划,争取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加强与对口支援省份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细化规划项目。
加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管。以建立统一规范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为主线,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以权责一致为主线,创新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机制;以建立诚信体系和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监管工作。制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强化交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公路水运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制度、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第三方检测制度。组织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的行业新风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和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
第二,努力提高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克服和化解经济下滑对交通运输业的不利影响,突出重点,加强管理,优化环境,做好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确保重点物资、重点时段的客货运输安全顺畅。全力做好煤炭、矿石、石油、粮食等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加强春运、黄金周等客运高峰时段的运输组织协调。落实政策,完善措施,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切实加强公路、航道养护管理,提高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
提高公路应急保障和管理能力。构建协调有效的公路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快部省两级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路网运行监测水平和预警能力。组建专兼结合的公路抢通队伍,研究建立国家公路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中心。
强化运输市场监管。规范和推动道路运输行业GPS系统应用。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和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和专项治理活动,以班轮、无船承运业务为重点,加强国际海运和港口经营市场秩序监管。建立完善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继续做好港澳台交通运输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落实好CEPA框架下交通运输领域开放措施,做好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的相关工作。
加强城市客运指导。坚持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扩大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和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改进监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抓紧解决影响出租车行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
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交通运输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落实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研究扶持国有骨干航运企业和促进邮轮发展的政策,维护我国国际海运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进上海、大连、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完善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工作。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和金融形势变化,准确掌握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状况。做好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和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的后续工作,强化对沿海港口生产、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修订交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新的运输量统计调查体系,开展能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布局规划》。
第三,大力推进农村交通运输业发展。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继续抓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八件实事”为重点,推进农村交通运输业发展。全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30万公里。
继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落实部省联手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抓好通乡油路建设和“老少边穷”地区农村公路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加强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客运网络,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优化运力结构。加快统筹城乡公共客运协调发展,促进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合理衔接和有效融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提高农村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继续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落实质量保证措施,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加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和渡口改造、渡改桥工程建设。
深化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努力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总结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好经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将特别贫困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第四,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和综合运输法规体系建设。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机构改革是今年交通运输的重点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完善措施,把这两项改革落实到位。一是认真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人员安置工作。这次改革需要安置的交通运输规费征稽干部职工,长期以来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怀着深厚的感情,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好即将下发的《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实施好人员安置具体方案,积极稳妥地安置相关人员。要发挥党组(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优势,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加强宣传引导,维护行业稳定。二是抓紧落实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试点工作。研究提出切合本地区实际的改革意见,抓紧完成贷款债务专项审计、银行还贷协议和人员安置方案,取消收费的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精心落实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中央批准的地方机构改革方案,抓紧落实“三定”的各项工作。
加快交通运输立法工作,做好《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公路保护条例》、《国内水路运输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潜水条例》、《海上搜救条例》等行政法规的修订和制定工作。推进出租车管理立法研究。出台《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和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第五,积极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找准制约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推动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站场建设。以中心城市为试点,进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站场布局规划研究,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站场规划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联合建设、共同使用”的原则,确定若干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站场建设示范工程,加大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加快建成一批功能完备、布局合理、集疏运体系完善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站场。
推动区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以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为试点,选取若干运输需求大、通道资源紧张的综合运输通道,进行通道资源优化利用研究,统筹规划通道内各种运输方式规划线路的线位走向、技术标准、建设时机。建立完善区域运输协调机制,探索不同区域间综合运输发展统一协调的政策、规则和标准,促进区域运输一体化发展。
强化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整合、对接和共享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各种运输方式的信息资源,推动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机衔接与协同运转,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联动能力,为公众出行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换乘服务,积极探索综合运输枢纽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第六,做大做强现代物流业。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在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和支持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推动物流业发展的实践和探索,积极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
支持物流园区公共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物流园区支持政策研究,推进特大型城市物流园区建设试点工程。加强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完善港口特别是集装箱干线港的道路集疏运体系。鼓励由地方规划建设的或已列入地方总体规划、由企业自建的物流园区加快建设,改善进出园区的集疏运条件。
培育发展物流市场。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加快基础设施、信息化、运输装备等建设。鼓励港航企业和道路运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依托交通运输枢纽建设,大力发展甩挂运输,逐步向仓储业务、配送业务延伸。继续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物流的连锁配送业务。
推动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建设物流公共信息系统,整合物流需求资源、物流设施设备资源、物流企业资源和物流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物流组织化程度,降低物流成本。引导企业在公共信息平台交易。
第七,切实做好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工作。以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推进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建设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和人力资源保障体系。加大交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培育力度,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与管理,继续重点支持直属高校和交通特色高校交通运输类专业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科技政策研究。完善交通运输科技项目计划管理体系,设立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科技创新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修订《交通行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试行)》。做好关键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加大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做好苏通大桥建设关键技术、现代港口物流示范工程、国家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系统等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的总结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部省联合科技支撑黑龙江省公路建设行动计划。
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全国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工作,开展省际联动公路水路交通应急处置平台示范工程建设。加快“跨省市联网收费安全管理与公路应急处置和服务系统示范工程”建设。初步建成全国共享的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安全监督信息数据库。完成全国所有省市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实现全国运政稽查信息的交换与共享。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推广工程、西部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在城市客运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智能交通技术。
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加快构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监测考核体系。制定并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开展高耗油营运车辆提前退出道路运输市场的试点。推进港口节能减排,开展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研究。公布“*”期第二批营运车船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推广目录。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活动。强化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组织开展驾驶员节能专项行动。加强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机关节能减排工作。
第八,继续加强安全监管和人命救助能力建设。加快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的基础设施和重大装备建设,基本形成监管救助基地布局。
加快推进水上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做好重点时段、重点船舶、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推进数字海事建设,建立集合安全管理决策、应急救援、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的监控信息网络。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继续开展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严格监管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型船舶,制订淘汰国内单壳油轮的措施。
不断提高海上搜救和抢险打捞能力。落实“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技术精湛、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的要求,确保完成海上人命救助、环境救助、财产救助三大任务。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作用,完善搜救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预防预警机制。积极推动各省级搜救中心及地方海事部门建立搜救中心成员间的协作机制,推动搜救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加强非水网地区搜救机构、力量、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动态救助值班待命制度,优化值班待命力量部署,加强救助飞行队、救助基地和应急反应救助队伍建设。加强溢油应急库和装备建设,提高处置重特大溢油事件能力。加强应急抢险打捞能力建设,提高大深度潜水打捞能力。加强反恐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对恐怖事件时发挥专业救援队伍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陆岛空中救援网,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试点工作。
切实抓好交通建设、道路运输、港口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总体要求,夯实建设安全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安全督查,建立大型桥梁隧道工程和水上结构工程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现安全风险的预控、预防、预报、预警管理。继续组织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研究建设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实施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开展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指导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对新改扩建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管,提高港口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完善长江和沿海港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犯罪活动,提升港口保安履约能力。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加大运输环节出版物的检查力度,健全整治交通运输渠道贩运非法出版物的工作机制。
第九,继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实施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推动上海合作组织交通运输合作,办好亚太港口发展大会。深化与美、欧、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扩大与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积极参与WTO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和双边自由贸易区谈判,推动与古巴、文莱、西班牙等国签订双边海运协定,开展交通运输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研究。落实和深化在马六甲海峡安全和环境合作机制框架下我国与海峡沿岸国的合作,做好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竞选工作,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抓紧做好重要公约的研究和报批工作,继续做好交通运输涉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十,加强行业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发展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总结宣传建国*周年交通运输发展成就和经验。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行业文明“学树创”活动。发掘、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实践活动。举行第五届“航海日”庆祝活动。坚持以弘扬交通运输精神、树立行业整体形象为导向,强化行业对外信息服务和公众传播机制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报道能力。加强交通运输信访和政务公开工作。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廉的干部队伍。继续推进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探索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机制和选拔机制,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中的咨询作用和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
继续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强化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监管,完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的监管。监督检查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落实情况,严禁变相新增收费项目和乱收费。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行为。组织开展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的清理整顿,规范转让行为,加强廉政监督。深入推进纠风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禁行政执法人员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交通运输特色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惩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