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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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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为了构建和谐*,建设*三角洲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行示范市,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规划基本思路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的基础和环境

(一)发展基础

“*”时期,劳动保障部门紧紧围绕扩大与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这三大任务,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等民心工程,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协调劳动关系,推进依法行政,使广大劳动者充分享受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了全市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发展。

1、我市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将促进就业纳入了政府宏观调控目标,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净增就业岗位等具体目标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用人单位空缺岗位报告制度,形成了具有*特色的、较为完善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框架。

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进一步健全,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用工形式以及派遣就业、自营就业、家庭就业、社区就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已成为扩大就业的有效途径,全市累计接受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127069人次,安置城乡就业人员达到91302人。职业介绍成功率达43%。全市安排就业经费达到5621.2万元。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建立了以3个区、24个街道(镇)、270个社区为支点的就业服务网络,全市四级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并逐步实现规范化运作。就业困难群体得到帮扶,全市有600多户“零就业家庭”成功实现就业脱贫。全市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专项经费413万元,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34095人,实现转移就业32100人。

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确定了46个职业培训单位为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开设39个专业。培训城镇失业人员42291人次,获证5.6万人。全市就业局势保持稳定,预计*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以内。

2、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保扩面稳步推进,基金积累不断增加,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显著。“*”期间,全市五项险种参保人数达到218万人次,五项基金共征收76.5亿元,基金支出40.2亿元,基金滚存结余44.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尤其是从*年2月起,全市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实现了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历史性转变,为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促进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在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稳步增长,各项待遇水平居全省前列。“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得到全面落实,下岗职工在*年底全部出“中心”,成功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已在市、区、街道(镇)建立退管服务机构27家,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已达90%,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60%。

困难人群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共为45429名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险待遇,帮助其渡过了生活难关;我市启动了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共有近20万名外来工参加了大病医保;克服重重困难,将金湾区原红旗、平沙两个华侨农场的14375名在职职工和8353名退休职工纳入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制定了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操作办法,共为23797名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较好地解决了市属国企改革中特困失业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从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中拨出资金,为1790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积极探索并制定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年开展试点,*年正式实施,解决广大农民的老有所养的问题。

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有了新突破。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并投入使用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信息系统,积极推动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形成了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互配合的基金监督机制。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有效开展,对全市近4万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以活体指纹验证为主的资格认证,查处冒领社会保险待遇325人,追回被冒领和杜绝支付违规的金额达197万元。

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办事程序更加科学合理,办事效率高速便捷,人性化的服务让办事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3、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保持基本和谐稳定。

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覆盖全市范围的劳动监察网络初步形成,劳动者信访、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劳资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理。全面实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制、评议考核制、主办监察员责任制。加强对职介机构的监管,开展了职业介绍机构的整治,取缔非法职介机构55家,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协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共处理突发性事件870多宗,责令企业为6万多人次职工支付欠薪等费用1.1亿多元,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千多宗,接待来访群众3万多人次。

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指导企业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完善劳动仲裁案件审理、和通报等制度,贯彻执行错案追究办法,“*”期间全市劳动仲裁机构累计受理案件3813宗,涉及劳动者27930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案率达到“*”计划的100%的目标。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探索市场价位调查统计科学方法,制定并公布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开展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宣传执行。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企业薪酬管理体系。

4、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基础建设迈出新步伐。

在就业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意见》、《关于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为主体的积极就业政策。在社会保险方面出台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特困失业人员医疗保障的意见》、《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印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面出台了《*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实施细则》、《*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制定了《*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管理条例》、《*市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条例》、《*市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条例》。此外,还完成了《*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社会保险反欺诈暂行办法》的起草,拟于*年提交市人大审议和市政府通过后实施。

我市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各用人单位、劳动者之中,编印发放了政策法规宣传资料达60多万册,通过组织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积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完善了听证会、论证会制度,实行对重大事项的集体论证决策。

“金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先后完成了劳动保障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中心、社会保障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系统联网的政府部门、医疗和银行等服务机构达458个。先后开发使用了咨询系统、个人参保、电子申报、指纹验证、劳动用工管理等业务软件。*年底,“金保工程”可望全部投入使用并完成验收工作。

至“*”期末,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体系逐步趋于完善,主要政策体系基本调整到位,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环境

1、有利条件

——*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为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时期,我市以新型工业化为先导,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促进金融、旅游、商贸、物流等第三产业及都市型农业的发展。坚持“大办工业、办大工业”,将经济工作的重心放在发展工业上,着力引进大型项目、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的带动作用。把握住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历史性机遇,转变增长方式,增强创新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壮大经济规模,深化体制改革,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协调发展,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预测未来5年*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将保持在13%以上。港珠澳大桥和*铁公路交通网的完善,将从根本上改善*的投资硬环境,将使*从过去的交通终点一举变为交通节点,成为*西岸最重要的出海口,更好地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和经济特区的“窗口”作用。这些将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坚实基础。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确定的体制改革目标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指明了了方向。党的*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有力推动各级政府对劳动保障事业的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使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摆上各级政府更加突出的位置,从而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和强大动力。

党的*届三中全会明确,要进一步健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劳动关系调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劳动保障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经过长期以来特别是“*”期间的改革和发展,我市已基本建立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就业服务体系,形成了包括税费减免、财政投入、信贷支持、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多种手段有机结合的积极就业政策;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制度已经确立,社会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基本形成;劳动保障工作的基础更加坚实,手段更加先进,这些都为“*”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艰巨繁重,对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险构成极大的压力,协调城乡、市内外劳动力就业的难度加大;我国财政政策由积极转向稳健,宏观调控政策的延续以及实行资源约束政策,将推动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必将对不少行业、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形成制约,对扩大就业规模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企业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仍有较大缺口;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加强,经济形式的多元化,推动就业方式和劳动关系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对就业管理和劳动关系协调新的要求;社会结构加速调整,缓解城乡、地区和阶层发展的不平衡,实现公平发展的呼声更加强烈,要求在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快制度改革,形成公平、公正的环境;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尚不能完全适应就业形势发展的要求,社会保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超时加班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严重滞后,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提高能力,优化环境,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二)目标

“*”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是:全面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收入分配制度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1、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体系,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个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和职业培训管理服务体系,建立职业技能管理和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等一批新机构,创新培训模式,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期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率达45%以上,三大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10:45:45,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高技能人才总量力争达到10万人,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率力争达到80%左右,获得高级以上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获证人员的25%以上。

2、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覆盖城乡大多数劳动者,使广大城乡劳动者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保障方式多层次;加快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体系,建立能够覆盖全社会所有人群的医疗保险制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保持基金征缴率在95%以上,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社会保险的管理服务实现社会化,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到2010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6万人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1万人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4万人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以上,基金积累增长128%左右。

3、建立和完善新型劳动关系调整体制,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预防能力、查处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逐步完善主办监察员制度,形成日常巡视监察、举报专查等执法检查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继续巩固和发展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并巩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中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深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改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市场化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基本形成,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体系得到改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走向规范,收入分配关系趋于合理,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5%左右。

三、政策措施

(一)以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为目标,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1、完善促进就业责任制,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推动各级政府把充分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完善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大力发展服务业,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鼓励发展个体、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经济扩大就业,适度发展有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通过发展劳务派遣、就业基地等组织形式,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服务和帮助。

2、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措施,实现城乡就业政策“四统一”(就业与失业登记、就业准入资格、就业扶持和就业服务待遇)。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资金,认真实施市政府“百企扶百村就业工程”,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3、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按照就业服务“新三化”(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完善市、区、街道(镇)、村(居)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健全就业与登记失业、免费就业服务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建设,全面推进人本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失业人员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按照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投入,加快建设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实现市、区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大力发展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充分发挥其促进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制定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则,规范职业介绍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二)大力发展职业培训事业

1、完善政府主导、各方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强培训业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充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建职业技能管理科室、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等新机构。建立以公益性培训机构为主体,职业教育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职业培训网络。发挥行业和企业在培养技能人才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加强引导和管理,推动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利用我市大学园区各高校的教学科研资源,为培养技能人才服务。理顺技校管理体制,扩大现有技校的办学规模,在西部地区新建一所以培养中级技能人才为主的技工学校。

2、完善职业培训管理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培训课题研究、项目开发推广、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比奖励、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等方面的工作。加强人才评价、培训补贴等服务措施,健全“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实施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和就业准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劳动力全面进行劳动预备培训。

3、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农村青年培训工作,加快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健全失业职工培训补贴制度,加强职业指导工作,推广创业培训、订单式培训等新模式,不断提高就业失业职工的再就业率。认真实施“*市万名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综合服务基地”,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建库、参训人员选送、培训鉴定、推荐就业以及跟踪服务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导,教育部门协助,各相关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参与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三)加快社会保险事业发展

1、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险体系。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帐户,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办法,形成促进劳动者持续缴费的激励机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合理安排各类利益群体的收入再分配;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资金来源多渠道、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在待遇水平上体现城乡差别、在模式上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机衔接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2010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

深化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以促进失业人员主动就业为重点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制度,将失业金的申领同失业者求职、职业技能培训相挂钩,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加强失业保险服务和就业服务的有机衔接,通过对用人单位进行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更多失业人员,变被动的失业保险服务为主动的就业促进;增加失业保险基金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的投入,通过直接组织培训和政府购买成果的形式,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劳动技能,增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

完善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保障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基本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体系;在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未成年人和非职业人群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能够覆盖所有人群的、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特殊困难群体,通过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其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到2010年,基本建立农村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措施,加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和规范工伤保险条例的配套政策。提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付等方面的工作水平;逐步建立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加强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工伤预防的宣传力度,推进和发展工伤康复事业,做好工残职工的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工作。

2、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强化基金的征缴工作。

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把过高的费率适当下调,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费负担,提高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强化对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强化征缴手段,提高征缴力度,采取强制措施清理欠费,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坚决查处少缴、瞒报行为,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3、探索建立资金来源多元化机制,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积极推动政府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落实财政对养老金收支缺口以及做实个人账户的补助资金;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社会保险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基金征缴、管理、支付和营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制定并实施社会保险反欺诈法规,预防和打击欺诈冒领社会保险金的行为。

4、加快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向社会化方向发展。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场地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完成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区、街道(镇)和社区居委会四级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以属地化管理的形式,展开对退休人员动态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的建设,指导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切实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权益。“*”期间全面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任务和目标。

(四)维护劳动关系的基本和谐与稳定

1、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与职工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制度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作用。积极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广泛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建立和完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机构,继续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完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成的三方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三方机制在解决劳动关系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

2、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处理劳动争议的制度,逐步建立起企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类型的调解制度,预防和及时处理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快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在*年底前设立*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探索建立简便、高效、快捷处理劳动争议的新机制,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地处理劳动争议。

3、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为基础、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信息服务制度为主体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控体系,引导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随经济的增长而逐步提高,形成合理的市场工资率;基本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对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决定工资办法,逐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以劳动合同和集体协商决定工资的机制。健全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最低工资的科学调整机制,探索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健全劳动保障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和信访制度,实现“定期、定人、定区域、定指标”的方式来加大对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比较突出问题的执法检查;重点制定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加强与信访、公安、建设、工会、妇联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向区、街道(镇)、居委会纵向发展,形成全市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联动机制;加快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约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欠薪逃匿等违法失信行为。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开设工资保障金专用存款账户,实行由银行职工工资;加大对用人单位欠薪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企业职工工资等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使用未成年工和女工以及超时加班加点的违法行为,联合各方力量对情节严重者进行曝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劳动保障立法工作,开展普法教育。制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开展法律培训,通过学法、讲法、守法和执法,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面向全社会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2、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和要求,积极转变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高效的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分析,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现代化管理;联合财政、税收、银行、卫生、药监、医院等管理部门,加强数据的一体化采集,形成覆盖全市、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较为完善的体系,以更好地发挥其对劳动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支撑作用。

2、健全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增加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中心和咨询网站的服务项目,使参加保险人自行完成社会保险各种信息的查询、退休人员每年的资格认证及失业人员每月失业金的申领登记等,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办事效率,建立与市民快速、便捷、高效对话的渠道。

3、全面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制定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将劳动和社会保险原有各种载体的档案通过扫描进行数字化管理。与政府各部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相联接,通过网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查阅服务,实现档案信息传输网络化、管理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