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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改革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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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改革建设计划

今年是我省地税系统承上启下、推动体制和管理创新的深化改革年,是组织收入突破2000亿元的高平台上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是建设和谐发展的税收强省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今年我省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总理视察广东税务工作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四个更加满意”为标准,以数字化、标准化、责任化为目标,以综合配套改革、两基建设为重点,巩固、完善、优化、提高各项工作,继续推进五大工程建设,深化数据应用,实施科学管理,提升征管质量和税收遵从度,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地税机关,争创“六个一流”,朝着和谐发展的税收强省不断迈进。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今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突出抓好两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三个目标:

所谓三个目标是数字化、标准化和责任化。数字化,就是要增强数据管税理念,突出数据在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优化大集中系统,深度应用大集中数据,强化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实现“千军万马靠数据管理”。标准化,是在规范化基础上,依托大集中系统,结合科学管理的要求,规范基础管理制度,重组业务流程,细化岗位分工,量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责任化,就是要优化机构岗责体系,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全面采集数据信息,实行自动监控和量化考核,落实工作责任。从三者关系看,只有管理数字化,才能提供量化基础,实现工作标准化,也才能提供完整考核依据,实现考核自动化和工作责任化。

所谓两项重点工作是综合配套改革和两基建设。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就是要适应我省地税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管税的要求,优化机构岗责体系、整合信息化资源、深化税收管理改革。加强两基建设,就是要结合新时期地税工作实际,加强基层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将综合配套改革、两基建设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是省局党组深思熟虑、广泛调研、民主决策的结果,更是省局党组与时俱进,继承、完善和深化近年来工作思路的结果。大家知道,经过多年努力,我们顺利建成了大集中工作平台,开发推广了一系列应用软件系统,以数据应用为特征的现代化管理格局雏形初显,数据管税水平显著提升。同时,也面临着信息化条件下机构岗责调整、业务流程再造的改革挑战,面临着系统运维、技术业务协调、数据管理应用、应用系统整合等方面的体制制约。客观上需要我们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和两基建设,推动管理技术和体制创新,深化改革,夯实基础,一揽子解决大集中条件下的各类体制性、技术性矛盾,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总的来说,贯彻今年工作总体要求,实现数字化、标准化、责任化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就必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机构岗责优化为基础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优化机构岗责体系。结合综合配套改革需求和系统内外的客观条件,这次机构岗责体系的优化思路是:强化两头、优化中间,省局为主,上下联动,机构微调,重在岗责。其目的在于,强化省局信息化管理职能和基层单位的征管职能,打造税收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说,在机构设置上,省局增设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市县局优化直属机构。按照经济税源标准配置管理资源,整合收缩农村基层征管单位,强化城市基层征管机构。在人力配备上,大幅度增加税收管理员等征管一线人手,压缩综合行政岗位工作人员。机构微调的同时,要突出明确岗责的重要性,以职责明晰、运作协调为目标,科学界定机构岗位职责,建立各部门、各系列无缝衔接机制,健全工作考核机制。改革进程上分两步走,省局机构改革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省以下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动员和准备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积极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整合信息化建设资源。一方面,就是要在巩固、完善和加快各类应用软件上线步伐的基础上,朝着一体化应用的目标,下大力气整合优化各类软件,提高系统之间的兼容性,增强和发挥大集中的整体功能。另一方面,就是要注重内外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研究大集中与金税三期的协调兼容问题,推动与财政、工商、国税、银行、国土等部门的网络联通,形成一体化数据应用平台。今年,省局将成立专门机构,开展调研论证,制订整合规划,实行经费支出向信息化建设倾斜,力争年底前完成资源整合。在推进整合的同时,要增强“大集中、大风险”的安全意识,明确各级运维职责,完善运维管理体制,确保大集中系统安全稳定。提升网络带宽,改进系统架构,提高系统运行速度和质量。加强数据管理,深化数据应用,科学设计数据指标体系,健全数据定期制度,强化对数据管理应用工作的考核,拓宽数据应用领域。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要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延伸到全部税收工作,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重组流程,细化管理。一是要尊重信息化建设规律,重新编写大集中条件下的业务流程,科学界定前后台工作职责,精简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二是要完善税收管理员平台及配套制度,健全预警指标体系,实施任务分类管理,充实平台功能,加强管理员工作考核。三是要优化和推广税收分析系统,充实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纳税评估,建立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

(二)以标准化、责任化为主要内容推进两基建设

加强基层建设。要组织基层建设“回头看”,全面总结基层建设工作,检验建设成效。以干部队伍基本素质、税收工作基本制度、征管基础工作、基层工作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制订基层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结合信息化背景下的税收工作要求,综合考虑组织收入、征管质量、数据管理应用、执法水平、队伍素质、基础设施、基层党建等多方面的因素,赋予基层建设新内容、新涵义,制订基层建设工作标准,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开展工作考核。要重视基层队伍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动“六个100”专业人才下基层,实行人力资源配置重点向基层倾斜,增强大集中条件下的基层干部队伍适应力。

强化基础管理。基础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各级各部门,涵盖了地税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信息大集中条件下,基础管理关键是要标准化、责任化、制度化,以适应数据管税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当务之急是,省局有关部门要以征管质量、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廉政建设、纳税服务为主要内容,制订基础管理工作规划,细化要求,量化标准,形成完善的基础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落实机制,真正做到夯实基础、打牢平台、促进发展。

(三)以收入增长又好又快为目标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今年总局下达我省地税(含深圳)的收入任务是1806.5亿元,增长12.6%。省政府下达的省级收入任务353.5亿元,增长11.9%。会后,省局将结合收入任务,确定今年奋斗目标并下发执行。在目前的收入高平台上,保持较快增长,完成收入任务,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从服务全省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深刻把握收入形势,及时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巩固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要强化税源管理,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尽快建立省、市、县三级重点税源管理体系,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体系,强化宏观税负分析、收入弹性分析,排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寻找和培养新的收入增长点。建立收入异动预警机制,加强收入分析预测,积极应对组织收入波动的影响因素,在杜绝人为调节进度的前提下,尽量保持不同时期收入增长的相对均衡。

强化组织收入工作考核。在激励型财政政策下,要把组织收入原则作为一项铁的纪律严格落实,确保依法征收,应征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完善收入考核机制,将代征代扣税款管理、税款解缴情况列入考核,加大考核力度。严禁各地违规批准缓缴税款、擅自减免税,杜绝空转和混库等违规行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年组织收入任务。

加强社保费征管。加快社保费征收模块上线步伐,推进社保费全责征收。健全收入预算管理制度,完善重点费源监控制度,加强缴费大户监管,推广缴费申报,强化缴费人户籍管理。规范社保费解缴程序,严格执行入库纪律,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贯彻总局社保费缴费评估办法,实行社保费缴费评估。加大参保扩面工作力度,全面清理欠费。

(四)以规范执法为核心推进依法治税

巩固税收执法监督体制。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和清理工作,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开展税收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税款解缴、票证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等情况。积极配合审计和财政监督,主动邀请和接受人大、政协、检察以及新闻媒体、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完善执法责任考核系统。要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研究试点中出现的业务和技术问题,完善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考核系统,保持考核系统与税收管理员平台等主要业务软件的相互衔接,预留税收执法权与行政管理权一体化监督的技术接口,不断强化系统的自动预警、自动监控和全过程监督的功能。要制定和落实全省上线方案,务必在今年6月底以前完成行政执法责任考核系统的全省推广上线。

优化和规范税收秩序。建立和完善现代稽查体系,挖掘稽查线索,加强案源分析和选案工作,重点查处以做假帐、设置两套帐及帐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稽查,确定省、市、县重点税源企业,用五年时间检查一遍。以整体税负偏低、违法案件多发、征管秩序较乱的地区为重点,实施专项整治。落实稽查建议制度,强化以查促管,建立征管稽查工作的良性互动机制。

提高社会法治意识。按照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税收中心工作、贴近纳税人的心的原则,整合宣传资源,加强税收宣传工作。完善落实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坚持日常宣传与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相结合、正反典型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继续打造我省地税的税收宣传“品牌”,促进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的不断增强。

(五)以科学管理为方向加强税收和行政管理

强化税收征管工作。要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全面规范委托代征,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定期定额户税收管理。协助政府完成税控收款机的选型招标工作,加快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步伐,推行“税控发票为主、小额定额发票为辅”的发票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征管质量和税法遵从评价体系,推动征管考核自动化和税法遵从评价制度化。认真执行内地与香港避免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加强避税嫌疑大户审计,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继续做好反避税工作。

完善各税种管理。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受理和管理工作,在全省范围开具*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落实重大税源转移信息报送制度,控制企业所得税税源转移。采集梳理企业所得税优惠信息,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准备工作。强化营业税分行业管理,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贯彻车船税暂行条例和新的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重新核定企业车船和土地使用信息,健全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车辆信息数据库。加强协调沟通,推动契税、耕地占用税移交工作,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落实总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办法,及时总结反映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

实行机关行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落实会议和公文管理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提升公文流转速度。开发推广和应用财务集中式管理信息系统,严格经费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和财务支出,深入研究税收征收成本问题,探索部门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下的资金管理新模式。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开展固定资产专项清理。强化行政成本核算与控制,贯彻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落实省政府经营性资产清理工作要求,开展税服换装工作,强化后勤和安全管理,推进专业、节约、高效的机关后勤建设。发挥科研所和研究会的作用,加强税收调研和科研工作,实施科研精品战略,完善专家顾问制度,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决策的科学性。

(六)以纳税人满意为宗旨优化纳税服务

巩固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机制。围绕纳税人需求,强化全程全员全方位的服务理念,落实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服务资源整合,健全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增强服务针对性。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考核监控机制,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责任。始终把纳税人满意度作为衡量地税工作的重要标准,高度重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实行纳税人投诉办理一把手亲自抓,建立健全纳税人投诉办理联系会议制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有序的税收征纳关系。

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手段和形式,推进税库银联网,完善推广多渠道办税系统,加快各市局信息门户分网站上线步伐,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立全省统一、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电子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纳税服务志愿者作用,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等政策辅导活动。强化对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管理,支持税务事业发展,巩固社会化大服务工作格局。

(七)以教育培训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巩固干部管理机制。继续推进“一把手”工程,健全各级班子选拔配备工作机制,优化各级班子结构,提升各级班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深入贯彻公务员法,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和交流挂职办法,积极营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的良好创业氛围。健全和落实能级管理制度,实行“精神为主、物质为辅”的激励机制,拓宽干部价值体现渠道。完善临时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临时工招聘、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各级地税的临时工管理。

完善教育培训体系。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需要,把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编写岗位培训教材,因需施教,因岗施教,因材施教,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落实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六员培训力度,着手开展法律、统计分析、网络运维安全等专业人员中长期培训班。创新教育培训手段,加快广东地税远程培训系统开发应用,建立健全培训认证制度,逐步构建大规模、多层次、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以“为基层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新一轮排头兵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专题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相结合,做好“一帮一”对口帮扶,完善“救急济难”互助金制度,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队伍和谐稳定。加强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以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为重点,制定文化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税务文化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八)以健全惩防体系为基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巩固惩防体系,完善预防预警。认真贯彻总书记中纪委七次全会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继续完善惩防体系,理顺六大机制相互关系,发挥整体效应。紧密结合税收业务,切实提高科技防腐含量,加快效能监察、风险管理、预防预警等软件系统的整合推广,充分提高监控管理能力。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模式,深入推进“一把手”工程,巩固“两团一网”阵地,坚持营造积极向上的廉政氛围。加大信访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解决信访问题和查办案件的能力,坚决查处“五股歪风”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巩固各级地税的良好社会形象。

优化巡视检查机制,提高反腐败能力。健全和落实巡视制度,深入推进巡视督查工作,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有重点开展巡视督查工作,切实解决好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察。认真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防止审批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基层税收征管行为的执法监察,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监督;加强专项审计、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工作,发挥好内部审计的监控作用;加大对人事、财务和后勤管理的监督力度,强化源头防范。

三、做好*年工作几点要求

今年的各项工作已经部署,任务已经明确。纵观全年工作,可谓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对此,我们既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更要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一)坚持分类指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分类指导是在多年地税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在我省地税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当前形势下,保持改革纵向、横向协调的任务十分繁重,坚持分类指导就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比如在地税协调发展中,要区别对待经济发展程度和税源规模结构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扶持和激励政策;在税源管理中,要根据税源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在纳税服务中,结合不同纳税人的服务需求,提供各有侧重的服务项目等。作为方法论,分类指导可以适用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不可能逐一列举。关键是各级领导要掌握其精神实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开动脑筋,拓宽思路,举一反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提高行政执行力

工作抓而不紧等于没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任务部署的再具体,措施制订的再周详,落不到实处就起不到作用。省委、省政府和总局历来高度重视工作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年初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落实要求。具体到我省地税来说,要确保工作落实,首先就要贯彻宏观管理微观化、微观管理宏观化,上级机关尤其是省局机关要强化决策分析,实施科学决策,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基层单位要多从全局角度考虑上级部署,突出工作落实的极端重要性,力争把任务分解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逐项、逐级、逐个环节的抓好落实。其次,要建立健全督促工作落实的制度体系,实行重大工作事项任务书形式下达,认真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推诿扯皮、拖而不决、决而不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整顿工作作风,提升机关行政效率

目前,一些地方纳税人满意度有所下降,办税效率投诉增多。尽管这里面有体制性和征管手段方面的因素,但不可否认,也暴露了干部素质和工作态度等作风的问题。对这种苗头性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将其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增强“责任重于泰山、形象重于生命”的责任意识,营造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作新风尚。对于作风不正、损害地税形象的,要严肃处理,涉及领导干部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时近年关,各级地税要做好安全值班,确保安全生产;要组织好对离退休老干部的慰问活动,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干部职工过好节日,确保队伍稳定;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确保干部平安。这里,我代表省局党组,给大家拜个年,祝全省地税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同志们,落实“八字方针”,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关系到我省地税能否顺利实现高平台上的新发展,能否更好地发挥全国税务系统排头兵的作用。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我省地税事业加快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大的隆重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