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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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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计划

按照《国土资源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各阶段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维护部党组权威,坚决贯彻部党组关于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执行力,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两服务、一协调”的工作理念、内容和方式,真正使总督察办在国家土地督察工作中起到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

具体目标: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班子贯彻执行部党组决策部署更加坚定自觉,“两服务、一协调”更加有声有色;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坚强有力;全体党员又一次受到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派干部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更加有力;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更加靠近党组织,切实受到深刻教育。

二、任务和成果

(一)准备动员阶段(3月1日~3月31日)

阶段任务:

1.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部关于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选派骨干力量参加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酝酿工作计划,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3.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部动员大会及其他相关活动。

阶段成果:

1.初步形成工作计划框架。

2.印发2008年国家土地督察重点工作安排。

(二)学习调研阶段(4月1日~4月30日)

阶段任务:

1.学习、传达部领导动员讲话精神和部试点工作方案;编辑和发放学习资料。撰写自学笔记和心得体会,并择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座谈会,交流和讨论学习心得体会。

2.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学讨论,建言献策;参加部集中培训,参加专题研讨。

3.在认真完成部统一部署的调研任务基础上,分3个调研组赴各督察局对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一年多来的实践创新、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开展调研。

4、召开《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5.邀请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就如何在国家土地督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

6.经部领导审批后,在国土资源报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国家土地督察公告(*年),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阶段成果:

1.编辑和分发徐部长关于土地管理和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和讲话材料,人手一册。

2.上报学习讨论交流情况,撰写心得体会。

3.形成调研报告。

4.形成《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办法》征求各督察局的意见稿。

5.国家土地督察公告(*年)。

(三)分析检查阶段(5月1日~5月20日)

阶段任务:

1.参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整顿作风、增强执行力”大讨论。

2.征求部相关司局、单位和各督察局对总督察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全体党员干部、派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结合职责分工,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围绕转变思想观念、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等方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个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召开支部会议,认真研讨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思考,撰写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

4.邀请部领导、相关单位、派代表对分析报告进行评议,并书面征求各督察局意见。根据评议情况修改分析报告后,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通报分析报告,同时向各督察局通报,接受监督。

阶段成果:

1.收集整理书面意见表和讨论意见,形成分析报告。

2.形成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形成总督察办关于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执行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工作思路。

3.完成向部相关司局和有关单位征求《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办法》意见工作。

(四)解决问题阶段(5月21日~6月20日)

阶段任务:

1.研究解决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在思想观念、职能履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今后一个时期解决问题的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按照“两服务、一协调”的要求,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规范和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工作规则。

2.继续巩固和扩大百日行动成果,督促各督察局继续做好重点地区和典型案件整改和查处工作。督促各督察局开展专项督察和例行督察,正式启动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参与对省级政府*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3.加强国家土地督察立法研究,推进国家土地督察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协调做好向省(区、市)派驻督察专员的试点工作,促进各督察局和省级及计划单列市政府“共建保障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

4.继续协调做好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办公用房的基建立项和技术装备建设工作,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组织健康有益的活动,开展内部文化建设。

阶段成果:

1.初步形成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改进方式和作风,增强执行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工作思路。

2.制定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规范和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工作规则业务培训的计划。

3.出台《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办法》,形成操作细则和格式文本。

4.形成《国家土地督察条例》草稿,研究提出督察专员派驻工作规范。

(五)完善制度阶段(6月21日~7月20日)

阶段任务:

1.巩固成果,研究建立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2.协调各督察局督促各地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3.继续推进国家土地督察立法研究工作。

阶段成果:

1.形成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贯彻部党组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

2.汇总形成各督察局关于督促各地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情况报告。

3.形成《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稿,印发督察专员派驻工作规范。

(六)总结评价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阶段任务:

1.采取书面测评、座谈会、评议等方式,测评全体党员、干部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2.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分析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和相关建议。

3.对尚未或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组织力量推进解决,力求实效。

4.组织全体党员参加部总结大会。

阶段成果:

1.形成群众满意度测评办法,汇总分析测评结果。

2.提出相关建议,形成总结报告上报部党组。

3.形成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的工作意见。

三、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当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全面推进国家土地督察事业发展,加强自身建设,解决问题,提高执行力的重要契机。要将是否认真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作为考验每一位党员党性的重要标志,以积极、创新和务实的态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学习实践任务。

(二)加强领导,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各阶段活动安排,发挥表率作用。学习辅导和政策研究组要认真抓好专题学习、调研和政策研究;协调组要加强沟通联系,定期报送活动信息,组织好学习、评议和总结等相关工作。

(三)明确责任,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要细化、量化各项任务,并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务求实效、不走过场。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四)统筹协调,两不误两促进。严格学习实践活动的考勤纪律,并将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以活动促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