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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厅公布了*年全省基础教育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双高"普九,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总目标、总任务,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推动基础教育的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全面发展,提升我省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要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广东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随着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意见》的全面贯彻,我省基础教育已进入了高水平、高质量"普九",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新阶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一发展新阶段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2、各市政府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并按照《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贯彻意见和*年至2007年基础教育工作发展和改革规划,并落实完成省政府提出的总目标、总任务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
3、省、市启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试点。
(二)全面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4、完成布局调整任务是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基础性、带动性的工作,必须作为*年的一项工作重点落实好、实施好。
5、完成*年以前省财政补助的布局调整学校扩建、新建任务,并组织验收(10月)。
6、全面启动规范化初中和中心小学建设。在德庆县召开现场会,推广建设乡镇规范化中心小学和初中的成功经验。
7、有关市、县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两部制问题。
8、做好未来4年省安排的布局调整资金的整体安排规划(一次安排,分期付款,按规划验收),并与各市签订布局调整责任书。
9、做好第二批老区、山区小学改造的验收工作(4月份),启动第三批老区小学的改造工作。
(三)进一步加快高中教育发展的步伐
10、高中阶段仍然是教育发展的"瓶颈"。各地要加大投入、创新体制,加快发展,着力新建或扩建优质普通高中。*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数和在校生数要比*年增加15%以上。
11、落实省普通高中建设专项资金,继续扶持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县级优质普通高中的发展。
12、大力推进高中办学体制改革,使公办高中创新机制扩大优质学位成为普通高中发展新的增长点。
13、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高中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
(四)继续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教育和英语教育
14、在高中和初中已配备多媒体计算机网络课室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乡镇中心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多媒体计算机网络课室和语言学习系统的配备,实行"卖方信贷"的创新机制,力争*年底基本完成。
15、实施《广东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分层次分类别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
16、加快全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实现省、市、县网络联接。
17、加快全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的建设,整合省、市、县及学校的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18、加快《广东省中小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市、县教育局各种统计数据的汇总,实现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
19、研制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英语等级考试标准。
(五)全面加强基础教育的督导工作
20、进一步加大督政力度,重点抓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督导工作,确保"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落实,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21、加快教育强县、强镇的建设进程。珠三角地区力争到*年有大部分镇基本建成教育强镇,东西两翼、粤北山区要抓试点,逐步铺开。
22、进一步深化督学,制订高水平、高质量"普九"标准和验收办法,同时坚持抓好"两基"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抓好初中生防流、控流工作。
23、启动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工作,扩大高中优质资源,加快普通高中发展。
24、加大力度推进优质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继续加快推进省、市、县一级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加强对省一级示范性幼儿园督导工作的督导,启动省一级特殊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稳步开展省一级民办中小学督导验收,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25、加强对新课程督导检查工作,保障新课程的全面实施。
26、加强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查。
(六)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
27、在抓好76个省级实验区工作的基础上,从*年秋季起,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各起始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省、市、县要继续落实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指导教育基础较差的山区县搞好课改工作。
28、启动普通高中一年级新课程实验工作,要认真制订实验方案,做好舆论宣传、师资培训等工作,确保实验工作顺利进行。
29、加强新课程有关评价工作的研究,重点做好高考改革方案和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区中考改革方案的研究工作。
30、积极研发新课程配套的课程教学资源,抓紧指导已立项的义务教育教材和普通高中教材的编写工作。
31、按照新课程的要求,制订全省示范性中小学及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的教育装备标准,并分期分批进行配备。
32、启动全省基础教育装备工程,加快中小学实验室和各类功能室的建设步伐。加强常规实验教学,积极推进中小学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33、结合新课程,做好科研课题的规划,提出基础教育科研课题选题,进行选题招投标,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研究实验,组织科研成果的评审。同时,全面开展校本教研工作。
34、2月份在中山市召开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会议,总结课程改革经验,部署下一步课改工作,并对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进行总动员。
(七)加强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
35、督促各地按国家和省要求办好公办幼儿园。目前没有公办园的市、县要办起一所以上的公办幼儿园,已转制的公办示范幼儿园应重新收回做公办幼儿园。
36、大力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小学附属幼儿园,力争每个乡镇办起一所规范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人口较多的村办起一所幼儿园。
37、加强幼儿园、学前班的管理。未经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学前班严禁招生。高度重视幼儿园、学前班的安全和卫生保健工作。
38、抓好21个幼儿教育实验区的试点工作,开展幼儿园课程改革调研指导和经验交流活动。
39、每个地级市至少要建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整合特殊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广东省特殊教育网的作用。
40、每个市要选择一个县(区)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的实验。做好我省全国4个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县(区)的工作,并指导各市实验县(区)工作的开展。继续抓好全省特殊教育实验基地的工作。
41、继续扶持和指导3个民族县新建扩建高中学校,实现各县各建一所优质高中的目标。
42、办好西藏班和新疆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八)加快做好中小学教师编制的核定工作。
43、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粤机编办[*]124号)的要求,全面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
44、制定《关于加强山区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着力解决山区、农村高中教师和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师资紧缺问题。
45、按人事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快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
46、制定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的有关政策,启动第一批支教工作。
47、按新课程的要求,制定长期和短期教师培训计划,开展对教师的全员培训,并利用网络对教师进行远程培训,使教师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
(九)建立和完善各项教育帮扶制度
48、建立"两免一补"的扶困制度,落实按"一费制"标准,完善农村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收制度,并对其中的寄宿学生予以生活费补助。
49、落实经费,对民族地区(3个民族县)寄宿制民族班学生按实际人数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小学生60元,中学生80元。
50、各市根据实际制定高中阶段困难学生的资助计划。
51、制订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有关政策,使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
52、根据粤府办[*]78号文的有关规定,做好地区教育对口帮扶规划,落实帮扶措施。
(十)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53、继续纠正错位使用中小学学杂费的行为,保证中小学学杂费全部用于学校正常运作。
54、核定各地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发展的比例,保证按合理比例确定基数用于中小学布局调整和破旧校舍的改造以及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馆(室)的建设。
55、建立县镇两级教育结算中心,用好、管理好教育经费,帮助中小学理财。
56、尚未撤消镇教办的县(区),要坚决予以撤消,并完善和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