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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协调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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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协调发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年是党的*大召开后的第一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年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贸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发展目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经济运行协调服务,强化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大技改研发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工业集中区和工业投资建设;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深化国内经济合作交流,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推进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和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与任务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710亿元,增长15.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3145亿元,增长16.5%;工业品产销率98.5%以上。

(二)地产工业品出口1352亿元,机电产品出口140亿美元。

(三)完成工业投资230亿元,增长11%。

(四)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力争全市企业技术中心达57家以上。

(五)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保持在165以上。

(六)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到0.60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0.50吨标准煤/万元,继续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七)实际利用内资实现236亿元。

(八)强化服务,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九)加强国内经济合作与交流,推进对口支援、帮扶和区域经济合作。

(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261人以下,其中道路交通199人,消防火灾7人,工矿商贸53人,非煤矿山5人,渔业船舶1人,农业机械1人;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5起以内;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结案率达到100%。

(十一)继续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全面推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优化市场环境。

(十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经发系统党组织、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做强做大工业经济

1.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服务

(1)研究制定*年度阶段性工业发展目标措施。根据全市年度规模工业增加值710亿元、规模工业产值3145亿元的目标,编制工业经济各季度的阶段性发展目标;抓好跟踪监测分析,每个月形成一份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动态分析材料,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完成工业增加值和工业产值年度目标。

(2)加强对各区工业经济指标的考核。在充分调研和各区上报年度规模工业产值目标的基础上,编制提出各区年度规模工业产值考核指标方案,报市政府审批下达;*年,按照工业产值指标属地统计规定,将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企业的工业产值分别划入湖里区和翔安区统计。协调做好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业经济工作重点。2009年初,对各区*年度工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以及奖励。

(3)重新调整重点工业企业名单。根据*年我市工业企业产值、税收、用工等情况,同时兼顾行业的代表性,调整确定*年150家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力争重点工业企业的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的70%以上。

(4)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的跟踪服务。对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由市领导跟踪服务;年产值10-20亿元重点企业由局领导跟踪服务;其余重点企业由运行处会同各区经贸局、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跟踪服务。

(5)跟踪服务新投产工业项目。跟踪*年预计新投产并且当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的43家企业,每季度汇总各区经贸局和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报送项目的进展及产出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推动*年已投产但未达产企业尽快提高产能。

(6)强化工业企业专项协调服务。通过现场协调会、定期走访企业、专题调研等方式,对企业反映的电力、交通、口岸、规划、建设、土地、环保、信贷、用工等问题,进行专项协调,及时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

(7)提高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质量。从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多角度把握经济运行态势的发展变化,增强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特别是能源、原材料市场)、上下游产业之间的相互影响,及时提出预测预警意见。

(8)加强行业分析统计和运行监测。按国家各行业统计工作的要求,做好行业统计工作。强化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及时就国家出台新的产业政策提出促进我市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9)积极应对国家新政策的影响。高度关注国家货币、税收、土地、汇率等宏观政策调整对我市外贸、工业影响的情况,引导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推动工业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

(10)加大银企合作力度。与银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专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互惠合作,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缓解融资困难。

(11)促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古龙、绿泉、如意、涌泉、同茂、惠尔康、银祥、中盛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农产品基地建设;创造条件,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产品深加工水平,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在政策、融资、研发和争创名牌等方面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

(12)继续完善"*工业能力数据库"。及时产品供需信息,构建专业化协作配套网上交易平台,为企业协作配套提供网络服务。

(13)加强工业企业信息引导。依托"*工业经济网"、"*技术创新网"、"*中小在线"和"*贸易救济网"等网络平台,及时经济运行动态、产业导向、产业政策、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供应信息。

(14)建立工业经济发展研究咨询机构。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工业企业专家,组建工业经济发展和产业安全专家库,提高工业经济发展决策水平。

(15)认真做好企业减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企业减负的各项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聘请企业减负兼职监督员,健全企业减负监督网络,加强减负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企业自我保护能力。

(16)大力加强技能培训。鼓励发展订单式专业培训,引导大专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建立符合产业需求的专业设置体系,通过举办校企供需对接、校企共建实习基地等活动,大力培养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相匹配、相适应、所需求的人才。

(17)积极引导优势企业上市。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上市的政策,注重选好有上市概念的企业,做好上市辅导,并帮助其解决上市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对具备较好再发展条件的上市公司,促其提高资本市场运作能力,实现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2.确保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供应

(18)加快电力设施建设。加强与省、市电力部门沟通,争取省电力公司加大对*电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新增用电需要。积极推进我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市城网建设工作,确保我市电网建设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

(19)保障电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电力需求变化分析,重点把握电力供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协调解决好电网运行中出现的供需矛盾。会同*电业局等单位完善有序用电方案。

(20)继续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将工作重点逐步由有序用电、优化负荷转向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推广综合节电、绿色照明、地源热泵等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并争取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21)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管理。根据《福建省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运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电力企业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强电力企业的管理。

(22)提高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市处置重特大突发电力事故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同步联合演练,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预案,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的供电需要。

(23)建立电力执法体系。学习其他省市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建设情况,力争促成我市电力执法体系的建立,依法实施电力执法监察、电力设施保护、反窃电工作及行政处罚工作,保障我市电力行业的安全和健康发展。

(24)整顿规范我市供电营业区。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清理违规供电、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工作方案》,会同物价、电力、发改、地税等部门,依法监督电量交换、电力调度,制止供电违规行为,推进我市供电营业区整顿规范工作。

(25)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严格执行《电力法》及我市《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防止外力破坏事故的通知》要求,会同电业局、公安局等部门严厉打击窃电行为。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帮助电力企业做好供电设施的防盗、反盗工作。

(26)做好成品油市场监测分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运行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我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继续实行成品油市场监测分析月报制度,定期对成品油市场供应、销售、库存等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掌握市场动态情况,在非常时期实行日报制度。在供需矛盾突出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省经贸委、市委、市政府上报油品运行情况,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27)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应急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应急状态下的保供重点,确保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

(28)努力开拓油源渠道。从进口油源、集中仓储、销售渠道等方面做好从国外进口成品油的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成品油的需求。

(29)建立多元化的成品油供应市场。在新建加油加气站的中,调整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的市场布局及区域布局,积极吸纳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资本进入成品油市场。

(30)增强成品油储备能力。按照相对集中、节约用地的原则,引导、鼓励各类石油经营公司新建一批储油库,满足我市成品油的正常库存。

(31)简化加油加气站"招拍挂"手续。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重点支持一批有资源和实力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加油加气站建设。

(32)加快新建加油加气站项目的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新建加油加气站的建设。

(33)努力保证成品油管道建设的顺利完成。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工程的建设,力争在*年底建成并入使用,缓解*地区因运输瓶颈而存在的成品油供应紧张局面。

(34)争取建立我市成品油储备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或省政府在我市建立成品油储备库,争取市财政增设成品油市场供应保证基金,用于建立市级成品油储备。

(35)加强煤炭经营规划协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0年*市煤炭经营批发企业的分布规划方案,通过统一规划,优化结构,努力构建供给保障可靠、市场流通有序、资源配置高效、交易成本低廉、环境保护良好的煤炭经营流通体系。

3.努力提高我市工业品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36)完善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服务机制。关注市场运行态势,加强与有关部门、各区经贸局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形成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工作合力;加强调研,做好市场分析,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基础上,拓展新兴市场。

(37)积极参与福建营销联盟的工作。参与营销联盟第二批地产优质品牌目录推荐工作,争取我市更多优质品牌地产品列入目录,为我市企业扩大省内市场销售额提供平台;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福建省营销联盟博览会,更好地展示、宣传我市优秀工业企业形象和知名品牌产品。

(38)借助我市驻外机构力量及有关展会,拓展*地产品省外市场。鼓励企业在重点省市设立*地产品市场营销推广网点,开展*地产品的推广、销售活动。要依托在外地主办或参与办的展会上,针对当地消费热点及需求特性,有效开展*地产品专场销售活动。

(39)办好第三届中国(*)品牌产品国际采购交易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细化各项工作,使采购会的层次更高,规模更大,内容更丰富,对接更便捷,形式更活跃,成果更显著,促进采购交易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40)继续抓好地产工业品与重点工程对接及市场推广。在总结重点工程采购我市知名品牌产品经验的基础上,举办我市优质品牌产品会并组织有关企业与重点工程项目对接活动,引导重点工程优先采购地产优质品牌产品。

(41)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主要展会有: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第二届中国国际汽车零部件博览会、第43届全国工艺旅游纪念品暨家居用品交易会、*年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第五届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第哈尔滨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届新疆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第六届福建省网上投资贸易洽谈会以及中国o哈尔滨国际冰雪节经济贸易洽谈会、世界客车博览亚洲展览会、汉诺威工业博览会、拉斯维加斯国际照明展览会、台湾国际光电大展等各种国内外综合展会和专业展会。

(42)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密切关注"欧盟两指令"及新出台的"耗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实施进展情况,引导企业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强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有毒有害物质替代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产品可回收性的研究等,鼓励相关企业做到从出口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都符合环保要求;引导产品出口欧盟的企业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确保出口产品在符合两个体系的环境下生产制造,顺利进入欧盟市场。

(43)强化对重点出口企业的协调服务。建立和完善与重点行业以及机电产品出口重点企业的联系制度,密切了解和掌握企业运行动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联合商检、海关等部门开展我市节能灯、健身器材、汽车及零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4个重点行业出口情况的调研,规范强化企业的出口管理。

(44)进一步加强*汽车出口基地建设。按照《*市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部署,落实国家对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的扶持政策,对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出口潜力比较大的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给予全方位的政策支持;重点搞好汽车出口基地二期的招商引资工作和研发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的健康发展,争取全市汽车及零部件年出口总额达到10亿美元。

(45)继续争取商务部"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的支持。组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积极申报*年度汽车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机电产品研发项目,争取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资助计划。

(46)逐步扩大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市进出口企业的信贷额度。协助进出口银行在*地区扩大业务,力争*地区的信贷额达到35亿元,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在*设立分行创造有利条件。

(47)加大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出口企业了解国家出口信用保险这一政策性手段,增强出口企业的风险意识,引导出口企业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规避出口风险,拓展出口市场。

(48)规范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申领程序。根据国家进口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事程序,遵循透明、平等、效率、简明的原则,为企业提供规范、简便和周到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申领服务。

(49)依法做好招投标监管。贯彻《招标投标法》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按照"依法行政、公开行政"的要求提高依法行政和监管能力,主动为招投标各方服务,协调解决招投标活动出现的争端,提高质疑处理的公证性和实效性,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50)鼓励企业扩大进口。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精神,引导企业积极扩大国内短缺的资源类产品、技术类产品的进口,并按照目录标准,积极组织企业向商务部、财政部申请进口贴息资金,提高企业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51)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专题调研。学习兄弟省市拓展市场和提升营销能力的有效做法,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赴国内部分省市考察和交流,借鉴先进市场营销经验。组织媒体、中介机构、学者专家开展市场营销专题研讨,针对我市工业品开拓市场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52)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市场政策研究及市场拓展工作。密切联系、协调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有效规范会员企业的自律行为,促进行业内的有序竞争。同时,积极支持行业协会或商会组织会员企业应对国外各类技术和贸易壁垒,提高国外市场占有率。

4.稳步推进工业投资建设

(53)加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强与各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区经贸局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业项目投资动态,协调处理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力争完成年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30亿元的目标。

(54)跟踪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进展。按照行业、投资额等提出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名单;积极跟踪汽车出口基地及配套项目、通士达节能光源制造基地、厦华(翔安)工业园、友达光电、太古五期B机库、金桥生产线易地搬迁、厦船三期等项目建设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企业顺利开工、加快建设、早日投产。

(55)加强重点技改项目协调。重点抓好中烟金桥生产线技改项目、机电集团桥箱、银华液压油缸、轻工集团T5项目等进口设备免税问题的跟踪协调。

(56)继续推进岛内企业易地技改。推进环东海域和湖边水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中企业的搬迁工作,促使企业向工业集中区、产业专业园区聚集,确保中药厂、民兴、法拉、金桥卷烟等易地技改项目的顺利建设投产;完善易地技改政策,推动岛内企业易地技改进程。

(57)加强对社会资金投向的引导。引导社会、金融机构资金投向"两高两低"工业,指导工业招商引资、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业投资总体规模。

(58)完善工业投资在谈项目库。收集各区、各部门工业在谈项目信息,及时掌握项目谈判进展情况,促进项目尽快签约、尽快落地、尽快动建。

(59)完善工业投资在建项目库。进一步收集在建工业项目信息,确定年度工业重点项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建成投产。

(60)做好工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认真做好工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完善项目核准和备案程序,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管理,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和文件的投资项目,不予办理核准和备案手续。

(61)研究建立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档案。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在建立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总投资5000万以上拟建项目的管理档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有关手续办理情况等,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动态掌握,定期向国家发改委、省经贸委报送相关信息。

(62)切实做好工业投资项目公告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投资项目公告制度的要求,在工业投资项目完成各项核准和备案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新开工条件后,将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各项核准和备案文件的名称和文号等信息,通过"*工业经济网"及其他方式,按月向社会公告。

(63)加强对工业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工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得到贯彻执行。对于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核准或备案文件的项目,依法予以撤销核准或备案文件,并责令其停止建设。

(64)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动工程机械与车辆检测中心、机动车服务中心、电子配套市场等加快建设,提高产业综合配套能力。

(65)提高工业投资分析评估水平。按月通报工业投资进展,做好投资预警分析,加强对热点行业投资的预警。

5.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

(66)完善区域产业布局规划。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区、石化产业集中区、机械产业集中区、轻工食品产业集中区、电子信息产业集中区等五大功能区的产业布局规划,积极开展工业集中区产业布局和项目投资引导工作。

(67)研究建立工业集中区建设的统计制度。动态跟踪全市工业集中区的园区建设、厂房租售、项目入驻和投产等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集中区建设奠定基础。

(68)建立完善工业集中区管理制度。对同安工业集中区、火炬(翔安)产业区、机械工业集中区、软件产业基地、环东海域工业集中区等工业集中区的产业集聚、开发机制、服务体系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属飞地工业区的,要明确各区管理职责。

(69)引导企业分类入驻工业集中区。严格按照集中区产业功能定位,引导有关企业根据产业配套特点进入相应的集中区,以形成高标准、专业化、配套合理的工业集中格局,促进入区项目尽早投产、达产、扩产。

(70)推进工业集中区配套建设。力促建设一批外口公寓及配套商业、交通等服务设施,为员工用餐、出行等提供便利条件,降低企业入驻成本。

(71)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引导为工业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第三产业,如通用设备、标准件、原辅材料经销商等到工业集中区设立经营网点。

6.进一步提高工业招商引资水平

(72)增强工业园区利用内外资的集聚效应和带动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工业集中区的配套建设,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为吸引更多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创造条件,增强工业集中区的吸附效应。

(73)推动招商引资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紧密结合。鼓励内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环保节能产业、高端制造和研发环节以及现代生产服务业,优化利用内外资的结构和质量,提高工业招商引资的实效和水平。

(74)促进台资企业增资扩产和以商引商。充分发挥重点台商和台资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台湾大财团、大企业和上市公司落户*,力促*成为新一轮台商投资的聚集地。

7.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

(75)加大国家鼓励企业技术进步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开展政策下区宣讲活动,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鼓励企业技术进步的优惠政策,做好高新技术新产品财政返还和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工作。

(76)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及省经贸委对我市企业的资金支持。做好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技术升级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跟踪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督查,确保国家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组织申报*年度的国家和省各类专项;跟踪列入*年福建省重点工业项目,落实省技改贴息资金对*项目的支持。

(77)集中力量扶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集中有限资金重点扶持自主技术创新项目、三大支柱产业以及其配套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引导银行、企业、社会资金投入到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78)推动产学研合作。积极支持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联合技术攻关和开发,征集行业重大技术需求进行科技攻关招标,收集院校科研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举办院校企对接会,推动产学研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组织企业走访国内工科强校,促进企业和国内工科强校建立稳定的联系渠道。

(79)建立*市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库。规范我市重点技术创新、产学研、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立项、咨询评估、评审、技术鉴定验收等行为,提高项目咨询评审工作质量。加强项目的跟踪督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做好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保证资金投入与使用的安全有效。

(80)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研发机构,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研发机构。鼓励外地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在厦设立分支机构,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81)建立健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和《中共*市委市政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完善《*市优秀新产品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市鼓励支持产学研合作实施细则》等鼓励企业自主技术进步政策。

(82)支持企业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修订,对参与以上标准修订的我市企业采取各种方式予以支持。

(83)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力度。继续引导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推进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广泛利用社会科技资源,建立面向市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考核认定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一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国家、省级技术中心认定,争取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7家,形成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行业开发基地和区域创新中心相配套的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三个层次。

(84)支持创新型企业建设。选择一批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使之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努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8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7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80%以上的职务申请发明专利出自于企业的目标。

(85)促进装备制造业技术升级。围绕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对技术装备的需求,开展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在汽车、船舶、工程机械等重点产业中建设若干个产业技术开发基地和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快装备制造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86)做好第三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的参展组织和项目对接工作。依托"6.18"平台,开展我市项目成果和技术需求的双向推介,实现成果需求的对接、技术转移和人才聚集。

8.加强行业规划管理工作

(87)研究制定促进产业发展政策。重点制定出台促进软件业与制造业结合的政策,促进新型元器件制造业发展的政策,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以及促进食品工业发展的政策。

(88)促进机械冶金工业发展。落实《*市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09年)》,及时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向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争取汽车产业监管的计划单列。争取我市企业参加国家重大技术装备专项,通过与成套设备制造企业的合作,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与有关部门研究建立输配电设备工业园、船舶工业园的可能性。促进钨产业发展深加工产品,积极向全国机械工业推荐我市"金鹭"牌硬质合金产品,督促厦顺铝箔按国家产业准入条件实施铝板项目。

(89)加快电子工业发展。继续争取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对我市企业的支持,做好已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参加国家电子信息产品产业化专项。继续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四级资质和信息工程监理资质的评审备案工作,重点争取亿力科技升为一级资质、东晟信息监理部为临时资质,向有关部门推荐节能降耗电子产品及电子信息技术。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信息产业基地",研究制定有利于提升我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增值率的政策。

(90)推动化学医药工业发展。通过市化工医药协会,组织全行业"责任关怀"行动,向社会做出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的公开承诺,树立化学工业的良好形象。建立与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的工作联系,争取获得支持与指导。

(91)提升轻纺工业产业竞争力。整合市食品协会、印刷协会、包装技术协会、家具协会、橡塑同业商会等轻工业行业协会,建立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工作联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纺织服装制造产业链整体水平的提高。推动促进轻纺产品培育自主品牌,提升产业竞争力。按照国家市场准入条件,严格对造纸、酒类、味精等生产企业的审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研究扶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和培养工艺美术拔尖人才的政策措施。

(92)大力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会同财政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等部门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依托市机械行业协会,组织行业专家,以发展协作配套和基础工艺、机电一体化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新的整机产品门类为重点,编制我市机械装备工业招商引资指南。支持企业跟踪国际装备制造业技术发展趋势,大力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装备制造业。

(93)积极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贯彻省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相关政策,修订完善《关于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意见》。推动我市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工作,争取国家集成电路研发资金的支持。

(94)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市贯彻落实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

(95)推进模具行业发展。指导市模具行业协会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在机械工业集中区中建立模具工业集中区。

(96)指导协调散装水泥工作。指导市散装水泥办开展工作,协调与省有关部门的关系,下达年度指导性计划。按国家产业准入的条件,严格审查新建水泥项目。

(97)做好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市级医药储备品种目录进行论证修订,使之更加适应灾情、疫情的需要。加强市药品储备专项资金的管理,督促市医药站按要求做好应急药品的更新和储备。

(98)认真开展禁止化学武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禁化武数据的报表审核工作。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禁化武办举办的年度数据宣布审核和培训会。

9.延伸配套产业链

(99)进一步梳理我市产业链。切实掌握我市龙头企业与本市企业协作配套情况,明确今后产业配套发展重点,研究制定鼓励产业配套的政策措施。

(100)编制完善支柱行业产业链项目表。提出电子、机械、化工等主要行业产业链招商的重点,编制产业链项目需求表,指导各区及相关部门开展招商活动。

(101)加大产业链配套招商力度。按照"一个产业、一组人员、一套政策"的思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围绕做粗做长产业链,组织整机企业、招商中心、工业区开发建设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以就近配套为目标,加快引进外地配套企业到*设厂。

(102)建立和完善地产零部件采购推荐制度。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积极向行业龙头企业推荐符合协作配套要求的地产零部件。

(103)密切厦台产业合作。继续办好"海峡两岸LED产业及汽车电子产业项目对接会"等涉台专业展会,组织赴台招商推介,加大与台湾的电子、机械、石化等重点领域以及光电、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对接的力度。

(104)深入研究国际产业转移的趋势和规律,努力营造综合成本低、产业协作配套条件好的发展环境,力争更多的跨国公司来厦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

10.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105)加强品牌工作组织领导和品牌推进体系。调整充实*市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完善*优质品牌、福建名牌、中国名牌、中国世界名牌4级梯队的品牌推进体系。

(106)争取更多的产品获得国家名牌和驰名商标称号。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支持,推进我市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及驰名商标步伐,争取*年新增一批"中国名牌产品"和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107)落实《中共*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对本地优质品牌企业和单位,在人才引进、用地审批、政府采购、科技研究立项、公共资源配置、进出口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108)加大品牌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用好实施品牌带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品牌的策划、培育、创建、宣传、保护、奖励和带动等方面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和投资银行对有前景的本地品牌进行投资。

(109)完善品牌建设奖励机制。争取设立"*市品牌建设贡献奖",用于表彰实施品牌带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10)完善并规范优质品牌评价认定活动。建立品牌审查复核机制,探索构建品牌价值社会评价体系,促进品牌的长期培育和可持续发展。

(111)推进品牌中介机构发展。加快建立和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知识化的品牌市场中介机构,加强对已有品牌服务中介机构的扶持、管理。鼓励和吸引国际著名品牌咨询服务机构来厦设立分支机构。

(112)加大对我市品牌产品的宣传力度。重点要抓好政府网站品牌专栏建设,采集并公布我市品牌产品和企业信息;依托协会等中介组织,及时为企业发展品牌提供信息和指导服务;设置*品牌产品大型广告,提高企业和品牌产品知名度。

(113)继续推出优质品牌采购目录。向全省各地重点工程、政府采购、集团采购推介*产大中型客车、开关柜、彩电等优质品牌产品,争取扩大订单。

(114)加快品牌保护的法制化进程。推进品牌保护立法工作,建立较完善的品牌保护机制和本地法律体系,协助品牌企业异地维权,依法维护各类品牌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的积极性,形成单位自我保护、政府依法保护和司法维权保护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品牌保护体系,提高企业品牌的自我保护水平。

(115)促进企业质量管理进步。帮助市质量协会办好"第五次全国''''6σ''''大会暨全国质量技术奖颁奖大会、质量学术论坛",推动我市质量事业进步。组织企业申报*年度全国质量奖、推进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奖等奖项。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全国统考,以及全市QC小组活动和成果交流、。

(116)建立工业产品标准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工业经济运行过程中涉及标准、质量、品牌、出口等方面存在或面临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定期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对策,指导企业做好各种应对工作。

11.加强产业损害预警工作

(117)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以商务部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为契机,抓好我市的产业损害预警工作。在吸取产业安全数据库第一批监测企业好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第二批监测企业的数据报送工作。在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加强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编制产业损害预警监测报告,及时向监测企业通报。

(118)拓展服务产业的手段和途径。建立*产业安全信息网,为产业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维护产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中的协调、组织、服务、代表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维护贸易秩序、化解贸易争端、建立预警机制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119)密切跟踪贸易救济措施的实施效果和对产业的影响。及时评估各国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市产业的影响,以及我国贸易救济措施案件对我市涉案产业、上下游产业和公共利益带来的积极效果和不利影响,出具评估报告,指导产业采取相应措施加快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

(120)加强贸易救济措施的宣传和培训。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技术壁垒等知识;及时提供涉案信息,充分发挥顾问专家委员会的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反倾销应诉或申诉,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的培训服务。

12.加大工业经济宣传力度

(121)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定期宣传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国内合作交流、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力求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我市经济发展工作的各项重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果。

(122)做好工业经济发展信息采编。继续办好《工业经济统计月报》、《*工业经济导刊》和《经济发展信息》等刊物,认真采集重要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国家有关部门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经济运行的态势分析、行业发展动态、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效等信息,扩大信息量和影响面。

(123)定期总结阶段性工作。做好工业经济、国内合作交流等工作回顾总结,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做好《*年鉴》、《工业经济年报》中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区域合作等部份内容的撰写工作。

(124)修订完善*市地方志第二轮志书"工业志"部分。根据地方志办的要求,修订完善1996年-2005年十年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总结及回顾工作;继续配合市有关单位做好"改革开放志"中"区域经济协作"篇章的编纂工作。

(二)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推进我市节能工作与循环经济发展

1.积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125)全面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根据国家、省颁布实施的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节能考核制度,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部门、行业,明确责任,严格检查。

(126)建立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有关建设项目节能管理的规定,争取尽快建立相应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能耗增长,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利用能源和节约能源。

(127)抓好重点行业节能。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商业和民用、农村、政府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以电力、化工、轻纺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大节能科研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强节能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动零售企业开展零售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照明、空调、电梯、冷冻冷藏及其他耗能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

(128)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及《*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开展组织、推动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充分挖掘我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潜力,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

(129)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制度。根据省经贸委*年节能资金安排会议精神,争取我市参照省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合同能源管理。

(130)继续推动节能立法工作。力争《*市节约能源条例》年内出台,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严格能耗标准,强化政策激励,加大惩戒力度。

(131)做好节能政策宣传贯彻培训工作。组织对新修订的国家《节能法》和即将出台的《*市节能条例》的宣贯工作,聘请专家做专题报告。开展"节能宣传周"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意识。开展节能专项免费培训,重点宣讲节能政策法规、先进节能技术和示范工程、节能管理经验、能源审计等。

(132)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节能责任制,组织重点耗能企业做好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支持重点耗能企业做好节能工程技术改造。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管理,建立月报制度,及时公告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加强监管控制。建立节能义务监督员制度,鼓励重点耗能企业聘用能源管理师。

(133)积极争取节能专项资金。组织企业向国家、省申报节能专项资金;推动市财政加大节能资金的投入,重点支持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节能技术改造及节能监测等。

(134)积极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配合《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落实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认真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落实国家对高效照明产品中标企业的补贴优惠政策。

(135)开展节能示范项目评估。对具有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的项目进行重点评估和总结,把试点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提炼为可供借鉴和操作的较完善的技术性资料和典型案例,通过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

(136)做好能源监察工作。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法律法规的情况、节能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综合能耗情况、主要用能设备装备情况及节能技改的情况等;监测企业的主要耗能设备运行情况;特别要强化检查《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贯彻落实情况。

(137)继续做好节能技术、产品的征集与认定工作。指导全市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与交流渠道,促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

(138)做好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加强政府机构节能目标分解,建立能耗统计分析、监测考核制度,推进政府机构建筑物及空调、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并优先采购。

(139)做好商贸企业能耗总量和耗能设备情况的调查。制订推动商贸企业节能的实施方案,从企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指标入手,与相关行业对比、与其他城市对比,加强对商贸企业的节能指导,强化节能技术改造,以降低我市第三产业的单位增加值能耗。

(140)加强能源管理员队伍建设。抓好企业能源管理员及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交流工作,提高能源管理员素质。

(141)加大对商场耗能商品能效标识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我市各商场电器专柜能效标识的执行情况,对未加贴能效标识的产品均不得进场销售,防止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142)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支持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发,推动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平台。在电力等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

(143)加强节能执法监督。加强节能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违反《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测,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组织对执行能效标识标准和能效标识制度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144)鼓励争创节能先进组织及个人。组织开展节能先进单位和优秀能管员的评选,每年分行业评选市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

2.深入开展循环经济工作

(145)细化我市循环经济规划并积极推进实施。深化宣传,营造舆论支持环境;强化引导,完善政策扶持环境;量化考核,形成执行监督环境。

(146)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全面总结我市首批循环经济项目示范性评估经验,筛选推广典型项目。积极推进鼓浪屿等重点区域,电镀、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和*钨业等重点企业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通过示范试点,总结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和经验,引导、促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

(147)确保循环经济计划指标完成。围绕我市*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计划指标,配合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各项工作。

(148)加大工业节水工作力度。加强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促进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防止水质污染。支持节水技术和节水工艺改造,积极推广中水回用。

3.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149)积极开发综合利用新产品。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为核心,重点围绕我市资源消耗大、综合利用潜力显著的重点行业,合理地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开发高附加值的综合利用产品,防止二次污染和低水平利用,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多赢格局。

(150)加大力度开发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继续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相结合,大力推进先进适用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151)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选择大宗、短缺、稀有的矿产资源以及量大、对环境影响大的废弃资源进行再利用,培育和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152)创造良好政策环境。落实现有政策,建立健全相关鼓励措施,从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管理机制方面鼓励各行各业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153)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企业及有关单位承担责任和义务,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的良好氛围。普遍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

(154)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认定和审核工作。继续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减免税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的认定工作,运用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4.做好清洁生产工作

(155)鼓励和指导企业有效开展清洁生产。研究建立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和清洁生产咨询制度,加大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应用。

(156)做好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依法依规实施监督检查。会同市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验收。

(157)开展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评选。对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取得良好成效的企业授予"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称号。

(三)完善服务,提升民营、中小企业竞争力

1.努力健全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政策法规体系

(158)积极推进我市民营经济政策的完善和贯彻落实。以召开第二次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大会为契机,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形成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抓手,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环境;通过政策宣讲、考察走访、沟通协调等方式,努力推动各项民营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

(159)继续完善相关的政策配套措施。根据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研究制定财税、融资、自主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切实维护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权益。

2.着力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160)扩大企业信用评定范围。在*年企业信用评级的基础上,以成长型中小企业、重点民营企业评选工作为契机,采取评级费用补助的办法,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评级工作,不断扩大参加信用评级工作的企业范围,形成由点及面、有效带动的企业信用评级的良好局面,为全社会提倡诚信经营创造坚实的基础条件。

(161)加强企业信用数据库建设。在已经完成全市所有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收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企业B类信息的征集,将参与信用评级企业的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加大与人行*中心支行、邮政局的合作力度,实现企业信用数据资源的共享,避免信用数据重复征集。

(162)加大企业信用服务支持力度。扩大中小企业信用服务支持资金规模,对开展中小企业诚信活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企业购买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咨询等中介服务给予资金支持。

(163)继续大力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工作。依托*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提高企业维护自身信誉的自觉性,从而带动全社会信用观念的形成,促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的完善和企业信用服务工作的不断推进。

3.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支持体系

(164)努力推动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的落实。加快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的相关准备工作,争取早日推出面向我市中小、民营企业的优惠贷款项目;继续跟进国家开发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项目,争取贷款项目的逐批落实。

(165)鼓励商业性银行加大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力度。通过不断推进中小、民营企业的信用评级工作,努力提升企业的诚信经营水平,在贷款担保风险资金的引导下,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放贷支持;继续依托*中小在线的网上融资超市,加强商业性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品种的宣传与推广。

(166)充分发挥担保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推动作用。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积极推动综合运用参股、委托运作、软贷款、鼓励各类资本进入的方式,帮助担保机构做强做大。进一步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形成担保机构、政府、银行多方风险共担机制。完善担保放大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根据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综合确定放大倍数。

(167)注重担保业务的规范与发展。做好注册资本超亿元和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行政许可审核推荐和备案管理工作,完善担保业务统计报告制度,研究开展担保风险补助项目的网络申报和在线管理。

(168)继续发挥典当行的融资作用。在加强典当行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典当行的健康、规范发展,支持和指导典当行增资扩股、做大做强,进一步发挥典当行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积极作用。

(169)推动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创业风险投资力度。筹备建立*市创业投资及上市促进会,依托该平台大力开展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帮助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实现二次创业的腾飞。举办风险投资项目对接会,促进社会资本与优质项目的成功对接,实现金融市场和企业发展环境的良性共赢发展。

4.继续推动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170)认定管理咨询示范机构。在首批认定12家管理咨询示范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认定范围,并向社会进行公布推荐,让广大企业可选择更多资质良好、服务质量高、收费价格相对优惠的管理咨询机构。

(171)加大企业管理咨询支持力度。通过设立管理诊断补助资金,引导获认证机构大力开展面向我市企业的管理诊断工作,努力帮助民营、中小企业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

(172)举办中小企业管理高峰论坛暨管理咨询项目对接会。根据企业需求,组织中介机构与企业对接,确定管理咨询诊断内容和项目实施计划,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

(173)建立企业、咨询机构与经济部门的有效互动机制。鼓励咨询机构面向我市企业提供管理诊断服务,对实施确有成效的管理诊断案例,给予大力宣传和适当补助。

(174)建立咨询诊断项目专家评审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专家编写优秀企业管理案例,宣传推广企业管理经验,供广大民营、中小企业学习、借鉴。

(175)开展企业基础管理试点工作。按照省经贸委的统一部署,在成长型民营企业中选择3-5家进行规范基础管理工作试点,提供企业管理培训、诊断、引入创业投资等配套服务。

(176)举办企业管理现场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在工业集中区选择具有学习借鉴和推广价值的典型企业,组织若干场企业管理现场会,向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推广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和现代管理的经验做法,推动企业管理创新。

5.大力开展创业扶持工作

(177)建设小企业创业服务基地。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的资金支持,完善创业服务,提高创业质量,充分利用各类闲置场地为创办小企业提供经营场地支持,利用创业园区建立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发挥创业孵化和示范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和技术创新,增强竞争力。

(178)配合做好省经贸委举办的*年福建省(*)创业投资推介会。组织100家投融资企业高管人员参会,协助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宣讲,引进创业投资企业,介绍创业投资经验,开展创业投资企业与成长型中小企业对接互动。

(179)创新创业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具体的承担单位,在现有的企业公共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开发市场化培训品种,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企业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对我市企业创业发展的培训工作。

(180)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和跟踪服务。组织教师深入企业,分析企业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贴近实际的培训;建立授课情况反馈机制,对授课满意度进行测评,保证培训质量;建立学员信息库,开展对受训人员的调查,了解受训人员使用管理知识和方法的能力,跟踪调查创业情况。

(181)扩大创业培训的社会影响。通过在媒体刊登培训信息,在工商、税务、金融、劳动等部门办事窗口发放培训信息服务宣传单,深入工业园区和企业进行宣传等形式,组织发动有关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扩大社会影响。

(182)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通过"*中小在线"等平台及时培训信息,跟踪培训动态,对年度培训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加强培训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83)加强创业辅导。依托*市创业者协会,聘请一批优秀的创业辅导师,成立创业辅导专家委员会,并以此为载体,制定创业辅导规划和实施计划,重点对有创业愿望并掌握一定技术、技能和资金的留学人员、大学毕业生、高新技术人员等进行创业辅导培训。

(184)加强*中小在线网络课堂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创业辅导服务网络,形成创业辅导的长效机制。

6.继续做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信息服务工作

(185)加大*中小在线网站的建设工作力度。加强对网站硬、软件建设投入,提高网站的安全性、政务公开度以及服务便捷性等,加强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延伸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网络。

(186)努力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进程。结合全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积极寻求有效的网络商务切入点,从满足中小企业利用网络技术实现市场开拓、技术提升、管理提升等发展目标出发,努力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进程。

(187)支持办好《*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期刊。在有效整合《*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两份简报的基础上,发挥*中小在线网站信息资源优势,融入更多与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行业动态、市场资讯、专家视点、在线服务等内容,进一步扩大期刊的派送范围,努力做好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宣传服务与信息服务工作。

7.加强中小、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工作

(188)努力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支持服务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本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具有研发实力的机构、拥有企业技术中心的实体的力量,本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信息共享、市场运营"的原则,建立我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点开展共性技术研发与产品设计、信息化技术运用、技术人才培训、质量检测与管理等服务工作。

(189)不断拓宽技术服务领域。在有效巩固现有技术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加大技术人才引进,探索开展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等各个领域的技术服务工作,增强技术创新服务功能。

(191)推进技术创新网上交流平台建设。利用*技术创新网、*工业经济网、*中小在线及相关协会网站构建技术创新交流平台,多方位为中小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信息,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网上技术需求信息。

(192)创新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保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划、评估和咨询等科技服务,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技术创新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组织在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建立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以技术推广、设备共用、产品检测、管理咨询、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服务。推动技术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向社会开放,开展技术服务。

8.健全我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93)继续做好政务工作。从项目筹划、技术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组织实施、进度监督、验收反馈等环节,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帮助广大中小企业用好用足各级政府的优惠政策。

(194)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各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建立健全与正常运营,根据我市近几年中小企业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广大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继续大力开展面向全市中小企业的创业培训、技术创新、融资支持、人事、法律援助、政务等一系列服务工作,为有效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和提高服务质量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195)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联盟。有效整合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引导社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规范化、专业化、低收费、高成效的服务工作;真正建立起政府主管部门、市区两级服务中心和社会化服务机构等三层主体的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架构。

(196)加强对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逐步完善财税支持体系和稳定的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额度:精心准备,积极申报国家相关部门、省经贸委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争取得到更多项目资金支持;加强对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通过项目补助、贴息等方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加入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

(197)积极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与大型企业特别是支柱产业的协作配套关系,帮助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的产业链;继续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利用国内外友城、各类专业展览会、每年一届的中国(*)品牌产品国际采购交易会等平台,不断拓宽市场发展空间;鼓励各类社会营销咨询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环境的营销理论和营销模式。

9.继续做好成长型中小企业、重点民营企业的评选工作

(198)全力做好*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评选工作。从企业信用评级、现场调研、专家评审、公示宣传、总结跟踪等环节,加强指导,进一步提升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并积极引入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加强对受评企业的服务倾斜,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199)努力做好全市重点民营企业的评选工作。加强与市委统战部、市总商会、市工商局等民营办成员单位的合作与协调,充分发动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扩大评选活动的覆盖面,提高评选效率,争取将全市各行业民营经济成份的优秀、优质企业纳入重点民企行列,通过推动各项政策的惠及,发挥其龙头带动示范效应,有效引导全市民营经济积极融入海西建设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10.加强企业统计监测、运行分析、理论研究工作

(200)积极推进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统计监测工作。依托*中小在线网站,开发建设符合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统计要求的网上申报系统,实现与统计部门的数据对接与共享;利用计算机技术,提高统计分析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在健全信息沟通渠道、培养专业分析人员的基础上,做好以成长型中小企业、重点民营企业为主要模板的统计监测和生产经营分析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编写《*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情况报告》、《*市乡镇企业统计报告》;按照国家乡镇企业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乡镇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

(201)探索研究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战略。成立专门的课题调研小组,通过对江浙沪粤及省内泉州市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的考察及本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摸底,总结近几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特性,提出发展思路,研究制订发展战略,为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理论基础。

(四)加强国内合作交流,促进对口支援和帮扶,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1.加强国内合作交流

(202)加大国内招商工作力度。继续完善国内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制定下达*年度国内招商引资责任目标,健全国内引资统计制度和联络员队伍,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继续开展国内引资表彰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商引商"和"网上招商"等多种方式组织招商引资活动。

(203)加强城市间的经济合作交流工作。利用外地驻厦办事机构、国内友好城市、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和帮扶地区、全国外地闽商会,以及"9·8"投洽会等平台,做好招商考察、内宾接待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引进内资,开展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的城市间的经济合作交流工作。

(204)加强与外地驻厦机构联系。充分发挥驻厦办主任联谊会、内联企业协会在经济合作中的作用,安排"两会"开展对我市经济发展有影响的活动,做好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努力为外地驻厦机构和内联企业服务,通过外地驻厦机构推进政府、企业之间的紧密型实质性联系。

(205)推动国内友好城市合作。进一步发挥与国内友好城市的紧密关系,促进我市与友城开展经贸活动,增进友谊和经济合作交流。对现有31个国内友城进行分类梳理,组织友城互访,促进双方经济合作互动发展。

(206)加强异地在厦促进会、商会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异地在厦促进会、商会的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异地促进会、商会在国内经济合作交流中的作用。建立联络机制,组织促进会、商会开展经济合作活动,推进促进会、商会、协会之间的联系和有效合作。完善《*市异地社团组织管理暂行规定》,检查《关于加强*市异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与服务。

(207)密切同全国闽商商会联络。巩固发展"闽商聚*"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闽商档案,宣传*、推介*,鼓励更多的我省在外企业回馈家乡,投资*。

2.促进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208)加大扶贫开发、对口支援和帮扶力度。按照国务院三峡办、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和东西扶贫协作工作,把我市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上升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层面;上升到区域协作、促进经济合作交流的层面;上升到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和企业积极广泛参与的层面;上升到拓宽领域,开展多部门、宽领域、全方位的合作,促进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209)精心组织,做好对口支援和帮扶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传播先进的理念,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帮助对口支援和帮扶地区提高人口的素质和劳动技能,促进对口支援和帮扶地区经济的发展。在继续抓好西部人才培训工作的同时,利用我市对口帮扶资金,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训一批市场急需的职业技术劳动力。

(210)做好新一期援藏项目建设的全面推进工作。抓紧新一期援藏项目的研究论证,力争年初完成上报市政府审批工作。制定*年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新一期援藏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211)进一步推动对口支援新疆阜康市的工作。认真细致做好我市本期(2005年8月-*年8月)对口支援新疆阜康市项目的收尾工作。认真制定新一期援疆工作计划,做好新一期援疆项目的建设工作。继续做好两市教育、卫生界的交流与合作。

(212)继续做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和对口帮扶重庆的工作。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万州区对口支援省市的批复精神,继续做好对口支援万州区工作。工作重点为:提高重庆市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推进整村扶贫开发等,切实搞好黔江区和武隆县的扶贫项目建设。同时,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我市各区、各部门与重庆对口区县的对口帮扶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13)大力开展闽宁协作。认真贯彻落实闽宁互学互助对口扶贫协作第十一次联席会议精神,突出"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贫"3个重点,抓好项目落实,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拓宽协作领域,深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3.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214)加强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继续贯彻落实《推进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纲领》,推进交通、工业、商贸、旅游、物流及资源环境等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重点促进民营经济的合作,督促汕头市开好民营经济合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加大信息交流量,增进沟通与了解。以加强合作为主题,组织各市协作办负责人走访闽粤赣三省汇报工作,协调合作事项。做好党政领导第十三次联席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开好会议,推进合作。

(215)推进闽西南五市区域经济合作。认真做好闽西南五市党政领导第十二次联席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继续贯彻《推进闽西南五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宣言》,推进宣传、交通、规划、旅游、工业、商贸、科技、环保、教育、卫生、物流、劳动与社会保障等12个部门落实合作协议。开展闽西南五市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理论研讨征文评比活动。组织闽西南五市区域办主任、联络员到区域合作开展较为成功的地区调研。

(216)深化山海协作与对口帮扶工作。按照与龙岩新一轮协作协议以及厦漳协作协议,落实山海协作帮扶资金和项目,做好山海协作培训工作。加强与责任单位联系,及时掌握部门、区县(市)协作对子帮扶情况。做好*与漳州、龙岩两市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筹备工作。做好*与赣州合作协议的落实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1.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217)坚持安全发展。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慎言成绩,居安思危。研究新矛盾新问题,全面认识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加快推动我市安全发展。

(218)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法制规章建设,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落实政策措施,改进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把"*"时期和年度控制指标纳入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219)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深层问题。把安全发展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系统工程,纳入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战略,纳入全市各行业、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实现。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提升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220)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基层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政策治本。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21)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正面宣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成效突出的先进企业。运用事故隐患点评机制,开展惩罚警示宣传,曝光存在事故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频发的企业,使不法企业和企业的不法行为无藏身之处。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宣传和典型案例的剖析,加强对城乡居民、企业职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的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22)开展*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康杯"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宣传"安全奥运"。研究安全生产隐患的内涵外延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律特点,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

(223)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向从业人员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

(224)加大专项安全工作宣传力度。⑴继续深入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召开隐患讲评会、事故现场会以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⑵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消防意识,促进消防工作社会化。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隧道行车安全宣传,做到人人皆知,自觉遵守,共同维护,相互监督。

(225)抓好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对培训中介机构的监管,强化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培训教育。落实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健全安全培训网络体系,落实培训责任、任务,完善培训教材,确保培训考核质量。加强对任职资格、持证上岗的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教育制度。

3.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26)继续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已排查出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所有重大隐患逐条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落实监控责任;重点加大农村水塘、水坑以及建筑工地水坑、临时土坑隐患整改的力度。

(227)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岗位、车间、工厂、公司四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建立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发挥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作用,实现层级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限期治理销号。加快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科学化。

(228)认真排查治理自然灾害方面的隐患。把防范严重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

(229)开展重点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活动,铲除滋生事故的土壤,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30)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把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纳入专项行动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提高效率。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4.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23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和事故发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成员单位,抓重点,抓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引发事故的主要环节要进行集中整治,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32)与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联合执法。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客货运输企业、车辆监督检查,加强驾驶人员和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

(233)抓好危险路段尤其是农村道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改。结合开展创"平安畅通县区"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快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整改事故隐患"黑点",消除隐患。

(234)强化道路货运企业安全整治。准确掌握货运企业的经营规模、机构设置、人员素质和安全管理等基本情况,制定符合我市特点的货运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加大执法监控力度。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和非法营运车辆的监督查处。

5.突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235)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

(236)消除重点火灾危险源。以关系国计民生和人身安全的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多合一"建筑为重点,采取坚决措施,及时消除火灾危险源。

(237)强化消防产品质量监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宣传、技术等手段,切实加大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6.狠抓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238)进一步落实各级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分级监督、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市、区、镇(街道)、企业四级监管体系。建立企业日常检查、镇(街)政府每月巡查、区政府季度抽查、市政府半年度督查的工作机制。定期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39)加大动态监管力度。深入研究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新情况和新问题,摸索新措施、创造新办法、积累新经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登记制度,开展综合性大检查。每月分析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情况,提出指导意见,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对现有规模小、资源浪费严重的非煤矿山,进行科学、有效的整合;对非法开采的采矿点依法坚决给予取缔,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240)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查,并对督查情况做出通报,组织相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核实群众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隐患的整改进行督查和复查。

7.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241)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或初审工作。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限制在居民住宅楼店面经营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8号令的要求,严格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审批,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的新建设项目按要求和程序督促有关单位报审。加大执法检查与处罚的力度,依法查处违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8号令的单位。

(242)全面推广试点经验。认真贯彻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步伐。进一步推广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和巩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争取危险化学品仓库、油库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年内全部达标。

(243)加快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的建库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估分级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组织专家对重大危险源逐个进行评价分级,对重大危险源点的危险因素、周边环境、居住居民、安全距离、疏散距离等数据进行全面的采集计算、录入登记,建立全市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平台。委托专业机构,建立*市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应急系统。

(244)降低流通领域安全风险。推动危险化学品中心仓库、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区和物流配送中心的选址建设,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

(245)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加快我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8.加大工伤事故预防工作力度

(246)加强对工伤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监督管理。重点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检查。开展重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重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大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建筑工地高空坠落、坍塌等事故多发的情况,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设施、设备、生产环境安全。

(247)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福建省"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积极开展创建平安企业活动,结合创"安全合格乡镇"活动,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单位业绩考核,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到人。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岗位安全技术和知识,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9.强化防汛防台风和水利安全工作

(248)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按照"不死人,少损失"的目标和"预警到镇,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从组织、工程、预案、物质、队伍等方面落实各项防汛防台风和抗旱措施。汛前扎实开展防汛安全检查,针对问题抓好整改;汛期加强值班带班,随时掌握汛情动态,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249)抓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对水利项目的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资质进行监督检查,禁止超越资质范围或越级承包工程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杜绝在建水利工程亡人事故。

10.加强隧道施工、通行安全管理

(250)抓紧制定隧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市机动车通行隧道安全管理办法》、《*市隧道工程建设规范》、《*市隧道灾情应急救援预案》等3部政府规范文件,使我市隧道安全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251)完善管理体制。针对现行隧道管理体制多种模式并存而造成的人员受培训教育机会不均等、维修经费不足、设施设备得不到有效维护、故障得不到及时排除、设备老化得不到及时更换等问题,进行有效的改革。加强隧道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提高隧道的管理效力和通行能力,确保隧道安全管理。强化隧道日常管理工作,切实保障通行安全。突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确保在建隧道的质量安全。

11.加大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力度

(252)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一步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一段时间里集中力量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253)强化责任追究问责制。贯彻落实中纪委《处分条例》以及市政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纪律等手段开展事故责任追究,特别是要落实刑事责任追究,对责任追究不力的工作部门实行问责制

1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254)充分发挥安监部门综合监管作用。积极探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安监部门作为市、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作用,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生产经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55)加强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强化忧患、实干、执行、自律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好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职权法定,严格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度,严格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加强对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教育和激励约束,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推广学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

(256)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支队、大队二级执法监察队伍,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机制和事故查处力度。健全市、区、镇(街)三级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机构,确保镇(街)安监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深入探讨镇(街)安全监管职责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

(六)继续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257)继续加强食品整治和监管。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市"*"食品安全规划》,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做好*年市委、市政府"推广生鲜超市,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增强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

(258)推进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信息制度;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药品市场秩序的规范化。

(259)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继续实施《*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深入开展商标、专利权、进出口环节和展会市场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完善相关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协调领导机制和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扩展"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和服务领域,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加强对知识产权重点区域的服务。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营造自主创新和对外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我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

(260)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加强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我市公共信用体系、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和进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网络建设。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营造好共铸诚信的社会氛围。

(261)坚决打击商业欺诈。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遏制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欺诈行为泛滥的势头。进一步发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大对各种商业欺诈和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

(262)坚持不懈地查禁传销。继续认真贯彻"两个条例",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加强直销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

(263)深入开展文化市场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查堵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印刷复制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出版物市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要坚决封堵和查缴;二是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要坚决扫除;三是侵权盗版活动要坚决打击;四是非法报刊要坚决查处和取缔;五是网上有害信息和侵权盗版行为要坚决查处。文化、工商、公安、版权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网吧的整治和管理力度,坚决打击黑网吧。

(264)继续抓好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抓好农资市场、建材市场、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价格秩序、劳动力市场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以打击物流涉烟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遏制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势头;按照全国整规办的统一部署,把其他各项专项整治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

(265)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执法衔接体系建设,落实高检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工作重心下移,落实到各区,做好执法衔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坚决杜绝对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不移送、以罚代刑的现象,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问题,及时解决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266)加强整规(保知)宣传工作。继续运用报纸、电视、广播、广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加大整规(保知)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浓厚社会气氛。一是重点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共铸诚信活动,引导社会各行各业树立诚信为本、诚信兴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二是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普及经济法律知识,提高公务人员、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守法自觉性;三是对重点案例和严重失信企业给予公开曝光,警示社会,威慑犯罪,教育群众,增强整规信心。

(267)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加强各级整规办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四落实。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强化目标管理。各专项整治工作要根据实施方案和目标分解要求,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七)不断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提高经济管理水平

(268)推动经济发展立法工作。重点推进《*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的立法工作,争取尽早通过市人大立法。

(269)加强行政审批配套制度建设。对市政府公布的新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分别制定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进一步予以规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积极开展网上审批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网上审批(备案)工作,增强政策透明度,做到政务公开。

(270)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我局文件、政策法规等向社会公开的相关工作。

(271)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健全机关干部的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综合效果;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出与依法行政、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善于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针对我市工业经济在跨越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及问题,联合有关部门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专题研讨会、报告会。

(272)争取国家、省、市各项资金支持。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委、省经贸委和市财政局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开源,争取专项经费,为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273)做好局属行业协会管理服务。开展对局属行业协会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协会发展情况,指导部分协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吸收懂业务、会管理的人才进入协会工作班子,推动协会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

(274)推进行业协会自身建设。规范协会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会务公开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协会民主管理和决策水平,促进会员关心、响应、参与、支持协会工作,强化政府、会员、社会公众对协会的监督。

(275)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完善高级工程师评审管理办法,推动评审全员面试工作。继续充实工程系列评委库,力争4月份报市、省职改办审批。继续做好我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三大系列职称评审确认服务与管理工作。

(276)关心困难职工群体。认真抓好困难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向市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充分发挥系统企业互助基金的作用,切实帮助解决这部分职工遇到的困难。

2.做好机关信息及网络建设

(277)继续办好"*工业经济网"。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整合充实相关栏目,将经济发展信息等工业经济刊物内容及时充实到相关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宣传工业发展成就,推动政务公开,把"工业经济网"建设成为"工业企业"之家的重要载体。

(278)加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先进成熟的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机关内部各处室之间以及机关内外部之间办公信息的收集、处理、交换、流动和共享,建立高质量、高效率的政务信息网络,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办公提供服务,实现机关办公现代化、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和决策科学化。

(279)加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和维护。结合局机关职能和部分处室调整,重新对办公设备进行造册登记;建立计算机等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畅通;及时更新电脑杀毒软件,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继续做好省经贸系统纵向网建设,确保网络视频正常运行。

3.进一步做好议案、提案和信访工作

(280)加大信访承办、督办力度。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完善我局信访机制及预警预报机制,认真做好信访件回复工作。

(281)进一步做好我局承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提高认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八)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局机关工作人员素质

1.加强作风建设

(282)重视局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调研,求真务实,切实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效能;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提高综合协调能力。

(283)强化督查督办工作。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和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重点督查落实上级决策、领导交办事项和办公会议纪要等工作情况,对紧急事项跟踪督察,重要事项重点督查,一般事项定期督查,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284)继续强化机关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局机关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制度意识,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抓建设"的局面。

(285)做好市长专线电话轮值工作。各处室定期提出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我局的工作重点和重要宣传的内容,提出市长专线电话轮值意见,做好市长专线电话轮值准备。

(286)加强局机关保密工作。按照《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各种涉密文件、资料的阅文、办文等管理制度;加强对涉密和接入金宏网的计算机管理,严禁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加强对各种移动存储介质、废旧纸张处理等涉密环节的管理。

2.加强能力建设

(287)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项目论证、重大改革措施听证等制度,促进民主科学决策。健全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288)做好规范性文件和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把关。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审查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事前报送市法制局审查,确保规范、合法;对我局对外签订的合同认真把关,切实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

(289)制定并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承担的主体、追究的形式、追究的程序等。

(290)推进应急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继续完善市经发系统职能所涉及到的各种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预案,重点完善《*市成品油供储市场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指挥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能力。

(291)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运行效率。高度重视公文办理工作,严格拟稿、审核,做到文稿观点明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练、用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简短;加强对普发性、涉及法律法规规范的文件以及重要文件会稿方面工作;认真对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国家公文的规定等进行审核,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运行效率。

(292)加强档案管理。依法做好本机关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以迎接全市档案工作联合检查为契机,提高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文件材料归档和保管期限划分工作、档案整理和利用工作、档案移交进管工作跨上新台阶。

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29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认真执行我局《加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等制度,严格经费审批程序,严把经费申请、审批、报销关。

(294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支出控制,确保机关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费、差旅费,节约开支。

(295)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对职称评审等项目收费,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296)加强对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指导局所属单位和行业协会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297)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做到固定资产合理有效使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4.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298)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把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管理办法,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提供机会,创造条件。把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作为今年干部人事工作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好机关干部学习该法和一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经发局机关绩效考评实施办法,以局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考评,充分发挥奖勤罚懒的积极作用,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

(299)加强人才管理工作。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资源开发。协调有关部门、企业通过项目带动、研发,加大高层次人才、专业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培育和造就一批优秀学科带头人;结合重点项目、支柱产业的发展,引导鼓励企业做好引智工作,以多种形式吸引国际、国内优秀科研人才,提高研发效率,提升我市工业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的整体水平。

(300)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管理办法,及时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落实干部培训任务,不断拓展干部培训的阵地和渠道,逐步建立干部学习培训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把干部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所学理论创新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301)抓好业务培训。组织好机关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强化机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开拓创新和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

(302)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全局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集中轮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围绕*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际,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大精神系列活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两会"精神活动。加强对所属各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促进学习质量提高。

(303)完善事业单位领导责任制考评办法。抓好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研究制定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稳步推进系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集体工业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完善事业单位领导责任制考评办法,抓好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研究制定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稳步推进系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多种途径,选拔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不断探索事业单位市场化的人才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的考核激励机制。

5.认真做好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

(304)加强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重新梳理经发系统因公出国(境)登记备案单位,明确工作对象、工作职责,适时组织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305)加强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加强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根据职能调整,会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重新界定经发系统登记备案人员。指导督促系统各单位加强对登记备案人员因私护照的管理。

6.做好统战和老干部工作

(306)加强统战工作。认真落实统战政策,加强与派、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定期与民建市委座谈通报情况。通过邀请参加会议、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课题调研合作等形式,充分发挥派在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中的参政议政作用。

(307)做好老干部服务。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干部;认真研究和解决老干部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老干部参加读书班、宣讲会、报告会以及参观活动,发挥离退休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受理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九)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1.加强党的建设

(308)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开展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精神。增强"三级联创"的自觉性,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明确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任务以及"六个好"具体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基础、树好机关作风形象,强化责任机制,做好考评表彰,力争"三级联创"取得实效。

(309)抓好第六轮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落实党建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激励机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调整基层党组织联系点,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在全系统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适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干部队伍,建立企业党务干部储备和输送机制,定期对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培训。举办2-3期理论骨干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合党在各时期的中心工作,举办各种理论学习的专题辅导讲座。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工作。

(310)继续落实党建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各项工作。按照创建"五好支部"的要求,积极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健全支部党内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311)坚持和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严格党内生活、党内监督和党员管理,加强党建工作典型培育和宣传,不断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党建成效。加强对党务干部工作培训,每年举办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

(312)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组织系统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激发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313)认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写了入党申请书同志的培养,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及时把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加党的新鲜血液。

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314)积极开展有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系统中开展"为*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系列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市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扩大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覆盖面,重点加强各单位外来员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文明道德教育工作。

(315)继续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的落实。巩固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系统、文明单位成果,以实际行动接受市文明办对文明系统、文明单位的检查考核验收。培植、发展一批系统级文明单位,发动各单位积极参与区域共建、军民共建、社区共建精神文明工作。继续组织扶贫助学、扶贫济困、万人献爱心等活动。以有效的形式和新颖的载体开展禁毒宣传、禁毒挂钩协作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16)深入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的分析研究,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思想教育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主动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做好机关干部思想疏导、释疑解惑、排忧解难的工作,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积极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开展"扶贫济困,情暖*"、"畅通工程"、"诚实守信"活动,发挥机关的带头示范作用。

3.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17)严格落实综治责任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平安*创建活动;科学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结合点,在充分考虑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稳步提出各项改革举措。

(318)切实做好内部防范。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党规,严格落实国务院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完善内部治安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被盗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做好隐蔽战线工作,严防敌对势力渗透,策反。

(319)积极履行部门综治责任。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履行综治成员单位应尽义务和责任,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树立齐抓共管意识,积极配合政法综治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督促所属单位和部门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及时分析、研究和妥善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20)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经济教育和专题教育、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反腐倡廉教育与艰苦奋斗精神教育结合起来,把反腐倡廉教育与艰苦奋斗教育结合起来,把德治与法治、治标与治本、教育与管理、自律与监督、预防与纠正、惩处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使党员干部自觉地反对腐败、抵制腐败。

(321)加强廉政勤政情况督查。根据《党章》和《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党内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健全并落实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廉政勤政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322)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坚持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主线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正面典型,营造廉洁从政、勤勉尽责氛围,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抵御防范各种腐败思潮侵蚀的能力;加大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准"规定;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各种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

(323)加大信访举报件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受理所管辖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着重查办建设工程、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等;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肆意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粗暴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和买官卖官、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324)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年度反腐倡廉的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严格工作纪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纠正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325)深化企事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强化对国企领导人员的教育监督。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企事业领导人员对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进一步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

(326)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紧紧围绕市委和局党组重大决策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切实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运行、国债项目、技改贴息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督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市场化运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