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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和强力推进省委、省政府实施效能建设的第一年,也是中心全方位拓展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的重要一年。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大精神,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效能建设为突破口,全面贯彻新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基本思路,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狠抓落实、提高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节约、反腐”的原则,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着力发挥中心职能作用,着力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着力提升政府集中采购的质量和效率,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内部管理精细化、科室权责清晰化、监督制衡科学化、采购手段高效化、工作人员专业化和操作行为规范化,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采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年中心主要工作定位是"二四四四",即:确定两个重点——扩大规模,强化规范;力争完成四个目标——集中采购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元以上,资金节约率保持在13%以上,针对中心有效质疑投诉继续保持为零,确保中心及每名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实现四个转变——由注重采购规模向采购规模、质量、效率并重转变,由注重节支效果向节支效果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并重转变,由注重制度建设向制度完善和提高操作执行能力并重转变,由注重部门岗位职责向明晰岗位职责和提升中心整体协调配合能力并重转变;建设四个“中心”--努力把中心建设成规范中心、服务中心、廉洁中心、和谐中心。
一、努力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力争采购规模达5000万元以上、资金节约率保持在13%以上
(一)扩大涉及民生项目的采购范围。继续将医院医疗器械纳入集中采购,会同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将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农机具、支农用种子、树苗、薄膜、化肥等公益性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使日益增多的民生项目成为扩大集中采购规模的重要支撑点,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二)扩大建设工程采购规模。总结以往小型建设工程采购经验,学习掌握工程招投标知识,标积极向市财政局汇报,与市建设局、市发改委沟通,力争将100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及钢材、水泥、玻璃、涂料等建筑材料纳入政府采购,真正实现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的新突破。
(三)拓展服务采购项目。制定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的采购方案,力争组织实施,实现服务采购项目的新突破。
二、大力改进采购方式,提高集中采购效率
(一)提倡推行集中时间审批、集中时间采购的创新方式。向市财政局汇报沟通,争取市财政局支持实施集中时间审批、集中时间采购,即规定每月一至五日和十六日至二十日为市财政局集中审批采购项目、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受理采购事项的时间,当月的其余时间由市政府采中心集中开展采购活动。通过集中采购,降低采购频率,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单次采购数量、金额,发挥规模采购效益,增强对供应商的吸引力,减少流标,提高效率。
(二)结合项目实际合理确定采购方式。对审批的采购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困难、不能满足采购要求时,积极与采购单位和市财政局监督部门协调沟通,根据采购法和项目实际合理改变采购方式,圆满完成采购任务。探索对询价采购和竞争性谈判实行多轮报价新方式,达到实现采购目的和节约财政资金的有机结合。
(三)积极探索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择时外出考察学习发达地市先进经验,力争在省内率先开展。
三、完善制度体系,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健全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完善中心采购业务程序规则,进一步规范采购项目操作流程和工作人员行为。制定组织操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中心工作人员在评审现场的职责,提高评审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制定中心档案管理规定,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改进中心供应商投标(报价)保证金收取办法,有效规避财务风险。建立中心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和贯彻落实法规制度情况的考核。将采购过程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坚决杜绝人情标、关系标,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确保所有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让“阳光采购”照亮每一个采购项目。
(二)协助采购单位填报《政府采购申报表》,对采购金额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为采购单位提供专家咨询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积极引导采购国货和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的有关规定,完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动和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
(三)完善中心内部协调、沟通、反馈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中心工作“回头看”和政府采购案例分析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完善措施。继续完善供应商库的建设,实行分类和微机管理。积极收集评审专家信息,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完善评审专家抽取方式。
(四)公开采购流程和办事程序,实行文明用语,对来人来客热情接待,对询问和质疑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回答(复),不推诿、不搪塞、不刁难,树立良好的政府采购新形象,继续保持“青年文明号”的光荣称号。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完成评标场地装修建设任务
(一)要实现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有计划、有步骤地走访供应商和市级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宣传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做好市场调查,准确了解产品性能、价格涨跌、企业业绩等。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搭建更好的政府采购平台。择时召开政府采购供应商和采购单位代表座谈会,加大与市级采购单位、供应商和县(区)采购部门交流,形成工作互动的良性机制。
(二)积极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协调沟通,利用其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对市级各部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督促市级部门进一步牢固树立政府采购意识,规范约束政府采购行为,严防采购信息泄密,严防串标、围标、陪标等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三)中心利用主要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政府采购制度和法律法规,宣传采购中心工作职能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和认可,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力。
(四)做好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中心每名同志必须完成1篇以上的政府采购理论制度研讨或工作调研文章,力争在省、市主要报刊媒体发表,每人必须完成3篇以上的工作信息报送任务,对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让中心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强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采购中心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管理办法》,杜绝商业贿赂发生。
(六)加强业务学习和公文写作训练,建立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实行轮流讲课或聘请专家培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建设学习型机关,将中心每位同志锻炼成业务能手。
(七)根据市财政局党组的要求,积极搞好评标场地标准化建设,要按照政府采购的规范化要求,从功能设置上建好集用于开展采购活动的专家抽取室、开标室、评标室、候标室、监控室、档案室和办公于一体的多功能场地,努力将采购中心建设成在全省范围内硬件、软件和工作业绩均属一流的单位,推动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