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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工作这个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检查机关对检察工作的职责和目标要有进一步的明确,对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进一步的增强,努力做好排头兵。
一、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首先,在全面发展方面,要以三大诉讼法修改为契机,着力思考和谋划在坚持检察业务中心、突出检察工作重点、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强化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的同时,合理配置检察人力物力资源,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完善诉讼法律监督权的合理配置、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同行政执法相衔接的机制,增强监督活力和实效,形成科学合理的检察工作格局,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其次,在协调发展方面,要针对制约检察工作协调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在总结检察体制机制35项重点改革工作成效与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思考和谋划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法律监督调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执法办案科学考评和绩效管理、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机制创新,为检察工作协调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其三,在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障方面,要针对检务保障“三个突出矛盾”,着力思考和谋划按照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疏通渠道、创新机制,从工作指导、人财物配备、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建设,解决好编制紧缺、经费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不高、司法考试门槛高、人才流失等问题,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二、扎实开展检查工作,成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检察工作的排头兵
发展社会经济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是强国富民的根本。作为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应该围绕经济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履职,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和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
一是转变传统执法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当前检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努力为大局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法制环境和发展环境。
二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净化社会空气。
检察机关应以“十六字方针”为指导,坚持惩防结合,多措并举。一方面要毫不手软地惩治各种职务犯罪,为大局排污清障,净化社会空气,纯洁经济环境。另一方面要坚持结合办案,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源头治理。
三是坚持严打不动摇,提供法制保障。首先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对破害投资环境,搅乱正常生产、经营,侵害投资人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和扰乱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其次,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第三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环境的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是服务与打击并举,优化发展环境
在始终把打击作为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务来抓的同时,还应努力探索保护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所具有的保护和服务功能,坚持打击与服务齐抓并举。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成为实践检察工作主题的排头兵
当前,检察院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结合各地检察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人文关怀”、强化法律监督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执法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争当实践检察工作主题的排头兵。
(一)着力“三个继续推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一是继续推进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通过责权的统一,合理配置和充分行使检察权,提高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二是继续推进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从“一岗三责”入手,对各项检察工作进行定性定量,完善量化考评体系,制定出各部门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考核标准,作为衡量各部门(科室)干警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基本尺度,提高工作效能,建设勤政型机关。三是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努力推动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检察管理机制的建立,提高机关管理水平。
(二)夯实“三个建设”,为履行职责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坚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二是坚持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完善检务保障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和信息化建设,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经费、科技保障。
四、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成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排头兵
基层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持续发展的基础,其工作水平最直接地反应出检察机关的工作水平,其形象直接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因此,我们要加强基层院建设,促进基层检察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要不断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重要性认识
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机关全部工作的基础,事关整个检察事业的全局。可以说,基层检察院建设强,则整个检察工作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兴,则整个检察事业兴。要站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要充分发挥市级检察院一线指挥部作用。
市级检察院是基层检察院建设指挥“中枢”,又是基层检察院联系上级院的“纽带”,担负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地位至关重要。要进一步落实好包院帮扶、对口业务指导、示范院引领等一系列措施和制度,切实帮助解决基层检察院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执法保障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积极探索领导指挥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新途径和有效办法。
(三)要进一步调动基层检察院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内因是变化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的根本在于其本身努力。要深入贯彻落实好高检院、省院有关加强基层院建设的文件精神,特别是要深刻理解领会国家森检察长在今年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六个深化”、“六个创新”工作思路对基层院建设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以奋发有为的态度、锐意进取的精神、扎实有效地工作、坚持不懈地努力,从而达到“六个提升”的要求,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促进自身科学发展。
五、提高办理案件质量,成为办案质量的排头兵
1、提高办理案件质量的根本是提高办案人员的素质
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把提高侦查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摆到重要位置,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职务犯罪侦查专家,包括秘密调查专家、审讯专家、侦查谋略专家、侦查技术专家,使他们尽快成长起来,发挥骨于带头作用。要激励侦查人员刻苦钻研侦查业务,营造业务尖子创新工作的氛围,创造有利于业务尖子脱颖而出的机制。重视侦查经验的总结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2、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决定其本身应该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实现对外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这就使得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十分必要。尽管检察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个别检察官或者因业务素质不高而导致办案质量不高,或者因思想品质低劣而违法违纪办案,妨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就必须构建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形成规范、长效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使之成为一个与其他作为监督对象的业务部门相分离,相对超脱的监督检察工作机构。通过规章制度赋予其相应监督职权,独立按规定程序进行监督。
3、规范化的办案流程管理
一是强化领导审批手续。领导不审批,不准办案。二是要加强对侦查行为的监督。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有效的监督办案人员的工作和纪律作风。三是要加强制度制约。要建立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及违法或不文明办案行为惩戒机制,促进办案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4、加强办案经费保障,提高检察机关办案部门装备的科技含量。
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排头兵
首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观念要上升到新境界。必须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树立与现代法治思想相适应的执法理念,真正确立公正、公开、公平、统一、廉洁、文明等司法理念,并结合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客观规律,从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利于深化监督、公正执法,有利于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出发,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其次,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方式要有新突破。正确认识和行使检察权。检察机关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行使检察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大力推进检察改革,要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逐步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加强侦查指挥中心建设,落实案件质量评价标准,推进以查办重大疑难案件工作机制的改革;不断完善“首办责任制”、阅卷审查、案件回访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案件质量保障长效机制;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人手,从制约司法公正的环节人手,深人调查,积极研究,不断推进检察改革。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总之,检察机关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增强忧患意识,服务工作大局,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工作主题,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