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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局行政执法完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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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局行政执法完善计划

一、认真做好全国、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工作

国务院和省政府召开的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十分重要,我市将利用这一有利契机,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

二、围绕立法服务“建设和谐社会”、创建“高效法治廉洁机关”的新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1、深入调研,切实把好立法项目的起草审核关。对确定的立法项目,要搞好调查研究,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加紧制定保护水资源、保护土地资源、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科技发展、生产经营安全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民计、民生问题,加强中介机构等民间组织建设、推动事关民生的社会事业的发展、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纠纷化解和处理机制等方面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职责、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等方面开展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为建立和谐社会和高效法治廉洁机关提供法制保障。在具体的立法活动中,要做到“少而精”,不求数量,但求质量。要在做好细化性立法的同时,多搞一些创新性立法。立法草案既要注意适度的超前性,在制度设计上有创新,同时又要全面总结我市改革开放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充分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使制定的法规、规章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

2、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范围和渠道。准备下半年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政府立法咨询员规定》、《政府规章立法听证规定》。通过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立法听证、立法协调等制度,使立法工作努力做到深入体察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

3、进一步探索建立政府立法项目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对每一个政府立法项目,不仅要研究立法过程的成本,而且要充分考虑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使有限的立法资源发挥最佳效益。政府立法项目成本效益分析要贯穿立法全过程。

4、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我市已于去年10月份颁布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年立法工作要把该文作为重点贯彻落实,尤其是其中的日落条款,要做好宣传。规范性文件实施满5年,如确需继续执行的,执行机关应当自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报经制定机关重新确认后定期公开;未重新确认的,该规范性文件自动废止。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效能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相关制度,组织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活动,根据市委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和“法治徐州合格镇(街道)”以及示范单位的评查工作,并结合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部署,做好审查、上报工作,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

2、搞好行政收费、行政减免和行政处罚公开试点工作。在全市选择5?d?d6家权力较大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收费、行政减免和行政处罚公开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由权力目录公开向行政行为的全面公开转变。

3、着力抓好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排污、教育收费以及违法实施检查、处罚等专项整治活动,以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改进执法状况,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制度,保持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三个100%。认真贯彻《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和《徐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切实把好行政行为的源头关,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5、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条件、适用范围、裁决幅度、实施种类等,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并建立裁量监督制度、裁量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职能分离制度、重大案件会审制度,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抓住国家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的机遇,最大限度地使行政复议成为协调各方利益的“平衡器”,化解争议的“消音器”,预防社会动荡的“减震器”。

1、认真学习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理解行政复议工作新制度,积极探索适用行政复议制度的新原则、新规定,完善和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会审制度、调查制度、和解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和与信访联系机制等相关制度,以及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按照法定的时效办案、结案。通过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将更加容易,利用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将更加便利,逐步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2、高度重视整合化解行政争议的各种资源。中办、国办联合的《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27号),为整合、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提出了基本方向,我们将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功能,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基本手段资源。

3、积极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文书改革和创新。通过说理式行政复议文书,将行政复议与说理融为一体,让相对人更清楚了解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能,更容易接受行政复议的结果,更容易吸取教训,规范自己的行为,达到教育、整改、规范的三统一。

4、加强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切实强化基层行政复议功能。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对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业务指导,增进与兄弟城市行政复议机构的交流,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并积极推广,加强基层行政复议统计分析工作,搞好基层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推进基层行政复议人员专职、专业化。

五、以赛以考促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今后几年,我市将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开展新颁布法律及执法实务等专题培训活动,并进行相关知识竞赛和考试,通过以赛以考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