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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企业服务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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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企业服务管理计划

(一)目标任务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大精神的第一年,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对于促进我县奋力崛起,实现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年,中小企业主要经济经济指标要增幅30%:

、完成中小企业营业收入总额20.79亿元;

2、实现增加值6.13亿元,其中规模工业企业3.11亿元;

3、实现税金5905万元;

*年规模工业企业总量要增幅50%以上,即现有43家增加到65家,新增22家。

(二)实施措施

1、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县委、县政府应尽快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加强领导,优化环境,放宽政策,大力激励、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2、积极调整企业结构,大力发展规模经济。引导中小企业调整投资结构,促使一部分中小企业转到生产型、科技型、知识密集型、外向型的生产经营上,优化提升产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要积极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大胆兼并、收购、参股国有企业改组和资产重组,支持中小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合资、合作经营,从而促进更多中小企业向规模化发展,发展一批市场前景好的规模以上企业。对当年新上一个规模工业企业的,给予乡镇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实施品牌战略,扩大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的竞争,最后要依靠产品竞争,质量竞争和品牌竞争。实施品牌战略,将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我县鑫泰化工、金太阳药业、管仲酒业、蓄电池厂等中小企业之所以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赢得市场,打出一片天地,重要的原因是注重产品质量,创出了自己的品牌。我们要毫不动摇地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扩大生产,开发更多新产品,扩大市场份额,发展名牌产品,走品牌发展之路。对创国家、省、市名优产品的,要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4、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间接融资体系。举办中小企业、银行、担保公司对接会,加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相互交流。引导商业银行不断创新信贷业务品种,通过开办个人创业贷款、动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贷款等新型贷款品种,满足中小企业不同类型的融资需求。充分利用票据融资,积极对信誉良好的中小企业开展商业承兑票据贴现业务。各有关金融机构应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379号)关于“要配合担保机构合理确定担保基金的担保倍数,对经社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可适当简化审贷手续,贷款利率不得上浮”的规定,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县政府要对各类银行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

5、管好用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确定一批扶持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在改善中小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的同时,县财政应设立中小企业科目,不断增加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规模,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并有中小企业发展局和财政局实施操作,制定实施办法。全县要重点培养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结合我县中小企业实际,选择10—20家发展潜力大、企业机制活、经济效益好、具有“专、新、特、精”特点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指导和帮扶,经过2至3年的努力,使这10—20家重点中小企业成为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产业带动作用大的大中型企业,成为全县的税源大户。

6、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对每年举办的广交会,上海华交会和省、市举办的企业产品展会,由中小企业局和有关部门按照展会的类型,组织有关企业参展。在展位费等方面给予财政补贴。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提高知名度。

7、建立人才引进、培训、招聘服务平台。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落实针对高层次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现有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条件,发挥职业培训机构的优势,开展专业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中小企业用于员工培训的经费,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县中小企业发展局、人事局、劳动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制定人才需求目录,帮助中小企业引进和培训紧缺人才。县中小企业发展局要制定人才技能培训计划,对于培训经费由县财政专项列支。

8、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放宽对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引导投资市场从姿态性开放转向实质性开放,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城市可经营项目领域,组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中小企业收费和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制止和纠正对中小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9、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包扶制度。成立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中小企业发展局、发改委、经委、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中小企业发展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同时,要坚持企业例会制度,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中小企业形势分析会和现场办公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企业包扶制度,包扶1-2个企业,并作为年度考评的一项内容。使全县上下形成合力,促进中小企业大发展、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