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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作风建设理论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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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作风建设理论学习计划

(一)继续抓好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大报告,夯实理论基础,用*大精神统领一切民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作风、服务发展。

(二)继续实施民生工程。

1、农村低保。⑴年初对乡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低保资金打卡发放情况、基础档案资料建立情况。⑵组织人对乡镇农村低保对象春荒情况进行调研,结合生产救灾,了解低保对象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⑶严格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工作,及时发放,切实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4)开展失地农民中困难家庭调查,将其纳入农村低保。(需县财政配套资金350万元)

2、五保供养。对现有五保户中无房户、患重病和慢性病户以及无落实责任户,进行调查,掌握情况,准备进行大病医疗救助和危房改造,确保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自然减员和新增及漏报人员的增减。力争把社区中的五保户转为城镇低保户,减轻县财政压力。(需县财政配套资金796.28万元)

3、敬老院建设。计划新建敬老院13所,需建设资金670万元。同时我们将加大对敬老院建设的督查力度,协助乡镇搞好敬老院的配套设施建设,并指导乡镇敬老院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落实财政支付管理经费,加强敬老院管理以便更好的为五保老人服务。(需县财政安排资金350万元)

4、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大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强化服务,做好扶持就业工作;积极发挥协调职能作用。(计划安置150人,需县财政安排资金700万元)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关注并解决低保边缘家庭的实际困难;与有关部门协调,尽快落实低保的相关优惠政策;继续扩面提标,确保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政府的保障。(需县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

6、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贴。加大对享受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贴对象的核查力度,坚持县、乡、村三级年审制度,规范完善申报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贴审核、审批程序。提高补贴标准,由原来月补贴40元、50元分别提高到月补贴50元、60元的标准(需安排财政资金165万元)。

7、城乡医疗救助。按照“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实施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资金使用控制在90%左右。对确实无缴纳医疗费用能力的城乡特困群众,提前预付医疗费用,变病后补助为病前救助,提高救助效果。(需县财政配套资金90万元)

8、重大传染病人医疗和生活救助。在做好日常救助工作的同时,在尊重病人及其家属的隐私权的前提下,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做到人性化救助。(需县财政安排资金4.6万元)

9、关爱老人工程。指导各乡镇加快老年之家建设,继续做好对百岁老人的申报及老年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建立完善老年人管理档案。(需县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

(三)切实做好救灾工作

1、认真开展两节扶贫济困活动。一是组织好县六大班子领导走访慰问重灾户、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等救助对象活动;二是组织好对口帮扶单位帮扶活动;三是对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百岁老人、农村重点优抚对象进行重点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四是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节日期间的平抑生活物价工作,确保灾区困难群众买得起生活必需品,顺度雨雪关、冬令关、春节关。

2、扎实做好冬春灾民救助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公开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将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受灾困难户列为冬春救助重点,确保他们基本生活。对一般缺粮户、因灾临时生活困难的缺粮户通过组织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劳务输出等措施解决。经测算,我县购置缺粮、缺棉衣被共需资金814.4万元,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落实:一是财政拨救灾经费246万元,县财政现已安排80万元。省下拨救灾经费110万元。二是利用社会捐赠资金160万元,现全县已动员干部职工捐款114万元。接收捐赠棉衣7940件,棉被6947床。三是互助互济互借30万元。四是省市结对帮扶解决已85万元。五是组织生产自救69.24万元。六是发放五保供养资金解决132.65万元。七是发放农村低保保障资金解决167.4万元。

(四)加强村级民主建设和社区建设。

1、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通过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经常化、法制化,进一步落实农民群众在村务管理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省、市、县部署,做好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继续抓好社区“四有”建设,积极争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组织开展好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全面推动全县社区建设工作。

2、规范完善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加大对享受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贴对象核查力度,坚持县、乡、村三级年审制度;规范完善申报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贴审核、审批程序;逐步提高补贴标准,由原来40元、50元分别提高到月补贴50元、60元的标准。

(五)积极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认真实施落实《*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细则》,重点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积极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县活动;认真做好优待工作,落实《军人抚恤条理》,开展“三属”人员定期抚恤及复退军人定期补助核查清理工作;做好涉军人员的稳定和“春节”、“八一”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六)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安置改革。逐步建立起与自谋职业工作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与服务体系,以改革创新的思路与严谨务实的做法,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二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做好退役士兵的报到接收工作。规范上报审批程序,在3月底前,完成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资格的上报审批工作,在4月中旬,拟定出《*县*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案(草案)》,力争在6月底完成*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预计我县*年将有150名城镇退役士兵,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费按照每人6万计需900万。省财政将按实际自谋职业的人数,依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进行适当补助,约可拨付150万。县财政需负担750万。

三是进一步加大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拓宽培训渠道、扩大培训面。

四是强化服务,做好扶持就业。建立退役士兵人才信息库,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就业培训、用人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建立退役士兵网上人才市场,全方位地公开退伍军人供求信息,按专业分类,将其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特长、择业要求、受奖等情况全部上网公布。同时,于地方大型企业取得联系,将需求退伍军人的单位,需要各类退伍军人的数量,对年龄、文化等各方面的要求,接收单位的地理位置、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信息也逐项上网公布。动员用人单位到退伍军人人才市场选择人才,欢迎部队组织到退伍军人人才市场推荐人才,也鼓励退伍军人到人才市场自荐。

(七)加大殡改工作力度,扭转殡改工作的被动局面。

一是继续加大殡改工作的宣传,努力提高火化率;二是加大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力度,实现各乡镇都有公益性墓地的目标;三是加强对棺木市场的清理,坚决查处“以罚代葬”问题,为殡改工作创造的社会环境;四是继续开展行风建设活动,使殡仪馆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

(八)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管理、地名工作。

继续提高办理婚姻登记的质量,做好计划生育信息报送,规范婚姻登记档案;加强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对不按宗旨、章程开展活动的给予取缔;完善地名数据库,开设地名网页,抓好地名标志,做好界线联检工作。

(九)老龄、军休工作。

继续开展百岁老人申报核查工作,按时发放百岁老人优待金,完成县老龄协会组建工作,在15个乡镇筹建老年之家;继续落实好军休人员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切实解决军休人员存在的问题。

(十)继续推动福利彩票销售。

加强对全县49个投注站的管理,加大福彩销售宣传工作,完成市下达的福彩销售任务。

(十一)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信息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完成计划生育、综治、安全、信访和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等各项工作。